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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


  什么叫她欺负路听野?明明是路听野扮猪吃老虎,各种给她使绊子吧!

  一顿饭吃得倒是很和谐。

  裴珊心照不宣, 只管吃东西, 沈常乐不愿意把手弄脏, 戴着手套也会碰到那些红油, 看着恶心, 又不好意思当着母亲的面叫路听野给她剥, 她只能馋啦吧唧地看着小龙虾,喝着嘴里没什么滋味的木瓜汤。

  裴珊剥好了小龙虾,沈常乐还以为妈妈会剥给她吃,没想到裴珊迫不及待放进自己嘴里。

  沈常乐在心里叹口气,她妈可是比她还娇贵的大小姐,平时都是爸爸给妈妈剥虾,哪里轮得到她。

  裴珊:“这真是你做的?不是点的外卖?”

  路听野:“外卖做的虽然好吃,但是不干净,以后阿姨若是想吃,可以跟我发微信,我做好了跟您送家里去。”

  裴珊也不客气,立刻取下手套,把微信二维码打开,“好啊。那我想吃就跟你说。你加阿姨微信。下次般般回家,你也跟着一块来家里玩。”

  沈常乐神色复杂地看着两位交换了微信,牙齿狠狠地咬开一颗肉丸。

  路听野可以啊,这不出一刻钟就把她妈的微信搞到手了。

  “大小姐。”

  路听野忽然唤。

  正在吃小炒竹笋牛肉的沈常乐一愣,路听野把一只小碗放到沈常乐的面前,“给你吃。”

  沈常乐看着碗里满满的龙虾肉,脸忽然一红,暗暗瞪了路听野一眼,又觉得不够,饭桌下,她拿脚踢了好几下路听野。

  裴珊则一脸的磕到了。

  她忽然觉得,女儿眼光还不错。年纪小就小点吧,至少单纯,穷点就穷点,至少听话啊。

  晚饭过后,路听野收拾饭桌。裴珊去上洗手间,沈常乐这才有空闲和路听野单独呆着。

  “路听野,今天这笔账没完。”沈常乐抬脚狠狠踩了他一下。

  路听野只是无辜地看着她:“我又不知道那是你妈妈,我见有人敲门我就开了.......”

  沈常乐不说话。

  你就是诡计多端。

  路听野把切好的蜜瓜放进玻璃碗里,拿水果叉戳了一块递给沈常乐,声音低低的,“我知道你说的惨是怎么回事了,地下男友,是有点惨。”

  此时,洗手间里传来开门的声音。

  “谁说你是我男友。”沈常乐掐他一下,一口吃掉蜜瓜,然后端起碗就走了。一块也不给他留。

  母女两去了卧室的小阳台上说体己话,裴珊自然把路听野这事好好盘问了一番,沈常乐知道瞒也瞒不过去,也就把大致的过程说了一遍,当然,那些小细节都掠过了。

  裴珊撑着阳台栏杆,看着繁华璀璨的夜景,感叹:“别说小路是挺不错的。挺纯善的小伙子,看上去没那么多坏心眼。”

  沈常乐听了想笑,妈妈被路听野可骗惨了,“他还没有心眼?他八百个心眼子呢。”

  裴珊嗤笑,看了女儿一眼,“心眼也分好坏,他只要品行不坏,不是那种贪图势利,恩将仇报的小人,多点其他的心眼又怎么样呢?你爸心眼子不多吗?比路听野可多多了,但他至少大事大非上拎得清啊。”

  “其实也好。你找个普通人家的对象也有好处,总归他不敢对你乱来,不敢不听你的。大不了到时候签个婚前协议,堵死他的后路,也就不怕他钻空子。”

  沈常乐这下是真的笑出声来,笑了好一会儿,都岔气了,这才对着满目璀璨的荒凉开了口:“妈,我怎么没看出来,您还有这么天真的想法。”

  纤长的指甲敲打着围栏,发出哒哒的声音,“我就没想过我以后的婚姻能选喜欢的,看着不讨厌就行了。我们这圈子里,谁不是这样。这点觉悟我还是有的。您和爸就别瞎操心了。”

  裴珊拧眉,“你这孩子,我和你爸也没说过什么,你怎么就有这种想法。”

  “那不是我懂事嘛。”沈常乐撒娇地抱住妈妈的腰,像只争宠的小猫依偎在裴珊怀里,“您虽然和爸爸是自由恋爱,但还不是因为两家门楣相当,长辈们才极力撮合你们。您去瞧,这圈子里有谁结婚比你和爹还顺的?”

  天时地利人和,这运气,沈常乐只能望洋兴叹。

  “你还是傻。宝贝。”裴珊过了好久才舒出一口气,“其实妈妈没想过让你栽在联姻上头。让你去相亲也是希望你能找个知根知底的,这样以后不会被骗。倒是真没想那么多,你说你怎么就.......”

  “知道知道。我都知道。”沈常乐闷闷说着,“我谈恋爱肯定想找个喜欢的,但是结婚我肯定想找一个能护着我,护着我们家的啊。光是喜欢有什么用呢?爸爸以后把集团交给常西,那些叔叔伯伯们各个儿虎视眈眈的,若是万一出了事连他姐都帮不了他,你说他以后该多艰难?”

  裴珊又是一阵冗长的沉默。

  她不懂为什么女儿永远要在这些事上表现出一种超出她年纪的成熟和理智。这让她很心痛。

  她宁愿女儿跟那些不懂事,成天娇纵的千金大小姐一样,至少活得高兴,活得恣意。

  裴珊:“常西的事让他自个儿去捋,关你什么事。”

  沈常乐看着妈妈,只是笑,不说话。

  又聊了片刻,裴珊这才想起来一件重要的事,她本来来这就是要问的,没想到女儿倒是找了男朋友,一时半会也就忘了。

  “你见到傅家的人了?他们没欺负你吧?”

  沈常乐挑眉:“怎么可能。傅砚泽又不是不讲道理的人,怎么可能欺负我。”

  “不过啊,他这人水挺深的。”

  -

  与此同时,远在港城的傅砚泽一连打了三个喷嚏。傅砚染不做声了,睁大眼睛看着自己哥哥。

  “哥,你怎么了,是不是感冒了?”

  最近气温变化太大,周围不少人都感冒了。

  “没有--啊--嚏。”

  傅砚泽又打了一个喷嚏,这才觉得有点不对劲,可他最近确实没有感冒的症状。

  傅砚染忽然笑了起来:“该不会是哥哥树敌太多,有人在背后骂你吧。”

  傅砚泽皱眉:“少胡说。”

  “哼,我胡说。”傅砚染又把话题拉回到之前,继续说,“哥哥你这次回上京可千万别轻举妄动,小心把二哥逼急了,他和你对着来,你也够呛。”

  “我就不懂了,你怎么非要让二哥回傅家,你明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二哥连傅家的一粒米他都不想吃,你还想让他改傅姓,这不是天方夜谭?你这样只会让二哥越来越讨厌你。”

  连带着都讨厌她了。傅砚染想起来就不高兴,难受的想哭。小时候二哥可疼她了,陪她骑马,陪她放风筝,陪她去草坪里捉蛐蛐,还给她画过画像当作生日礼物。

  傅砚泽被妹妹吵得头疼,捏着眉骨说:“这也是父亲的意愿。父亲身体不好,也不知道能撑过几年,就想走之前看着听野认祖归宗,叫他一声爸爸。”

  傅砚染听闻,倏地站了起来:“父亲老糊涂了吧!他还想让二哥叫他爸爸?”

  傅砚泽往四周环顾一圈,这才低声斥责:“傅砚染,注意你的言辞!”

  傅砚染眼眶顿时就红了,她尖叫:“傅砚泽!你就是父亲的鹰犬!走狗!帮凶!我再也不喜欢你了!”说完就跑回了自己的房间。

  傅砚泽看着妹妹的背影,没有说话,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

  这头,裴珊吃饱喝足,高高兴兴地走了,走之前还打包了没吃完的小龙虾,说是带回去给常西尝尝。

  裴珊一走,沈常乐就开始光明正大地瞪路听野。路听野忙把冰箱里留的一份酸辣柠檬鸡爪拿出来,又煮了一锅热乎乎的肉桂水果茶。

  沈常乐:“好啊,你还背着我妈藏私货!”

  路听野笑,滚了滚喉结:“不是你说要吃柠檬鸡爪吗?我若是拿出来了,你妈又打包带走你不就没得吃了?”

  这个倒是说的没错。今晚的小龙虾她就没吃过瘾。

  她从小到大就没吃过几次小龙虾,外面的东西不干净,她一直是嫌弃的,再加上她不太爱吃辣,每次都不会想到去吃小龙虾这种东西。今天吃得很开胃,可架不住自家妈是个吃货,吃完了还要打包带走,这真是让她头疼。

  沈常乐于是一边啃鸡爪,一边看下午没有看完的电影,这是她最后休闲的时光了。后天就是新电影《花束般的美好》男主角的试镜选角,等新电影的男主角确定人选,就是火速进组,要赶在过年前开机。

  掐指一算,离过年也就一个月了。

  沈常乐到现在还是觉得路听野不接这部电影的男主角亏了,吃着吃着,等路听野再次进来的时候,她还是没忍住,问了一嘴。

  “你真的不想拍电影吗?片酬可不低呢,你有我在,我至少给你争取这个数,若是你红了,那一年赚得可就多多了。”

  路听野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要怂恿他去拍电影,难道是嫌弃他赚的太少?他低着头,鸦黑色的睫毛盖住一双狭长的桃花眼,看不出什么情绪。

  “你是不是嫌我挣得少。”

  路听野忽然抬起头来,认真地看着沈常乐。

  沈常乐一根鸡爪还在嘴里没理利索,听到这话后差点呛到,“我为什么要嫌弃你穷?我找男朋友若是在乎钱不钱的,我这辈子怕是只能找我爹那种大叔了。”

  换言之,同水平的男人,都没她有钱。

  路听野一听就笑了,“那你就是想潜我。大导演片场寂寞,找找刺激。”

  沈常乐:“.............”

  她把嘴里的鸡骨头往路听野脸上吐去。叫他一张嘴不好好说话!

  就在沈常乐真不想搭理路听野的时候,路听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绒布袋,放在了她腿上。

  沈常乐:“这是什么?”

  路听野不说,示意她打开不就知道了。

  沈常乐乜他一眼,不想显得自己太急不可耐,还是把手上那根鸡爪啃完,然后擦干净手,优雅万分地打开了绒布袋子。

  一只精致小巧的胸针从袋子里滑出来,掉在她的掌心。

  是她在港城那家服装工作室里看上的翡翠蜻蜓胸针。当时没有买纯粹是忘记了,也懒得因为一个小东西折回去再买,后来她也想过这只小蜻蜓,但也只是一闪而过的念头,转瞬就被别的事冲走了。

  就是不知道路听野怎么知道的。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枚胸针?”

  “那天我过去找你打领带,你手上拿的就是这枚。被你拿在手上把玩的东西,肯定是喜欢的。”

  沈常乐不是没收到过礼物,比这枚胸针贵重的不胜枚举。

  可她觉得这枚胸针从港城失之交臂,到现在猝不及防地出现在她的手心,有种妙不可言的缘分。

  就像是属于你的东西,即使你错过了,即使你没有为此努力,它还是会奋不顾身地来到你的身边。

  就像路听野一样,突然就来到了她的世界。

  路听野:“一期一会,缘分是很偶然的东西,不想你留下任何遗憾。以后你看到这枚胸针就能想到我们在港城度过的时光。”

  沈常乐嘴角翘了起来,像小姑娘一样拿着胸针细细欣赏了好一会儿,完全不像是珠宝柜里有无数高定古董珠宝的大小姐。

  “不过不值钱,你别嫌弃。”路听野送之前还有点忐忑,怕大小姐收到这么便宜的礼物会觉得不高兴。

  但现在看来,沈常乐真的很喜欢。他也很高兴。

  一说到价格,沈常乐忽然揶揄:“这胸针不值钱也好歹要两三万,你别为了给我买东西背地里去卖血吧。”

  浪漫的氛围被破坏的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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