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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心眼


第58章 心眼

  她忽然又想到了放在冰箱里的牛奶, 那可是玻璃瓶的。

  可是砸碎玻璃的动静一定会被听见,厨房的火也被断了……

  还是冰锥好!

  庄淳月在黑暗里掀被下床,光着脚丫跑出了房间, 在厨房里打开冰箱仔细看,令人遗憾的是冰冻层只有冰块,而且空间太小,根本冻不成冰锥。

  毒计落空,冰箱呼呼扑出冷气, 她对着冰箱发呆。

  “你在厨房干什么?”阿摩利斯阴魂不散的声音从房间传出来。

  “拿牛奶,你喝吗?”庄淳月弹起来,脚薄得跑回房间一点声音都没有。

  他把人招到床前, 手背贴上牛奶瓶,很不赞成:“厨房没有火, 你也不应该喝冰的,放回去吧。”

  阿摩利斯嘴上不满意,还是尝了一口她唇上的,摇了摇头。

  “那我不喝了放回去。”

  庄淳月回到厨房, 对着牛奶观察了一会儿,留了一半放在厨房, 想了想, 把一点灰尘撒进去,加快变质。

  依照圭亚那的气候, 这几天要是能长出绿色的霉菌,就悄悄下到他食物里面去。

  或许她该借口想吃米饭,把剩饭放在厨房,很快就能长黄曲霉菌,那阿摩利斯就死得更快了!

  庄淳月在黑暗里为自己的才智频频点头。

  才回房间满意地睡了过去。

  —

  早餐是警卫送过来的, 直接摆到面前,庄淳月没有动手脚的机会。

  阿摩利斯倒是能自己吃饭,脸也比昨天多了点血色。

  “晚上我想吃米饭。”她说道。

  黄曲霉菌才是能吃死人的东西。

  “好。”他答应了。

  吃完饭之后庄淳月没有事做,翻看着一本近年出版的《魔山》法语版。

  “给我也念一念吧。”阿摩利斯说道。

  庄淳月就从中间给他念起。

  她本身的嗓音清甜,说起法语时又带点天鹅绒的质感。

  阳光在窗户上晕出光圈,两个人偶尔谈论三两句主人公的理性与浪漫,把一上午的时间打发了过去。

  念累了,庄淳月打几个哈欠,放下书睡起了午觉,屋子里安静得只剩风带起窗帘的轻荡。

  打扫房间的菲律宾妇女上门时,阿摩利斯起身把卧室门关上,示意她打扫时轻声些。

  庄淳月再睁开眼已经是下午三点。

  她想起放在厨房的牛奶,起床要去厨房看看牛奶变质了没有,就看见阿摩利斯已经从病床上坐起来了,在沙发上看书。

  他穿着一身和她一样的睡袍,在补《魔山》的前半部分。

  “你怎么好得那么快?”庄淳月担心自己失去最好的下手机会。

  “伤的是背,已经好多了,不用担心。”

  阿摩利斯合上书,指节在书面上轻敲,那本对她而言要双手捧的书,在他长手衬托下,似乎比词典大不了多少。

  庄淳月绕过他,不着痕迹地走进厨房,发现自己昨晚放的牛奶已经消失了。

  “你在找什么?”阿摩利斯撑着脑袋看向厨房。

  “没有,我喝口水。”她找了一下,垃圾桶也空空荡荡。

  “我也要喝水。”

  喝水喝水,给你喝毒要不要!

  庄淳月到处找不到自己的“毒牛奶”,偏偏又是他要喝水那么好的机会,她真要被气死。

  人端着水杯气呼呼走出来,

  阿摩利斯看看水杯皱眉:“你先喝一口。”

  庄淳月不耐烦地喝了一口,阿摩利斯这才安心喝下去。

  放下水杯,他说道:“过来,我们应该把合同写了。”

  合同……对了,还有合同的事。

  庄淳月接过笔,盘坐在地毯上,在矮桌上按照他的要求拟定合同。

  阿摩利斯则从沙发换到她身后坐着,下巴搁在她肩上,一字一句说着自己的诉求。

  都是一些缺乏廉耻心的话。

  庄淳月听他在耳边说那些话,浑身刺挠,更骇人的是这个人的手。

  ——长指没入荡开的衣摆,掂量着滴露似的,收拢着,指骨陷没在雪腻里,又放开……

  庄淳月能看到那丝绸睡袍上影影绰绰浮现的骨节,害她写出了一排丑陋的字。

  “你在做什么?”她去抓他的手。

  “你好好把合同读一遍,看看我们是什么关系。”

  阿摩利斯轻吻她颈侧,“你得慢慢习惯,我们以后会更亲密无间,不要讨厌,试着喜欢一下……”

  “如果没有这些偶尔的接触,我怕我不能顾及你的不高兴、不方便……”

  庄淳月不再说话,一声不吭地写了下去。

  缀着的榴籽遭他按搠,往里嵌,又在指腹上滚,庄淳月悄悄地呼气,无言地招架着他的欺负。

  阿摩利斯还要夸赞:“和我的手刚好适合,你喜欢吗?转过脸来,让我看看你。”

  她撇过头去不让他看。

  背后的人呼吸越来越扰人,庄淳月已经分不清难受的是被他控在掌心的饱坠,还是他更过分的行径——长指觅去馒关,左右撇开心皮,沉于蜜沼。

  庄淳月写着写着笔锋一斜,纸上字迹难看,不得不跪了起来,可无论如何就是离不开他的手。

  阿摩利斯是块狗皮膏药,手臂一收,人又嵌到他怀里去了。

  “好好写,没写完不准跑。”

  他行为更加任情,指节收力尽没狭径,怀里人搐动一下,被他抱得更紧。

  庄淳月没办法,只能匆忙将合同初稿写完,又问出最关心的事:“合同截止什么时候?”

  蜜沼的折腾一顿,阿摩利斯说道:“到我结婚就结束了,我需要尊重我未来的妻子。”

  “你什么时候结婚?”

  “没多久了吧。”

  “那是多久……”庄淳月不满地在合同上笔走龙蛇:与庄淳月的关系将在阿摩利斯·德·卡佩先生结婚之后结束。

  “写完了!”庄淳月将笔一摔,迅速就要逃离他的怀抱。

  阿摩利斯这次没再拦她。

  躲到对面的庄淳月面颊似红霞辉映,默默调匀呼吸,瞧一眼自己,指印驳杂,最过分的是那半隙蜜沼撇到两边,惹得她怎么都坐不好。

  而那刚在她软沼浸没的手,在日光下泛着润亮,拿起了草稿。

  庄淳月瞪大了眼睛,又气又不想说他。

  这份只是初稿,还要修修改改,再用打字机打下来,才算数。

  阿摩利斯毫不在意地将合同草稿丢在一边。

  他的影子忽然变得高大如山,庄淳月仰头看他靠近,转身要跑,再一次在长臂下逃跑失败。

  阿摩利斯抱着她到沙发上,和自己面对面坐着。

  “你做什么?”她跪着挣扎,“你不是受伤了吗?”

  “我受伤你不是最开心的吗?”阿摩利斯认真地盯着她,“今天我们两个人单独待在一起,你心情看起来也不错,再多陪陪我好不好?”

  “我心情不可能好,”庄淳月捂住他的眼睛:“你也不要看我。”

  “为什么不能看你?”

  “你的眼神……”

  很可怕。

  “是吗?”

  睡袍精致的贝壳纽扣已经到了他手里,扇贝一样围护着饱团的棉料刚刚整理好,又要被他祸害,庄淳月赶紧揪着衣襟,“你先别……”

  “是你答应的,我让你杀了弗朗西斯,你现在是我的情妇了。”他再次提醒,“我们一步步来,到最后,你会更愿意一点。”

  庄淳月摇摇头。

  “我们不是刚写完合同吗?”他握住她的手,将她和睡袍分开。

  房间朝南,阳光很盛,所以一点也不冷。

  庄淳月无措地低头,发现他的眉骨长得很好,睫毛也是浅色的。

  阿摩利斯的鼻尖下,离开时能看到一点舌尖,到很快又被她自己的饱团挡住,伴随着舌面的暖,把柔弱的榴籽置在他唇间,倒转咀吮之下,下颌线格外清晰锋利。

  她才十九岁,怎么就像个妈妈一样了?

  这个奇怪的念头闪现,庄淳月忙甩头。

  她转而望着窗外艳阳高照下海面,像一匹缀满钻石的银色绸缎,风起时,海水的光芒如同精灵起跃。

  金色发丝扫过锁骨,顶尖被蕴在温暖之中,被轻轻牵长,又嵌回成圆盘,在舌面欢滚。

  照顾完这边,阿摩利斯松口,又去讨那侧饱坠的欢。

  阿摩利斯更凶一口,衔上了早已被他窥伺好久的饱团。

  饱团盈盈若坠,几番溜走之后,他才专心地去吮那滚粒。

  被放弃那一边润艳可怜,被风吹了泛凉。

  这种感受轮转着,庄淳月被他抱着,大掌落在背脊,更送向他的口。

  庄淳月唯恐自己的心跳也被他吃下去。

  她轻轻呼气,稍起身,不想让阿摩利斯发现那些无法解释,潺潺如天漏的迹象。

  然而吃得再欢,庄淳月还不方便,阿摩利斯自己也受着伤,只能又跟她借手。

  于是她的手不在沙发边,也没搭阿摩利斯肩上,而是被他拉去薅那扬扬的炙杵。

  双手被阿摩利斯强行相握,看着他那碌圆的前首,在虎口忽隐忽现的地歙张着,渴出坠露。

  “还没完。”

  “刚刚你已经……”

  “哪里会有这么容易,反正今天我们没别的事,过来。”他长臂一手,庄淳月还能跑到哪里去。

  夜幕落下,房间已经连影子也看不见了。

  庄淳月望着黑暗,感觉着那阳货贴着蜜沼,梭摆着,直到二人之间再次绽起一朵异色的花。

  电灯乍亮,照见她眼中的倦怠。

  此刻,庄淳月侧卧着,雪团点着姝艳,蹆侧淋漓地滴挂着他的渧水。

  阿摩利斯欣赏完,呼出灼息,抱她去浴室。

  庄淳月眼珠微动,看到那钢笔不知何时摔到了地毯上,墨水把地毯染黑了一小片。

  —

  第三天庄淳月不是自己醒过来。

  一睁开眼睛,就看到金灿灿的脑袋,嗞啧有声地,卷扫着那一片。

  “早啊。”阿摩利斯的嗓音低醇似萨克斯的声片,离开吃得沥艳的顶尖儿,用鼻梁和她的下巴打招呼。

  庄淳月从颈窝把人拉走。

  敞晃着就有凉风入怀,她懊恼地把漉漉的雪团裹了,就要往浴室跑。

  “去做什么?”阿摩利斯还想和她再待一会儿。

  “洗澡。”她难受。

  “不洗了,就这样。”

  “那我总要洗漱吧。”

  他这才放人。

  庄淳月终究不能接受,在盥洗盆里打湿了帕子,都目之所及都擦过一遍,才走出来。

  一通胡闹并没有耽误阿摩利斯的康复,换了药之后,他决定启程回岛。

  庄淳月不太乐意:“你这个伤那么严重,能挪动吗?”

  “我打仗的时候受过比这更重的伤,请不要为我担心。”

  “那我的米饭怎么办?”

  阿摩利斯看了她一眼,“回去再吃。”

  庄淳月识趣不再坚持。

  他已经将军服穿好,戴上了帽子,侧边的镜子将他定格成一张七分肖像,兼具着年轻俊美和权势威望。

  还穿着睡衣的庄淳月被拉了过来,两个人一起框在镜子里,像是一张合照。

  “我们应该拍一张合照,对吗?”

  庄淳月不想回答。

  合照里,阿摩利斯的正脸变成了侧脸,垂目轻吻她的脸颊。

  庄淳月仰着头,不想看他吸血鬼一样,逐渐吻到颈间的样子。

  等她换过衣服之后,两个人出门,就这么乘上了去往撒旦岛的运输船。

  汽笛声尖锐,看着海面上逐渐靠近的岛屿,庄淳月的心口空落落的,整个人灰暗而沮丧。

  手腕被握住,庄淳月视线从海面移开,看向抓她手的人,等他说话。

  “我之前说的话是真的,如果我们相处愉快,我会带你回巴黎,你实在不用心急。”

  “我知道。”她脸上没有一丝欣喜。

  这一路上,阿摩利斯一直温柔而有耐心,但庄淳月总不看他。

  那道裂痕已经没有修补的可能。

  她长久望着海平面,阿摩利斯则在看她。

  看她的裙角在海风里,慢慢延展开,令他想到地狱里生长出的漆黑荆棘,缠住了他的脖子,总是不得解脱。

  两个人沉默地结束了这段短途航行。

  回到撒旦岛,在码头所有人的注目之下,阿摩利斯拉着庄淳月往停车场走。

  金发男人穿着军装,带伤也不妨碍他步子迈得很大,后面牵着的人差点前脚打后脚,不得不小跑避免摔跤。

  意识到走得太快,他放慢脚步,改为落后庄淳月半个肩膀。

  庄淳月冷不防和码头上某个警卫的对上视线,看到了他眼中的惊讶又有了然,其他人也和他一样。

  她低头避开那些人的目光。

  而阿摩利斯,因为永远受人瞩目,所以永远有旁若无人的本事。

  他不需要跟任何人解释,牵着庄淳月上了车。

  在进办公楼的时候,庄淳月没留神差点被绊了一跤,就被阿摩利斯打横抱了起来。

  “你连走路都不会好好走了吗?”

  “你——”她惊讶于他还能抱起自己。

  阿摩利斯把人轻松抛了抛:“别说打一顿,就算挨几刀,我一样能把你轻松制服。”

  庄淳月这才知道,从头到尾不方便的人只有她自己。

  那现在是要做什么?

  阿摩利斯什么也没做,只是将她安顿在了三楼,“你以后就住在这里。”

  “我不想住这里。”她还是想住自己原来那个小房间。

  “这是安排,不是商量。”

  她的那个小房间已经被搬空,或者说,家具全部丢了,新的衣物用品被重新添置进这个房间。

  庄淳月去看过那个小房间,果然空空荡荡,连铁架床都拆掉了。

  她只能在三楼的房间里住下。

  在先前某些举止不再被庄淳月明确拒绝之后,这个人就变本加厉。

  起初,庄淳月只是被带去阳台,和他在夕阳里拥吻。

  太阳照进房间的光从灿金色,到橘红色,再到整个屋子彻底暗下来。

  随着夜晚到来的,常常是与阿摩利斯的厮混。

  他们一起翻看没有看完的小说,或是看电影、打开收音机,在某个电台的音乐之下相拥着起舞。

  再然后,就是一切无限靠近事实关系的事。

  直至将他的气息长久烙在庄淳月记忆里,再也无法挥散。

  “你不觉得这些事很无聊吗?”

  庄淳月像面对一个深渊,好像把她整个人投进去都不足够。

  “不无聊,一点也不,你也喜欢,对不对?”

  即使在早晨,这个人也越发阴魂不散。

  在庄淳月刷牙的时候,他还要跟着一起。

  她的身高刚好够阿摩利斯把脸搁在头顶闭眼。

  “你现在是薄荷牙膏味儿的。”阿摩利斯皱皱鼻子。

  庄淳月懒得理他,右手刷牙,左手一开始只是被他牵着,两个人的视线在镜子里交错,她避让开,有意无意地要收回自己的手。

  阿摩利斯怎么可能同意,将她困在盥洗盆前,把莽突阳货抟在她棉衩里。

  畅快之后,他亲吻她的头发:“令人烦恼的早晨,不过现在有你了……”

  庄淳月看着棉衩如摔在了化冻的残雪里,烦得不行。

  白天,两个人坐在地毯上看书时,阿摩利斯常将她抱在怀里。

  他对于她来说像一把宽阔的椅子。

  但这个椅子的椅臂会把人捆住,书摔落地毯,庄淳月掰不开他的手臂,反而像抱着。

  “乖一点,一会儿,就一会儿……”阿摩利斯胡乱哄她。

  后面是一如既往的混乱。

  在混乱中,庄淳月甚至任由他将手盖住自己整个馒关,拨扰得满手的淋漓,还要拿给她欣赏。

  她扭过头,不忍看,往后也不愿意回想。

  这种事情多到,庄淳月某一天换衣裳,甚至要小心不让衣料挨着自己。

  在阿摩利斯又一次想要张口吃的时候,她拦住,小声地说自己疼。

  阿摩利斯才知晓这一处孱弱,不能由他恣情吮啜。

  带着点懊恼,他只能吻着她的唇,在纸面写下一串流利的法文。

  庄淳月不期然看到合同上不知什么时候加了几句:每次分别时她应该主动付出一个吻;睡觉时她应该回抱他;早晨一起吃饭,她应该主动为对方喂食……

  庄淳月冷哼,不耐烦地添了两句:女方每天有三次拒绝的机会;

  每个吻不得花费超过十分钟;

  手残废的时候才有喂食选项。

  阿摩利斯看到,笑了两声,却没有再去改。

  —

  转眼,庄淳月已经回到撒旦岛五天了。

  这样苟且的日子,她又过了五天。

  其实日子都过得很寻常,庄淳月依旧待在阿摩利斯的办公室里——他仍然要求学华文,在他结束工作之后两个人会有三个小时的华文课。

  其余时候庄淳月也不被允许离开他的视线。

  在阿摩利斯工作的时候,她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就去仓库里翻出了一只废弃的黄铜座钟。

  她将零件一个个拆下来,清理干净,再将缺失的零件或找或自己动手做出来,阿摩利斯的会客桌上都是散落的零件。

  这样的活计格外打发时间,不知不觉一整天就过去了,最后看着座钟重新走起了圈,她觉得分外有成就感,又预备再去找一块破怀表,挑战更高的修复难度。

  这天她坐在沙发上,对着新收来的怀表左看右看。

  自从弗朗西斯来过之后,办公室的旧沙发就扔了,换成了一张,和整个办公室的木质色调一致。

  办公室里的二人原本相安无事,直到某人问出一句:“几天了?”

  他没抬头。

  “什么几天?”

  “从你不方便那天到现在。”

  庄淳月没有继续拧螺丝,抬头看向办公桌后刚好与他对视。

  她重新看向怀表上动也不动的指针,“七天了……”

  “那你准备好了吗?”

  “没有!”

  其实大前天已经结束了,但她长了心眼,继续用着“Kotex”。

  阿摩利斯没有多说一句话,绕过办公桌半蹲在她面前,握着她的手。

  “可是我不想等了,我们的合同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他一脸的公事公办,“我多给了你两天时间,不要总是让我失望,好吗?”

  总是要来的。

  庄淳月点了点头。

  两个人不说话时,只有修好的黄铜座钟秒针往前走的嗖嗖声。

  然后她被扛起,就这么倒着看到阿摩利斯打开了门。

  “走吧。”

  “现在还不是晚上。”她蹬腿。

  “为什么不可以是白天,我想把这次看得清楚。”阿摩利斯是一刻也等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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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

  明天就是,明天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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