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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她看不见
赵之意唱完一曲, 只觉意犹未尽,再一看众人一脸惊叹的样子,更是满意得不行, 不愧是她上百年的拿手歌曲, 效果就是不一样。
她对自己很是满意,只觉成神之日指日可待。
“我先失陪一下。”
剥着蒜的李盛突然站起身来, 他回了二楼卧室。
赵之意和云哲目送李盛离开,云哲的眼神眼巴巴的, 好像心都跟着人走了似的。赵之意则开始琢磨着自己是不是该学点乐器, 毕竟李盛据说是十八般乐器样样精通, 这搞创作的怎么能不会乐器呢?
她是说风就是雨的性格, 妥妥的行动派,这么一想, 就立刻发消息让小英去准备。
小英:……:)
晚餐很是丰盛,有乐瑶做的大餐,孙涵也做了几个拿手菜, 顾恺之则做了不少甜点小吃,秦征则贡献了两箱红酒, 满满摆了一大桌, 整个屋子都是饭菜的香气, 小老头都快馋疯了, 嗷呜嗷呜叫个不停, 要不是小木偶在一旁牵着他, 他能立刻把桌子都给啃了。
秦征是个孝顺的好孩子, 早就跑去厨房,用盆将每个菜都弄了些出来,偷偷拿到楼上去, 给小木偶和小老头开小灶。
两只流着哈喇子跟在秦征后面摇尾巴。
饭桌上果然免不了各种聊天,尤其是几口酒下肚,各自都开始谈起心来,李盛被问起这些年都在做什么,有没有写新歌?有解决掉人生大事吗?这次回来是准备复出了吗?新专辑有再筹备吗?
李盛笑了笑,道:“这几年一直在休息,暂时还没有别的打算。”
这话说了当没说,可惜无论说起什么,他都但笑不语,没有透露出什么有用的信息来,导演组那边催得厉害,让乐瑶和孙涵他们再接再厉,要不是一场有价值的谈话,那这顿晚饭就白吃了!
反而是赵之意一个劲儿的和他请教写歌方法,还问他写歌时在想什么,怎么创造出来的,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帮助自己写出好歌的办法呀?
这恰哈也是云哲想知道的,他作为歌手,自然想知道前辈的创作经验。但是这些问题其实在李盛之前的采访中有提到过,云哲还记得,李盛曾说过,他之所以能够写出那么多好听的情歌,那些关于暗恋的、热恋的、失恋的情歌,大多是因为他恋爱经验丰富。
李盛是个很风流多情的人,这是大家公开的秘密。
他交往的女朋友之多就和他的歌一样出名,几乎每次出专辑或者出新歌的时候,都会有新的绯闻女友上榜,虽然他从来没有承认过,可李盛和某位女子被狗仔偷拍的照片是被放在娱乐版面的头版头条的,他的绯闻女友,在那会儿都可以排小半个娱乐圈了,还都是正当红的女明星。那会儿的网络还不像现在这样发达,但关于李盛的绯闻女友这个话题的热度却从来不减,就连不关注娱乐圈的叔叔阿姨都能说上一两句。
李盛长得也帅,他有着一张可以做偶像歌手的脸,又有着傲人的天赋和才华,他的性格是骄傲、风流又洒脱的,他不管媒体怎么写,也不会在乎歌迷的反对,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也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人。虽然每次出绯闻总是少不了媒体打压和歌迷反对,还有不少人纷纷表示脱粉,媒体回踩,但是每当他发表新歌的时候,又会引来更为疯狂的追捧和称赞,惹得无数歌迷疯狂,他获奖无数,CD卖到断货,大街小巷都是他的歌声。
他靠才华吃饭,自然不需要看人眼色。
他曾被媒体评为最叛逆的艺人,没有之一。所以他宣布退圈、并在当天便彻底消失时,惹来了极大的轰动。媒体和歌迷都不敢相信,还以为这又是李盛的一次恶作剧,可是时间一天天过去、一年年过去,他确实不再出现了,也没有带着新歌归来,人们才终于慢慢意识到他说的是真的,终于相信了这个事实,李盛真的离开了。
他在最红的时候离开,这也成了不少歌迷心中的遗憾,但也因为这样,才更让他的地位变得崇高无人可及起来。他是遥远的、无人可以与之娉美的神话。
就连如今的云哲,都没办法和曾经的李盛相比。
云哲真的是李盛的粉丝,他不是简单的歌迷,当即就从云档里找出这则采访视频,给赵之意看了。
“谈恋爱?”赵之意一脸惊讶又疑惑的样子,写好歌需要谈恋爱吗?可她和谁谈啊,她环视一周,都是小朋友,做她重孙都绰绰有余的那种,她还能和他们谈恋爱?想想她就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看来这条路是行不通了,可惜。
说起李盛曾经的风流时,还真是说都说不完,不过当着本人的面也不好多提,但是因为这个,孙涵倒是问了一句:“李老师,我想问一个我们歌迷特别关心的话题,希望你别生气哦。”
这话一出,大概也就赵之意想不到孙涵想问什么,另外几人心里就跟明镜似的。
“就是这么久了,李老师是不是已经找到度过一生的伴侣了呀?”孙涵眨巴眨巴大眼睛,大大咧咧的一脸好奇的说道。
于是一桌子人,全都齐刷刷看向李盛,期待他会给出什么答案。
李盛喝了口酒,他神色不变,淡淡道:“我还没有结婚。”
这倒是让人惊讶了,毕竟他当初退圈,有一个猜测就是他找到了真爱,要去享受爱情和婚姻了。
因为有了孙涵的开头,乐瑶也不像之前那样顾忌了:“那你这两年都没有遇到合适的想要结婚的对象吗?我听说这些年你一直生活在国外,国外的话,大多是外国姑娘,那确实不太方便……”
李盛没有搭话,乐瑶说着有些尴尬,张岩接口道:“不过还是很高兴李老师能够再次回来,我们又有好歌听了。”
乐瑶:“没错没错,来,我们喝一杯,庆祝李老师的归来!”
孙涵:“为了李老师,干杯!”
秦征:“那些歌迷要知道了,肯定会高兴死。”
娱乐圈内外肯定都会迎来一次大震荡,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都会围绕着李盛进行,《灵异客栈》的热度会更上一个台阶。
顾恺之:“赵之意,吃排骨吗?”
赵之意:“吃。”
李盛一口喝下一杯红酒,他看了眼一旁的赵之意,她嘴里咬着块排骨,脸颊鼓鼓,似乎还在纠结“谈恋爱是创作灵感的来源”这件事儿,眉毛都拧成一团,看起来就像是个天真不知世事的小姑娘。这样的女孩儿,会是别人口中的大师吗?会是张建宇口中的恶毒女人吗?
他也调查过赵之意,自然知道她的人生履历是很“普通”的,没什么奇特之初,也没什么诡异之处,好像一切不同都是从她自杀未遂开始的?但仔细想想,好像又没什么不同,可其实是不同的。至少曾经的赵之意不会像现在这样,让顾恺之、秦征和云哲三人对她都那么维护。而且据说顾恺之和秦征都曾遇到过危险,还是一种难以描述的危险。
李盛下意识的又喝了一杯酒,酒一杯杯下肚,让他的意识变得沉甸甸的,也更架清晰起来。
他起身去了趟洗手间:“失陪。”
站在狭窄的卫生间里,李盛看见镜子里不年轻的自己,他洗了把脸,想让自己清醒一点。
可当他再次抬头时,他又看见了她。
她还是穿着那白色的长裙,柔软的长发散在肩膀胸前,看着他时面无表情,可下一瞬,又变成了一种更为可怕的苍白,她的脸上是被水泡过的浮肿,雪白的纱裙慢慢浸出猩红的血色……
干净柔软的女人在这一刻变得诡异可怕起来,看着他的眼睛里满是恨意!
她恨他!
李盛和镜子里的她对视,他已经习惯了她时时刻刻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时时刻刻用那种充满恨意的眼神看着他。
“对不起,对不起……”
他说了无数次对不起,可这无法获得她的原谅。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他趴在镜子上,斯文的脸庞在此刻看起来有些疯狂,他眼睛紧紧的盯着她,他砰砰拍打着镜面:“我错了!我说我错了!你说话啊,你说句话啊!”
“你回答我!你为什么不说话?!”
“你不要只看着我,我求求你,你说话啊!!”
沉默。
安静。
没有回应。
镜子里满身是血的女人只是盯着他,没有说话,嘴角露出一个诡异的微笑,像是在欣赏他的痛苦和崩溃,这似乎让她感到愉悦。
“……也好……也好……”
李盛情绪崩溃,他一拳头捶打在镜子上,镜子应声而碎。
“哗——”
……
李盛受伤了,他喝醉了,不知道怎么回事,把洗手间的镜子砸坏了,手背被划出了几道口子,还在流血,节目组赶紧拿了医药箱过来,毕竟李盛精通各种乐器,尤其是钢琴小提起,所以他的手十分金贵,投过保的,自然不能在他们节目出事儿。
“没事了,小伤,不用担心。”他这样说着话,但聪明人都能感觉到他这会儿的情绪很不好,那股低气压让人难以忽视,旁人也没想到别的地方去,只以为李盛是受伤了才导致心情不好的。
李盛坐在那儿,让人包扎伤口,他的注意力却不由自主的往赵之意身上放。
他发现赵之意神色很平静,好像完全没有发现现场多出过一个人。
她看不见?
第98章 李盛身边有什么奇怪的人吗
赵之意的平静让李盛心里有些没底, 是她没看见,还是故意装作没看见?
李盛自诩阅人无数,这会儿竟然看不出赵之意究竟是不是伪装的。
当然, 他不敢再贸然去问, 因为每次的结果都是一样,所有人都说他看到的是幻觉, 他有幻想症。这些年来他药吃了不少,可病情却丝毫不见好转——这也让他更加认为自己没有病。
李盛从不认为自己有幻想症, 她是真实的, 而且她恨他。
她也有理由恨自己。
李盛年轻那会儿很风流, 这并不是捕风捉影的谣传。
但秦悦是不同的。
秦悦和他一样, 都是孤儿,他们是一个孤儿院长大的孩子, 他们是彼此唯一的亲人,朋友,也是彼此青梅竹马的恋人。
他们十八岁就在一起了, 那时他还未正式出道,只是单纯的喜欢唱歌、喜欢自己创作, 他的第一首情歌就是为秦悦而写, 写的是他情窦初开, 暗恋着喜欢的女孩儿的悸动和美好, 那也是他开始在娱乐圈初露锋芒、一鸣惊人的歌。
这首情歌让他尝到了做明星的滋味儿, 他又陆续写了好几首, 从暗恋, 到表白,再到热恋时情浓,他灵感不断, 有时候和秦悦出去约会,他脑海里都会有源源不断的冒出灵感来,便是随便哼的一个小调,也会成为流行金曲。这是一个很玄妙的状态,他被媒体歌迷捧为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歌者,他自己也以为自己是个天才。
可惜好景不长,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和秦悦恋爱,已经不能再给他灵感了。他写出来的歌,感悟到的灵感,变成了重复的累赘,连他自己都能感觉到,这首歌不行,不够好。
他没有了那种灵感,写不出连自己都满意的好歌,这让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感到痛苦,他甚至开始失眠、开始焦虑,在所有人都期待着他出新歌的时候,他写出来的却是垃圾。
他害怕自己再也写不出好歌来。
“天才”的名声离他而去,他将被人踩在脚底,他将再次沦为普通人中的一员。
骄傲如他,怎么可以容许自己落到如此境地?
那个时候,是秦悦一直陪着他,鼓励他,他一方面感动于秦悦的陪伴,一方面又有些怨她,她为什么变得平凡普通起来了呢?为什么不能再给源源不断的灵感呢?尽管她很美、性格很好,还画得一手好画,可她太普通了,她只是一个单纯普通的女孩儿,她已经不再是他的灵感缪斯。
又一次,他和朋友在酒吧喝醉了酒,那也是他第一次,接触秦悦以外的女人。他现在已经记不清那个女人的样子了,可他记得和她在厕所隔间疯狂时的激情,那是他从未体会过的感觉。
他能清楚的感觉到自己被分裂成两个人,他的心想到了秦悦,他感到愧疚、后悔,他不该做对不起秦悦的事情,他无比确信,他爱着秦悦。
而这种奇怪的情绪,让他再次面对秦悦时,又有了灵感,他又可以写歌了!
人都是这样的,有了一次便会有第二次,便再也无法忘记。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依赖上了这种感觉,他喜欢这种情绪,因为这可以给他灵感,他又可以写出好歌了。但他一直很小心,因为他确信自己不想失去秦悦,他爱她。
可是事情总有出乎意料的时候,最后还是被秦悦发现了。
他无法形容在被秦悦发现的那一刻,他心里是什么感受,他是惊慌失措的、害怕的、恐惧的,他害怕失去秦悦,她性子那样倔、又那么好强,她眼里容不得一点沙,肯定无法接受他的背叛,她会离开他!可同时,这好像又是他在脑海里预想过千百次的场景,所以他竟然一点也不觉得陌生,反而有种如释重负的,这一天终于来了的解脱。
但他不敢失去秦悦,他跪下来求她,求了好久好久,死缠着她,才终于勉强获得了她的原谅。
可惜没过一段时间,他和另外一个女人出入酒吧的新闻便再次上了娱乐新闻的头版头条——因为在那段时间里,他又写了一首歌。那种爱着一个人、并恐惧失去她的感觉,给了他和之前完全不一样的灵感。这首歌作为他新专辑的主打歌,刚发出就抢占了所有音乐排行榜的第一名,也是这首歌,终于让秦悦原谅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