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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不甘(重生美食) TXT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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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书香门第【执笔。】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心有不甘

作者:三水小草


文案:


2019年夏天,沈何夕被评为华夏最美女主厨,39岁。


睁开眼睛,她回到了1997年,那个被她遗忘又心有不甘的夏天。


那年,她17岁,离外国名校Y大的校门只有一步之遥。


内容标签: 重生 时代奇缘




☆、楔子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在沈何夕长达十年的学艺生涯中,无数被她拜访过的老师傅都用这句话为开头,一遍遍地告诉她中国菜对技巧和精力的要求是多么的严格和苛刻。

  不起眼的豆腐干用刀要片成二十八张,一个小小的灌汤包根据流派不同,还有十八褶,十六褶,二十六褶之分。船有船席,路有路宴,开席分有八四,席尾也求五味。

  巧思求变,南工北意。

  这是沈何夕三十岁之后,老先生们对她的评价。

  他们赞许地说,她有祖师爷赏的这一碗饭,天生敏锐的味觉和天生灵巧的双手,只要持之以恒,她早晚能跨过厨子们从技到艺的那个门槛。

  ……

  奖杯堆叠了她的人生,美味浸透了了她整个的年华

  活着的人都不知道,

  其实……

  她烦透了。

  烦!透!了!

  那天,把奖杯随手扔在沙发上,沈何夕面对空荡荡的房间,神思不属。

  39岁,单身,未婚,因为沉默寡言的性格,除了点头之交,她没有朋友也没有来往频繁的亲人。

  她面对厨房整整二十二年,刀案和锅灶就是她手中掌握的一切。

  看着自己的手,上面似乎浸透了油盐酱醋的气味,不管她有多么端庄的仪态,多么沉稳的外表,只要别人看见这双手,他们都能猜到,这是一双厨子的手。

  厨子……

  要求她继承祖辈手艺的祖父早已去世,尽管在祖父死前她还保持着对老人的沉默和冷漠,但是他的死亡也沈何夕终于感到了愧疚,谁欠谁的呢?

  十七岁之前的沈何夕从没想过有一天会靠自己的手艺活着,那位老人也没想到,几百年的传承最终落到了自己这个桀骜不驯的孙女手里。

  在对自己祖父复杂难言的情感中,沈何夕也终于认识到,自己的人生已经在自己完全不期待的道路上走了足够远。

  不能再想着回头。

  她真的没想到,会有回头的那一天。




☆、凉拌萝卜丝


  一觉醒来,睁开眼睛,沈何夕看见自己的哥哥在床边用大大的蒲扇隔着蚊帐给自己扇动着凉风,他自己被炉火烤得黑红的脸上,有汗水沿着鼻尖滴了下来。

  看见她醒了,他笑着指了指一旁凳子上的去冰绿豆水。

  是的,沈何夕的哥哥,沈何朝,是个哑巴。

  沈何夕似乎还记得自己特别小的时候,自己的哥哥是可以说话的,只是从沈何夕四岁之后,她知道了自己的哥哥是个哑巴。

  是个只能憨笑着给自己做小刺猬馒头的哑巴哥哥。

  小小的沈何夕不喜欢这个哥哥了,不能唱歌,不能讲故事。而且还让她被嘲笑,有个哑巴哥哥,是沈何夕小时候最丢人的事情。

  为什么哥哥不能说话呢?她不想要一个不能说话的哥哥。

  四岁的沈何夕坐在葡萄架子下面的板凳上撅着嘴说到。

  只比妹妹大五岁的沈何朝站在板凳上用大菜刀给冬瓜削皮,大大的菜墩,大大的冬瓜,大大的菜刀,还有九岁的小小的他。

  菜刀把冬瓜碰到了地上,刀刃划破了小男孩儿稚嫩的手掌,菜墩上有一滴一滴的鲜血溅染了翠色的冬瓜皮。

  那一天,沈何夕第一次被爷爷按在凳子上打,沈何朝手掌上包着厚厚的纱布,沉默地拉住爷爷抬起的手臂。

  那一天,沈何夕长大之后想来,就是她17岁之前的缩影。

  疼爱他却被她漠视的哥哥,抚养她却漠视她的爷爷。

  三个最亲近的人,却是最令人无奈的关系。

  这一切的根源,在于沈何夕的母亲与这个厨艺世家的格格不入。

  1973年,沈爱民娶了来自大城市的何勉韵做妻子,那时的何勉韵是没有父母的孤儿。

  1975年,他们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儿子,沈何朝。

  1980年,沈爱民去世,两个月后,何勉韵生下了沈何夕。

  1981年,一直以为自己已经无父无母的何勉韵收到了一封辗转几个月到了她手上的电报。

  1982年,这个梧桐和垂柳同样繁茂的小城,这个一边是饭馆一边是住家的小四合院儿,只剩了一个老人带着自己的一对孙子孙女。

  在何勉韵走的时候,她哭着抱着自己的小女儿承诺,沈何夕的未来,由她负责。

  从小到大的沈何夕一直觉得,爷爷的眼里只有她的哥哥,无论她自己多么聪明,多么可爱,爷爷从来看不见。

  沈何夕的爷爷沈抱石是全城最有名的厨子,几次上面的领导人来视察,总有人开着红旗牌的车子来请他出山。

  三尺见方的青色蟠龙纹绸缎裹着的金柄菜刀,花梨木提盒里摆放的是秘制调料瓶儿,沈老爷子前一天还会去巷口理个发刮个脸,再穿上那身压箱底的蓝黑色的立领正装,精神抖擞的神气样子,哪里是一个厨子要去开席面,分明是一位将军要去出征。

  等到车来了,街坊邻居们都开着门扒着窗看着沈老爷子挺胸抬头地走向又黑又亮的四轮皮盒子。

  沈何夕对这样的景象是好奇的也是憧憬的,可是这样的事情,其实和她没有丝毫关系,绸布包裹和提盒都是沈何朝拎着的,一老一少迈着同样节奏的步伐走向大门,沈何夕只能站在一众帮厨的后面踮着脚看着爷爷和哥哥上了黑色的大轿车。

  回过头,只有一个空落落的院子,还有一群小伙伴趴在墙头上吱吱喳喳:“沈何夕,为什么你不去呀?”

  小小的女孩儿不知道什么是嫉妒,也不知道什么是羡慕,只是眼睛酸了,心里疼了,被遗忘和丢弃的感觉浸透在了灵魂里,再也挥之不去。

  所以,尽管沈何朝是个二十四孝好哥哥,尽管时光荏苒沈何夕早就忘记了那些旧事。

  他们依然不是一对亲近的兄妹,或者说,沈何夕一直拒绝亲近自己的哥哥。

  如果骄傲中二的沈何夕能更成熟一些,一定会认识到她有一个多好的哥哥。

  如果时间能让他们从容长大,那么从前种种的轻慢和冷脸也都能被时光涂抹干净,可是,命运没给他们机会。

  一个心有不甘,一个戛然而止。

  乍然看见自己的哥哥,沈何夕只觉得自己是在梦里,梦见了自己最好的年华,还有自己内心最沉重的亏欠。

  曾经有多不喜欢,后来就有多悔恨。想起来曾经的种种,沈何夕就像那些自己独自一人度过的夜晚一样,用被子把头遮了起来。

  看见自己的妹妹又把头蒙了起来,沈何朝又笑了笑,蒲扇轻轻放在一边,他转身离开了房间。

  粉白相间的毛巾被早就被蹬踏出了一个大洞,被人用蓝色的棉布细细地补了起来。

  针脚比豆腐丝还要绵密。

  蚊帐上还沾着陈年的蚊子血,被竹竿横七竖八地支撑着,随着女孩儿逐渐剧烈的抽搐而抖动了起来。

  被褥还散发着被阳光晒过后的气息,蚊帐也有被艾蒿熏蒸过的残存气味。

  在那个拙劣的蚊帐架子里,在那个破旧的毛巾被里,女孩儿咬住自己的手臂,眼泪和鼻涕混在了一起,沿着涨红的脸庞堪堪要流进她的嘴里。

  二十年后被人们赞美优雅得体的沈何夕完全顾不得这一切,疼痛让她知道这一切不是梦。

  她回到了二十多年前,自己的哥哥还活着。

  绿豆水的碗边上沾满了盛夏的水汽,慢慢流了下来,像是洗刷干净过往的泪滴。

  高木柜上红木的机械钟咔嚓咔擦地发出时光流逝的声响,外面的蝉鸣中掺杂了有规律的切菜声。

  抱着毛巾被坐起身,沈何夕看见了床前泛着凉意的绿豆水,床位旧铜色包边的红木箱,还有洗到了泛黄的老蚊帐,一切依稀昏昏黄黄,这次终于不是在梦里了。

  午后的院子里蝉鸣沸腾,热辣辣的阳光泼洒在地面上,黄黄的肥猫趴在菜架子下面小憩,卷了叶子的南瓜藤似乎也被太阳罩上了一层晃眼的罩子。

  只有沈何朝笔直地站在这样的阳光下面,他正在把一个白萝卜切成细丝。

  葡萄架的影子里,沈老头端着一碗绿豆水躺在摇椅上,对着自己的孙子恨铁不成钢。

  “你也不管管她!跑出去一疯一上午回来倒头就睡!放假了店里也不去帮忙,你还又是绿豆水又是萝卜丝,她还成了功臣了!”

  沈何朝眼皮也没动一下,腰板挺直,颈部微倾,肘部用力,手上只看见刀影不绝,细细密密的萝卜丝就从他黝黑的手掌下面码了出来,像是生来就如此这般的样子。

  最后一根丝也被切好,宽宽的菜刀一铲一翻,萝卜丝就妥帖地层层摞在了盘子里。这时,沈何朝才抬起头,对着老人把一根食指放在嘴前比量了一下,又指了指一边的窗子。

  老人回了个犀利的白眼,一口干掉了碗里的绿豆水,用蒲扇狠狠扇了扇两下,终究,没有再说话。


☆、三鲜水煎包


  沈何朝是巷子头上的那家沈家饺子馆的老板,沈何夕是他的妹妹。

  沈何朝是整个太平区除了自己爷爷之外最会包海鲜馅儿饺子的厨子,沈何夕是他的妹妹。

  沈何朝今年二十二岁有黑黑的脸白白的牙,沈何夕是他的妹妹。

  沈何朝是个哑巴,他是沈何夕的哥哥。

  沈何朝最近很开心,自己一直捧在手心里的妹妹突然变成了跟屁虫,不管自己去哪里,她总是骑着那辆自行车跟在他的身后。

  他不知道。

  在沈何夕的记忆里,他在22岁这年的还没入秋的时候,死在了冰冷的海水里。

  对着镜子,沈何夕捏了捏自己细弱的小胳膊,虽然觉得自己还是挺有力气的,但是凭自己这副小身板想要能救了哥哥基本是天方夜谭吧。

  在沈何夕经历的那段年月里,她一直没有弄清哥哥死亡的具体时间和原因,那时的她满怀着对腐国的憧憬跑去了京城补习外语,一通电话她才知道自己哥哥溺水身亡。

  等到她回到家里的时候,沈何朝已经变成了墙上的黑白照片,她看着哥哥的遗照还没有接受现实,就被爷爷强行带到了乡下,软禁了起来。

  从此沈何夕的生活轨迹彻底脱离了预定的轨道,她身不由己地被强迫学厨艺,一学就是五年,五年后,她踏上了全国学艺的道路,终其一生,即使是给爷爷料理后事,她也没有再回到过这个城市。

  此时的她早已收到了国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可是她的心思完全没有放在自己未来的前途上。

  怎么能救了哥哥,才是沈何夕面对的第一个难题,因为她不知道时间,不知道地点,更不知道哥哥究竟是怎么溺死的。

  沈何夕用了整整两天时间仔细观察了沈何朝的行程,只觉得一阵头大。

  太平区有河有湖也有海,每天早上沈何朝都要三点半起床骑着自行车去塘溪口的菜市场买最新鲜的蔬菜,回家之后再去海边码头采买海鲜。

  一来一往,单单一个早晨就会途径七八个能淹死人的地方。

  沈何夕揪着头发想了一晚上也没想到什么理由能让哥哥不去买菜,像她哥哥这种一生以厨艺为终极目标的人她着实见过不少,让他们不能亲自去选购食材简直是对他们人生的否定。

  一群被打断腿也要爬着去买菜的家伙!

  想起“旧事”沈何夕放下了粗重的门栓,放弃了直接给沈何朝来个物理性伤害的想法。

  没办法,她只能用最笨的一招,随时跟着沈何朝,这样,至少她能跳下去救他,如果救不了……

  沈何夕的记忆里,似乎没有这个城市的清晨,炊烟渐起,人声次第,人们开始忙碌,用一顿热腾腾的早餐为自己的一天做一个开始。

  晨光熹微,在沈何夕的眼里,这个城市还有在她自己前面骑着三轮车的背影,都和记忆中并不相同。

  原来她的哥哥那么瘦那么黑,本来清秀俊朗的眉目都被肤色遮掩,记忆里健壮强大的身体太过年轻,分明还带了青少年青楞楞的修长。

  这样的哥哥啊……当初自己脑子里进了多少水才觉得他粗俗上不得台面呢?

  顶着一张萝莉脸的沈何夕又想揪自己头发了。

  沈何朝对沈何夕的疼爱,是整条巷子都知道的事情,除了当初的沈何夕。

  每天的绿豆水里都放了桂花蜜,在特定日子里有圆滚滚的艾叶煮鸡蛋,饺子馆里忙到翻天覆地,但是沈何夕的三餐加点心都是她哥哥亲自过问的。

  沈何夕苦夏,到了夏天食欲不振,沈何朝买食材的时候专门买了鸭子回来给她做樟茶鸭。冬瓜解暑,和海米一起作成了清淡鲜美的汤,或者蒸熟放凉之后浇上果酱给沈何夕当零食吃。

  酷暑难捱,沈何夕前一天吃多了西瓜,第二天早晨,沈何朝专门给她用黑糯米,红枣,桂圆,红参熬了补气暖胃的粥。

  实际年龄快到四十岁的沈何夕差点进入了“每次吃饭都想哭”的无限死循环。

  如果这样的哥哥,自己还是不能让他长长久久地活下去……

  “就算什么都改变不了,至少我能跳下去和哥哥一起死”

  那就要死一起死,要活一起活。

  沈何夕恨恨地想。

  就算以命换命自己也要救了自己的哥哥!

  即使活到过39岁,沈何夕依然不是别人以为的淡定优雅的女人,她的骨子里,是这片海和这个城市赋予她的爽快和悍勇。这份勇敢让她独自走遍了全国,在长久的寂寞和不甘中成了中国最棒的女厨师。

  此时,属于故乡的海风吹过女孩儿额前的刘海,浅米色的棉质长裙飞扬在美丽的海滨。

  沈何朝蹬着三轮车回过头去看自己的妹妹,脸上是融进了血脉的温柔。

  他绝对想不到,自己文静优雅漂亮可爱的妹妹,内心世界中中正在被“以命换命”“同生共死”等凶残字眼疯狂刷屏。

  沈何夕一边骑车一边走神,沈何朝已经停了下来。

  蒸汽缭绕中,辛家炉包的招牌似隐似现。

  沈何朝冲她招招手,指了指招牌,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妹妹最喜欢的炉包呢。

  炉包店不止卖炉包,还有油条,豆腐脑和菜盒子,这里是整个太平区生意最火爆的早餐摊子,每天都有人花一两个小时的时间跑到这里吃一顿炉包。如果是七八点钟来这儿,不等上一会儿是绝对吃不到的。

  此时还不到六点,虽然天色大亮了,但是吃客还比较少。前襟湿透的健壮大叔看见沈何朝,眼前顿时一亮。

  “沈大厨!今天怎么来了?想吃什么我老辛都请了,两分钟就有第一炉包子出锅儿,三鲜肉丁的,我媳妇儿还做了菜豆玉米碴子,自制辣椒油的芥菜丝儿我也得给你来一份!”

  平时虎着一张脸让很多客人都不敢要找零的摊子老板,此时笑像是一朵大丽花。

  沈何夕站在哥哥身后,只是闻了一下气味就知道包子里放了虾皮和香油,芥菜丝儿是点了鱼露拌的。

  面是好面,油也是好油,用料实在调味用心,难怪生意兴隆经久不衰。

  兄妹俩拣了一个角落坐下,刷了白漆的木桌子旁边是五颜六色的塑料小凳子,上上下下也都很干净。

  刚一落座,两碗热腾腾的粥已经端了上来。

  水用大火烧开,玉米面儿用凉水调匀,倒进热水里滚个滚儿,再放进切得碎碎的菜豆,再改中小火烧一会儿,等到菜豆变色了,粥也变浓稠了,点一点盐沫儿就能出锅了。

  玉米糊保留了玉米的清新的颜色和香味,翠绿的菜豆点缀其间,咬下去滑软中带了嚼劲儿,还有那层薄盐的点缀,整碗粥的味道浑然一体,喝一口,让人从上到下都暖和了起来,被海风吹得有几分麻木的身体彻底被激活,整个人都精神了几分。

  一碗粥还没喝完,两碟炉包和一小撮芥菜丝儿也端了上来。

  炉包是这个城市的特色美食之一,肉粒儿混了韭菜,再搅和了虾皮儿,如果是高档的馆子,放点儿海肠,虾仁,甚至海参鲍鱼都是有的,再或是羊肉配大葱,鸡蛋配茭瓜木耳,要的是能刺激人食欲的味觉搭配。

  炉包与南方生煎包的一大不同,是对面皮的要求更加暄软,在平底锅中,炉包一面与刷了油的锅底相亲相爱,一面又要与混了面粉的白水生死相依,等到皮酥水干,特制的铲子沿着锅沿儿一捞,白胖金黄同在,酥香绵软共存,正是鲜香可口,味道绝佳。

  说来也是怪癖,沈何夕以前最喜欢的是那层面水汤干了之后在包子的缝隙间连接的那一层酥壳,又香又脆还有那么一份馅料的鲜香,想想就能让人垂涎三尺。

  这边沈何夕刚刚把一个包子咬开一个小口吹凉,那一边,沈何朝已经用一双干净的筷子把自己那份炉包上的酥壳全都起了下来,堆在了沈何夕的盘子边上。

  沈何夕抬起头,看见了对面年轻的脸庞上宠溺的笑容。

 


☆、墨鱼锅贴


  沈何朝非常享受妹妹对自己的依赖,另一个人可就不高兴了。

  那人就是沈老爷子,一代名厨——沈抱石。

  当年沈爱民娶何勉韵,说实话,沈抱石就是不赞成的,何勉韵那身书卷气和他们这个名厨世家并不搭调,十指不沾阳春水在别人看来是诗意的赞美,在沈老爷子看来那简直就是废物的代名词。弹钢琴,弹钢琴能弹出菜来?说洋文,说洋文能说出汤来?

  何勉韵娇生惯养不会做饭也就算了,什么家务都要从头学起,不止一次,他的儿子扔了自己厨房里的事儿跑回家看他媳妇。

  这还得了?

  更让他不满的,是何勉韵不愿意让沈何朝学厨艺。厨子,厨子怎么了?没有厨子她何勉韵还不知道在哪里喝风呢?!跟了厨子才吃香的喝辣的,到头来端起碗吃饭放下碗你看不起厨子?!性格固执暴躁的沈老头儿对自己的儿媳一肚子火。

  这场火在儿子去世后烧到了极致。

  他认为自己的儿子得了肺病是被儿媳累的,何勉韵却对他当面埋怨是在厨房的繁重工作加重了他儿子的病情。

  事情最终闹到一发不可收拾,问题出在了沈何朝的身上。

  作为公公,沈抱石自认没有立场去责备自己孙子的母亲,但是他也绝对不允许别人插手他对大朝的教导。矛盾在一次次的冲突中向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闹到最后,何勉韵只能选择孤身离开,留下了还年幼的一双儿女,那个年月,何勉韵只有两个选择,自己一个人走,或是陪儿女一起留下。

  沈抱石把技艺传承的希望都寄托在了沈何朝的身上,从六岁起,沈何朝就每天只能跟菜刀柴火打交道。

  与之相对的,是他对沈何夕的漠视。婴儿时,沈何夕的照料是用何勉韵走前留下的钱拜托给了邻居的大妈,两周岁刚过,沈何夕就被送进了区里的托儿所,过了三年,托儿所要搬到离他们家更远一点的地方,为了省事儿,沈抱石请小学的教导主任吃了两顿饭,把还不到五周岁的沈何夕塞进了小学。

  从小到大,沈何夕被人夸可爱、聪明,后来是漂亮、上进,等到外国Y大的全额奖学金的录取通知书到了,外人已经夸都找不到词儿了。

  沈抱石一直无动于衷。

  大概在沈抱石的眼里,这个花着别人的钱长大、性格长相聪明劲儿都像他儿媳妇的孙女,确实和他没什么关系吧?早晚有一天,这个孩子会长了一双翅膀,飞到别的地方,变成另外一种人,渡过她和她妈妈一样的人生。

  只是他唯一在意的孙子,偏偏把自己的妹妹当成了命根子,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由此,这位倔强的老人,对自己孙女的观感就更加复杂了起来。

  下午三点,沈何朝从饺子馆回了家,刚进去就被沈老头堵住了。

  “大朝,来尝尝这是老董铺子新出的墨鱼锅贴,我吃着有那么点意思,你尝尝?”他一脸献宝地看着自己的大孙子,完全无视身后正好搬着自行车往里走的沈何夕。

  沈何夕看着老头那张“臣妾脸”心里一阵不爽,放下车子,走过去,从盘子里随意地拈了一只锅贴扔进了嘴里。

  沈抱石愣了一下,扭头扭到一半又不想看她,只能斜着眼看她一脸无所谓地吃下了一枚锅贴。

  “馅儿里加了白胡椒粉,调墨鱼粒的时候放的,肉馅半肥半瘦,韭菜有点老也比市场上的强多了,锅贴皮儿里面加了鸡蛋,用了灌汤法,灌汤还是用深海鱼熬汁儿的,为了得您一句好这是下了大本钱啊,您回头问问他们这锅贴打算卖几十块钱一份儿啊?弄这么个样子货这是打算糊弄谁呢?”沈何夕不打顿儿地把整个锅贴从里到外点评了一遍,不止吃出了全部的食材,连对方在烹饪时候使出的小手段都轻易揭破了。

  在她身后,沈何朝也拿了一个锅贴放嘴里,随着他亲亲妹妹的话一个劲儿地点头。

  沈抱石半信半疑地把一个锅贴放进嘴里,嚼了几下,登时勃然大怒:“这是当我老糊涂了?敢拿鱼胶糊弄我?”

  沈何夕乐得火上浇油:“如果不是我,你可不就被糊弄了?哼~”

  沈何朝看见自己妹妹乐滋滋的傲娇小样子高兴地不得了,拎起被遗忘的自行车屁颠屁颠地跟上妹妹的步伐走开了。

  只剩了沈抱石自己在院子里转着圈发脾气。

  对于沈抱石这种级别的厨子来说,他们的一个“好”字就足以让无数老饕趋之若鹜,今天老董家送来的这个锅贴说是要卖15一份,用的却是这种铁定赔本的佐料,说白了就是来骗他一个好评来壮自己的门面。

  在圈子里,这是实打实地犯了大忌讳。

  可是沈抱石居然自己没尝出来,如果真是让老董家给糊弄了过去,他这几十年积攒的名望得砸了一半。这样一算他还真该谢谢沈何夕。

  谢她?屁~!

  老人一跺脚,先去老董家砸场子去了。

  入夜,沈何夕在日历上指指点点地算时间,可能还有十天?可能还有半个月?反正距离她八月二十四日启程去腐国的这二十多天里,每一天似乎都有可能是前世的那一天。

  唉~才跟着哥哥跑了两天就觉得累了,看来必须要锻炼身体才能有更好的本钱。

  沈何夕想起“上辈子”一个老食客教自己的调息法,当初她学的时候已经年过三十,每晚睡前用那种方法调节呼吸能让人更好地入睡,人也更精神。

  现在也可以用起来,聊胜于无吧。

  同一个夜晚,院子的正房里,沈抱石端着酒盅对着两张照片说悄悄话。

  “爱民啊,你没见过的那个小丫头果然也是咱老沈家的种,那个舌头从小就不一般哪……虽然把我气死的本事也不一般。本来吧,我寻思着,她毕竟是她妈掏钱养大的,我逼着她妈和大朝断绝了关系,这个闺女就当是赔她的,将来有点啥事儿,就让丫头改姓何养着她吧。”

  一盅酒倒嘴里,沈抱石只尝到了一肚子的苦意:“舌头好使,手也好使,多打磨几年指不定比大朝还好啊,大朝天分够,稳当,就是……不能说话的厨子,连个菜名都说不了,以后只能守着我这个小馆子过了……”

  七十多岁的老人越想越难过,一盅酒又一盅酒。

  “小丫头要出国了,哎呀,咱老沈家真要出斯文人儿了,从小鬼精鬼精的,就该让她出门闯闯去,你说这一走……就剩我和大朝了……”

  “唉……”

  两声叹息,伴着一轮新月如钩。

  那之后,沈何朝发现爷爷对妹妹的态度好了一些,至少不像以前完全当看不见了,妹妹……

  妹妹你肿么了?妹妹你为什么每天都要跑步陪我去买菜?

  妹妹别藏了,你偷偷打沙袋我都看到了。

  妹妹,你不是最喜欢长裙白衣长发飘飘么?

  妹妹你是要去腐国学法律,不是要去混黑道啊!

  还我文静可爱的妹妹!摔!

  二十四孝哥哥又想叹气了。



☆、海水泡小夕


  被人从海里拉到船上的时候,沈何夕重重地捶打了一下自己的胸口,呛进鼻腔和咽喉的水一下子涌了出来。

  “咳咳……咳咳……”

  再次呼吸到空气的感觉只能用畅快淋漓来形容,在这一刻,沈何夕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重生。

  哥哥还活着!

  熙熙攘攘的早市码头上,人们都在挑选刚刚离开大海的鲜美食材,沈何夕不过是被几个泡塑箱子推挡了一下,就找不到哥哥的身影了。

  另一边沈何朝刚从一艘渔船上挑好了几个海胆又去了旁边的舢板上看远洋船带回来深海鱼。

  喊了十几声也找不到沈何朝,沈何夕的心里被强烈的不安笼罩着。

  在码头伸入海中的地方,沈何夕锲而不舍地用双眼搜寻着海面,涨潮时分,浪潮一个接着一个,想要看清水下简直是天方夜谭。

  不知为何,沈何夕突然觉得海中不远处似乎有人在挣扎。把外套一扒,沈何夕跳下了海。

  早晨的海水很凉,沈何夕穿着背心短裤在水里打了个哆嗦。

  靠近码头的海水一点也不干净,商贩们挑拣出的臭鱼烂虾还有死螃蟹和蛤蜊壳都堆在岸边,涨潮的时候都泡进了海水里。

  沈何夕什么也顾不得了,她只想知道自己的哥哥到底在哪里。

  发现水中真的有人,而且那人真的是哥哥的时候,她是真的感到了绝望。

  杂乱无章的尼龙渔网捆住了他哥哥的脚,连呼救都不能的沈何朝只能在水里无助地挣扎,他试图解开渔网,可是失败了。支撑着码头的木桩还有水面都离他不到两米远,这短短的两米对他来说就是生与死的距离。

  看见沈何夕也跳下来,沈何朝顾不上自己的处境危险,一把揪住沈何夕避免她也被渔网困住,这个动作让他整个人再次下沉了一些,渔网的尼龙绳像是趁虚而入的幽灵,往他的脚上死死勾缠。

  沈何夕潜到水下去去给哥哥把渔网解开,可是渔网结实又细密,在沈何朝的脚上越缠越多。

  因为先前沈何夕一直在岸上喊沈何朝的名字,又在码头上一下子跳到了海里,有人猜到是出事了,纷纷从岸上跳了下来。

  几个深谙水性的渔民看到水下是这样的情况,又扒回岸上喊人拿工具。

  沈何夕用手按住沈何朝的肩膀,竭力让他整个人放松下来。

  因为缺氧,沈何朝的脸色显得很痛苦,沈何夕捏着他的肩膀,努力地睁大了眼睛,海水让她双目刺痛,可是除了眼睛她没有任何方式能向沈何朝传达一定能活下去的意念。

  年仅十七的女孩儿眼眶微红,面色惨白,她的表情在斑斓的海水里是前所未有的严肃和认真。

  沈何朝已经撑不住了,缺氧让他的身体和意志处于崩溃的边缘,他的手脚无意识地拨弄和挣动,让救援的人根本无从下手。

  如果他不能镇静下来,根本等不到别人救援他就得死在这里了。

  见势不妙,沈何夕抬起手狠狠地拍打了一下沈何朝的脸,让他恢复意识,最好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脸上。

  水下,一对兄妹有了他们出生以来最亲密的接触。

  抬起头,沈何夕看着沈何朝,做了两个词的口型,一次,又一次,沈何朝双目圆睁,看了她片刻,缓缓地点了点头。

  沈何夕就此转身往码头游去。

  还身陷险境的沈何朝安静了下来,就像他一直以来的存在那样安静,旁边的渔民还在和渔网纠缠,他的脚停止了拨弄,渔民们的工作也轻松了很多。

  妹妹说:“别怕,等我。”

  也许是很短的十几秒,也许像一个世纪那么长的时间,沈何朝最后一口气已经憋到极限的时候,沈何夕回来了。少女纤细的手里用拇指狠狠地按着塑胶管子的一端,游到沈何朝跟前,她近乎粗暴地把管子插进了沈何朝的嘴里。

  管子的另一端在岸上,这条管子本是鱼贩们为了维持海产鲜活用的注气管,现在,成了沈何朝的救命管。

  岸上,卖水产的大妈还处于震惊石化的状态,刚刚那个女孩儿直接搬开了两个摞在一起的玻璃水箱抽走了最长的那根换气管。

  水箱!两个!这个姑娘是吃了大力丸了?

  新鲜的空气沿着管子进入沈何朝的肺部,身边还有妹妹一直用手告诉他解开渔网的进度,沈何朝的眉目舒展了开来,看着扶着他双臂减轻他体力消耗的妹妹,他做了一件从九岁起一直想做却没有做的事情。

  抬起手,摸摸妹妹的头。

  涨潮的海,情况复杂,有渔民为了救人方便干脆把舢板也推了过来,沈何夕和旁边的渔民们一样,在水下呆一会儿浮上来趴在舢板上喘口气。

  岸上有热心的大妈喊着姑娘赶紧上岸,沈何夕摇了摇头,哥哥不会说话,有任何危险都不能及时的告诉别人,自己必须守着他才能放心。

  割除渔网整整用了两三个人十几分钟的时间,水下的压力和阻力让每个人都疲惫不堪,在最后一次上浮换气的时候,沈何夕也已经筋疲力尽,明明离水面还有一点距离,她却不小心呛到水,差点成了另一个需要被解救的伤员。

  这一次,沈何夕是真的做好了要和自己的哥哥一起死在海里的准备。

  但是现在,他们都活着。

  感谢上天。

  渔民和商贩们围在他们的身边,谁也没想到,就在人来人往的码头上还会有人掉下海,更没想到这下面居然有人扔了废弃的尼龙渔网。

  这一对年轻人真是命大。

  闻讯而来的沈老爷抱着沈何朝,差点哭出一把老泪来。

  被自己爷爷遗忘在一边的沈何夕在知情人怜悯的目光中,笑着接过大妈递来的干布。

  她静静地想:“臭老头……反正我救哥哥的时候也把你忘了。”

  哼哼,至少这一次,我的人生不会再被你改变了。

  沈何夕的手一如既往的干净白皙,掩藏了她身体里不为人知的秘密。

  ******************************************

  沈何夕即将奔赴腐国。

  改嫁到腐国的何勉韵为她做了经济担保人。

  在前世,因为她成了东海沈家唯一的传人,她被老头子锁在了乡下院子里强制学习厨艺,不打不骂,唯一被用来要挟她的,是她亲生爷爷自己的一条命。

  那段枯燥疲累无法挣扎的岁月里,只有心底的不甘,像是一把火,让她的整个灵魂都疼痛。

  沈家祖上是东海福山,正是鲁菜海味派系的一支,在旧朝出过御厨也出过食方,对于名厨世家来说,出过御厨不过一时煊赫,能将一道菜变为派系中代表,这才是让几代厨子挺起胸膛的本钱。

  我家祖上糖醋里脊做得好。

  我家祖上定下了做糖醋里脊的方子。

  两厢对比,显得就是后者的霸气。

  沈家老爷子就是在这样的霸气里长大的,他爷爷是御厨,他爹和叔叔也是当年四九城最顶尖的鲁菜厨子,他自己早几十年间也曾北上给权贵们掌勺,蒸炸煮烧,拌焖煨炒,专攻海味的一个鲜字,在鲁菜四平八稳的通达里,有了那么一分海味的天然,就是他最得意的本事。

  也许就是他前半辈子太得意了,到了老了,打击一重重地压了上来。

  中年丧子,老年失孙,白发人送了黑发人,唯一能让他传承技艺的唯有那个只会读书一心想要出国留学的孙女。

  沈老头儿骄傲了一辈子,到头来只能舍了开了几十年的馆子躲到乡下教导孙女厨艺。又难过又伤心又愧疚,几厢折腾之下,老人本就暴躁倔强的性子越发不近人情,人生的最后几年,他和沈何夕祖孙间的关系只能用“宿世仇敌”来形容了。

  前世中二时期的沈何夕,怨了,恨了,终究还是放下了书本拿起了菜刀,腐国渐远,灶火越近,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老头儿颓唐萎靡,在她的心里,那个穿着压箱底儿正装的背影,也是她心中最接近英雄的形象。

  于是,十七岁的沈何夕干着她自己哥哥七岁干的活儿,拉风箱,练刀工,光品菜练舌头就是整整一年的光景。

  未被疼爱却被逼迫,同时失去了哥哥和梦想的沈何夕给自己找了无数怨恨爷爷的理由,就连一直不肯结婚也含了两分报复的快意。

  就是这样的执拗,到了生死尽头,终究后悔了,不论是倔强的老爷子还是同样倔强的孙女。

  可是他们两个都没向对方低头。

  错了十年,错了二十年,认了,就是错,不认,那就不再是错,两个同样偏执的家伙都把自己当做鸵鸟,只有挺直的背脊朝向着无言的苍天。

  于是老人重病也不肯告诉孙女,孤零零死在了老宅里,于是孙女吃尽苦头也不肯告诉爷爷,冷下了心肠成了个厌恶厨艺的厨师,任由这段难解的亲情成了自己心底的结。

  这一次,总算是互不相欠吧。



☆、墨鱼籽水饺


  沈何夕整理着行李,愉快地在院子里跑进跑出。衣服带几件就够了,书本也是寥寥,想来想去,装了沈何朝刚给她买的新鞋,又装了两双棉袜子和一条厚围巾,围巾的吊牌还没剪掉。

  沈何夕跑去正房的柜子里找剪刀,刚进了正房,她看见沈老头正擦着摆放在供桌上的那把刀。

  刀长八寸三分,其中刀面长五寸宽一寸五分厚一分两厘,两面开刃,一面刃纹竖直平整一面刀面微陷刀纹微卷。

  蓝色珐琅刀柄上镶嵌有青白昆山玉两侧各一块。

  刀柄端上是鎏金圆环,圆环上镂刻了“折燕”二字,这把刀就叫折燕刀。

  折燕刀,是沈家的荣耀,当年鲁菜入京,沈家以鲍鱼制法成名,这把刀就是当时一位皇帝的赏赐。

  据说,刀本是一对,另一把在百年前的战乱中遗失了。

  菜刀不像菜刀,不能用手指的按压去调整切菜的力道和角度,雕刀不像雕刀,略宽的刀面不适于厨师的掌握。在过去的百年间,折燕刀一直是沈家的精神象征,直到沈何夕拿起了它。

  沈何夕臂力不足,手指纤嫩,祖传的菜刀对她来说太大太重,无奈下,沈老头只能让她自己找一把刀用着,也不知怎的,沈何夕就拿了这把最漂亮的。

  二百多年的时光没有给这把刀留下丝毫的印记,它依然够快够锋利,像是一个等待奔赴疆场的将军。

  沈何夕用它一用就用了二十二年,二十一种烹饪的刀法,她能用这把刀完成九成。

  所谓南工北意的工字,此刀功不可没。

  沈何夕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沈老头的跟前,折燕刀有黑色的刀面和银色的刀刃,人们将它当做荣耀,它把自己当做一把刀。

  沈何夕似乎听见了折燕的期盼,像一把菜刀一样地存在,而不是像一个雕像。

  不……

  沈何夕轻轻退后了一步,金色的圆环,蓝色的刀柄,原木色包银的刀鞘,这些她都熟悉地像她的另一只手,可是,她想要的不是作为厨子一样的人生。

  也许,在她从腐国回来之后,她可以让折燕当一把没有荣誉的菜刀,但是,不是现在。

  不是她的命运随时可能被拨回原点的现在。

  女孩儿眼睛盯着折燕刀,在沈老头斜觑的目光中终于退到了正房的外面。

  沈抱石看着年轻的女孩儿转身离开,低下头看了看折燕刀,叹了一口气。再好又怎么样,又不是自己的……

  随着金色的绸布轻轻地盖上,蓝色的珐琅刀柄湮灭了最后的光彩。

  沈何朝端着一杯香蕉牛奶和几块枣泥糕点走进了妹妹的房间。

  看见自己的妹妹蹲坐在马扎上,盯着地上的行李箱出神儿,沈何朝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沈何夕还在愣神儿,刚刚看见折燕刀的那一刹那,她觉得自己的心都被什么掏走了,让人空落落的难过。

  沈何朝拍了拍她的头,过去的几天里,沈何朝总要找机会拍拍她的小脑袋,好像把过去十几年的份儿补回来一样。

  抬头,沈何夕看见了自己兄长满溢着疼宠的目光,她站起身,紧紧地抱住了自己的兄长。

  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欠谁的,我的哥哥,就算自己性命垂危也要护住我的哥哥,你对我而言美好得像是阳光一样。

  我们都要好好地,走自己想走的路,做自己想做的事,不再留下一丝的不甘。

  沈何夕脑海中灵光一闪,想起了另一件事。

  她去隔壁开照相馆子的大叔家里找人帮忙用拍立得照了一张合影。

  笑容灿烂的女孩儿,有点腼腆的兄长,还有坐在他们前面换了新衣服的老爷子。

  沈何夕小心地把照片放在行李箱最安全的位置。

  我不能在妈妈面前提哥哥,总能给她照片看一眼吧。

  哼哼,重点是哥哥,中间那个老头就是附带的!

  *****

  晚上,沈家饺子馆挂了停业的牌子,因为要给他们家的女孩儿送行。

  “你要自己注意身体,有事让打杂的去做,一个店老板别过得像是帮工的。”

  沈何朝笑了笑,低下头继续揉着手里的面团。

  “早点给我娶个嫂子,趁着老头子还能动让他抱着曾孙教厨艺去。”

  听见老头子三个字儿,沈抱石瞪了沈何夕一眼,端起杯子喝了口茶水,到底没做声。

  面团被团转成面圈,从一处扯开,变成了长条,黝黑的手指在其上看似轻盈实则有力的捏拽,渐渐,面团被分出了无数同样大小的剂子。

  “你啊!我不在你可别让别人欺负了!听见没有?”沈何夕踮起脚拎了一下沈何朝的耳朵

  七八个圆圆薄薄的面皮在男人的两手间似乎被转成了一朵花。

  沈何朝被自己的妹妹拽起了脑袋,脸上依旧是大大的笑容,眼眶已经红了。

  “哭什么,我又不是不回来了。”沈何夕揉了下发酸的鼻尖儿,拿起了一旁馅料盆里的筷子。

  胶东饺子讲究的是皮薄馅大形如元宝。

  女孩儿净白的手似乎比那张白面皮还要通透。

  馅儿是艳红的墨鱼籽,二八分的好猪肉,配着绿白分明的韭菜,又浇了金色的香油。

  沈何夕夹了一筷子馅儿到自己手上面皮上。

  不多不少,两根手指一提一转,拖着面皮的手拇指往上一抬一扣,一个挺肚将军般的饺子被她随手甩到了箅子上。

  和刚刚沈何朝包的,一模一样。

  一边喝着茶水竖着耳朵的老头子差点惊掉了下巴。

  沈何夕瞪了他一眼,洋洋得意地又拿起了一张面皮。

  胶东人的饺子自分派系,沈家最讲究的就是指如舞白鹤,馅儿内二分天。

  就是说手指的动作要干净漂亮,像是白鹤跳舞一样。

  煮好的饺子馅料里要有两分的汤汁,并非灌汤,而是用油锁住了食材的水分,让这些水分直到下锅后才在热力的催发下自然混合在饺子内部。

  墨鱼籽的鲜甜,猪肉的香滑,韭菜的清辣,就在盐和油的调剂下自然融汇到了一起。

  滚蛋饺子绊腿面,饺子是送别,也是团圆,在胶东,饺子里包含了婚丧嫁娶一切仪式的膳食核心,外包离合,内藏悲欢。

  随着手指的翻提揪捏,沈何夕用这顿饺子和自己的亲人,也和自己的前世告别。

  腐国,前世俨然成了沈何夕的魔障。

  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学做红案厨师有多苦,她就会对自己错失的那段人生有更多的期许。

  即使功成名就,即使青春不再,即使理智知道根本没有那么美好,这份期许也从未淡去。

  现在梦想已经启程,沈何夕只觉得……卧槽,好平淡。

  机场比二十年后简陋,飞机好像也比20年后的轰鸣声大一些,登机手续更繁琐,整个人的神经更紧绷,除此之外,似乎没什么区别。

  睡了又醒了,沈何夕似乎做了个短暂的梦,梦里有一把漂亮的刀,还有一颗不会跳动的心。

  醒来,梦散了,窗外已经是不列颠的天空。

  在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之后,她终于在希斯罗机场见到了来接她的妈妈。

  凭借那张挂了两条辫子的少女的照片,她肯定认不出如今这位装扮入时的妇人,但是她见过十几年后苍老憔悴的妈妈,没现在年轻,没现在漂亮,可是看见她的瞬间,目光都是同样的明亮。

  在英国优渥的生活让何勉韵看上去像是刚过三十的少妇,事实上,除了沈何夕兄妹,她还和现在的丈夫生有三个孩子。

  长子是金发蓝眼的亚瑟,次子黑发蓝眼的弗雷德,还有小女儿——同样黑发蓝眼凯瑟琳。

  最大的亚瑟11岁,最小的凯瑟琳才5岁。

  他们一起抬着头用围观大熊猫的目光看着面前来自东方的同母异父姐姐,一模一样的三双眼睛眨啊眨只让人觉得心都被萌化了。

  沈何夕能够恰到好处地拿捏自己面对母亲的态度,可是面对这三个和自己有血脉牵绊的小家伙,她的心不免更柔软了几分。

  前世见到他们的时候,他们中最小的也已经18岁了,没想到现在居然这么可爱。

  哈特先生是位高大的绅士,颇为可观的将军肚完美地阐释了他成功人士的社会地位。金发碧眼,笑容和蔼,对待沈何夕的态度既不冷淡也不过分热络,只让人感觉到了热情欢迎的气氛。

  在这样的气氛里,沈何夕的心情并不像她表现出的那么轻松愉悦。

 

☆、卤猪蹄


  不管前世也好今生也罢,她都怀揣着一个不能告诉生母的秘密,并为之忐忑又愧疚——沈何朝成了哑巴。

  十五年以前,那个七岁的小男孩儿终于明白妈妈不要他了,他逃家想出去找妈妈,在雨夜被找到的时候发烧40°,高烧影响了他的脑部神经,让他丧失了语言功能。

  那以后的他,只当自己的生命里只有爷爷和妹妹。漫长的十五年里,沈抱石和沈何夕都没有当着他的面提起过何勉韵。现在,沈何夕也要对自己的生母保持沉默。她不知道如果让何勉韵知道了真相会发生什么,但是她忘不了前世那个因为沈何朝死去而彻底崩溃的女人。

  幸好,何女士如今家庭幸福,生活美满,又有一直觉得亏欠的女儿也来到了身边,她也“忘了”去问自己的第一个孩子过得怎么样。

  沈何夕在心底默默地叹了一口气。

  上辈子沈何夕被老头子困在乡下的时候,何勉韵多方派人来寻找她,大概也就得知了沈何朝的死讯。

  2000年的时候,她回了华夏一趟,面对的是长子的墓碑和女儿的杳无音讯,从此何勉韵的身体每况愈下,2013年,沈何夕第一次到腐国见到的妇人,头发斑白,心神恍惚,对长子的愧疚和悔恨彻底击垮了她,让她在女人最有韵味的年华中颓败零落,成了个垂垂老妇。

  幸好一切已经改变,现在的沈何夕最关心的就是自己能不能在腐国找到能治疗沈何朝的办法,这个的重要性更甚于她自己的学业。

  哈特一家人住在湖区,距离Y大有一段距离,他们给沈何夕在Y大旁边租了一套公寓,并且已经一次付清了未来三年的房租。

  公寓里有独立卫浴和厨房,虽然是一栋颇有年份的红砖楼,但是每个细节都收拾的干净整齐,房东泰勒太太“是一位正直有品位的夫人”,这是何勉韵女士的原话。

  为了这个十几年没有见过的女儿,何勉韵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

  哈特一家的热情和周到让沈何夕很感动,为了表示感谢,她做了一个让她后悔了几年的举动。

  她邀请哈特一家这个周末到她的公寓里聚餐。

  入夜,沈何夕躺在床上,因为时差反应完全睡不着,在腐国的第一个夜晚,潮湿的空气似乎浸透了她的心脏,让她觉得自己湿漉漉的……从身体到灵魂,都被一种想哭的冲动包裹着。

  斜斜的林荫道,高高的梧桐,明亮的阳光,碧蓝的海,晴朗的天……那是她在大陆另一端的故乡。

  故乡有鲅鱼饺子、墨鱼饺子、海肠饺子、三鲜饺子、虾仁儿饺子、裙带菜饺子、蛤蜊肉饺子、海参饺子……

  一个饺子、两个饺子、三个饺子……

  zzzzZZZ……沈何夕想着饺子数着饺子,终于睡了过去。

  腐国有一种特色美味叫鳗鱼冻,因为某个万人迷男球星对它情有独钟,让这种小吃一般的食物也算得上是闻名遐迩。

  对于沈何夕来说,她对鳗鱼冻一点兴趣也没有,但是她对鳗鱼很有兴趣。

  在房东泰勒太太的指引下,周六,她在一个小菜市场里采购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

  鳗鱼远比牛肉便宜,普通猪肉的价格比当时的国内贵几倍,所以她直接对猪蹄和排骨下手,几英镑就买了一大堆。

  圆白菜,球生菜,当然少不了价格亲民的土豆和番茄。

  最后是鸡蛋和面粉。

  下午,沈何夕步行了半个小时,在另一个街区一家华人开的杂货铺里,她买到了中国黄酒,酱油,还有醋。

  第二天就是和哈特一家约好聚餐的日子。

  将猪脚和和排骨清理干净,切成小块,八角大料是哈特一家给她的,合着葱姜一起扔进了炖锅里。

  这口大炖锅是泰勒太太友情提供的,为了表示感谢,她也邀请了泰勒太太明天和哈特一家一起来她这里吃晚餐。

  老式的厨房没有油烟机,只有一个排气扇,炖锅里的热气冒了出来,沿着排气扇飘向了远处。

  沈何夕依着厨房的门看着白气悠悠而起,盯着自己的手,目光有些深沉。

  本该是没有握过菜刀的手,刚刚竟然利落得更甚于自己的前世,明明看起来是白皙无力的纤弱,实际上却是一双能在10秒内完全拆解开一只生猪蹄的巧手。

  此时想来,自从重生之后她就算慢跑一整个上午也没觉得十分疲累,无论是手臂力量还是腰腹力量都比自己前世巅峰时还要好得多。

  这大概是时光回溯的遗赠。

  沈何夕惊喜了一下,感叹了一下,就把事情抛在了脑后,除了每天依然依然那套呼吸吐纳的方法再加上每天跑步保持体能之外,更加强壮的身体现在并不会影响她的生活。

  她当然知道,如果自己愿意,凭借自己现在的手艺和对未来的知晓完全可以在厨师这个行当里创出前辈们想都没有想过的局面。

  可是,她才不要呢!

  当厨师什么的,烦透了!

  她的人生早就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在y国学完法律,当个体面文雅的律师才是她这辈子应该做的事儿。

  厨房只是她生命里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落而已。

  咕嘟,咕嘟,灶上的锅里,肉与汤开始融和,胶原蛋白让汤汁变得浓郁,在调料的作用下挥散出让人垂涎的香气。

  “可惜没有老卤,难为了这锅好肉啊。”

  一声叹息,不过才17的少女叹出了世事的无奈。

  田婉孜今年20岁,是Y大经济学院的公费留学生,这个周六的早晨,她刚刚结束自己在24小时营业的咖啡厅里的工作,拖着疲惫的双腿准备抄近道回到学校。

  双目无神,精神萎靡,手里还拿着昨晚店里没有卖掉的硬面包,没有工作许可的留学生是不能收小费的,这条硬面包是她一夜辛苦后唯一的额外收入。

  咕嘟,咕嘟,似乎是小巷子里哪一家的水开了,有声音从某一个窗子里传来。

  白色的水汽从二楼那扇窗子里弥散出来,带了惊人的食物的香气。

  田婉孜起先以为自己是饥饿过度产生了幻觉,狠狠地深吸了一口气之后,她的身体已经不受大脑控制了。

  这个味道!

  有八角,有桂皮,有花椒!还有猪!肉!

  有人在卤东西,在腐国这条荒凉的后巷里,自己闻到的是卤货的香气!

  临近的几户人家也闻到了这种特别刺激人食欲的味道,有个红头发的西方女人打开窗户往外张望,只看见一个胖胖的亚洲姑娘神情陶醉地站在原地。

  “what’s that?”

  “Meat!”

  田婉孜像是从梦中被惊醒一般,尖叫一声,撒开两条腿,抱着怀里的硬面包以常人难以企及的速度奔向了这栋建筑的正门。

  卤货!

  卤货!!

  卤货!!!

  只留下那个红发女人愣愣地沐浴在越发浓郁的香气里。

  “What’s happened?”

  红发女人的邻居也打开了窗子,先被香味刺激了一下,深吸了一口气,才表情迷醉地问她。

  “Meat……”

  红发女人茫然地回答道。

  “寻香”而来的田婉孜吞着口水站在了那户人家的门前,事实上,她并不是第一个被诱惑来的人。

  其他人也许都是这栋楼的住户,有年轻的女人穿着睡袍披着晨缕,有光着上身的露出六块腹肌的男人顶着一头乱发,还有一对漂亮的双胞胎穿着缝着小兔子的拖鞋。

  衣着整齐的田婉孜倒成了另类。

  这个并不晴朗的周末的清晨,他们像是一群等待被哺喂的幼鸟,伸着头看着这个再平凡不过的木门。

  头发斑白的房东太太在人群的外面站了半天都没人发现,她重重地咳了两声,这才终于像是摩西过红海一样的来到了门前。

  轻轻敲了两下门,一个年轻的有些过分的东方女孩儿打开了房门,看到门外的情况,她有点惊讶,但是不过下一秒,她已经让到了一边。

  “请进吧,大概还要半个小时。”她笑着用英语说。

  谁也不会拒绝被美味吸引来的客人,能被吸引到陌生人的门口,本就是对对方厨艺最大的赞美。

  一群人涌进了小小的套间里,双胞胎坐在女孩儿拿出的小凳子上,大人们挤在了沙发上,手足无措的田婉孜慢了一步,只能和看起来很严肃的房东太太面对面坐在茶台旁边。

  沈何夕凑了几个杯子端出了几杯温水,转身又进了厨房。

  不速之客们沉浸在更加浓郁的熬煮的气息里,只觉得灵魂都在荡漾了。

  田婉孜揉了揉自己的肚子,越来越饿了……但是完全不想吃怀里这个该死的面包怎么办?

  沿着气味找来的人越来越多,穿着睡衣和光着上身的人终于意识到自己的不妥,一步三回头地回去整理自己的着装。

  那对双胞胎小女孩儿按捺不住,跑进了厨房里,过了一小会儿就听见“哇哦”的惊叫声。

  两个女孩儿开心地像是从天堂满载而归的小天使,她们满脸笑容地拿着两只白色的小猫跑了出来。

  小猫惟妙惟肖,大概比小孩子的巴掌略大一点,还散发着热气。

  田婉孜吞了吞口水,好可爱的小猫,看起来也很好吃的样子!

  半个小时很快过去了,沈何夕用小碗装出了一块一块的肉,皮上温润流光,皮下微微颤动,肥有七分糯,瘦有九分香,正是刚刚出锅的卤猪蹄。

  点缀着细葱花,酱色的汤汁里浮着一层油星儿,光看着已经让人食指大动难以自已。

  田婉孜运了半天的气才让自己没有一口把整个碗塞进嘴里。

  太好吃了!肉刚咬了第一口,田婉孜差点哭了出来。

  肉筋弹牙,肉皮香糯,入口即化后是浓郁美妙的汤汁,还有口感实在的红瘦肉调剂在其中,让人丝毫不觉得油腻。

  好吃到逆天啊!

  吃完了一份,她抬起头,看见几位本地居民的表情略有尴尬。

  哦,对了,他们是不吃猪蹄的!

  哇!太好了!为老外的龟毛点赞!

  田婉孜决定对第二份猪蹄下手。

  可惜,她高兴的太早了。

  泰勒夫人比她更早地端起了那只碗,顶着一张严肃的脸以研究法国大餐的架势飞快地用叉子解决掉了那块已经酥烂到快脱骨的猪蹄。

  看到她们两个人吃的唇齿留香,剩下的人们也你一碗我一碗,把所有的猪蹄都瓜分殆尽。

  所有人都觉得,这一碗肉真的美味到让人想要叹息。

  一锅猪脚很快在人来人往中被解决干净了,田婉孜第四次放下碗,轻轻打了个嗝。这时,她才发现大多数人都是浅尝辄止,非常有风度地给后来的人腾地方,唯一和她一样“立定青山不动摇”的只有那个严肃的老妇人。

  好像非常失礼啊,简直是厚着脸皮蹭饭的节奏啊。

  等等,老太太你吃的好像比我还多。

  对方好像是房东呢,我咧?

  泰勒夫人姿势优雅地坐在那,看着那个身材圆润的东方女孩儿自以为无人注意地悄悄挪了出去。

  她端庄有礼地伸手端起了第七碗卤猪蹄。


☆、果香烤排骨


  作者有话要说:  前方高能,请先准备好零食或者擦口水的纸巾!

  以上是严肃脸渣草的提醒。

  哈特太太一家人在周日的傍晚时分才到了沈何夕所在的公寓,过了没多久,他们就惊讶地发现沈何夕的人缘儿非同一般地好。

  有年轻漂亮的姑娘送来水果,有帅气高大的帅哥送来披萨,还有可爱的双胞胎姐妹敲门只为了显摆她们手里可爱的小白猫“玩偶”。

  就连看起来严谨肃穆的泰勒太太也带着一瓶扎着蝴蝶结的白兰地来参加沈何夕的聚会。

  “令人惊叹的交际能力。”哈特先生对他的妻子说。要知道腐国人的交际相对保守,才几天的时间就获得了邻居们的接纳对于一个东方人来说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

  何勉韵笑着看着在厨房里忙碌的女孩儿,不知想到了什么,目光微微暗淡:“想要学习厨艺是很辛苦的事情,CiCi现在厨艺这么好,过去一定吃了不少苦。”

  “没事,她现在就在你的身边,你可以弥补她”哈特先生拥住自己的妻子,拍了拍她的肩膀。

  “不只是她,还有她的哥哥……”

  “不……上一段婚姻留给我的,只有这个女儿了。”

  趁着孩子们不注意,她小心地擦掉了自己眼角的泪水。

  凯瑟琳只有5岁,是哈特太太最小的女儿,现在她捧着面团做成的兔子跟在沈何夕的身后,快乐地像是只小鸽子。

  “Cici,这个是什么?”沈何夕顾不上回答,转身单手把凯瑟琳从炖锅的旁边拎开。

  接着,沈何夕神情专注地把一整块腌渍好的肋排垫在圆葱圈上,放进了已经预热好的烤箱。

  在她身后,9岁的弗雷德跃跃欲试地试图用手去沾一下已经腌渍过排骨的调料。

  好吧,将来那个34E的辣妹现在就是一个熊孩子,将来迷倒一群美女的冷酷帅哥现在也就是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少年。

  沈何夕调好烤箱的时间,摘到隔热手套,从一边的冰箱里拿出一块白色的东西就直接塞进了女孩的嘴里。

  “呜呜~”凯瑟琳被甜甜的点心堵住了嘴,肉呼呼的小爪子抓着小白兔冲出去找妈妈去了。

  弗雷德等着眼睛看着沈何夕。

  “小绅士,你有什么想说的么?”

  弗雷德用手指又戳了一下蘸料。

  “……”

  “……”

  亚瑟站在门口笑了:“弗雷德的意思是他也很淘气,为什么你不给他点心吃!弗雷德你居然向Cici撒娇!”

  傲娇的少年被自己的哥哥嘲笑了,白皙的小耳朵瞬间变得通红。

  沈何夕又拿出两块红豆糯米糕分别放在了亚瑟和弗雷德的手上。

  “很快就要开饭了,我的厨房门口不需要两位帅气的小骑士了。”

  终于,厨房里清静了。

  沈何夕在一摞手套里挑了一副略薄一点的开始炒菜。

  晚餐的配置是按照西方人的饮食习惯进行的,前菜是一道非常家常的东方菜,酸辣土豆丝。

  土豆切成极细的丝,用淡盐水泡去淀粉,油温半热的时候下花椒炸香,再取出花椒,把青红椒丝和蒜瓣下锅爆出香味,土豆丝沥干水分下锅翻炒几下,点醋撒盐,就是中国北方最常见的一道家常菜了。

  火要旺,手要快,菜要脆爽入味,醋和盐相爱相杀,加上辣椒的绝妙装点,最终结成了最刺激人类味蕾的同盟。

  沈何夕用了十分钟的时间向哈特先生和泰勒夫人解释自己这道菜的原料真的是potato。

  颜色漂亮……当然土豆也能很漂亮。

  口感清脆……没问题,土豆的淀粉被泡掉了……

  红的?辣椒……绿的……还是辣椒,等等那是香菜。

  一群“洋包子”一边抛出各种各样的问题砸的沈何夕头昏脑涨,一边也没耽误了吃,不到五分钟,几个人面前装土豆丝的盘子已经干净到可以直接放回碗柜了。

  嗯?那位同样是中国人的何勉韵女士呢?

  她假装自己不存在,尽情地品尝着自己多年没吃的家常菜。

  土豆丝开胃之后,就是红烧鳗鱼。

  红烧,也是一种通贯南北的做法,秘诀就在糖,酱油,酒和油的搭配上。

  糖,在中国菜的做法里,不仅能够提供甜味的刺激,也能够提供鲜味的诱惑,能够消解油腻,也能赋予肉奇妙的鲜味。

  调色调味,先色后水,就是红烧的秘诀,在味道的调和趋于完美的前提下,色宜浅不宜深,糖宜少不宜多。

  翻炒的糖变成或深或浅的焦糖色,搭配了酱油,在油的加热下散发出能够浸染一切食材的香气。

  比如这座城市常见的鳗鱼,在被切段腌制过之后,进到了锅里,在热油与蒜香的冲刷下,瞬间爆发出了自己掩藏的香气。

  翻炒,加水,焖炖。

  富含胶原蛋白的肉质在汤汁的包裹下变得松而不散软滑适口,还在调料的调剂下更加诱惑人的神经。

  红烧鳗鱼出锅的时候,餐桌前只剩下了正襟危坐的泰勒太太。

  哈特一家人都堵到了厨房的门口,包括多年被腐国饮食荼毒的哈特太太何勉韵女士。

  “怎么能没有米饭呢?红烧鳗鱼必须配米饭啊。”完全无视旁边小女儿可怜巴巴的目光,何勉韵吃掉了自己盘子里最后一块鳗鱼,一边意犹未尽,一边茫然若失。

  “小夕,下个周我领你去这边的唐人街吧。说不定能买到羊蹄或者乌鸡。”她兴致勃勃地提议,完全已经忘了自己还正在对母女二人间的关系忐忑不安。

  所以……这是已经预定下一餐的节奏了么?沈何夕囧了一下,开始觉得自己请的这一餐似乎不是什么明智的决定。

  “叮”泰勒太太一脸严肃地用银勺子轻敲了一下自己的水杯,在腐国的礼节中,这是要发言的提醒。

  “我有一辆小型厢车,如果你愿意我们还可以去海边的大市场采购……”

  当晚的主菜是果香烤排骨,感谢质量上等的烤箱,它没有让排骨的香气逸散出来,几种水果调配成的果泥还有黑胡椒粉等几种调料已经提前用白兰地调和,和整块的排骨在冰箱里相亲相爱了一夜,水果自然的酸香中和掉了排骨的油腻,香辛料在催发了肉类美味的同时也去除了腥气。

  在烤箱里,它们进一步融和变化,在高温的催发下,从量变到质变,从等待到爆发,正是腌渍和烤制之间的巅峰对决,这是一场没有胜利者的对决,对人味蕾的征服就是它们的双赢。

  中国人烤制东西的最高标准,是食物的内外形成了各自独立又融为一体的美味搭配。

  外面,要颜色漂亮,要酥而不焦,要有食材与火焰直接对垒后勃发的焦香气。

  里面,要质地柔软,要香而不腻,要有食材自然被保留下的汁水蕴含了食物的从味道到营养的全部精华。

  这一切的重点就在于炉火的把控。

  沈何夕选用的是上好的整条肋排,被剥除了一层肉之后,最外层是富含脂肪的一层膜状物。

  现在,这层膜被恰到好处的火力烘烤成了一咬即破的酥壳,牢牢包裹着内部的软嫩和清香。

  打开烤箱之后,沈何夕没有摘掉手上的隔热手套,她拿起一旁的尖刀,在泰勒太太和小凯瑟琳的尖叫声中狠狠地扎向了肋排的一条缝隙。

  手起刀落,在尖刀扎下的瞬间人们似乎能听到酥壳碎裂的声音,能听到带着香气的汁水从切口处流下的声音。

  不过须臾之间,整块排骨已经被沈何夕拆成了一条条的肋骨,骨上带肉,二分肥八分瘦,从切口处看到的排骨非常清楚的被分成了四层,最外是带了焦香和果香的调料,然后酥脆甜香的外壳,接着是蕴藏了汁水的肥嫩部分,内层是依附在骨头上无论是口感还是嫩滑程度都恰到好处的瘦肉。

  每一口都是多重的口感和异样的满足。

  每一口都是果香肉香焦香掺杂在一起的味蕾革命。

  在座的赴宴者只有泰勒夫人一个人是基督徒。

  但是在那个牙齿咬破酥壳,肉汁进入口腔的瞬间。

  他们都想感谢上帝。

  



☆、白粥


  看着客人们的表情,沈何夕摘了手套,脸上带着自己也没有意识到的微笑。

  有一双会做菜的手,还是挺容易有成就感的……

  前提是……什么叫说好的下个礼拜还来?谁跟你说好了?

  周一的清晨,薄雾还笼罩着这个城市的一角,斗森路38号的住客们已经迫不及待地从床上爬了起来,完全没有昔日自己对周一工作/上课的怨念。

  因为,前一天晚上,他们整晚都被来自东方的神秘香气折磨着。

  有从未闻到的酸香,有各种各样的肉香,还有更多完全超出了他们想象力的奇妙香气一直包裹着他们,让他们辗转难眠、食不知味、饥肠辘辘。

  哦,上帝,这真是一场甜蜜的折磨。

  现在他们只想快点弄一点东西放到自己的胃里,然后催眠自己这就是昨晚各种各样的美味。

  罪魁祸首的沈何夕完全不知道自己让整楼的人都难以入睡。

  刚刚跑步回来的她,正哼着歌盛着白粥,厨房外的餐桌上摆着前一天的卤猪脚的猪脚冻还有一碟子红豆包。

  今天她要去学校复核资料,如果有时间再想办法咨询一下周围的私立医院……

  “咚咚”从门口传来了弱弱的敲门声。

  沈何夕摘掉手套,走到门前对着镜子看了一下自己的仪表,这才从猫眼往外看去。

  一个似乎有点眼熟的圆脸小姑娘正一脸忐忑地站在她的门前。

  “昨天我来过,楼下的太太昨天也见过我!”女孩儿抬高了一点音量,用非常标准的中文普通话说道。

  沈何夕打开门,看着这位“同胞”由欣喜再次变为忐忑。

  “那个……前天早上我路过,然后……那个……很香……所以……啊,那个猪蹄太好吃了!”说到猪蹄,女孩儿整张脸似乎都亮了起来。

  沈何夕只用了0.01秒就从女孩儿的脸上看到了明晃晃的“吃货”二字。

  “哦,你好。我还记得你。”啃猪脚啃得又快又干净……

  听到了熟悉的乡音,又知道对方还认识自己,田婉孜瞬间兴奋了起来:“你好,我叫田婉孜,今年二十,来自大陆京城,你也是大陆人吧?普通话好溜的。这是我一点巧克力饼干,味道很好的,我来腐国两年了,你呢?”

  能在异国看见同胞,沈何夕也很高兴,当然,如果不是空着肚子站在自己家的门口,她会更高兴。

  “我煮了点粥,一起尝尝吧。”瘦削的女孩儿让开门口,让这位不速之客进来。

  田婉孜还想滔滔不绝地接着说下去,但是她的身体在听到“粥”这个字的时候已经完全不受她的控制了。

  白粥,皮冻,红豆包。

  为了要招待这位客人,沈何夕又炒了一盘圆葱鸡蛋。

  端着盘子走到餐桌前,她看见胖乎乎的姑娘正捧着饭碗在哭。

  人总是这么奇怪,再稀有的美味,也不过能够换得他们一时的痴狂,最平淡的家常却往往是他们一世牵挂的愁肠。

  人这一辈子有多少痴狂能挥洒?

  又有多少乡愁能抛却?

  前一天浓香入骨的卤猪蹄只是让田婉孜一夜念念不忘,今天的一碗白粥,还没下肚就已经让她变成了泪人。

  “我要回家!55555555我要喝稀饭配豆腐乳!我要吃西葫芦鸡蛋饼!我要吃炸茄盒!我要吃炸酱面!我要吃炒肝儿!我不要吃炸鸡和薯条了5555555表姐骗人,外国一点都不好,我要回家……”

  人们形容思念,常常用牵肠挂肚,看见眼前这姑娘一边嚎哭一边报菜名的样子,沈何夕算是理解了这个词的深层含义。

  味觉,作为人类记忆力最持久的感官之一,正是相思之本,牵挂之系。

  1997年的腐国无论是物质条件还是精神条件都领先国内许多,所谓民主自由之风气,所谓科技发达之繁盛,也许,对于中国人来说,还不如一碗白粥。

  乡愁由此而起,瞬间压倒了一切对精神和物质的憧憬。

  沈何夕看着面前嚎啕的女孩儿,没有上前劝慰,她想起了数着饺子入睡的自己。

  思念这种事儿,没法阻止,不能禁止。

  又有她精神偶像俞正味大师的一句名言“此世间,唯美食与乡愁,值得被原谅十万次。”

  想来想去,沈何夕又未老先衰地叹了一口气,只能包容一下了。

  一枚土豆去皮,切成略粗的丝,抓一把面粉,倒一点水,撒一点咸盐,搅拌在一起成了面糊。

  平底锅烧热,放一点油,沈何夕戴着手套的手抓着锅柄轻轻一抖,油就已经沾到了锅底的每一个角落。

  面糊裹挟着土豆条被倒在锅里,伴随着锅子的转动,渐渐地摊在了锅底。

  寻常人做这种比较厚的土豆饼往往要用铲子把土豆条摊开才能保证整张饼厚度的均匀。

  但是对于进行了几万次腕力练习的沈何夕来说,用一只手,足矣。

  田婉孜正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缅怀着国内的一切(食物)。不经意地一抬眼,就看见一张金色的饼从平底锅内飞起,像是带了清晨阳光一样,金黄地让人欣喜。

  站在灶前的女孩儿举重若轻地随手一接,整张饼就妥帖地趴回了锅底。

  随着油温的上升,食物煎炸时的香气合着滋滋的声音传了出来。

  外面响起了有人开窗的声音。

  最终,放在田婉孜面前的是一张厚度刚好,表皮酥脆内部香软的土豆饼。

  沈何夕端起自己的碗喝了一口粥,这才慢悠悠地说:“没有西葫芦,土豆也不错。”

  田婉孜把一小块猪脚冻放在土豆饼上,看着随着热度的传递渐渐融化的猪脚冻,她的脸上完全是见到了梦中情人的表情。

  “朋友,你们家缺保姆么?我每周给你打扫三次卫生,你能让我吃你一顿剩饭就行了!真的,我说的是真的,家务我全包了,衣服也归我洗……”

  “你再不吃就凉了。”

  “哦。”

  面前的女孩儿明明长了一张又小又嫩的脸,怎么说话的语气态度这么老成?性格有些跳脱的田婉孜对这样的人最没有抵抗力了,一手端着碗,一手夹着饼,缩着肩膀低着头,哼哧哼哧地大快朵颐了起来。

  来了腐国四天,第一天调整时差,第二天整理东西,采购物品,第三天熟悉街道,昨天在厨房里忙碌了整整一天,今天,沈何夕打算去学校办理好自己的入学手续。

  为了酬谢一饭之恩,田婉孜自告奋勇地给她当起了向导。

  腐国的人文之美,在于他从历史里被河流洗去污秽和浮躁,在Y大,这种美被放大到了极致。

  无怪人们前赴后继,魂牵梦萦。

  前世的沈何夕来过这里,二十三四岁时,她还会在嘈杂的厨房里诵读着诗人赞美这里的诗篇,希望用这河里荡漾的清波洗去她手上沾染的污浊。

  当二十九岁的她真正站在这河边,是以一个参加厨艺比赛的厨子的身份,那时,她终于明白自己这辈子只能是个厨子。

  所以,灵魂死去,心有不甘。

  再次看见这片河水,沈何夕并没有找到灵魂复苏的感觉。

  最欣喜,不过是保住了哥哥的命。

  最满足,是再次见到那些本已错过的人。

  最有成就感,是在老头子惊讶的目光中连着包好了二十枚饺子。

  如此说来,对于她这个灵魂苍老的女人来说,似乎来到此处,竟是该深呼一口气。

  再无欢欣可表。

  前世心有不甘的人已然归于死神,现在的她,有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未来。

  未来,与这碧波荡漾的河水无关,但是她的生命之河流经了这里,还将走向更美的远方,还有什么能比这个更加美好?

  沈何夕露出了来到腐国后第一个真正发自内心的笑容。

  站在这里的人,真正成了一名年仅17的求学少女。

  田婉孜看着穿着衬衣长裤,长发披肩的女孩儿,似乎,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

  哎呀,一定是早上吃得太撑出幻觉了。

  离真正的开学报到还有一周的时间,校园里已经有了很多学生背着书包,抱着参考书缓步徐行在柳林杨波中。

  办完了入学手续的沈何夕看着来来往往的异国面孔,由衷地发出了一声感慨。

  “黄油土豆生炸死煮也能让人吃得面色红润,真是难得。”

  田婉孜在腐国待了快两年,也见过几个国内的留学生来到了Y大之后志得意满以为从此天下任爷横行,也有的对来往的外国人指指点点大放厥词。

  这次的这个姑娘……关注点好奇怪哟。

  准备专业书籍,了解学院历史,咨询了Y大周围所有的私人医院,顺便还在田婉孜的引荐下加入了华人留学生的一个小团体,沈何夕这一个周过得不可谓不充实。

  就在这种平淡的忙碌中,她在Y的学习生涯拉开了序幕。




☆、白菜肉包


  在Y大读书,沈何夕心里隐约有所预感的种族排斥问题并没有很快浮现,想来也是,在这所全球知名的大学里念书,需要的不仅是智商,还有情商。

  没有探清一个人的底子,不管是怎样的偏见也不会轻易流于表面。

  所以,摆在沈何夕面前的第一大难题是……

  食堂的饭太TM难吃了。

  前几天的时候,沈何夕还没觉出难吃,炸薯条和小块的披萨足以果脯,各种凉拌蔬菜和炸鱼烤鸡腿虽然做法单调但是在保留食材的新鲜度上还是不错的……

  不错个喵啊!每天都是这些东西!每天都是凉拌菜、炸薯条、小披萨、软炸鱼,烤鸡腿!

  唯一能有点变化的是汤,奶油花椰菜汤或者番茄汤,或者蘑菇汤,或者是大蒜汤……搭配着法棍面包……

  沈何夕在连吃了六天食堂之后对自己的人生有点绝望。

  突然能理解田婉孜吃到卤猪脚之后的心情了,现在真的很想吃哥哥包的饺子啊……好想吃,好想吃……

  琳达正心情愉快地打算享用自己的饭后甜点——奶酪和小饼干,突然觉得自己周身有点发冷。

  在她对面,她那位来自华夏的黑发留学生同学正面色阴沉地面对着餐盘。

  “Cici,你怎么了?”

  “无法忍受日复一日单调的饮食方式,真是我预期外的灾难。”沈何夕双眼失神地碎碎念道。

  “哦……”对华夏有一定了解的琳达笑了,“据说东方人对饮食的精细度要求很高,有很多我们想象不到的奇妙做法。”

  “也是煮,炸,烤,拌这种比较基础的方法上延伸出来的。”

  对于华夏的厨艺沈何夕不想多谈,她苦大仇深地三两口吃完了一块烤鱼,又把拌菜夹在面包里飞速地解决掉了。

  “我要去图书馆写论文了,你呢?”

  “当然也去。”

  两个女孩儿站起身,背上书包,端着餐盘走向回收处。

  “我在中餐馆里吃到的食物和我们平时吃的不太一样。”琳达明显对中餐这个话题很感兴趣,走在通往图书馆的路上,还是兴致勃勃地挑起了这个话题。

  “你是指烧鹅还是咕咾肉?”沈何夕对腐国的中餐馆还是比较了解的,因为历史原因,这里的华夏餐厅口味偏向粤菜,酸甜口味、用料“结实”的华夏菜比较受腐国人民的欢迎。

  “当然不是这种普通的。”琳达笑的很神秘,褐色的眼睛里是那种自己拥有小秘密的得意。

  “我吃过鱼的头部!很辣的!”她一脸自豪地说。

  沈何夕:“……”

  琳达已经习惯了亚洲人表情表达不那么直观的脸孔,对于沈何夕的呆滞,她果断理解为“惊讶”。

  “虽然看起来有点恶心,总觉得那条鱼被剁掉了脑袋死不瞑目,红红绿绿的辣椒撒在上面感觉像是在遗体告别……但是说实话,鱼肉的味道非常鲜嫩,很辣,辣的让人很开心,还有很奇妙的诱惑性,让人像是上瘾一样地想要不停吃下去。”

  琳达仰着头,闭着眼,似乎在回味当时奇妙的感觉。

  沈何夕:“……”

  琳达:“Cici,你在华夏吃过这道菜么?是不是华夏当地的味道会更好?”

  沈何夕:……我只觉得自己再也无法直视剁椒鱼头了。

  正好这时她们又遇到了两个同样要去图书馆的同学,琳达迅速地忘记了刚刚自己还回味的奇妙中国菜,开始和他们讨论起了这次论文的要求。

  沈何夕默默地决定以后再也不和西方同学提起任何关于中餐的问题。

  当天晚上,沈何夕在超市里买了一个能保温的饭盒,如果吃腻了食堂,自己完全可以每周有那么几天自带午餐到学校去。

  转眼到了开学后的第二个周末,哈特一家开着他们的私家车带着满满一后备箱的食材,又来了。

  沈何夕看着这些材料有些无语。

  哈特太太真是白给厨子当了六年的媳妇儿,想吃红烧肉,买的居然是前肘,想吃白菜炖粉条,买的是粉丝,想吃海带烧豆腐……豆腐在哪里?

  到头来没有一道菜的食材是全的。

  “妈咪,你肯定不是东方人!妈咪你和Cici差的太多了!”这是亚瑟。

  “妈咪我们说好的能融化掉的肉呢?”这是凯瑟琳。

  “妈咪,为什么没有白色的小兔兔了?”好吧,还是凯瑟琳。

  只有沉默到炫酷的小帅哥弗雷德捧着一小块蛋糕送到了沈何夕的眼前。

  亚瑟跟着他后面说:“他想吃上次的点心,用蛋糕和你换行不行?”

  沈何夕笑着用烤好的酥皮肉松饼交换了那块蛋糕。

  抬起头,她挑着眉毛看了一眼自己的亲妈被几个小孩子围起来鄙视,沈·前任大厨一甩头发拿起了料理台边挂着的手套。

  一群小家伙儿,我亲妈也是你们能鄙视的?

  哼!

  食材不对又怎么样?中餐的博大精深岂是你们这些歪果仁能理解的?前几天无法直视剁椒鱼头的怨念在今天一齐被激发了出来。

  粉丝清洗干净泡进热水里。

  白菜洗净控水。

  酵母粉用温水化开,和进面里。

  把面盆送到了楼下泰勒太太的房间里,泰勒太太身体不好,刚进入九月,家里的壁炉已经开始工作了。

  接着,沈何夕把哈特太太精挑细选的那一块肉放在了案板上。

  心要静,手要稳,刀要准。

  一道接着一道的切下去,重达两磅的肉很快就被她切成了均匀的厚片。

  小凯瑟琳表示她和她的哥哥们都看呆了。

  =口=

  那是在切肉么?

  刀快到完全看不清呢!银光闪过肉就变成片,看起来又帅气又有点小可怕啊有木有?

  亚瑟拉着自己的弟弟妹妹默默退回到了厨房门口。

  哈特太太看着自己几个小儿女的表情,心里预感到,大概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他们几个小魔星看见这个同母异父的姐姐都会老实很多。

  再看向自己的大女儿,她的心里欣慰又辛酸,当初沈爱民去世之后,她和公公的关系陷入了死局,正好是自己在香港的父母找了门路让她有出国的机会,自己的一生和一双儿女之间,她选择了前者。不是不愧疚,但是不后悔。

  如今她想要弥补这个优秀的女儿,却发现她比自己想象中更加的沉稳和优秀,错失了她的成长,让身为母亲的哈特太太更想为她做些什么。

  沈何夕完全没想到就是她切个肉的功夫,自己的亲妈身上又多了“母爱如海”的buff。

  厚片变成了粗条,粗条变成了肉丁,整个过程没花上两分钟,一把普通的刀在她的手里像是要转出花儿来,她就用一副看起来轻松写意的架势把切肉这么繁琐的工作完成了。

  肉丁搅拌上酱油和葱姜末,倒一点料酒,倒一些油,再拌上盐。

  白菜切碎之后挤压掉里面含有的水分。

  粉丝泡发之后切成小段。

  几种食材搅拌在一起,就是相当标准的胶东大包的馅料了。

  同样是包子,江浙等地惯爱吃浓香鲜美的汤包,胶东人,更希望包子里都是些“实在货”。

  白菜,肉丁,粉丝,都是再常见不过的食材,在胶东人的包子里,浑然一体,构筑了一道朴实天然又令人称道的美味风景。

  如果是春末夏初,可以用槐树花替代白菜,如果是想要口感更丰富,还可以放进海米和煎制后的豆腐丁。

  取材丰富,因时制宜,也是胶东人包子饺子里鲜明的特点之一。

  春季的野菜,夏天的花叶,秋季的瓜菜,冬天的储备都可以变成他们包进面团里的材料,凭借他们自然又兼容性高的调味方式,任由大地的馈赠变成了他们的美味。

  就像是此时哈特先生一家面前摆放的包子。

  好大,好白,好热,好香。

  旁边还每人有一碗海带蛋花汤。

  那个精美的褶子是什么,刚刚“Cici”手挽的那么漂亮就是捏出了这么精致的小褶子么?

  在英文里,包子饺子都可以称作dumpling。当哈特太太对自己的丈夫说这是dumpling的时候,哈特先生的表情只能用三个字来形容:“你逗我?”

  这明显和中餐馆的“luckydumpling”是两回事好么?

  这个咬了一口会流出汤汁,肉香浓而不腻,连令人作呕的白菜都变得咸香美味的工艺品怎么能叫“dumpling”这么恶俗的名字?

  用三种不同食材调和的馅料口感丰富味道均衡还让人食欲大开的美味,在哈特一家人的心目中已经完全、彻底地击退了他们曾经热爱的意大利烤肉披萨。

  结果,它居然也是“dumpling”?!真让人难以接受。

  应邀前来的泰勒夫人稳如泰山地坐在餐桌旁细心聆听着哈特先生和他夫人的争论,她的一只手已经拿起了今天的第三个包子。

  最终,沈何夕想到后世的老外们给包子划定了分类叫做steamed bun with minced pork stuffing,这才是给哈特太太解了围。

  不过,有碎肉馅儿的馒头这种称呼也一点没有高大上的感觉呀。

  哈特先生愤愤不平地吃了五个大包子。

 …



☆、培根炒饭


  一顿包子宴解决了驱车赶来的哈特一家,送他们离开的时候,沈何夕看见哈特太太对自己欲言又止,大概知道她想要说什么。

  要么是愧疚,对自己的。

  要么是愧疚,对哥哥的。

  前者自己早已经释怀,后者在命运的捉弄下苍白。

  沈何夕拎着当做小礼物的肉松饼,脸上生生挤出了少女孺慕又快乐的笑容,只觉得自己内心属于高龄不婚族的的节操碎成了肉松一样。

  就这样吧,让您在我的无忧无虑中认为哥哥也过得很好。

  在腐国,沈何夕渐渐也有了自己的交际,比如当初闻香而来的田婉孜,还有她的几名大学同班同学——包括把吃鱼头当成冒险的琳达。

  琳达是苏格兰人,那个以男人穿格子裙,吹风笛而闻名的民族,有着与众不同的饮食爱好。

  某种程度上来说,和华夏有些相似,所以琳达能够很快地接受“剁椒鱼头”也就不足为奇了。

  尤其是在一次周末品尝了琳达给她带来的苏格兰特色美食“哈吉斯”之后,沈何夕对欧洲人民对食物的龟毛坚持有了完全不同的认知。

  哈吉斯被很多吃过的中国人叫做“苏格兰羊杂肠”或者什么类似的名字,它的做法是把羊的心肝肺之类的内脏磨碎,然后搭配燕麦和各种各样的调料一起塞进羊的胃里,塞得好像香肠一样饱满,再把两头扎进,放在锅里煮熟(也可以烤熟)。

  说实话,看起来有点倒胃口,就像是把一截没有处理过的羊胃摆放在餐桌上,颜色是灰褐色的,形状是鼓鼓的囊状……味道倒是还好,腐国的羊膻味比较轻,羊杂里面又混入了大量的调料,没有膻味也没有肉类的丰满口感。吃在嘴里的感觉倒是和棒子料理米血肠有点相似。

  琳达笑容满面地看着沈何夕面不改色地搭配着土豆泥和花椰菜吃掉了几片“哈吉斯”,决定把这个看起来瘦弱又没什么表情的东方女孩儿当做自己真正的朋友。

  沈何夕没有预感到自己将要收获来到腐国后的第二份友谊,她在品味哈吉斯的时候尝出了里面混有羊脂……看来在羊肉的烹饪上,中西方之间还是有共通之处的。

  前·大厨默默点头,琳达认为Cici的表情说明她觉得这个东西味道不错,又心情愉悦地给她切了厚厚的两大片……

  周五的晚上,迈尔斯拎着自己的背包出现在了他表弟租住的公寓门口。

  “那个娘们儿把我赶出来了……”门刚被打开,迈尔斯就把自己的包从门缝里扔了进去。

  哈维脖子上还挂着毛巾,刚刚剧烈运动完的汗水从他裸露的健美肌肉上缓缓流了下来。

  他见怪不怪地闪过迎面砸来的包,吐槽自己的表哥: “因为你睡了她的姐姐?”

  “不……是弟弟。”

  哈维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下次会不会是你女朋友养的狗?”

  “她弟弟嗑药我把他走了一顿。”迈尔斯很自豪地说。

  哈维点了点头:“干得好!”

  “然后她弟弟觉得我充满了让他迷恋的魅力。”

  迈尔斯双手一摊,一副魅力天成,区区凡人只能跪舔的样子。

  哈维抽起脖子上带着汗味的毛巾甩了门口那个逗比一脸。

  “你今晚上住在这里没问题,不过我明天早上要早起。”

  “哦~~大好的周末,多么美丽的姑娘都不会让我离开我的床的。”

  “六点。”

  “上帝,你已经变成教徒了么?最虔诚的教徒也不会在周末的早上六点做弥撒的!”

  “门在那,包在那,你现在可以带上你的包出门然后在外面关上。”哈维毫不妥协地指了指门口。

  要么忍受哈维的早起,要么滚……

  刚刚被人扫地出门的迈尔斯可不敢跟自己这个身板堪比健美先生的表弟对着干,只能乖乖地拎着包进了客房。

  ************************

  周六的早晨,沈何夕的肠胃早就受不了过去五天吃的热狗和炸鸡了,前一天夜里焖好的米饭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米饭,从锅里舀出来,米虽然不是特别好的米,但是胜在蒸饭之前已经泡水了半小时,又在蒸饭的时候点了一点橄榄油,看起来粒粒分明,饱满可人。

  没有大葱,用的是圆葱和培根,还有两枚鸡蛋。

  鸡蛋打散,圆葱切碎,培根也切成颗粒状。

  锅里倒一点油,油锅烧热,把鸡蛋炒成金黄的鸡蛋碎。

  重新起锅,油锅里先把培根炒出香味,再放进圆葱、鸡蛋,最后倒进大米。

  一点盐和胡椒粉调味。

  另一边的燃气灶上的锅里是已经开始沸腾的番茄汤,汤里还有几块切进去的卤牛肉。

  一汤一饭,又开胃又饱腹,足够支撑沈何夕今天打扫卫生的“辛苦工作”。

  天知道能徒手举起几十公斤重物的女孩儿面对这点家务有什么好“辛苦”的。

  ************************

  迈尔斯是在一阵让人胃部抽搐的香味中醒来的,胃部的抽搐感觉完全是因为嗅觉带来的饥饿感。

  循着气味他光着脚跑到了厨房。

  干净到几乎一无所有的厨房里,只有他的表弟哈维正一脸陶醉地往全麦面包片上涂抹番茄酱。

  “你买了最新式的番茄酱么?”迈尔斯吞了吞口水,尽管那个番茄酱看起来很普通,但是如果有这么美妙的香味那一定会好吃到爆的!

  “没有,最普通的番茄酱,最普通的面包,还有两片培根。”哈维扬了下手上的面包,让迈尔斯看清楚他手上的番茄酱毫无特别之处。

  “这是什么这么香?”

  哈维拿着勺子的手指了指窗外。

  窗外雾气弥漫,阳光才刚刚降临这个城市。

  但是晨光熹微中,迈尔斯还是能看见对面的住户也是窗户打开,一家人就在这冷风里吃着早餐。

  “你别告诉我对面那个体重超过两百磅的家伙有这个手艺!”迈尔斯难以置信地看一眼窗外再看一眼哈维。

  “不,当然不,是楼下,楼下有个神奇的留学生。”哈维老神在在地在香气的陪伴下三口两口吃掉了手里的三明治。

  “留学生?美丽的乌克兰姑娘?哦,我上个月认识的东欧小妞儿那个双腿……”

  “好了,我吃饱了,你继续回味你的腿吧,希望不会让你再饿了。”

  “不,哈维你不能这样,把面包给我留下!看在上帝的份上我快饿死了!难道你楼下住的是来自东方的女巫么?”

  哈维把最后一片面包塞进迈尔斯的嘴里,拎起最后一点培根,深吸了一口气,伴随着空气中即将消散的香气吃了下去。

  “你说对了,据说她是中国人。一个每天五点起床锻炼身体,周六的早晨六点会准时烹饪美味的中国人。”哈维愣了一下,原来他对这位邻居的了解比他自己想象中还要多?

  “她(she)?所以她真的是个美丽的长腿姑娘?”迈尔斯的关注点永远和他正直的表弟不一样。

  ***********************

  打扫完卫生已经到了上午九点,沈何夕拿起包打算出去买点食材,这两天她不打算再跑外面吃东西了,冰箱里空空如也,她要自己动手填饱自己的肚子。

  顺便她还要准备一点点心送给泰勒太太,感谢她上次开着车帮自己从二手市场把买到的东西运了回来。

  不过。

  今天出门前似乎应该看一眼黄历的。

  带着耳环穿着一身标准嬉皮士打扮的年轻男子就站在楼梯口,笑的极其荡漾。

  “hi~我是你楼上的住户的表哥,哦~赞美上帝,您不光有一双奇妙的手,还有让人惊艳的美丽。”

  “谢谢,请让一下。”沈何夕觉得这货大概是意大利人。

  “哦,我的表弟真是太不够意思了,他居然不告诉我这个灰暗的角落里居然有您这样照亮四周的美人。”迈尔斯抬起手,手臂贴着沈何夕的发边杵到了她身后的墙壁上,另一只手揣在兜里,前后交叉站着,彻头彻尾的“playboy”做派。

  沈何夕如果如果到现在还不明白自己被调戏了,她就把刚入手的大菜板一刀劈开。

  正好,此时有人来为她解围。

  “原来我的房子是灰暗的角落。这位先生,住客入住的时候是承诺过不会让外人留宿的,请问……”

  泰勒太太一只手扶着楼梯的栏杆,气场全开地看着楼上的“放肆小男孩儿”。

  在没人看见的地方,沈何夕收起了手里的锐利钢钎。

  作为一名独自闯荡了全国的女厨师,沈何夕有的,不仅仅是一刀解牛的本事。

  几个小时后,沈何夕从市场回来,发现自己的门前又有了新的不速之客。

  高大笔挺堪的金发碧眼帅哥一脸正直地对她说:“早上我的表哥冒犯了,我是来赔罪的。”

  借助某个逗比,哈维终于成了第一位和沈何夕单独相处的异性邻居。

 


☆、宫保鸡丁


  周一

  早餐:米粥,萝卜干(亚洲超市的小包装)

  午餐:学校餐厅

  晚餐:学校餐厅

  周二

  早餐:清汤鸡蛋面

  午餐:学校餐厅

  晚餐:学校餐厅

  周三:

  同上

  周四:

  鸡蛋吃完了,培根炒面

  午餐晚餐同上

  周五:

  夜里,沈何夕似乎梦见自己的胃举着一把刀对自己说:“如果你再让往我这里塞披萨我分分钟剖腹自尽!”

  沈何夕说不清自己是笑醒了还是囧醒了。

  清晨,外面大雾弥漫,不远处的灯光变成了橘色的幽影,潮湿的空气让人觉得身上的每一个关节都在迅速地生锈僵硬,似乎下一秒就会吱喳作响。

  沈何夕在健身毯上轻松地劈了个一字马,修长的腿前后摆成一条优美的直线,像是波涛袭来时候,天际间笔直的分界。

  一边做着上身伸展动作,她一边还在背着上节法律基础课上教授讲述内容的梗概。

  外面天色昏暗,浓重的雾气像是随时能凝固成为固体,像是一整个世界都被隔离在外,只剩下这个灯光明亮的小小房间。

  寂静,沉默,与世隔绝的环境,似乎特别让人能回想起过往。

  比如此时的沈何夕。

  她曾经在一座不仅雾气弥漫而且结构玄幻的城市里呆过一段时间。

  那是她记忆中难得的从身体到心灵都轻松愉悦的时光。

  在华夏大地上,菜系的划分并不仅仅是依靠地域,口味、民族、习俗都可以成为划分的依据。

  其中最令人觉得味道丰富又记忆深刻的,当属川菜。

  味多、味广、味厚、味浓是大概可以用来赞美川菜的变化多端,但是不入其地,大概谁也想不到,那个温暖又潮湿,秀致又爽直的地方,究竟蕴藏着多少令人惊奇的美味。

  酸甜苦辣咸鲜香,川地人偏偏要在里面生生扎进一个“麻”!此间八味,在这个神奇的土地上衍生出了整整二十多种味型。

  沈何夕是从陕地入的川地,在陕地她先后跟几位大厨学习白案手艺,每天每夜地和面团打交道,从饺子到饼到面条,一入川地,顿觉整个人都被解放了出来。

  川菜内部也自分派系,被当地人称为:上河帮,下河帮,小河帮。

  上河帮又称蓉派,那些大厨们恪守规矩,手艺世代相传,要求的调味精湛,用料考究,味道传统。在那里,“传统”是一个非常重要地判断美食的标准,很多外来的厨子在那里折戟,因为不够传统,所以不够美味。但是这样对传统的坚守也让一整座城市充满了对食物的尊敬和自豪,名门林立,全民爱吃,是无数厨子提高厨艺的天堂。

  沈抱石联系了一位姓黎的故交好友,用家传的鲍鱼烹饪手艺交换他教会沈何夕二十道正宗川菜。

  与上河帮相对的是下河帮,一样的味型,一样的食材,因为不一样的气质演化出了截然相反的另一种美食态度。多变、求新风气让下河帮历年来新菜不断,兼之又能和各大菜系融和借鉴,随着新菜的在全国的推广,下河帮成了闻名全国的川菜代表,风头盖过了上河帮。

  对上河帮和下河帮之间的事儿全然不知的沈何夕先是在下河帮的地界儿里呆了三天,三天九顿饭吃了五种完全不一样的回锅肉之后,她对下河帮变化多端可以自由发挥的做菜态度大感兴趣。于是,她第一次自己主动出击找了一位苍蝇馆子的老板学厨艺。

  那个姓黎的大师被她完全抛到了脑后。

  直到三个月之后,上河帮领军人物,黎端清老先生亲自出马把她拎到了自己家的厨房里。

  现在想想,白天坐着在楼宇间神出鬼没的公交车去馆子里当小工,晚上在渝地的夜市上卖小吃,一边卖一边吃自己同行的,偶尔入了深夜再去吃一顿麻辣火锅,日子过得粗放又简单,麻麻辣辣,清清爽爽,正如下河帮菜系的别名:江湖。

  一菜一格,百菜百味……每道菜和每个人都有独立的性格和姿态,就像性格多样的人们凑在了一起一样,就有了江湖。

  沈何夕突然觉得自己饿了,强烈的饥饿感冲击着她的内心,就算在肠胃里填了十万斤披萨也完全无法抵消这种空虚。

  干脆,换身衣服,她拎着钱包去了24小时超市。

  超市里的东西可选的不多,买了鸡胸肉、黄瓜、豌豆、西红柿,接着又买了一打鸡蛋。

  新买的保温饭盒这次能派上用场了。

  ********************

  “上帝啊,不是只有周末才会有这种撒旦的诱惑么?”迈尔斯顶着一头乱发从床上挣扎着爬起来,随便抓一件套头衫就跑到了厨房。

  “我昨天晚上三点才睡觉!上帝啊……真香啊。”走到餐桌前面,迈尔斯一脸嫌弃地倒了一杯咖啡喝了下去。

  “我很惊讶你居然知道自己几点回来的?迈尔斯,我警告你,以后我每天都会十二点锁门,而且会带着耳塞睡觉。”

  “哦~哈维,带着耳塞睡觉是老人才干的事儿,虽然你已经过得好像四十岁了一样,但是……天啊,那个东方女巫在做什么?她要用气味来召唤那些奇怪的光头神明么?”迈尔斯咽了一下口水。

  哈维吃了一口从微波炉里拿出来的披萨,正直严肃的脸上闪过一丝嫌弃。

  “好像有辣味,又不像印度菜,好像还有蔬菜和糖的味道……”迈尔斯相当专业地点评着空气中诱人的气味,整个人的上半身都探出了窗子。

  在他身后,哈维站起身,大步向房门走去。

  与其在这里假装是灵敏的犬类,还不如当那个主动出击的猎人。

  鸡胸肉用刀背拍松,快刀切成小丁儿,接着放进盐、料酒、淀粉、蛋清,沈何夕带着一次性的塑料手套把鸡丁抓匀。

  煎锅里是炒熟的花生米,夹一个放在嘴里,香脆皮酥,沈何夕心情愉快地眯了下眼睛,干脆分出一大半撒上盐拌一拌,成了一碟子咸香花生米。

  油锅里花椒炸香,再把干辣椒爆炒出香气,倒进鸡丁翻炒一下,大火舔舐着锅沿儿,催发了鸡肉的香味,在淀粉和蛋清的包裹下,鸡肉能够保持肉质的鲜嫩和原有的水分。

  再放进黄瓜粒儿,青红椒粒,接着倒进用葱、姜、蒜、白糖、醋、酱油调配出的调味汁。

  最后洒进花生米,菜就出锅了。

  饭盒底层装上米饭,第二层放宫保鸡丁,第三层是整个锅里蒸熟的鸡蛋羹,嫩嫩的,柔软得可爱。

  刚刚装好饭盒,门铃突然响了。

  打开门,高大英俊的金发绅士站在门外:“Cici小姐,昨天我在图书馆发现了一本中文菜谱,我觉得大概您会有兴趣。”

  早上七点半,沈何夕囧囧有神地看着自己面前的哈维先生一脸淡定地拿着一本日文书对自己说这是中文菜谱。

  “唔,其实我对菜谱不是很感兴趣……不过这本书并不是中文的,这是日文的,而且也不是菜谱……”等等,这些都不是重点,兄弟,早上七点你敲一个单身女性的门是干啥呀?

  “哦~是这样。”哈维淡定地把那本封面是风景画的日文杂志收到自己背后,接着更加淡定地抬步走进了对方的房间。

  “中国文化真是丰富有趣。”腐国绅士表情严肃地说。

  沈何夕:“……”不请自如的哥们儿,我一直以为你表弟是个逗比,现在我发现是物以类聚。

  “好像中餐的早餐也非常丰盛。”哈维状似无意地走到厨房门口。

  沈何夕:“……”我好像知道发生了什么?等等,我什么都不知道,为什么我来了腐国发现上上下下里里外外男男女女都有隐性吃货属性。

  “Cici小姐喜欢烹饪,我知道在另一个区有一家不错的中餐馆,如果您有兴趣可以改天去尝尝。”哈维不动声色地深吸了一口气。

  “谢谢,我不太习惯出去吃。”沈何夕尽量没让自己的皮笑肉不笑表露得那么明显。

  “当然,您有这么出色的手艺,光是这顿早餐的香气已经足够让我怀疑自己从前去的中餐馆到底是不是华夏人开的。”

  关键词:香气,早餐。

  “在这个大雾弥漫的早晨,让别人饥肠辘辘又不想吃别的东西。”

  关键词:饥肠辘辘,不想吃别的东西。

  你可以说的更露骨一点了。沈何夕默默腹诽了一下,露出了一个相当礼节式的笑脸:“当然不是早餐,是我的午餐,现在它们在保温饭盒里。”

  沈何夕可以发誓,她看见对方的一头金发似乎都塌了下来,那一瞬间的表情真让人觉得他凄惨极了。

  没有任何一个有良好教养的人会去垂涎别人的下一顿饭的餐盒,舔着脸进了一位年轻女士房间的哈维自然也不会。

  “抱歉,我只是想让您来鉴定一下这本书……”可怜的举起差点被他遗忘的那本日文杂志,现在这本杂志成了他遮掩自己失望的唯一道具。

  举着杂志,哈维步伐略快地向门外走去。

  高挑纤细的女孩儿看着他似乎自带阴影的背影,心情突然好了几分。

  “真的很香么?”干净的女声有着东方人特有的寡淡语气,这个凉凉的问句,在他身后轻飘飘地被问了出来。

  哈维放下杂志,转过头看向自己年轻的异国邻居:“很香,丰富诱人的香气。”

  在他身后,沈何夕的脸上是自己没有注意到的淡淡笑容。

  “你还有十分钟的时间,我需要鸡胸肉或者鸡腿肉,黄瓜,新鲜的辣椒,土豆,胡萝卜,蚕豆,豌豆也都可以。只有十分钟。”

  在门外探头探脑的迈尔斯差点和快步跑出来的哈维撞成一团。

  “嘿!怎么样?有的吃么?”

  回答他的是自家表哥直接拎着他领子往外拖的大手。

  不同的人凑在一起,那就是江湖吧?

  沈何夕捻起一枚花生米放进嘴里,脸上是当初在苍蝇馆子和人一起喝酒吹牛时的自在。

 



☆、打卤面


  沈抱石抱着一个大纸盒子躲躲闪闪地进了沈家饺子馆,拉开门掀起门帘子,一股暖气儿立时包裹了他全身。

  此时已经过了饭点儿,饭馆前厅只剩了一个帮工在扫地。

  看见老爷子进来,小帮工立刻把扫帚放在一边,肃手站直了身子,恭恭敬敬地鞠躬行了个礼,嘴里响亮地喊了一声:“师爷好!”

  “嘘!”沈老头立刻做了个杀鸡抹脖子的姿势。

  小帮工放在一边的扫帚把“啪”的一声摔在了地上。

  沈抱石把盒子摆在柜台上,转身踮起脚伸着脖子顺着传菜口看向后厨,殊不知小帮工正一脸震惊地看他这副做贼的样子。

  师爷他老人家不一直都是一副高人范儿么?现在这样是撞邪了?

  “小陈,大朝呢?”看了半天,只瞅见后厨有小猫两三只,就是没有目标人物,沈老头儿转身问小帮工。

  “海珍楼订了五十斤冻饺子,沈哥送饺子去了。”小帮工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怎么是他去?成子呢?”听见大孙子不在,沈老头儿立刻就有闲心来过问饭馆的人事管理问题。

  “成子请假了,今天他奶奶七十大寿,海珍楼的老板一直想找沈哥,沈哥干脆就自己去了。”

  “海珍楼?又想让大朝去掌勺?”沈抱石哼了一声,低下头开始拆自己手里的纸盒子。

  “师爷?您这是……?”

  “我找了人一会儿来弄电话线,以后咱们馆子里也能往外打电话,你们打电话都要记下来时间,客人打电话五毛钱一分钟,这个电话是能计时的,知道吗?”

  “哦哦!”小帮工看了一眼装了电话的盒子,又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沈抱石,忍了忍还是没忍住,憨憨地问到:“师爷,您找沈哥有事儿么?”

  沈抱石又瞪了他一眼,怎么这么不懂事儿?我那是找么?我那是躲!

  小帮工被瞪了一眼,摸摸自己不怎么灵光的脑袋,又想到了一个问题:“师爷,咱的电话能打腐国去么?”

  “打打打!打什么打!我这是给店里创收知道么!知道什么叫创收么?!怎么一点眼力劲儿都没有?白长了那么大的个子。”沈抱石生怕别人发现自己是为了给孙女打电话才买的电话机,小帮工这么一问正好踩到了他的痛脚上。

  挨了劈头盖脸的一顿训斥,小帮工也不生气,笑呵呵地说:“有了电话沈哥就不用眼巴巴等信了,真好,嘿嘿。”

  沈抱石连瞪都懒得瞪了,沈何朝是个闷子,收的徒弟都是傻子,就一个聪明的……是个混的!每次来信就一句话是给她亲爷爷——老头儿,我挺好的,你注意身体啊。

  给你哥哥写几百几千字,给我就一句话!这下我装了电话,我看你是不是就给我一句话!哼!

  “别跟大朝说我来了,电话就说是邮电局送的,听到没有?”

  小帮工抱着扫帚呆呆地看着自己的师爷:“师爷,邮电局还送电话啊?”

  哼!一代名厨沈抱石拂袖而去。

  刚走出门又转了回来:“这几天有信么?”

  小帮工保持着扫地的姿势笑着说:“没呀,师爷你怎么和沈哥一样天天问啊?”

  谁跟那个不省心的孙子一样!哼!

  一代名厨沈抱石再一次拂袖而去。

  ************

  到了腐国快两个月,沈何夕接到了第一个来自国内的电话。

  “喂?喂?能听见么?丫头,我是沈抱石,我是你爷爷!你能听见么?”距离听筒还有半米远,沈何夕也能听到来自地球另一端的声音。

  “老头子,我能听见。”她拿着话筒,语气平淡,脸上已经有了灿烂的笑容。

  “就跟你说一声家里有电话了!放在店里还能多赚几个钱,你等等我找找号啊……行了行了,给你给你。”老人絮絮叨叨了几句,想要把电话放下去找记了电话号码的纸,这时,电话被一直守在身边的另一个人接了过去。

  正在腹诽老头儿几天不见变成了话痨,耳边瞬间就安静了下来。

  “……”拿在手里,没有声音,想也知道正有一个高大的家伙守在电话前,用期待的眼神瞪着话筒。

  “哥哥。”沈何夕的声音不自觉地放柔了,“我在腐国挺好的,我见到了很多很有意思的人,他们都对我不错。腐国这边的人吃的是牛肉,炸鸡,喝的是葡萄酒,味道不怎么样。我住的地方还有一位非常好的老太太。”

  沈何夕抬头看了眼正在给玫瑰浇水的泰勒夫人,没想到对方也看着她,对方对她点了点头。

  少女又低下头,揉了一下自己的鼻子尖儿,舒缓了一下情绪,接着说,说腐国的衣食住行,说腐国的同胞留学生,说自己的生活过得很好……尽管对面是沉默,她也一个人支撑着这场“交谈”。

  她听见了呼气的声音,略有一点粗重,似乎带了泪意,沈何夕的眼前瞬间就模糊了。

  再揉了一下鼻子,她咽下喉中的哽咽说道:“最近家里都好么?好就深呼吸两下,我能听见。”

  电话那边乖乖地传来深深的呼吸声,一下,两下……

  靠着这种特殊的交流方式,隔着整个大陆,这对兄妹交流了起来。

  刚刚还嫌弃老头子的沈何夕一个人整整说了五分钟,直到电话那边再次传来老人的声音:“你哥哥让你多吃多喝多睡觉,缺钱了跟家里打电话……我说你没事儿也不能寄张照片回来?邮费我出了……”

  “老爷子,你的身体还好么?”

  “好。”

  “饭馆还好么?”

  “好。”

  “你要注意身体啊!”

  “行了!你这丫头问的话跟信里写的一模一样,不能说点别的啊!”沈老头的语气里有点小哀怨,沈何夕表示自己一定是幻听了。

  “嗯。”

  “丫头啊?”

  “嗯?”

  “身体还好么?”

  “好。”

  “学习还好么?”

  “好……”

  “你要注意身体啊!”

  “……”把我问过的问题再拿来问我,老头子,我还真是你亲孙女!亲的!

  一个电话就这么断断续续有一句没一句地打了十几分钟,最后老爷子以浪费电话费的名义挂掉了电话。

  明明是因为某个妹控哥哥一直在沉默地、坚持不懈地抢着话筒而已。

  扣上电话,沈何夕看见泰勒夫人递给自己的手帕,才猛然意识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

  原来,真的不是不想念。

  那一天的晚餐,是沈何夕自己给自己煮的一碗面条。

  面是水和盐调和着面粉和出来的,软面儿饺子硬面儿面,盐能让面团变得更加有弹性,煮熟后口感更爽滑。

  她要做的是手擀面,面的劲道就在一个擀字上。

  面团被她徒手压成饼状再被擀面杖压成薄片,从长到方,从方到圆,带着厚手套的手用恰到好处的摁压赋予了面团力量,这种力量会回馈给人们更让人难以割舍的口感。

  整块面团终于变成了巨大的薄饼,一毫米左右的厚度有利于面条入味,也能保留面里最原始的麦香。

  修长的手指提着薄饼的一端,纤细的手腕轻轻一抖,整张面饼就层层叠叠地落在了料理台上,一层来,一层去,叠摞在一起中间是似有似无的细碎面粉。

  一刀一刀,把面饼切成七八毫米宽的面条,一刀起,一刀落,刀刀不绝,直到最后一下切完。

  沈何夕抬起一只手掠过整整齐齐码着的面条,白皙的手指似有似无地一勾一拉,原本叠放的面条就舒展开来变成了细长轻薄口感淳朴的手擀面。

  茄子、番茄、土豆、猪前肘肉都切成小丁。

  葱姜爆锅,倒进肉丁翻炒,点一点酱油调色,等到肉变色均匀有了香气再放进土豆和茄子,土豆变色茄子吸油之后再放进番茄。

  番茄是水果,是蔬菜,也是调味品,特有的酸甜味道能让整个菜肴的口感更有层次。在这种混着肉香的翻炒中,番茄让土豆更加香糯,让茄子更加绵密,爆锅了番茄汁的肉丁也在微酸中析出了油分升华了口感。

  加了水之后再次烧开的锅子里,香味开始弥散。

  另一边,在水里翻滚了一次又一次的略带小麦原色的面条被捞了出来。

  盆里凉水里放进了热腾腾的面,面条在里面瞬间舒展开,这种处理方法,被称作过冷河。

  过了冷水的面口感绝佳也不会粘连,是东方面条处理手法中极简单又高明的一招,君不见东洋小国还有一道“传统美食”名为流水素面,吃的就是原汁原味的毫无调剂的“冷河面”。

  热热的卤子浇在了面上,白里带微黄的面,金色的土豆,红色的汤汁,酱色的茄子,绿色的香菜,一缕儿香气轻悠悠地就进了人的鼻子里,不觉得的如何美味,只觉得,家在这里,随面而走,一面相牵。

  面盛好之后,沈何夕才发现自己做了足足四人份的打卤手擀面。

  摘掉手套,她头疼地看着锅,不知道该找谁来分享这次的“意外事故”。

  “叮咚~”

  打开门,门外站了一个嬉皮士和一个金发美男,他们每人都抱着一大袋子食材。

  “美丽的小姐,我们饿了……”

  


☆、酱棒骨


  在腐国的生活起于平淡,归于忙碌。

  外国的大学生活远比沈何夕在国内了解的要紧张地多,她上的是腐国最好的学校,又是其中最好的专业,在这里云集的是腐国社会未来的精英,和他们比起来,沈何夕只能让自己用十二分的努力以期能让自己在大学里的每一步都走得稳妥踏实。

  如果让她的同学们知道她的内心想法,大概会觉得牙疼。

  逻辑能力超强,理解能力绝佳,英语水平完全不影响辩论水平发挥的异国小姑娘?

  本就是天资绝佳的家伙,居然还比所有人都更加的努力……呵呵!

  沈何夕生来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从十七岁前的课文到十七岁后的食单,看过一遍就能记住八成,看两遍就再也忘不了了。

  这个本事曾经让她在学厨生涯中不断地后来居上,现在嘛,也让她在日常的学习中一路高歌猛进所向披靡。

  有些聪明人在正确的时间做错误的事情,让自己沦为学渣。

  有些平庸的人在正确的时间做正确的事情,让自己成为学霸。

  也有些人在正确的时间做正确的事情,又有天生的天分做加成,也因为曾经的错失和成熟的心智变得更加努力。

  这种人是注定的学神。

  说的就是沈何夕呀。

  不过“无所不能”的沈何夕也有一点小烦恼,何勉韵能提供给他充足的生活费,每个月六百磅的零用钱足够让她过得相当滋润,可她骨子里毕竟不是只有十七岁的无知少女,无论在那里自己能养活了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前世,她用了八年的时间走遍了全国学习厨艺,囊中羞涩的时候就找餐馆打工,或者干脆摆弄一个小小的食摊。

  “金钱”从前没有阻挡过她的前行,如今自然也不会。

  找一份兼职工作,已经提上了沈何夕的行事日程。

  何况,她找遍了学校周围的医院,对方都没有底气治疗语言中枢损伤导致的失语症,如果想继续给哥哥去寻医问药,更加充足的资金储备是必须的。

  找工作这事儿,思来想去,她决定还是找经验比较丰富的田婉孜来当参谋。

  当然,田婉孜来找她的时间必然是饭点儿,前脚沈何夕把一盆子的酱棒骨搬上桌,后脚田婉孜拎着两条鱼神气活现地进门了。

  “油泼鲤鱼炸酱面,肉皮扁豆焖排骨~今天老沈请吃肉啊真呀真开心!”哼着自编自演的打油诗,田婉孜几乎是横着走进来的,那股子得意劲儿,简直是……

  让沈何夕手痒的很。

  “棒骨啊!”田婉孜的表情有点小惊喜,“本来想你也就做个蛋炒饭给我吃,带条鱼来让你红烧下,没想到居然有肉哎,带的鱼今天肯定吃不了,冻起来等我下次来啊!”

  沈何夕:“……”

  田婉孜看着沈何夕一脸呆滞,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老沈你发呆好可爱咧!”

  沈何夕:……默默地端起了桌上的棒骨盆。

  “NO!!!”田婉孜猛虎扑地式抱住沈何夕的腰,生怕对方把棒骨端走。

  “这不是肉啊,这是我的心呀!你把它拿走了让我怎么活?怎么活?”

  看见田婉孜这副生不如死的样子,沈何夕想起十几年后的一个流行词——“跪舔”,不过对方跪舔的不是自己,是排骨。

  吃货的人生我永远不懂。

  酱棒骨用的是猪腿骨,在腐国人眼里这是让人完全提不起食欲的“关节与骨骼”,沈何夕在亚洲超市里买到的时候就连几个黄皮肤黑眼睛的都投来了不解的视线。

  究其原因嘛,腐国人的杀猪方法和国内的不一样,杀猪不放血,血水一直都在食材里。而血水在华夏烹饪的体系中,是腥膻之源,肉臊之本。

  所以,在腐国想要吃棒骨这些东西,要费大力气呢。

  棒骨先浸泡在淘米水里,浸泡半个小时,再冲洗几遍,这个步骤也叫做“排酸*”。

  之所以用淘米水,是因为沈何夕焖了一锅大米,洗完了米的水干脆用来洗肉好了,弱碱性的淘米水有助于血水更快地析出,带走棒骨上的脏东西,顺便更好地去除腥味。

  棒骨进冷水整锅加热,血沫比想象中要少很多,撇去上面的一层,放进料酒和陈皮。

  老汤是一直冷冻在冰箱里的,拿出来解冻,煮开,也撇去浮沫,倒进炖煮棒骨的锅里。

  小火慢煮了快两个小时,骨头中的油脂都融进了汤里,老汤中原本就有的调味料和香气浸透了骨头。添加的那点料酒能祛除肉类仅剩的那一点腥膻气。

  肉色是红亮的,连圆滚滚很厚实的筒子骨似乎都吸满了汤水,拎起一根棒骨,棒骨头上淋淋漓漓的汤汁油分十足,带着炖煮出来的香气。

  一盆棒骨大概有六七根的样子,个个肉质厚实,肥瘦均匀,骨髓肥满。

  田婉孜吃的大呼过瘾,一开始还知道用筷子夹起骨头上已经酥烂的肉,到了后来完全是两只手左右开弓,满手满脸都是油。

  沈何夕吃了两块排骨,盛了一碗莴笋清汤,慢悠悠地喝了,对比着对面的田婉孜,更显得轻松淡定……实在抢不过,喝点能吃饱就不错了。

  “棒骨唉!我好几年没吃了!”把嘴里的肉咽下去,田婉孜抽空再度表达了对酱棒骨的喜爱之情。

  “棒骨配米饭!嘿嘿嘿~”

  她继续啃,沈何夕拿了最近的报纸看着上面的兼职工作信息。

  “老沈,你想找兼职有目标了么?”

  “我什么都行,就是好几个不错的工作有时间冲突。”沈何夕用笔划掉了几个工作。

  “我看看你的课表。”田婉孜想伸手去拿,发现自己满手是油,到了这个时候她才终于恢复正常,对自己刚刚的表现有点不好意思。

  “嘿嘿,我先去洗手”

  她圆润地离开了,又圆润地回来了。

  “这几个……”田婉孜指了指几个工钱看起来不错的,“老板不太喜欢黄种人。”

  “这几个……”田婉孜又指了指几个工作比较轻省的,“这两家老板会拖欠薪水,去年有个棒国留学生还被这家骗了打工税。”

  “其实吧,老沈你要是愿意,完全可以做点小吃去卖啊……额……需要饮食执照……要不找几家中餐馆看看?听说学区附近要开一家中式快餐。”

  中国餐馆?

  ……

  这绝壁是沈何夕最不喜欢的工作场所,跑堂,跟刀,帮厨,打荷工,大厨,厨师长,行政主厨,连大饭店的股东她都干过……

  后厨重重的烟火气,前台嘈杂的人声。

  更何况……再次在一家餐馆里靠自己的手艺赚钱,这是被她从重生的那一刻起就彻底被摒弃在她的生命之外的。

  她绝对不要再让自己的手变成厨子的手。

  绝!对!不!要!

  沈何夕笑了:“如果暂时没有合适的,那就算了,我已经申请了学校内的几个工作,先碰碰运气吧。”

  “学校里面的好多人都会申请,我觉得希望不大呢……话说……老沈你的课表也太满了吧!这个和这个绝对不是大一上的吧?”

  “还好啦,多学点没坏处。”

  田婉孜自己当初在国内也是纵横学校的人物,可是看着现在神色平静没有一点得意神色、手上开始收拾盘子碗的沈何夕,她表示……长江后浪推前浪,自己这个前浪已经被拍死在了沙滩上。

  长得好,身材好,厨艺好,学业也这么好……感觉脾气也很好。

  这么好的小姑娘,哎呀,好喜欢好喜欢!

  揉揉头,好可爱。

  沈何夕毫无预兆地被田婉孜抱住……对方用那双肉呼呼的,还不知道有没有洗净油腻的手,狠狠地揉了揉她的头发。

  “老沈你好可爱啊~”揉一揉~抱一抱~

  沈何夕的手臂抬了一下,忘形的田婉孜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自己已经被架住了臂膀,接着,刚刚还在被她揉头发的女孩儿已经站在了离她一米以外的地方。

  面无表情地整理头发的女孩儿~

  哎呀,好可爱呢

  以后再找田婉孜当狗头军师!我的姓就倒过来写!沈何夕的内心在咆哮。

  这些不知道尊老爱幼的家伙,真是太讨厌了。

  ****************

  工作的事情还没着落,麻烦已经打包上门了。

  亚瑟、弗雷德和凯瑟琳像是被装在篮子里的小奶猫,被放在她的公寓门口。

  “亲爱的小夕,我和哈特先生要去德国一趟,家里的保姆生病了,只能让他们在你这里度过两天的周末。我知道你一定能强大到让他们成为女王的骑士。

  PS:最后那句是哈特先生要求我加上的。

  加油吧,我的女王女儿。”

  “Cici我要吃小白兔!”

  “Cici今天有好吃的肉么,你会做中餐馆里的丸子么?”

  “……”揪住姐姐的衣服下摆,星星眼。

  “好吃哒?”

  亲妈也是坑货,咋办?

  


☆、乱炖熊孩子


  沈何夕头疼。

  沈何夕头很疼。

  她的三个同母弟妹和她的关系并不算亲近,这次没有妈妈的带领,三个小家伙儿都把自己的顽皮劲儿收敛了几分,除了要吃小点心就没别的要求了。

  可惜,好景不长,经过了半天的适应,刚吃过午饭,他们的本性就全都暴露了出来。

  凯瑟琳要看动画片,亚瑟要玩游戏机,两个人因为电视的使用权问题争吵了起来。

  只有沉默安静的弗雷德自己静静地坐在茶台边上看书。

  沈何夕没有去理会两个孩子的争论,对他们来说,自己只不过是个见过几面的“姐姐”而已,兄妹之间肯定有他们自己的解决办法。

  果然,没一会儿亚瑟就崩溃地拎着自己的包进了卧室,凯瑟琳骄傲地像女王一样开始“临幸”动画片。

  过了十分钟,有几分暴躁的金发男孩儿从房间里冲了出来:“声音小一点。”

  凯瑟琳小小地哼了一声,调低了电视的音量。

  沈何夕用切去四边的土司裹上蛋液卷上切成小段的香蕉煎熟,搭配着蜂蜜牛奶给三个小家伙当加餐。

  炖锅里,番茄,胡萝卜,牛腩,正在微火的徐徐加热下轻轻地翻腾着。

  番茄去皮切丁后被细细地炖成了番茄酱,胡萝卜是为了丰富整个浓汤的口感,牛腩被处理的很干净,和番茄充分交换味道的同时慢慢变得软烂可口。

  说是番茄炖牛腩,为了和炒意面搭配,她在炖番茄牛腩的时候故意多添了点牛肉原汤,现在汤汁浓郁又不粘口正适合下饭。

  她从厨房出来的时候,看见的是亚瑟兄妹两个人一起看电视,亚瑟一只手臂杵着头一脸无奈地坐在沙发上,凯瑟琳半靠在他身上。

  两双一模一样的蓝色眼睛专注地看着电视里幼稚简单的节目。

  沈何夕不由地想起了自己的哥哥,没有亚瑟这么别扭,但是比弗雷德还要闷呢。

  自己的三个弟弟妹妹性格也真的很有趣,明明将来是个帅气酷哥的弗雷德,现在腼腆文静,明明将来是个波霸御姐范儿的凯瑟琳……现在已经颇有苗头了。

  不过……她的目光扫过亚瑟金灿灿的头发,这个家伙似乎对自己有不小的意见……前几次见面当着他爸爸妈妈的面,他表现的十分正常,但是现在,他的态度只能用“每况愈下”来形容了。

  上辈子的亚瑟……好像是个演员?在爸爸妈妈面前玩两面三刀玩的这么顺果然很有表演天赋。

  嗯,果然每家都有不省心的,比如自己,比如这个亚瑟·哈特。

  亚瑟今天对沈何夕的态度不太好,这一点连凯瑟琳都发现了,他和Cici说话从来不说谢谢呢!凯瑟琳向弗雷德抱怨,弗雷德抿了抿形状漂亮的嘴唇,没有说什么。

  *********

  “Cici,为什么面条里面要放青椒?我不喜欢青椒。”

  晚餐时分,金发的亚瑟把青椒一块块地用叉子戳到了盘子外面。

  “我做菜之前问过你,你没有说你不喜欢吃青椒。”沈何用餐巾纸抓掉了桌子上的青椒丝,接过亚瑟的盘子和叉子,把里面的青椒丝挑到了自己盘子里。

  亚瑟得意地捧着没有青椒的意大利面笑着看了弗雷德一眼。

  弗雷德接收到了亚瑟得意的小表情,沉默地把亚瑟面前的番茄牛腩汤推到了Cici面前。

  “嘿!弗雷德,那是我的!”亚瑟叫了一声,要把自己的汤接回来。

  弗雷德站起来用手把汤往沈何夕的方向推了过去:“你不喜欢的,给了Cici,喜欢的,也要给!公平!”

  “那是我的汤!”

  “也是你的青椒!”

  亚瑟站在椅子上整个人半趴在桌子上往回拉自己的汤碗:“说了我不喜欢吃青椒。”

  “你看见了她放青椒!你没说你不吃,上次也有青椒!”弗雷德一脸倔强,他直觉地知道亚瑟这次挑剔食物的出发点并不是善意的。

  “行了弗雷德,那是在爸爸妈妈面前,我就是不喜欢吃青椒。”亚瑟的表情有点不自然,当然,他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为了给Cici下马威才故意说自己不吃青椒的。

  弗雷德的小脸都涨红了:“Cici是我们的姐姐,妈妈说面对她就要像面对她自己一样。”

  “什么姐姐,她不过是从乡下跑来花我们钱的可怜虫!”自己的弟弟居然对刚认识的人这么亲近,亚瑟觉得自己很受伤。

  “她是姐姐!不是可怜虫!”弗雷德用前所未有的大声反驳他。

  “她和我们不是一个爸爸!她爸爸死了,她才来抢我们的妈妈。”中二·心口受伤·愤怒·亚瑟口不择言地吼道。

  沈何夕在整个的争执过程中一只手不停地扶起被两个男孩儿碰倒的盐瓶,胡椒瓶,番茄沙司瓶,另一只手一只用筷子吃着自己面前的意面。

  眼见两个小孩儿的争执开始殃及整个餐桌,她放下手里的筷子,挑眉看向自己对面的两个容貌相似的男孩儿。

  一直自己默默吃饭的凯瑟琳被两个哥哥的互吼吓到了,同时,她敏感地察觉到自己身边的气压好像不太对,于是她抬起了自己沾满了茄汁的小花脸:“你们在餐桌上吵架!我要告诉妈妈。”

  “就会找妈妈的哭包!”面对凯瑟琳,亚瑟起码说话不再用吼的了。

  “亚瑟!妈妈说了Cici是我们的姐姐……Cici是能给我做好吃的东西的姐姐。”

  “得了凯瑟琳,我们给她的钱足够请好几个这样的厨子了。”亚瑟被弟弟妹妹这样当着“外人”戳穿,索性把怒火都集中向了沈何夕身上。

  十一岁的男孩儿身高只比沈何夕矮一点,此时他站在椅子上居高临下,蓝色的眼睛里满是不屑,态度极其嚣张:“我不喜欢你!”

  沈何夕淡定地低头问凯瑟琳:“我们换个地方吃饭好不好?”

  点头~点头~

  沈何夕帮凯瑟琳把意大利面、牛肉汤和沙拉都搬到了客厅的茶台上。

  弗雷德看看细心给凯瑟琳重新放好餐盘的Cici,突然觉得现在站在椅子上的亚瑟像个大傻瓜。

  “好了。”沈何夕拍拍自己的手,重新坐回餐桌,“你的喜欢对我来说不是那么重要,现在你表达完了你的志愿,可以继续吃饭了,吃完了还要研究下你们今天晚上睡在哪里。”

  “这里是我妈妈租的房子,我当然可以睡在这!”亚瑟挺了挺胸膛,努力维持自己“蔑视”的态度。

  “当然可以。房间随便你挑。”沈何夕表示认同,然后继续吃饭。

  弗雷德从椅子上爬下来,端端正正坐好,也要继续喝自己喜欢的青柠果汁。

  “你这样好傻”他对自己的金毛哥哥说。

  一场大战,因为沈何夕的不买账而消弭于无形。

  亚瑟挑衅未遂气势全转成了闷气憋进了肚子里,气的饭也没吃完,扭头进了卧室。

  凯瑟琳笑呵呵地看着电视里的下午看过一遍的老动画片(因为沈何夕几乎不看电视,她的电视机只能收到几个免费频道)。

  弗雷德站在厨房门口看沈何夕带着手套刷碗,手指在门缝上抠来抠去。

  “我英俊的小绅士,饶过那条老橡木吧,你再抠下去它会用木刺惩罚你的。”沈何夕一直没回头,但是好像能背后有一双眼睛一样洞察了他的小动作。

  弗雷德有点小惊讶也有点小羞涩,他垂下手,低下头,黑色的头发软软的像是一只温驯的小动物:“亚瑟……我有点抱歉。”

  “没必要抱歉,弗雷德,对你们来说,我是一个外来者,他的情绪很正常。”

  “可是你是姐姐。”弗雷德有点急切地说,“我一直想要一个姐姐,凯瑟琳也很喜欢你……妈妈和爸爸也很喜欢你。”

  沈何夕摘下手套和围裙,转过身看着害羞的小家伙,觉得心里有点软软的。

  “嗯,我也喜欢你,喜欢凯瑟琳,我也喜欢亚瑟。”她笑着说。

  耳尖的凯瑟琳听到自己的名字,风风火火地跑了进来。

  “我听见有人喜欢我!”

  “对啊,我喜欢你呢,凯瑟琳。”沈何夕张开手臂,凯瑟琳像是小炮弹一样地冲进她的怀里。

  “我也喜欢你!Cici,我喜欢你!”她笑的甜甜的,蓝色的眼睛像是高原的天空一样让人欣喜。

  弗雷德觉得两个女孩儿抱在一起的场面太美,他不忍心看,有点局促地扭头,正好看见亚瑟面色阴沉地站在厨房外面。

  亚瑟本来想向Cici道歉,不管怎样,他不该提到Cici已经死了的父亲,可是隔着厨房与餐厅之间的空酒柜,他看见自己的弟弟妹妹和她在一起,只有自己被抛下了。

  “你们两个都是叛徒!”

  “亚瑟!”弗雷德这次有些生气了。

  “你们都是背叛妈妈的家伙!她用一点吃的就把你们收买了,你们忘了她让妈妈伤心了!”亚瑟有些苍白的脸上因为愤怒而涨红,在金发的映衬下,显得他脸上的雀斑更明显了。

  沈何夕站起身,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苏格兰折耳?

  不管亚瑟对自己有多大的意见,至少他不该这样说他的弟弟妹妹,一个8岁另一个一个才5岁,话语对他们的伤害力,没有人比沈何夕更清楚。

  在她走到厨房门口之前,弗雷德已经冲着亚瑟冲了上去:“你不能这样说我和凯瑟琳。”

  亚瑟仗着比弗雷德高一个头的身高把他狠狠地推了出去:“得了你这个小自闭!”

  弗雷德的小小的身体被掼向酒柜,酒柜外缘的尖角正对着他脆弱的后脑勺。

 


☆、一锅狗与熊


  弗雷德被一双纤细的手臂揽住,在他身后,女孩儿不禁用大口的呼吸来抵挡下肋处一阵阵的痛感。

  黑发男孩儿转过身,看见了沈何夕脸色苍白。

  “Cici!”

  “我没事儿,弗雷德,你有点重。去看看凯瑟琳,她好像吓到了。”沈何夕缓了一口气,拍了拍弗雷德的后背。

  亚瑟在推弗雷德的时候几乎用尽了全力,现在他也吓得脸色苍白。

  “好了亚瑟,我没事儿,你别紧张。”沈何夕觉得对方看起来比现在的自己还要惨。

  后肋的下缘刚刚抵在了酒柜的锐角上,说不定不止青紫了而已。

  亚瑟没说话,他看了看坐在地上爬不起身的沈何夕,站在厨房门口抽泣着的凯瑟琳,还有头发凌乱惊魂未定的弗雷德。

  转身,跑出了门去。

  “亚瑟!亚瑟·哈特!”沈何夕在地上挣扎了两下才站了起来,她拉住了要追出去的弗雷德和凯瑟琳,把房间的钥匙给了弗雷德。

  “听好,弗雷德,现在是……晚上八点半,如果到了九点我还没回来,你就锁上门带着凯瑟琳到一层的泰勒夫人那里,泰勒夫人那里有点心和红茶,听清楚了么?你要照顾好凯瑟琳。”

  弗雷德抿着嘴,看着他梳着长马尾的来自东方的姐姐抓过门口的一件大衣,略有些蹒跚地跑了出去。

  沈何夕刚走没两分钟,门就被敲响了,弗雷德搬了小凳子透过猫眼,看见两个男人站在门外,一个穿着夹克衫带着骷颅头项链,另一个穿着深蓝色的衬衫表情严肃。

  ……

  亚瑟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他闯祸了,他差点伤到了弗雷德,而且已经伤到了Cici。

  他觉得妈妈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他了。

  不……这想起来太可怕了。

  亚瑟承认自己现在很害怕,Cici的表情很痛苦,凯瑟琳也哭的很可怜,大概弗雷德觉得自己是在谋杀他。

  这么一想,亚瑟觉得自己简直要绝望了。

  在他眼中,和他擦肩而过的行人和或近或远的灯光都成了光怪陆离的影像。

  这些人知不知道自己刚才差点杀人了?

  他们一定不知道,我要被这个世界抛弃了。

  11月的腐国,风从海洋裹挟了大量潮湿的水汽,夜间的薄雾弥漫在这座城市里,湿冷的空气慢慢渗透着每一个角落。

  亚瑟开始觉得冷,从身体到心灵,每一个角落都冷到让他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

  “亚瑟!亚瑟·哈特!”他似乎听见有人在喊他的名字。

  是个陌生的男人的声音。

  回过头,亚瑟没看见任何一张熟悉的面孔,曾经在电视剧里面看到的各种各样的可怕情景都开始在他的脑海中泛起,恐惧感迅速地生长膨胀,和绝望一起支配着他的灵魂。

  这里是哪里?

  陌生的景象,陌生的人,还有陌生的声音喊着自己的名字。

  亚瑟慌不择路地往一条人迹罕至的小巷子里钻了过去。

  ***********

  沈何夕扶着自己的膝盖呼出了一口浊气,连续的跑动对她的身体来说算不上什么,但是她的后肋一直在疼,伴随着跑动,疼痛也在加剧。

  从晚上八点半到跑到现在已经11点了,向几位路人打听也确实有人见到了穿着套头衫的金发男孩儿跑过,可是偏偏就找不到亚瑟。

  喉咙喊哑了,围巾跑松了,沈何夕脱下短外套系在自己的腰上,里面穿着的打底衫早就湿透了,她用围巾随意擦了擦,又把围巾搭在了肩膀上。

  路上的行人渐渐稀少,这座城市以学校出名,离着学区稍远一些的地方,就显得有些荒僻,比如现在沈何夕站着的地方。

  离着中心区远了一些,魑魅魍魉也就多了起来。

  独自一人的东方女孩儿,一看就觉得是未成年,自然吸引了一些人的目光。

  沈何夕察觉到了周围的不妥,挺直脊背,在走过一个垃圾箱的时候,从垃圾箱跟前的废弃自行车上拽下来的一根钢钎。

  “亚瑟!”她对着每一条幽深寂静的小巷子里喊,惊起了游荡的野猫野狗,偶尔还会听到有人开窗喝骂。

  又跑了一段,嗓子实在说不出话了,她抬手抹了一把脸,被汗水打湿的刘海就贴在了一边,看起来狼狈极了。

  又跑了十几分钟多久,她在路过一条小巷子的时候听到了奇怪的有人在争吵打架的声音。

  “爱管闲事的臭小子!给我打!”

  “快跑啊笨蛋!”

  一大一小两个人从巷子深处冲了出来,其中一个人……很眼熟。

  “亚瑟?”沈何夕哑着嗓子叫住了那个略矮的金发少年。

  “Cici?快跑!”亚瑟的表情在0.1秒的时间里从惊喜转为惊恐。

  “卧槽。”看着两个人身后拿着棍子跑出来的三四个壮汉,沈何夕忍不住用中文骂了一句。

  才几个小时的时间,熊孩子你又闯祸了。

  “你脚怎么了?”沈何夕发现亚瑟的动作不太对,一把拽住他,低头看他的脚。

  “鞋子丢了。”亚瑟不好意思地喃喃了一声,接着又大叫了起来,“快跑!”

  趁着路口的灯光,沈何夕看见了亚瑟的脚背上有一点血迹。

  “跑你妹啊!给我站着!”沈何夕吼了一声。

  又烦又累又操心的一晚上,沈何夕就算是泥人也要变成怒目金刚了,何况她本来脾气就不是很好。

  鬼使神差一样,亚瑟居然听话地站下了,被他拉着的家伙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看样子不是嗑药了就是醉酒了。沈何夕看都不看他一眼,解下了围巾递给了亚瑟:“把你的脚包起来。”

  三个大汉看见的,就是刚刚的金发小P孩儿特别乖顺地坐在路边……用围巾自己裹脚。

  他们一开始看中的肥羊也瘫在那里,一动不动。

  唯一站着的,只有一个没胸没屁股没成年的干瘪少女。

  背对着灯光,几个人看不清对方的脸。

  “怎么不跑了?”壮汉中的一个笑着看着这三个“战五渣”,“把身上值钱的东西拿出来,不然……这里会留下两样东西:一是你的钱包,再就是你的脑浆炸裂…… ”

  他笑了下,似乎认为自己对台词的改编简直酷炫极了。

  接着……眼前一花,整个人的后背重重地砸在了两米外的墙壁上。

  “当流氓还要对白,脑残!”沈何夕收回脚,用中文骂了一句。

  包括亚瑟在内的所有人都震惊了。

  那个壮汉的身高至少190,体重少说也有一百公斤,无论是宽度还是厚度都至少是这个东方女孩儿的两倍。两边的实力如看起来此悬殊,却没想到女孩儿有这么可怕的力量。

  沈何夕自己也有点小惊讶,没想到一踹之力比自己预期的大一倍,那货十分八分钟的时间算是缓不过来了。

  另一边,一个大汉举着棍子向她砸了过来,沈何夕一脚踢在了他膝关节的下方。

  撩阴!

  扣眼!

  折手!

  每一下攻击都冲着人身体最脆弱的部位下狠手,尤其是用膝盖顶向对方不能描述的部位的那一下。

  在场是所有男性连亚瑟在内都生生打了个冷战。

  旁边晕晕沉沉的“被打劫者”眯着眼看了一眼沈何夕,又看向亚瑟:“她是来找你的?”

  “嗯。”

  “你为什么跑出来。”

  亚瑟抿了下嘴唇,这片刻的羞赧让他看起来更像是弗雷德:“我和她吵架了。”

  “哦……”被打劫的路人甲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女孩儿跳起来用不知什么材质的金属条狠狠地抽在最后一个男人的脸上,再看一眼现在老实地像是鹌鹑一样的亚瑟,意味深长地说到:“幸好只是吵架。”

  亚瑟不知想到了什么……伴随着壮汉的惨叫声,默默抖了一下。

  *******

  三个五大三粗的家伙像是死狗一样堆在一起,沈何夕拉起弟弟看着那个“路人甲”:“需要帮忙么先生?”

  “唔,不用。”一直淡定观战的路人看了眼手表,随意地挥了挥手,“我就住在这周围,很快就能回家了。”

  “那你先走吧。”沈何夕看了一眼“死狗堆”,几乎实质化的杀气让那三坨几乎缩成一坨。

  路人站了起来,沈何夕发现他比想象中还要高一些,昏暗的灯光下,发色看起来是非常漂亮的金色,比亚瑟和哈维的都要浅一些。

  “非常感谢,美丽的小姐,还有充满勇气的……小弟弟。”他拍了拍亚瑟的肩膀,转身摇摇晃晃地走了。

  “好了亚瑟,我们应该谈一谈你的问题。”沈何夕严肃地看着只比自己矮半个头的白人少年。

  “我错了,Cici。”亚瑟低着头,乖巧地像是被弗雷德附身了一样。

  “不管出了什么问题,你不该逃避,不该丢下弗雷德和凯瑟琳。他们会害怕,也会担心你,这是一个哥哥应该做的么?”

  “我错了,Cici。”亚瑟捏了捏沈何夕的衣角,这招是跟凯瑟琳学的。

  对方乖成这样,沈何夕反而不知道再说些什么。

  路人甲已经走远,叠在地上的三个家伙只敢哼哼两声,动也不敢动。

  “我们也走吧。”

  “嗯。”亚瑟点点头。

  看了眼亚瑟被围巾裹着的脚,沈何夕无奈地叹了口气。

  “来,我背着你。”

  “不,不用了。”

  “嗯?”

  亚瑟看了眼三个形容凄惨的家伙,吞了下口水。

  乖乖地趴在了沈何夕的背上。

  穿着Cici的外套,脚上裹着Cici的围巾,趴在她单薄又充满力量的脊背上。

  她救了自己,她受伤了还来找自己,她愿意背着自己回家。

  “Cici,对不起。”

  “以后说话前要思考,如果觉得这句话会让你后悔就别说。”

  “Cici,我伤了你,你为什么不生气?”

  “为什么要生气?你比我小,又是我妈妈的孩子。”

  “我是个坏孩子。”亚瑟回想自己今天的表现,觉得沮丧极了。

  “你是个熊孩子,不过还好,每个熊孩子都是潜力股,总会长大的。”

  “为什么是熊?”亚瑟不明白为什么是bear kid。

  “因为熊有强大的破坏力,又笨笨的。”沈何夕随便想了个自认为靠谱的解释。

  “那是熊姐姐。”

  “喂!”



☆、原味菠菜汤


  “虾仁,虾仁,虾仁……”超市里,黑头发的小萝莉拖着塑料小筐子一路碎碎念。

  几个在挑选水果的女孩儿看见小萝莉跌跌撞撞地拽着购物筐往一个方向艰难前进,全部都被萌翻了。

  “凯瑟琳,你找到虾仁了么?”在小家伙儿身后不远的地方,一个和她容貌相似只是年纪略大一点的男孩儿叫住她。

  好萌的小家伙!还附带放大版的正太!

  几个怪姐姐抚了抚自己波涛汹涌的心口,狼血沸腾神马的,完全克制不住了呢!

  “刚刚那个阿姨说虾仁在那边。”凯瑟琳停下脚步,把比她宽得多的筐子放好,然后一本正经地指向生鲜区。

  殊不知在她身后还在为和萝莉搭讪成功的年轻女孩儿听见那个“aunt”,玻璃心都碎了一地。

  “那我们过去吧。”弗雷德拎着自己的篮子,顺便还抓起了凯瑟琳放在地上的篮子。

  “我们为什么要买亚瑟喜欢吃的虾仁?我本来决定今天讨厌亚瑟的。”凯瑟琳嘟着嘴跟在弗雷德的后面。

  “我们不是买给亚瑟吃的。”弗雷德小心地让凯瑟琳避过冷柜的电线。“我喜欢吃虾仁,凯瑟琳喜欢吃虾仁,Cici也喜欢吃虾仁。”

  嗯……好吧,亚瑟只是顺便的o(*^▽^*)o

  凯瑟琳满意地点点头,踮起脚尖看向冰柜里的东西。

  “凯瑟琳小天使,你们要买冻鱼么?”在凯瑟琳的身后,一双大手把凯瑟琳举了起来。

  小小的女孩儿惊呼了一声,转头看见的是陪着自己和弗雷德来超市的叔叔,她又把头转回去了。

  “我们要买好吃的虾仁!”小女孩儿萌萌地冲自己的哥哥挥了挥小手。

  “虾仁?太好了,迈尔斯叔叔也喜欢吃虾仁!”

  这时,凯瑟琳发现自己已经能看见冰柜里冒出的冷气,她咯咯地笑了起来。

  “又是这个奇怪的叔叔。”弗雷德叹了一口气,昨天晚上就是这个奇怪的叔叔把Cici他们送回来的,亚瑟好像不喜欢他。今天他和另一个叔叔还给他们送了早餐和午餐,也是他带着自己和凯瑟琳来超市,但是……

  穿着不体面,带着奇怪的项链,说话总是叫别人小天使,还叫自己有潜力的臭小子,真是让人喜欢不起来的奇怪的家伙。

  老成地叹了一口气,弗雷德踮起脚,拿了一大包虾仁。

  “菠菜或者卷心菜,蘑菇,牛里脊或者整鸡,胡萝卜,虾仁或者孩子们喜欢的贝类……葱和姜……孩子们喜欢的水果和沙拉酱……”听见弗雷德在念购物单,迈尔斯很想抓一抓自己的头发。

  往左看看——弗雷德篮子里的菠菜和牛肉,往右看看——凯瑟琳的篮子里也有一把蘑菇。

  迈尔斯自己的篮子里只有两打成人套套,新口味,新质地,本来说好的沙拉酱在他看见新款套套的时候完全忘记了。

  “叔叔,你买好沙拉酱了么?”凯瑟琳想到最喜欢的水果沙拉,开心地扭动小身子去看迈尔斯挂在手臂上的篮子。

  “呃……”迈尔斯悻悻地放下凯瑟琳,然后举高自己的购物篮。

  “还没,你们先去水果区挑水果,我马上回来。”迈尔斯挥了挥手,快步往调料区走去。

  “唉”弗雷德叹了一口气,拿起自己和妹妹的篮子。这个不讨人喜欢的家伙,果然不靠谱呢。

  “我们去看水果吧。”

  “哦……弗雷德……”凯瑟琳跟在他软乎乎地地说,“我不喜欢吃菠菜……”

  “好的,那我们买卷心菜。”正巧路过,弗雷德从架子上“搬”了一颗卷心菜到自己的篮子里。

  “弗雷德,为什么还有菠菜。”为什么不把讨厌的绿叶子放回菜架上?

  弗雷德笑了一下:“亚瑟脚受伤了。”亚瑟也不喜欢吃菠菜,想到让哥哥苦着脸吃菠菜,弗雷德有点小开心。

  “哦……让亚瑟吃我就放心啦。”凯瑟琳动作夸张地拍了拍自己的小胸口。

  水果区的旁边有一个巧克力的展示架,凯瑟琳看见巧克力就慢慢停下了脚步,到最后拉着弗雷德不肯走了。

  “凯瑟琳,妈妈说了你一个星期只能吃三块巧克力。”弗雷德·老妈子·哈特说道。

  凯瑟琳看了看新款的果仁巧克力,把小手放在脸颊旁边用力思考了一下:“我们买给Cici吃好不好?她受伤了!”

  弗雷德点点头:“好吧,我们给Cici买巧克力。”

  “她一定喜欢牛奶的!”

  “Cici喜欢果仁的!”

  ……

  迈尔斯拎着沙拉酱快步往水果区走,刚刚买的两盒套套被他留在了调味区。

  ******

  “我不喜欢那两个家伙。”亚瑟的脚心和脚背上贴了两个创可贴,他的脚上只是小伤口。相比较他只是略微的行动不便,沈何夕的问题要严重得多,因为昨晚的撞击、跑动和打架,她的整个腰部都显出了可怕的青紫。

  现在她只能穿着露腰的室内健身服,趴在沙发上让亚瑟给自己用热毛巾敷一下。

  “嗯,我对他们也谈不上喜欢,可是他们是我的邻居。”沈何夕叹了一口气,“如果不是因为他们俩开车出来找我们,我只能背着你走到天亮才能回来了。”

  想到自己昨天的任性,亚瑟连音量都降了下来:“昨天我很抱歉。”

  “行了,你已经说了无数遍了,作为一个男子汉,道歉是最没有说服力的做法。”拍拍亚瑟金灿灿的脑袋,沈何夕觉得自己的弟弟似乎变成了亚瑟·和尚·唐。

  亚瑟低下头,沉默,沉默……

  “Cici,你昨天那么厉害能教我么?”少年突然抬起头,星星眼看着沈何夕。

  好么,要么就道歉,要么就问这种让自己不知道怎么回答的问题。

  “教你……我能教你打人的哪里比较多快好省,其余的,其实都是自己练。”

  “这样么?Cici你怎么知道打人哪里比较疼啊?”亚瑟的好奇心被吊起来了。

  “用刀……从怎么分割一只鸡开始,然后是学着怎么分割一只羊,怎么分割一只牛,练得久了,看见人也会不自觉地想哪里好下刀,好下刀的地方就是人身体脆弱的位置。”想到当年自己哭着学习厨艺的辛苦,沈何夕的脸上带了一点淡淡的笑容。

  亚瑟已经快被这个答案吓跪了。

  “为、为什么你要去切那么多的东西?用刀?”亚瑟小心翼翼地看着沈何夕的表情。

  “因为……”我是个厨子,是个每天要挥刀几百几千次的厨子。

  “那是个秘密。”沈何夕笑的更灿烂了。

  亚瑟期盼的小眼神瞬间黯淡了下来,沈何夕拍了拍他的肩膀:“少年,每个人都有秘密的。昨天我打架的事情不准告诉任何人,不然我就告诉别人有人11岁了还会趴在姐姐背上哭鼻子。”

  亚瑟磨了磨后槽牙,还是觉得Cici好讨厌怎么办?

  因为沈何夕腰部受了伤,在这个美丽的星期天,三个小家伙加上沈何夕自己的早餐和午餐都是哈维买来的面包、炸鱼和披萨。

  再吃过晚餐,哈特家的司机就会来接他们回去。

  沈何夕看着三个小家伙隐约小期待又不愿意开口的小表情,决定晚上给他们弄点好吃的。

  牛肉用的是牛的里脊肉(弗雷德对照着牛身分割图看了半天,买了三块菲力牛排),在冰箱里冷冻半小时,拿出来横着切片再切成丝,拌上黑胡椒粉、酱油、糖、料酒,姜末,搅拌均匀再撒上一点淀粉腌渍一下。

  趁着牛肉腌渍的功夫,沈何夕把卷心菜用手撕成小块,用蘑菇起汤底,用虾仁和胡萝卜丰富口感,再放上卷心菜,成了一大锅类似于杂菜汤的东西。

  洋葱和青红椒切丝,下锅煸炒出香气,然后放入腌好的牛肉丝。

  牛肉在热锅里迅速地收缩变色,因为淀粉包裹的缘故,肉质中本身含有的汁水不会被彻底炒干,洋葱和辣椒的香气也能祛除掉肉本身的腥味。

  盐,耗油,调和着锅内食物的颜色和味道,终于成就了颜色鲜亮,肉质香嫩,味道香辣的小炒牛肉。

  用蓑衣刀法把土豆切得透而不断,同样两毫米左右的厚度从一头到另一头都连接在一起。

  培根切成丝,合着盐和黑胡椒粉一起填在土豆的缝隙里,再撒上一些奶酪碎,烤箱里垫上锡纸,预热之后把土豆扔进去,四十分钟之后,就是味道咸香的培根焗土豆。

  有菜,有汤,还有香喷喷的土豆。

  在场的六个人,五个人都吃的很开心,除了亚瑟。

  沈何夕笑着看他:“亚瑟的脚上有伤,不敢让你吃虾仁,喝一碗菠菜汤吧,锅里还有很多呢。”

  是的,菠菜汤,绿油油的汤,点了一点点的香油,洒了点细盐,除此之外一无所有的菠菜汤。

  亚瑟深吸了一口气,还是不愿意面对现实,抬起头,看见的是Cici的笑脸。

  “亚瑟,你不喜欢吃菠菜么?”

  “我……喜欢……,当然!”亚瑟牙疼地说。

  弗雷德和凯瑟琳交换了一个互相心知肚明的得意小眼神儿,开心愉快地吃着在姐姐家的最后一餐。


☆、蛋香下午茶


  三个小家伙像是一阵狂风,从沈何夕在腐国的平静生活中一刮而过。

  何勉韵知道了沈何夕为了救弗雷德受了伤,在刚刚回腐国的第二天就大包小包还带着私人医生风风火火地赶到了沈何夕的公寓。

  几天过去了,沈何夕腰部的青紫看起来依然有些骇人,

  医生仔细检查了一下,然后愉快地表示骨头没有受伤,伤处的恢复状态良好,只要继续热敷就可以了,另外姑娘你在受伤这么严重的情况下还能背着一个和你体重差不多的人走一英里简直是女版超人,完全可以考虑一下参加个现代铁人三项什么的……

  何勉韵的脸色并没有因为沈何夕身体健康而变得明快起来。

  “小夕,每个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女儿文静,娇嫩,因为那说明她被保护的很好。”

  来了腐国这么久,母女两个第一次这样在没有别人在场的情况下一对一地交谈。

  沈何夕笑了,她明白母亲的意思,在很多人眼里女人的自立自强也是生活不幸的代名词。

  “我真的被保护的很好,天真,善良,除了一点点的不甘心,简直称得上是无忧无虑。”沈何夕说的是前世那个真正十七岁的自己。

  “不甘心。”何勉韵看着沈何夕,她不明白她有什么好不甘心的,出众的容貌,窈窕的身材,超群的智力水平,还有能够来腐国就读最高学府的机遇。这些中的任何一样都足够让平凡的人嫉妒和羡慕,但是自己的女儿当着自己的面说不甘心。

  另外,善良也就算了,女儿你哪里天真了啊?本来想着你来了腐国之后天天给我打电话,各种撒娇求妈妈帮助的,结果你居然什么事儿都处理好了,生活上自己能完全独立就算了,各种手续都没用我操心,上学也没有人际纠纷,把三个小魔王送你这,现在三个人只认姐姐不认妈!天天想着打包行李跑来姐姐家啊有没有!端庄文雅的何女士喝了一口水,其实心里咆哮不断。

  “因为,在我的过去十几年里,我总想讨一个人的欢心而不得。”外面的雾气渐渐消散,阳光铺洒在窗格上,女孩儿的表情恬静沉着。

  何勉韵立刻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你爷爷他居然敢嫌弃你!你是她的亲外孙女!你是沈爱民的遗腹子!难道他的眼里除了厨房就什么都没有了么!”

  何勉韵愤怒了,当年的她因为为了掩盖中法混血的身份只能假称自己是已经去世的大伯的女儿,从京城逃到那座岛城。

  认识了沈爱民并且嫁给他是何勉韵自己一辈子也没后悔过的事情。

  那段婚姻里,她只憎恨两件事,一是厨房里无休无止的工作,二是沈抱石的独断专行。

  一个抢走了她的丈夫,一个抢走了她的儿子!

  现在她才知道,这两个甚至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伤害了自己的女儿!

  “不,您别激动。”沈何夕拍了拍她的手背,给她端了一杯温热的菊花水。

  “厨房会抢走沈家男人的全部时间和精力!他们表现爱的方式就是给你做吃的做吃的做吃的!三餐不断,还有点心和零食,除了吃的他们连甜言蜜语也不会说。可是这样的日子我觉得幸福啊……”何勉韵起先是在抱怨着,说着说着,突然流下了眼泪。

  “我怀着你哥哥的时候,你爸爸去湖边买鱼,当时鱼塘还是是公家的,他用油和粮票换了一大铁盆的鲫鱼,连鱼带盆带水一百多斤重,他自己一个人用自行车推了十里路推回来,刚进家门连水都没喝就被叫去厨房里干活,夏天厨房里四五十度的高温,他刚进去一个小时就晕倒了……”高贵文雅的何女士抓过纸巾擦了一下眼泪还有鼻子,哭诉的能力和国内与她同龄的中年妇女一样强大。

  沈何夕有些莫名地发现画风完全变了,现在成了何女士的忆苦思甜大会。

  不过……只见过照片的父亲,自己对他的了解实在太少了,居然能听到当年和母亲的罗曼史。

  沈何夕的心理状态是:笑眯眯,笑眯眯,继续继续~

  “他的朋友也不知道哪里弄了一堆乌龟让我吃,还有乌龟蛋!我不吃,你爸爸就把乌龟和鸡一起炖,他偷偷把乌龟吃了,然后骗我是鸡汤,结果吃了半个月,我没事儿,你爸半夜流鼻血……”说着说着,想起当时沈爱民的窘状,何勉韵自己又笑了。

  抬起头,看见自己的女儿抱着抱枕非常舒服地坐在对面看着她。

  表情简直不能更八卦!

  完了!居然在女儿面前失态了!

  “咳咳……”何女士清了清嗓子,正了正自己脖子上的丝巾。

  沈何夕明显意犹未尽,一脸遗憾地又给生母续了一杯水。

  “其实是我自己不懂事,爷爷就是这样的人,我自己没想明白,想明白也就好了,这个世界不是围绕我旋转的,在爷爷的心里,哥哥最重要,但是在哥哥心里我是最重要的,我已经很满足。”

  “你哥哥,他好么?”纠结了这么久,何勉韵终于问出了几个月来她最想问的那个问题。

  沈何夕的回答很快,快得像是早就期待这个问句很久很久:“他很好,您放心。”

  “他是太平区最好最年轻的厨子,每次出外场都能开价到上千块,饺子馆里有五六个帮工,每天没有被包席面的话,他的工作并不多。爷爷已经把店彻底放手给他了,在太平区很多姐姐都喜欢他……”沈何夕把所有好的都挑拣给了何勉韵听。

  每次出外场他都要忙到半夜才回来,有五六个帮工是上次差点溺水之后才加了三四个人,在太平区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他的脸,喜欢他的钱,但是没人喜欢一个哑巴。

  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人是个哑巴。

  送走了何勉韵,沈何夕仰脸躺在床上,心里酸的一塌糊涂。

  爸爸和妈妈之间是真的相爱的,也许现在的妈妈也爱着哈特先生,但是从她失落的表情里可以看出,她也明白,这个世界上最爱她的人,已经不在了。

  我比妈妈幸福的多。

  至少我已经挽回,至少我还能补救自己从前的莽撞和锋利。

  我还可以尽一切办法治好哥哥。

  “喂,老田,上次说的几家工作都在什么地方?”

  ************

  腐国的雨来的特别勤,自春始到冬尽,摩天大厦和极具英伦风味的红砖小巷都浸泡在绵绵的凉雨里。

  在沈何夕的眼里,这些淅淅沥沥的雨没有故国江南细雨的缠绵也没有北地春雨的生机,只是让这个繁华又严守距离的城市,更显得肃冷典雅,就像是那些为女士开门时后退一步的绅士。

  就在这样的一场雨里,刚刚从图书馆出来的沈何夕跑回了自己居住的公寓。

  门廊里的窗子开着,几枝金色的郁金香被水汽蕴养得更加娇嫩,泰勒太太穿着深褐色的长裙,正在给窗前的小几搭上绣着玫瑰团的新桌布。

  “您好,泰勒太太。”沈何夕微笑着向她打招呼。

  ”Cici小姐,如果你有时间,一会儿一块来喝下午茶吧,我这里有刚烤出来的纸杯蛋糕。”泰勒夫人对着自己唯一的东方住客提出了邀请。

  十分钟后,擦干头发换了衣服的沈何夕敲响了泰勒夫人的门。

  红茶里飘着紫色的玫瑰花苞,泰勒夫人在自己的被子里还加入了奶油。

  纸杯蛋糕还是微温的,小小巧巧地放在银色的盘子里,让人一看就觉得精致可爱。

  泰勒夫人的笑容一如既往地像是专门用来刻画了“端庄”二字的教科书,尽管沈何夕早就觉得她根本不像表现出来的这么严肃古板,还是要感叹一句,所谓泰晤士河畔的淑女,徐志摩笔下的夕阳下的金柳,大概也就是这样的一副情态吧。

  虽然青春不再,但是美的风韵只会随着时间而沉淀。

  银色的餐具被绣着玫瑰的桌布映衬着,淡金色的烛台放在枣色的有着原生木纹的厚重柜子上,窗开着,潮湿的空气拂过郁金香吹来。

  这一切都在壁炉柔和火光的映衬中变得温暖。

  不论泰勒夫人到底是怎样性格的人,沈何夕感谢她这一刻给她提供的温暖,在这样的下午一个人呆在房间,无论怎样,对于一个开始有点想家的人来说,都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尝尝欧洲人的蛋糕,原料没那么丰富,但是口感是非常细腻的。”

  沈何夕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所谓“原材料丰富”指的是那次吃的包子。

  点心和主食完全是两回事吧。

  沈何夕已经放弃解释东西方就餐文化间的差异了,只能决定下次有时间做一点中式点心给这个隐形吃货属性的老妇人尝尝。

  顺便也要感谢她那天晚上帮自己照顾凯瑟琳和弗雷德到了深夜。

  轻轻咬一口蛋糕,先是咬碎了烤到恰到好处的干果,蛋糕在烘焙之前被点了一点糖浆,就在干果的下面,在品尝到的瞬间有那种从房间里看到阳光破云而下的惊喜。

  从上到下,从甜脆到香软,富有层次的味道从上到下压进了嘴里,对于沈何夕典型的东方味蕾来说,甜有点过,香有点腻,但是这时再喝下一口调配好的玫瑰红茶,味道融合在一起也就只剩了恰到好处。

  泰勒夫人看到年轻女孩儿脸上露出享受的笑容,唇角淡淡地勾起了一个弧度,

  “可惜没有司康饼,肉松和沙拉酱也用完了,不然我还可以做三明治给你尝尝。虽然没有你那么奇妙的厨艺,我也可以请你品尝一次老式的下午茶。”

  泰勒夫人摇了摇头表示遗憾,然后赞美道:“在食材使用的广度上,华夏人真是令人惊叹,各种各样的蔬菜,各种各样的肉类,还有动物身上的每一个部位几乎都能使用到,太神奇了。”

  沈何夕微笑着说:“这也不应该叫食材使用的广度,而是发现美食的角度,在这一点上,华夏人确实比别的民族都付出了更多的时间。”

  “角度?”泰勒夫人微微挑了下眉毛,似乎对这个词表示不解。

  “即使一样的材料,东方烹饪的多变性也比您想象的要丰富的多,您介意让我用一下您的厨房么?”站起身,沈何夕觉得还是用事实说话比较快。

  土司,沙拉酱,肉松,鸡蛋,鱼排,蔬菜,西方人用最简单的方法把它们叠加在一起,变成了风靡全球的三明治。

  可是,如果只剩了土司和一根香肠一枚鸡蛋,大概在他们的眼中只是一顿煎一煎就能吃的、再简单不过的早餐。

  平底锅里起一点微油,香肠切成薄片放进去炸到滋滋作响,吐司用刀尖取下中间部分,把相框一样的外部放进锅里,煎出了香味的香肠就堆在吐司中间的空里。

  一枚鸡蛋,在沈何夕的手里转了一圈再举在锅子上,“啪”剔透的蛋清娇嫩的蛋黄就稳稳地落在了香肠上。

  锅里的温度已经很高了,蛋清在一次次的起泡中渐渐发白,蛋黄软软地颤动了两下,最后挣扎不过,不情不愿地开始被白色包裹。

  捻了一点盐,细细地洒在鸡蛋上面,锅子被拎起来一颠,已经融为一体的土司和鸡蛋在半空里翻了个身,又落了回去。

  吐司煎蛋放在白色的骨碟盘子里,盘子的一角还有沈何夕在煎蛋的时候随手用芹菜叶子拼出的枫树林。

  一面金黄酥脆,一面软绵可口,咬一口有鸡蛋的鲜嫩还有香肠的咸香肉感。

  “无论还剩什么材料,都要把食物变成自己能力所及的美味的东西,这就是东方人的饮食角度。”

  泰勒夫人笑了,这次是她今天露出的最畅快的笑容:“Cici,你真是一个神奇的姑娘,你生长的国家,也一定充满了奇妙的人和事。”

  这个简单的土司蛋征服的不仅仅是泰勒夫人的肠胃,更让她从此正视了这个黑色头发,白皙瘦削的东方女孩儿。

  前几天这个女孩儿自己跑出去找弟弟的时候,泰勒夫人还曾经觉得她莽撞,但是得知她受伤之后还背着弟弟往回走,又觉得她是真正的勇敢。

  现在看来……泰勒夫人觉得,这个东方女孩儿的智慧并不弱于她的勇气,勇敢善良又有智慧的人,在哪里都是值得尊敬的。

  “不过……”看着沈何夕一脸华夏式沉静的样子,泰勒太太忍不住还想挑战一下,“这些被取出的面包怎么办?”七八厘米见方的白色面包芯儿,总不会就这么扔掉吧?

  沈何夕没说话,她把一点白糖洒在面包上,又放上了切碎的草莓丁儿,手指极灵活的捏转了几下,把面包卷成了小卷儿,外面裹上倒了点牛奶的蛋液和面包碎又在锅里煎了几分钟。

  “草莓蛋卷。”

  蛋卷儿被改刀成了两厘米大小的小块,从外到里依次是金黄,奶白,新鲜的粉红红,酸甜的草莓搭配蛋香奶香十足的外皮。

  ……

  当沈何夕离开泰勒夫人家的时候,泰勒夫人郑重地对她提出了邀请,邀请她参加下个月泰勒夫人自己举办的下午茶会。

  标志着这位骄傲的妇人对沈何夕真正的认同和接纳。


☆、蛋包饭


  周日上午10点,沈何夕穿着毛呢大衣搭配格子围巾,手里还拎着自己的简历一脸惆怅地出现在了“熊猫餐厅”的门口。

  沈何夕真心不想当厨子,不想进厨房,不想在餐厅打工,但是这家新开的餐厅提供的工作,是她目前能找到的性价比最高的。

  一个小时4磅,小费也可以自己留下,时间可调性大,对于外国留学生来说是相当优厚的条件了。

  田婉孜说,这家店的老板只想雇佣几名来自华夏的留学生,因为老板本人也是华夏人。不过因为原因不能明说,所以招聘的范围就是在留学生们的口中口口相传……奇怪的是这家店想要招的女服务生一直没有着落。

  “你来应聘服务生的么?”清甜的声音从沈何夕的身后传来,转过身,她就看见一个女孩儿笑容甜甜地走了过来。

  看见这个女孩儿的一瞬间,沈何夕着实觉得自己被惊艳了一把。

  乌黑的长发披在肩膀上,浅褐色的眼睛像是一泓幽幽的泉水,五官的轮廓看起来像是东方人,肤色也是极其细腻的象牙白,但是偏偏有一种现代审美中推崇的西方的分明棱角和高傲风情。

  精美到不带一丝烟火气的脸庞,宽松的宝蓝色线衣露出一点锁骨,下面是一条灰色的牛仔裤,明明是再扑通不过的搭配,穿着她身上顿时有了精灵闯入人间的梦幻感,搁在十几年后简直是全民女神的节奏。

  这样的女孩儿又拥有这样的气质,让人觉得对她有一丝不敬似乎都是亵渎。

  沈何夕沐浴在对方自带的强大圣光中,微微点了点头:“我来应聘兼职服务生”。

  “你今年十六?还是十七?”漂亮的姑娘走到她的身边,然后……抬起手拍了一下沈何夕的屁股。

  “这胸这屁股平的,你来过大姨妈了么?”这句话,她换成了中文——口音里带了点鼻音也带了点软糯的江南气。

  都怪这个看脸的时代,明明女孩儿对第一次见面的自己说的是略带了猥琐气的句子,沈何夕的心里却完全生不出一点的恶感。

  但是就算没有恶感,沈何夕也不是会让人白白占了口头便宜的人。

  “我发育地晚了点,今年十七。”沈何夕默默的调转目光平视前方,正好从对方的头顶看了过去。

  啧,这个身高也就不到一米六吧。

  “你发育地似乎太早了,严重影响骨骼发育。”沈何夕像对方一样随意地说道。

  回答她的是女孩儿的笑声:“有性格,我喜欢!OK!你我要了!进来签协议。”

  “哦?你说的算?”沈何夕奇异地也觉得这个女孩儿似乎很和自己的胃口。

  女孩儿挑了挑眉,语气十分之帅气霸道:“当然。这家店是我的。我叫苏仟,英文名好像是叫Mary,老外叫我Mary·Su,你可以叫我苏仟或者老板,这家店还没开始营业,就缺你了。”她又拍了拍沈何夕的肩膀。

  此时的店里确实没有客人,两个男人一坐一蹲地在餐厅里。坐着的男人胡子拉碴看起来四十岁左右的样子,他正在餐桌前无所事事地翻着杂志,另一个蹲着的要年轻些,他正在靠近厨房的地方清点恒温箱里的饮料。

  “好啦,又招来了一个兼职的,这下应该不缺人了吧?通知小鹿和小陈,我们明天就开始营业,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缺!”中年男人抬头看了一眼沈何夕又低下了头,那一瞬间的表情相当之忧郁。

  苏仟相当汉子地拍了一下桌子:“不就是周一周四周五晚上还有周日缺人么?加上她不是正好么?你凭什么说不行。”

  “不好,”胡子男头也不抬地说,“她胸不够大。”

  蹲在墙角数饮料的黑瘦男人也跟着默默点了点头。

  沈何夕觉着自己从到了这家店的门口开始就进入了另一个次元,这家店只看胸不看人么?怎么从里到外散发着猥琐气?

  别说叫熊猫餐厅了好么?改叫流/氓餐厅好么?这一群家伙都是猴子请来的逗比么?

  “哦……这样啊……”苏仟做思考状点了点头,转身看向沈何夕,”周一、周四、周五晚上你都有时间吧?每天晚上从五点工作到晚上十点,你的工作是下单端盘子,洗碗有专门的洗碗工,试用期每小时4磅,过了试用期看你表现再加,收到小费归你自己。好了,没有问题我们就签合同吧。”

  “当然没问题。”对现在的沈何夕来说,什么逗比都没有每周80磅的收入重要。

  “我抗议!”依然不抬头的中年男人挥了挥手要表达自己的反对意见:

  “你说想看帅哥,所以招到了帅哥,黑豆说想看萝莉你就招到了小鹿,我说想要大胸美女……你给了我一个搓衣板!不公平!抗议!”

  “搓衣板”一脸无辜地看向年轻的女老板。

  “我是老板,我说的算。”苏仟看也没看那位中年男人一眼,进了柜台拉开抽屉拿了一份合同出来。

  “哦,对了,你叫什么?”苏仟这才想起来自己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我?沈何夕。”

  “唔,好名字,只比我的差一点。”

  女孩儿刷刷刷填完了用人单位的资料,递给沈何夕让她看看没问题就签名。

  “喂!我是大厨!我说我要个有胸有屁股的服务生!我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被两个小姑娘无视的中年男人怒刷存在感。

  “我是老板,我说我觉得她很不错!”苏仟拍了拍沈何夕的肩膀,顺便摸了一把她的脸。

  “皮肤不错唉,就比我差一点。”又摸了一把,“重点是脾气好,我摸来摸去的也不生气。”

  沈何夕垂眼看去,苏仟凑到她的跟前,又比自己矮半个头,正好能从她宽松的领口看见里面的事业线。

  “因为我也没赔。”

  蹲在墙角不知道数第几遍瓶子的年轻人不小心笑出了声。

  苏仟抬手整了整领口,转头看向满脸胡渣的中年大厨:“你看,这种和我不相上下的性格,这种和我不相上下的长相,还附赠一对大长腿!多合适咱们餐馆的风格!”

  附赠大长腿……沈何夕觉得这个姑娘把自己店说成了卖人肉包子的。

  “咱们餐馆有风格?我怎么不知道。”尽管嘴上说着抗议,但是大叔依然不紧不慢地翻着杂志,沈何夕发现那是本男性/向的超模画册。

  有点(?)抽风的老板,好色的大厨,喜欢蹲墙角的帮工,这样的餐馆真的有风格?神经病的风格?

  苏仟并不知道自己在沈何夕的心理已经从女神的制高点慢慢滑到了女神经病的深渊:“重点不是风格,重点是她有一双大长腿,我们可以让她穿短裙制服。”

  “我更想看美胸大屁股。”大厨还是很怨念。

  “那还不简单。”苏仟一拍桌子,豪气干云。

  “看我的!”

  扑通!蹲在墙角的帮工不小心跪在了地上。

  ********

  老板名叫苏仟,国籍不明,似乎是个混血儿。帮工来自阿三国,名字比较绕口,因为比较黑就叫黑豆,而那位眼睛总是盯着模特们胸口不放的大厨——叫做俞正味

  听见这个名字,沈何夕的第一感觉是自己幻听了。

  二十年后的俞正味是中国厨艺界的传奇。

  因为食材的丰富,文化的交流,改良中国菜随着时代的发展成了一种必然的趋势。

  对于普通人来说,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番茄酱做的糖醋里脊。除此以外,20年后烤箱成了很多家庭的必备品,咖喱饭也成了无数年轻人的最爱,就像是布丁和双皮奶的混搭,就像是年糕被泡进了红菜汤里。

  未来的祖国走得很快,未来的华夏菜越来越多快少省,求新求变。

  在这样的潮流里,俞正味是个奇葩。

  前十五年,他致力于改良华夏菜,让中国菜更容易被歪果仁接受,可是最后两年,他抛弃了自己开创的崭新局面,把目光投向了祖国最平凡的土地上。

  最本真的味道,最传统的做法,最朴实的灶台。

  成了他新的追求。

  可惜,沈何夕没有见过这位高人,因为他在沈何夕功成名就之前就死在了一场车祸里。

  可是他对沈何夕的影响却是深远的,沈何夕记得他说过:“美味不应该是吃客们用来炫耀的奢侈品,因为在制作的眼中,它们代表了追求。”“世上唯美食与乡愁值得被原谅十万次。”“我生来不是为了做饭,是为了挑战自然给予我们的一切财富的极限。”

  这位大厨并不属于南北各大流派中的任意一派,第一次听说他的名字的时候,沈何夕正在黎正清的指导下学习“缠丝兔肉”的做法,黎老先生表示自己听也没听说有这么一个人,无名之辈也敢来邀请他品菜,他自然非常干脆地拒绝了。

  可是仅仅过了一个月,俞正味就在全国大赛上斩获金奖,用的就是黎正清拒绝品评的那道菜。

  那是沈何夕第一次注意到他。

  再后来,就是在十几年中听到俞正味来往于全球各地,努力把外国美食的优点融入到华夏烹饪当中。

  前世的沈何夕一直想要见见他,她在厨房里呆了二十多年,可她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能为厨艺生为厨艺死。

  沈抱石和黎正清这些老一辈的人,他们从来没得选择,从出生在沈家和黎家的那一刻起,他们就必须在厨子这个行当里走到头。但是俞正味不一样,他没有来自传承的压力也没有被逼迫和抑制,在俞正味的身上,沈何夕总觉得自己大概能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但是现在……

  沈何夕看了眼津津有味看着写真杂志的“胡子大厨”……如果他真是“后来”的那个“俞正味”,那自己想要的答案大概是“做菜帅气能钓到大胸妹子”了……吧……

  苏仟觉得自己刚刚结识的小伙伴情绪有些低落,她非常热心地问到:“小夕,你还有什么疑问么?”

  “唔,没有”只是幻灭了一下,世界观需要重启而已。

  *********

  熊猫餐厅,门口小小的木制招牌上有一只憨态可掬的熊猫,中间是一个简单的英文单词“Panda”。

  贴着门边还有一个宣传语:“每一口都是惊喜。”

  走进大门能看见木质的地板和柜台,十几张圆木木桌,几株不知道在那里找来的竹子盆景,在一边的墙上挂着一只熊猫的时钟。

  三个正式工作人员,一名帮工,一名收银加老板,一个厨子。

  三个非正式工作人员,就是包括沈何夕在内的三个服务生。

  沈何夕每个周的周一周四周五晚上要在这家店从五点工作到晚上10点,还有周六的十点半工作到十五点半,正好是不用缴工作税的每周二十小时打工时间,每小时4磅,一个周80磅,换算成软妹币的话,收入已经超过了当时国内的很多人。

  对于沈何夕来说,这些钱能够让她的手头更宽裕一些,到腐国的首都或者别的大城市的医院去咨询治疗哥哥哑疾的方法、

  周一下午五点,沈何夕开始了在熊猫餐厅的第一次工作。

  她的工作非常简单,因为每天熊猫餐厅都只提供一种套餐,所以,她只要记下客人的套餐数量和饮料需求,下单给厨房,拿饮料给客人,上菜,把账单压到柜台核算就Ok了。

  熊猫餐厅的开业第一天,菜谱是:星期一套餐,蛋包饭,煎香肠,奶油蘑菇浓汤。

  看起来并不像是中餐的食谱。

  刚刚开业的小餐厅生意还算不错,主要原因大概是门口挂着打折的牌子。

  蒜末洋葱和鸡肉丁的香味在空气里飘散,沈何夕一边记录顾客的需求,一边皱了一下鼻子。

  蛋包饭的起源多说是来源自片儿国,经由湾湾传入国内,用蛋皮包裹着炒饭,还可以在蛋皮外也淋上一层番茄酱,口感丰富,味道层次丰满,而且简单容易口味大众……

  沈何夕皱鼻子的原因是因为在上第一份菜的时候,她发现俞正味用的是黄油。

  不止如此,从成品来看,他用的肉丁是鸡腿肉。

  可是这次他做的,用的是橄榄油,而且还在炒香了佐料之后点入了柠檬汁。

  身为大厨你这么调皮你麻麻造么?

  给第三桌上完餐,沈何夕已经无语了。

  在锅里炒的那份的佐料是圆葱,蒜末,萝卜丁和番茄丁还有鸡肉,肉比前两份要少一些,但是蔬菜的分量要多很多……

  明明是一样的套餐,这位胡子邋遢行事懒散的主厨居然每一桌都上不一样的炒饭。

  第四份,炒饭回归到了最基础的圆葱蒜末版本,但是蛋饼的气味明显有了变化……俞正味把高汤兑进了蛋液里……

  第十份,咖喱味的……

  第十一份,迷迭香的气息……

  第十二分,用烤猪肉代替了鸡肉丁……

  香肠倒是统一的咸香带微甜的广式香肠,奶油蘑菇浓汤用的也是非常普通的做法,牛奶、奶油用文火煮开,倒入口蘑片和火腿碎还有用橄榄油炒过的面粉加高汤调成的糊,上桌之前撒干面包,柠檬汁,盐末还有胡椒粉。

  简直是,胡闹!



☆、芝麻汤圆


  作为一个厨子,与美食爱好者最大的区别,是标准的制订。

  标准是只属于自己的标准,每一道菜的标准,分量、火候、搭配,放入食材的先后顺序,在厨子找到属于自己的标准之后,他们就会在这个标准的基础上精益求精,习惯于量产和重复。

  就像这个世界上的很多看起来创意十足的工作一样,让上帝惊叹的创造不过是一时的,只有日复一日的付出才是永恒的。

  没有每日都在创造的厨子,也没有每日都在懈怠的厨子,每个名厨都是在不断的重复中完成对自我的突破。

  但是似乎,俞正味正在颠覆这个常理。

  周一的蛋包饭套餐,在晚餐阶段一共待客42桌,他做了42种截然不同的蛋包饭。

  从葱花鸡蛋的清香,到番茄柠檬的酸甜,再到咖喱胡椒的辛辣,最后是酱油猪油的醇香。

  就连薄薄的蛋皮也经历了多种口味的调配和各种烹饪方法的洗礼。

  从沈何夕的经验看来,这种每时每刻的创新,并不适合于一个职业的厨子,因为没有自己固守的标准,那也就没有风格,也就更加没有特色,一个没有风格和特色的大厨不会让他所在的餐厅走得长久。

  沈何夕的工作服是翠绿色的两件式复古套装,钉着盘扣的短打上衣胸前绣着圆滚滚的熊猫,裤子上没有什么花样,只是蝴蝶样式的盘扣极好地衬出了少女纤细的线条。她头上原本扎着高高的马尾,被苏仟强制折成了团子头,脚上是三公分高的软面鞋子,白皙的皮肤被嫩绿的颜色衬得莹莹如玉,即使胸前还有只傻傻的熊猫,整个人也让人觉得是一道难得的风景线。

  苏仟自己穿的是亮黄色绣着金线的开叉旗袍,头发松松地挽在脑后。

  此时店里将要打烊,她右手拿着记账笔,左手摁着计算器,平平淡淡的灯光打在她的头上瞬间就有了旧年代里纸醉灯谜的华丽感。

  果然是画风不一样,沈何夕靠在柜台上暗自赞叹了一声,用手点了点台面。

  “老板,俞大厨做的饭……也太个性了吧。”

  “怎么?不好么?”苏仟抬起头看她一眼,随手指了指门口的广告语——每一口都是惊喜。

  惊喜?你这是在逗我?多少餐厅上餐前在对方已经点完菜的情况下都会提醒对方想想自己有没有忌口的,你这儿居然完全反着来,不管对方想吃什么能吃什么,直接依着大厨的天马行空来?

  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沈何夕觉得自己在这家店的工作做不长了。

  “不好么?”苏仟轻轻瞥了沈何夕一眼,刹那间的电压高达3000V。

  沈何夕默默抖掉身上起的鸡皮疙瘩:“可能有些菜吃客们并不喜欢。”

  “我希望那些人在这里,把每一次吃东西都当成是一次冒险。看过《阿甘正传》么?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也不知道下一个吃到的是什么味道。在我这里也是,每一餐都是不一样的,那才刺激。”

  ……辛辛苦苦了半天吃一顿饭还要“冒险”?

  你不怕被愤怒的客人掀了桌子么?

  苏仟指了指外面的灯光:“每天,人们干着一样的事情,上班,回家,小聚,吃饭,没有惊喜也没有刺激。多可怜?”

  说得好像你开餐馆是在做慈善是也一样,沈何夕很想给这个不靠谱的老板一双大白眼。

  但是不得不承认,苏仟的说法引起了她的兴趣,如果厨子能在工作的自由随意地发挥,说不定他们的进步会更快,这样一想似乎有点道理。

  真·食古不化·小夕同学坚决不承认自己似乎突然对这样的设定有点小期待呢。

  第一天的工作,沈何夕收到的小费是10磅,大多是10便士、20便士的小钱,面值最大的是5磅的硬币。这是非常惊人的,要知道英国人和美国人不同,他们可没有大手大脚给小费的习惯,不得不说,这笔钱是沾了她脸的光。

  沈何夕随手把钱交到柜台上,让苏仟给自己换成了整钱。

  “今天第一天大家干的都不错。”苏仟看了下进账,笑的像是个偷了鸡的狐狸。

  沈何夕正想换了衣服回家,胡子拉碴的俞大厨端了几个小白瓷碗出来。

  “天这么冷,吃点宵夜再走吧。”

  小小的白瓷碗里装了几枚圆滚滚白胖胖的汤圆。

  汤圆上撒了一点盐炒的花生碎,倒像是北方人的吃法。

  小鹿个开朗的湾湾女孩儿,身材娇小,笑容甜美,看着小小白白的汤圆,她眼中流露出喜爱的神情。

  店里的帮工那个唯一和大家画风不一样的黑豆,虽然似乎有萝莉控的偏好,但是实际上笑容腼腆,干活踏实沉稳,端着汤圆对沈何夕偷偷瞄了一眼小鹿不好意思地笑了下,就缩到桌角吃去了。

  “腐国这个季节真是潮湿,也不知道呆久了会不会得风湿啊。”俞正味揉了下手肘,用勺子挖了一下汤圆,还不忘祝福苏仟小心别烫到那张没节操的嘴——如果他的目光能别杂志上模特的胸那就更有说服力了。

  沈何夕瞪着手里的汤圆,虽然闻到了一点黑芝麻的甜香,但是经历了一晚上的“创意展示”之后,她觉得自己手里的汤圆和女巫的毒苹果差不多。

  吃了……还能全须全尾地回家么?

  苏仟笑了,捏了一下她的小嫩脸:“放心吧,他就算想要在员工的宵夜里自由发挥,我这个老板也要控制成本呀~”

  外面秋风萧索,带了让人触手可及的湿气,沈何夕端着的小白瓷碗却散发着能让人从心底妥帖起来的温暖。

  汤圆用的是上好的糯米粉包的,跟北方的元宵相比,汤圆的制作要简单一些,砂糖,黑芝麻,油,调和成浑然一体香甜绵密的馅儿,搭配着糯米粉的香糯清甜,就成了人们脑海中挥之不去的美食符号。

  第一个汤圆入口,只觉得绵香悠远,口感恰到好处。

  根本不用牙齿去咬破,只用舌头挤压一下,就能尝到流出的浓甜香滑的芝麻馅儿。

  伴随着甜香在嘴里弥漫,沈何夕看了眼俞正味,没想到这一碗汤圆他居然用传统的猪板油调馅儿。

  猪板油并不是人们以为的猪肉炸炼出的动物油,而是猪肚皮内一张一张由薄膜包裹的脂肪组织,拆去薄膜,把板油直接与炒香碾碎的黑芝麻混合,是最传统的汤圆馅儿的做法。

  如果是在国内,吃到这一份汤圆,沈何夕只会感叹一句用心精深,但是这是在腐国,猪板油这种东西在市场根本无处可寻,能用这个做汤圆料,可见俞正味对于传统做法的遵守严格到了什么地步。

  一面是可以不停变化的毫无标准的随性搭配,一面是搜集材料苦心积累的严苛守旧。

  俞正味这个人,在厨子截果然是个奇怪的矛盾体。

  扯了餐布擦了下自己的嘴,头发乱蓬蓬的大厨用筷子头敲了下女孩儿的脑袋。

  “再不吃就凉了!”

  沈何夕恍然回神,又看了一眼这个一生像传奇一样的厨师,低下头专心地吃起了汤圆。

  时日久长,自己总能找到自己想找到。

  虽然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找什么。

  即将进入冬季的腐国夜雾渐起,冰冷与潮湿开始在整个城市里肆意游荡。

  小小的panda餐厅里,偏偏灯光暖暖,木质的桌椅让人觉得安稳舒适。最美的是手上的这一碗,伴随着甜香一起吞咽的还有淡白的糯米粉汤,滚热妥帖,心神皆安。

  除了……

  “丫的,老俞,谁让你碰小夕的脑袋了?我都没碰过!”

  “苏丫头,不是我说你,你又不是男的,天天往小夕身上腻腻歪歪。”

  “我腻歪我的管你【哔……】事啊。”

  “你……”

  沈何夕坐在中间安之若素地吃汤圆。

  角落里的黑豆偷偷摸摸地又去盛了一碗。

  小鹿姑娘看着房间里除她以外的四个人类,艰难地相信了自己是这个店里唯一的正常人。

  晚上八点,出差经过这里的何勉韵来看望自己的大女儿,发现她不在。

  对此,何女士表示:

  好!开!心!

  十七岁的女孩儿就应该这样嘛!出去跳个舞,唱个歌,或者和帅气的男孩子出去兜风。

  哪怕都没有,她只是去河边散个步,也比呆在房间里伪装自己是中年居家的厨娘要强。

  在何女士的心里,她真的担心过去十几年的生活对小夕影响太大了。

  厨艺好是一个女性生活有意趣有品位的佐证,但是不应该是一个体面女人的生活中心。

  何勉韵不得不承认,她面对女儿做出来的食物,就像是当年面对沈爱民的笑容一样,一面是享受,一面是鄙夷。

  泰勒夫人正在收拾东西,明天清早她要乘车去首都参加她一个好友的茶会。

  “哈特夫人,您要去Cici小姐的房间,麻烦您帮我把这个放在她的便签簿上。今天有一个找她的电话,我听不懂中文,所以没接。”

  “哦?好的,当然没问题。”哈特太太举止优雅接过便签,目光不经意地扫了一眼。

  “是个来自中国的电话。”泰勒夫人补充了一句,“似乎是Cici小姐在国内的亲人,我想这个电话对她比较重要。”

  ……

  一向端庄矜持的哈特太太把自己的手包掉在了地上。

 


☆、鱼香肉丝


  琳达已经注意那个饭盒好几天了。

  圆墩墩的饭盒,金属质地,整体是个小鸡的造型,小鸡的嘴扭一下,饭盒盖子就能自动弹开。

  因为保温性能一般,是超市里算是比较平价的学生饭盒。

  琳达注意这个饭盒的原因,是她的那位来自东方的同学已经半个月没有出现在餐厅,每天到了午餐时间就会拎着这个饭盒独自离开……

  自认对于奇异东方菜接受程度很高的琳达对于华夏人的日常饮食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好奇心,这份好奇心现在煎熬着她,一方面她知道自己不该去探究别人的隐私,另一方面她是真想知道里面都装了什么。

  纠结啊纠结~

  会有那种味道奇异诱人的鱼头么?听说华夏人连鱼的尾巴和内脏都不放过。哎呀,会不会是传说中鸭子的头?或者是鹅的爪子?还有血,华夏人还会把血弄得像是奶酪一样的小块然后吃掉!据说味道也很好!

  那个小饭盒里的东西一定比中餐馆里的刺激多了!

  琳达的心里像是有一百只故乡特产的折耳猫在挠啊挠啊挠。

  到了午休时间,沈何夕去柜子上取下了自己的外衣穿上,又拎起了那个嫩黄色的饭盒,缓步走出了阅览室。

  琳达抓起自己早上在让仆人做的两个三明治跟了上去。

  管她是鸭头还是鹅掌,就算是血我今天也不会放过的!

  ,你今天也是自带了东西么?”

  沈何夕转过头,看见琳达面带微笑地举着自己手里的三明治——动作有点刻意呀。

  “是啊,不太适应餐厅里的面包,我就自己弄了点吃的。”沈何夕摇了一下手里的饭盒。

  琳达的眼珠子也跟着一起摇了一下。

  “要不要尝尝我的金枪鱼三明治?”琳达继续举着她的三明治献宝,金枪鱼的哟,味道很好的。

  沈何夕看见两个三明治,大概明白这个姑娘想要什么了。

  分享食物总是要相互的,琳达起了头,自己总不好说不用了我对三明治不感兴趣吧。

  虽然真的完全不感兴趣……唉,自从来了腐国,总觉得自己的身边充斥着吃货和坑货。

  沈何夕点了点头,笑着回答说:“好啊。”算了,已经习惯了。

  长廊尽头的教室里没有人,沈何夕和琳达走了进去,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琳达大眼睛里bulingbuling的期待光线,已经快把沈何夕的狗眼闪瞎了。

  打开饭盒,里面第一层是鱼香肉丝,第二层是葱花蛋炒饭。

  从早上九点到现在才几个小时,饭菜还有四十多度的样子,盒盖一打开,香辣微甜的香气就跑了出来。

  琳达瞬间醉了。

  剁椒和木耳是苏仟分给沈何夕的,一小袋压缩木耳,一小瓶剁椒酱,看起来普通,但是在腐国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找到的。

  剁椒是把新鲜的红辣椒剁碎之后用盐和姜蒜拌匀腌渍得到的,可以直接当小菜吃也是湘菜中不可或缺的调味品,味道清辣有的还有酸爽感,声名起于湘地闻于华夏。

  虽然不爱吃辣,但是沈何夕依然很珍惜这点难得的小配料,今天早晨就做了一份儿剁椒版的鱼香肉丝。

  三分肥七分瘦的猪前肘肉被沈何夕切成了等长等粗的肉丝,横切牛斜切猪,猪肉的肉丝想要保证口感软而不散还不塞牙,最好的状态就是每一根肉丝都是倾斜的纹理。

  肉丝用料酒和盐抓一下,再用蛋清和淀粉上浆,静止十几分钟。

  锅里倒油,先把肉丝滑炒断生,再用葱姜爆锅,放入剁椒炒出香气,倒进肉丝等到炒匀上色再放进胡萝卜、土豆丝、木耳丝、青椒丝。

  最后倒入用糖,酱油,耗油,醋还有水淀粉调制成的调味汁。

  起锅的时候,她还听到了楼上有个熟悉的声音在哀嚎。

  没有玉兰片和豆瓣酱,沈何夕只是有一点小遗憾,没有笋丝,沈何夕只能承认这道菜真是“因地制宜”的不正宗的鱼香肉丝了。

  在华夏,因为一种食物的不同处理,人们可以争论好几年,比如甜豆花和咸豆花,比如西红柿炒蛋放不放糖,再比如咸粽子和甜粽子。

  远的不说,就她们面前的这一份鱼香肉丝,在自己的圈子里也分成了“无笋不吃党”、“无酱不香党”以及“无泡椒不正党”。

  到了沈何夕这里,没有笋,没有酱,也没有泡椒,鱼香肉丝味道的厚重感略有下降,但是最本质的东西并没有改变——混合的鱼香味道足够下饭,丰富的颜色搭配足够诱人。

  米饭是前一天店里剩的,几个人一人分了一碗带走,按照苏仟的话来说,谁也不指望抠门了一碗米就能发家致富了,既然多了就要分掉,留着又生不出小的来。

  那碗饭沈何夕打了个蛋用葱花随便翻了翻,为了搭配鱼香肉丝,她只放了一点盐。

  葱花炒的有一点焦色,鸡蛋被搅成了缕状,一份简单的蛋炒饭,果腹足矣,厨艺什么的,完全谈不上。

  可是这份在沈何夕眼里差强人意的搭配,已经快把琳达迷晕了。

  那个红润鲜亮的色泽,那个缤纷奇妙的食材搭配,还有这种酸辣甜似乎都掺杂的香气。

  黑的是什么?红色的碎末是辣椒么?红的和白的应该是萝卜和土豆吧?为什么看起来口感特别好的样子?

  炒饭在中餐馆吃过啊,为什么现在觉得这两个放在一起格外诱人,格外美味呢?

  叮~!鱼香肉丝加蛋炒饭组合对琳达造成了会心一击。

  沈何夕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自从来了腐国,她不好的预感几乎都应验了。

  ……

  晚上。

  亚瑟在走廊里踟蹰了许久,终于敲响了妈妈的房门,在哈特家的住宅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独立空间,他们也必须要学会尊重别人的独立空间。

  “进来吧。”何勉韵匆匆收好手里写着电话号码的纸条,调整好了脸上的情绪才让亚瑟进来。

  “妈妈,我周末想去Cici那里。”亚瑟进门之后直接对他的妈妈说。

  “亚瑟?”何勉韵用疑惑的眼光看着来自己最疼爱的“第一个儿子”。

  虽然已经知道自从半个月前亚瑟跑出去又被小夕找回来之后他不再像以前那样排斥自己的姐姐。但是何勉韵没想到,除了总是在周五开始收拾行李的弗雷德和凯瑟琳,还有亚瑟也这么喜欢去找小夕。?“亚瑟,我记得你周末经常要去打篮球?”

  “去了Cici那里我也可以打篮球。”

  “噢?”何勉韵用审视的目光看着自己即将十二岁的儿子。“亚瑟,我很想知道你是怎么看待Cici的,虽然弗雷德他们都没有说,但是我知道上次你们的争吵就是因为Cici。”何勉韵对亚瑟的想法很好奇,在她的眼中自己的大女儿稳重有余活泼不足,做事情有点滴水不漏的感觉,不太像她,也不太像沈爱民,这也导致了她对自己沈何夕的亲近总是隔了一层。

  亚瑟是个聪明敏感的孩子,他察觉到了自己和小夕之间并不亲近的关系,甚至也为此生小夕的气,所以她才让他们去和小夕多多相处,没想到才两天,自己这个最别扭的儿子已经被收服了。

  亚瑟的脸有一点泛红,表情有一点羞赧:“Cici是个很好的姐姐,她对我和弗雷德还有凯瑟琳都很好,虽然我们之前有些不愉快的事情,但是那是因为我自己的问题,现在我真的很喜欢Cici。”

  “你比较……喜欢她哪一点?”哈特太太觉得亚瑟现在这副主动承认错误并且不好意思的样子真是许久不见了。

  亚瑟被这个问题难住了。

  姐姐踢人如踢狗……这个肯定不能说,抽人的样子比猫女还帅气……这个还是不能说,踩着坏人的时候骄傲如女王……不,我是个爱护妈妈心脏的好孩子……背着自己的时候让人感觉很温暖……我才没有把鼻涕眼泪流到她身上呢!

  很温柔……很爱护我们……同时充满了……勇气,性格很好……”亚瑟牙疼地罗织着自己也不语言来夸赞自己的姐姐。

  何勉韵忍不住笑了:“亚瑟,你把Cici说的好像公主一样。”

  亚瑟涨红了脸,绞尽脑汁地想了想,终于有一句能说的了:“Cici做的东西好吃。”

  何女士脸上的笑容慢慢淡了下去,她的左手攥了一下拳头,像是把澎湃而起的复杂情绪压制在手心里:“亚瑟,我会考虑你的申请,但是你这个星期剩下的几天不能再做出什么让爸爸妈妈觉得为难的事情了。”

  “好的,妈妈。”知道周末有机会去找Cici,亚瑟心情愉快地打算离开妈妈的房间。

  “等等,亚瑟,Cici的功课很忙,你尽可能别让她浪费时间做吃的,你们都注定应该是更高层次的人。”

  亚瑟心情愉快地点了点头,尽管他不是很明白妈妈是什么意思,但是他找Cici只是因为喜欢亲近她,吃东西只能说是附带,有没有,关系不大。

  房间里只留下了何勉韵一个人。

  她转身,看着梳妆镜里端庄得体的妇人,她脖子上随便带着的宝石项链,曾经那个最爱她的男人倾家荡产也换不回来。

  就因为他是个厨子!就因为他是个厨子,所以他死了!

  厨子!

  厨子!!

  厨子!!!

  何勉韵狠狠地把桌上的首饰盒摔到了地上。

  “你已经毁了爱民毁了大朝,你为什么还不放过小夕!”

  那天深夜,她终于照着号码纸条上的电话拨了过去。

 


☆、鱼水饺


  天还黑着的,沈老头就穿着军大衣拖着鞋子出了门,没办法,前几天他孙子怕他闷的慌,又从别人那里抱来了一条小狗,才两个多月的小洋狗,巴掌大小,蹲在院子里都能被猫给挠了。老头子没办法,又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小狗被欺负死,只能天天抱着搂着,任由小狗哼哼唧唧地腻歪在他身边,被黏糊烦了,沈抱石干脆给小狗起名叫小腻歪。

  两个月的小狗就像是还没断奶的孩子一样,一大早就吚吚呜呜的叫了起来,可怜的沈老爷子起来披着外衣抱着狗在院子里转了两圈,小腻歪还是小可怜一样地低低叫着。

  沈抱石拍了一下脑门恍然大悟,小祖宗你这是饿了呀?

  “小腻歪!跟小夕小时候一样腻歪!哼唧哼唧的小祖宗!”

  厨房里空空如也,沈老爷子就只能穿好了大衣顶着风往店里头来。

  小腻歪躲在他的大衣里头,就一对小耳朵尖儿在露在领口外面,小撮的细毛让风吹得颠三倒四。

  就像过去几十年间的每一天一样,沈家的饺子馆从清晨五点多老板买菜回来之后就开始了一天轰轰烈烈的忙碌。

  沈家的饺子馆有整个太平区最新鲜的肉,最新鲜的蔬菜,和最新鲜的海鲜。肉要用手切成小丁,不捶不剁,保证肉丁本身的鲜嫩和口感,蔬菜清洗干净后控水,同样切碎,海鲜的处理就要更讲究一些了。

  鲅鱼要去皮剔骨,留下鱼肉打成泥,然后调上肉馅儿添水打浆,让整个饺子的味道浑然一体,馅料口感鲜美实在。

  墨鱼要先取出墨囊,里面的墨汁过滤之后调成面皮,留下墨鱼肉打成泥,加点蛋清和胡椒粉调剂去腥。成型的饺子外面是黑的,里面是白的,煮熟之后在用筷子夹开,流出无色透明的汤汁,再就是黑白分明什么都不浪费的墨鱼水饺了。

  虾仁儿和海肠水饺的做法大同小异,用新鲜的材料切成小段,合着肉馅儿韭菜包进饺子皮里面,倒是最简单的。

  沈何朝一个人从车上搬下来半盆活虾,几个在后厨收拾东西的跟刀打荷看见了,都招呼着来搭把手。

  他一边走着,盆里的虾还在做虾生最后的挣扎,把水噼里啪啦地甩到他的脸上,凉凉的。

  小帮工颠颠儿迎了过去,作势要把虾盆子接过来,结果被沈何朝扫了一眼,就立刻闪到一边装死去了。

  没办法,连虾带水少说五六十斤重,加上这个铁盆,六七十斤也有了,师父是天生神力,同事们是五大三粗,就他这幅小身板,真抬了起来还不得栽盆里去。

  小帮工只能鼓着腮帮子拿起扫把呼啦啦地开始扫着地上的水印子,期间沈何朝又带了几个帮厨把小三轮上各种各样的食材都卸了下来。

  看着壮实的汉子们一只脚又一只脚地迈过自己的扫把,小帮工傻兮兮地自己比量了一下脚的大小,然后为自己的长势默哀了一下。

  这一默哀不要紧,他站在中间不动了,搬着韭菜往里走的人直接被挡了下来,搬着韭菜的又挡了身后扛着葱的,扛着葱的别住了门口拎着带鱼的……在最后的沈何朝毫无所觉地往肩上把面粉袋子一抗,下落的面粉袋子被身后那人肩头的鲅鱼盒子一划,面粉就铺天盖地地糊了沈何朝一头一脸。

  正好让沈老头看了一场闹剧。

  “冒冒失失!冒冒失失!”沈老头一边给沈何朝拍打着身上的面粉一边数落着这群不靠谱的小年轻。

  浑然不觉自己鼓鼓囊囊的领口里小腻歪正瞪着眼支棱着耳朵看热闹。

  苦心经营几十年的大师形象被一条头顶面粉打喷嚏的小狗毁了个干净。

  沈何朝头上脖子上本就出了汗,面粉黏在上面擦擦拍拍的都弄不干净,沈抱石干脆打发他回家洗澡去了。

  几个帮厨扫地的扫地,搬东西的搬东西,只有可怜的小帮工自知闯了祸只能躲到柜台里等着挨训。

  沈抱石还顾不上他,打发了一头白面的大朝,他怀里还有个要吃蛋黄的小腻歪,抱着吚吚呜呜叫着的小狗崽他就蹲在了厨房的门口。

  就在此时,电话响了。

  小帮工看了一眼号码……未知号码,踢踢踏踏跑去找师公。

  “师公师公,电话响了。”

  老爷子蹲在墙角里搓着蛋黄:“谁打的,接起来呀。”

  “不知道谁打的。”小帮工挠了挠头,看了眼小腻歪。

  抬头,瞪眼:“号码也不会看么?”

  小帮工又想缩了:“写、写的未知号码。”

  “未知号码?”难道是那个丫头有事儿打电话过来了?

  把手里的整个蛋黄扔地上,沈抱石三步变作两步挤到了柜台里。

  “喂?丫头?”

  “……”

  “丫头?”

  “……”

  “说话呀?”

  “……”

  “……咔嚓,嘟嘟嘟嘟嘟……”电话被挂断了。

  老爷子仔细看了一眼电话,发现真是对方挂断了,心里觉得不对劲:“一大早来浪费电话费。”

  旁边小帮工抱着小腻歪,一人一狗傻乎乎地看着沈抱石

  “师公,谁的电话呀?”

  “不知道。”

  “原来师公你也不知道啊……”

  “我还没念叨你呢,你看你把你师傅给连累的!还不去后面洗菜去!”

  “哦!”小帮工扭头往厨房里蹿。

  “回来,把狗还我!”老爷子一拍柜台,气势全开。

  ……

  打发了小徒孙,沈抱石还是觉得自己心里不对劲儿。

  小夕不是打电话不说话的人呀,她得有什么事儿才能别别扭扭地挂了电话呀?

  再说了,死丫头一向报喜不报忧,这么怂的事儿她是肯定不会干。

  那会是谁打的电话呢?

  一代名厨给小腻歪揉着毛,心里乱糟糟的。

  ********

  “要带着哥哥出去涨见识?就你那把老骨头?”

  “就在省内转转啊,也行,你们让哥哥接电话……你又把哥哥打发走了!”

  “让雷子开车你们坐车去?好,这样不那么累。”

  “好了,我知道了,我不会往家里打电话的,我知道你们要外出到年前才回来,每周五还是这个时间你打给我?好的。”

  亚瑟站在沈何夕的身后,听着她用中文低声打着电话。

  表情放松,语气轻快,凭借着自己半吊子的中文,他听见了好多声的“哥哥”……哥哥……?

  扣了电话,沈何夕转身就看见亚瑟背着包站在自己的身后。

  漂亮的小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亚瑟?你是来我这里度假的还是来我这里装雕像的?”她敲了下亚瑟的脑门,心情愉快地打趣自己的金毛弟弟。抬起手,沈何夕接过亚瑟手里的篮球袋子,另一只手里还提着刚买的蔬菜。

  “刚刚的电话是谁打的?”

  “我爷爷。”沈何夕拎着东西上楼,

  亚瑟站在原地不动:“为什么你还和他们联系?”

  Cici不是要永远留在腐国的么?为什么还和华夏的亲人打电话?刚刚她笑着说话的样子,他们一家人都从来没见过。

  在Cici的心里那些才是她真正的亲人吧?

  沈何夕停住步子转过头看他:“你说什么?”

  “你不是要永远留在腐国么?妈妈说你会一直在腐国的。”亚瑟觉得自己被欺骗了、被伤害了,一颗刚刚接纳了姐姐的心再一次千疮百孔了。

  “我会在腐国学习,但是我终究要回去,我从小生长在华夏,那里有属于我的根。”沈何夕没多少“爱国情怀”,可她知道自己割舍不下那里,也从没有想过割舍。

  亚瑟觉得心里难受极了:“你不想留在腐国就别来呀!我讨厌你。”

  哎呀我去,又是这句台词。

  沈何夕一把举起手里的篮球袋子对着酝酿着情绪随时准备跑走的亚瑟说:“如果你再玩离家出走的这一套我就把你的球直接拍你脑袋上。”

  你以大欺小!你骗人!你不是好姐姐!亚瑟的心里愤怒的情绪在翻腾……那天晚上Cici脚踩劫匪的样子又浮现在了亚瑟的眼前。

  “哦……”金发男孩儿非常识时务地小步跟了上来。

  一直坐在窗边看书的泰勒夫人微笑着看着姐弟两个一前一后地上楼去了。

  “今天晚上哈维和迈尔斯也会来吃饭,我问过迈尔斯了,他说星期天可以带你出去玩。”

  “为什么是他陪我?”亚瑟很想指责Cici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可是话到了嘴边又生生吞了回去。

  Cici是大魔王QAQ。

  沈何夕看着亚瑟一脸的不甘不愿,笑着揪了一下他的脸蛋,跟着苏仟这种人混久了,她也喜欢捏包子脸了:“因为我星期天要去餐馆打工,同事请假了,我要从上午十点干到晚上十点。”

  打工?大魔王打工?打工的大魔王?

  亚瑟的内心世界被“刷碗的大魔王”,“端盘子的大魔王”,“职业性微笑的大魔王”刷屏了。

  “那我陪你去打工吧!”真好奇Cici大魔王要打工的地方是什么样子的。

  “你确定?”沈何夕挑眉看着自己“傻白甜”的弟弟,那一群节操尽碎的家伙看见他一定会很开心。

  “嗯嗯”亚瑟点了点头,心情终于好了起来。。

  沈何夕郑重地拍了拍亚瑟的肩膀:“别后悔啊。”

  为你即将颠覆的三观默哀吧,我的傻弟弟。



☆、第23章 扒鸡翅盖饭


  站在Panda餐厅的门口,年龄还不到12岁身高不到170厘米的亚瑟·哈特先生觉得自己已经陷入了爱河。

  美丽的女孩儿穿着橘黄色的改良唐装,长发披肩,举止温柔,连笑声都让人觉得舒服极了。

  “英俊的骑士,你是Cici的男朋友么?”美好如湖中女妖的女孩儿用蕴藏了星空与湖泊的双眸看着他。

  亚瑟揪了下自己的衣角防止自己脸红:“我不是……我……Cici是我姐姐。”

  “姐姐?”苏仟抬眼回忆了一下沈何夕明显东方人特质的脸,又瞅了瞅眼前品色纯正的金发小番茄,大概明白自己雇佣的店员也是个身世复杂的倒霉蛋。

  等等,为什么是“也”?

  沈何夕在杂物间里把头发扎成了一个单包子头,再换好了工作服,刚走出来看见的就是苏仟把魔掌伸向自己的傻白甜弟弟。

  “苏仟,别调戏他,他离成年还有好几年。”

  “唔,真遗憾。”纤细优美的手指戳了一下亚瑟·番茄·哈特的脸,苏女神(经)玩味地看着小男孩儿脸上的热度快要爆表了。

  亚瑟继续扭扭捏捏,努力拿出自己面对那些同龄女孩儿时的绅士范儿:“Sue……仙?我叫亚瑟,亚瑟·哈特,你可以叫我亚瑟。”

  苏仟在沈何夕的瞪视下慢慢收回捏向亚瑟脸庞的爪子:“我叫Mary·Su,你可以叫我Mary,我是这家店的老板。”

  苏仟对着男孩儿轻轻眨了下眼睛,亚瑟只觉得自己每一秒都在刷新自己的心跳频率上限。

  这时,他的女神被他的无良大魔王姐姐一把给拖走了:“快去查验一下送来的菜有没有问题,今天要做意大利面、烤鸡翅和罗宋汤。”

  意大利面,是的,只是意大利面,但是你不知道自己将要吃到的是长面还是通心粉或者是又细又长的天使面;就像你不知道自己面对的会是海鲜口味、番茄口味还是传统的蛋汁培根和肉酱,也有可能烤箱里刚拿出来的焗意面,或者是洒了蒜末和迷迭香的地中海风味炒面。

  作为一名顾客,在Panda你什么都不知道,因为这个憨态可掬的吉祥物下面掩盖的是一个以玩世不恭为己任的老板和一个以随心所欲为原则的大厨。连他们都不能确定自己下一秒的想法会不会如脱缰的野狗一样撒欢到自己也找不到的地方。

  亚瑟还不知道这个餐馆到底有多奇葩,他像是一只进了狼窝而不自知的呆鹅一样扯着脖子兴奋地看着这个小小的餐厅。

  那个木头柜子上的东西是灯么?为什么外面的一层好像是纸或者布?大胡子的厨子一直在看书,好像很用功的样子……金发蓝眼小帅哥观赏着这个兼有异国情调的小餐厅,另一边的苏仟和沈何夕也在观察着他。

  “你从哪找了这么个二了吧唧的弟弟?”

  “我妈生的……” 沈何夕回了苏仟一个死鱼眼,谁二了吧唧?再二也是我弟弟好么?

  苏仟仪态万千地吃了一粒花生米:“你妈是混血儿?这金发挺正的呀。”

  沈何夕点了点头:“我外婆是法国人。”

  苏仟点点头,又吃了一粒花生米:“说吧,你拿老俞的花生米来贿赂我是为了干啥?”

  “我看她对你印象很好,你想办法让他回去之后别主动提起我在你们这打工的事儿。我本来想找我邻居帮忙说服教育一下的,结果他今天非要跟着我过来。”

  “你怎么不直接扯个原因,别告诉他你打工不就行了。”

  “这个小家伙又二又驴,我跟他的关系刚缓和,撒谎不太好。”沈何夕面带微笑一脸的温厚纯良。

  苏仟看着面前这货的表情差点把隔夜饭吐出来,别人不知道她还不知道么?这个家伙骨子里和她一样,又酸又硬又辣,行事做派标准的老油子。

  一脸纯良也就骗骗你弟弟吧。

  小手一抖,花生皮扔在了地板上,苏仟一脸黄世仁地跟自己自己身边的“小服务生说”:“去,把地扫了。”

  沈何夕笑了一声去拿了扫把,眼睛的余光看见苏仟缓缓走向自己的弟弟。

  虽然Panda餐厅不按照牌理出牌的作风让很多只想一餐果腹的客人吃不消。同时因为这种特色的模式渐渐也吸引了很多追求新奇的客人慕名而来,毕竟这里的厨子手艺确实相当出色,来一场美味的冒险,对于他们来说也是无趣生活中的调剂。

  真是不知道苏仟到底有什么本事,跟她“恳谈”过的亚瑟简直像是吃了迷魂药一样,对他的“Mary姐姐”言听计从百依百顺,对着自己的大魔王姐姐也乖乖巧巧地一口一个“姐姐工作辛苦啦”“姐姐要不要喝点水?”“姐姐的制服好漂亮”……

  烦的沈何夕差点把铁盘子砸在苏仟的脑袋上,这是被说服了么?这时被洗脑了吧?

  周末的中午人来人往,金发的亚瑟或是站着或是坐着看着别人吃东西总觉得突兀,就算是低头玩着游戏机也觉得自己跟这个餐馆格格不入。

  苏仟看着没人理会的可怜的小孩儿,露出了一个特别特别温柔的笑容。

  五分钟后,一只新鲜可爱的熊猫出现在了餐馆的大门口。

  无良老板掐着腰满脸得意地望着有一双蓝眼睛的熊猫坐在门口的凳子上——爪子里还玩着游戏机的熊猫。

  “看,一举两得。”

  沈何夕实在不忍心自己的弟弟被苏仟玩成这样:“亚瑟,感觉还好么?要不我打电话让哈维先生来接你回家?他和迈尔斯今天白天都在公寓里。”

  “熊猫”摇了摇头,低下头继续打游戏机:“我觉得挺好的,而且,这个叫Panda?太可爱了,Mary说她一会儿可以给我在餐馆门口拍张照片,我从来没有扮成这样!看!很帅气!。”他挥动了一下自己的圆滚滚的“爪子”。

  “好吧,你现在看起来帅极了。”沈何夕用看待神经病的眼光看了一眼“玩着游戏机的熊猫”,扭头回了餐馆里。

  傻弟弟的三观没被刷新,自己的三观倒是被刷新了。

  亚瑟这到底是有多傻?还能更傻么?再傻一点就可以申请世界纪录了吧?

  直到忙忙碌碌的午餐时段终于过去,包括亚瑟在内的所有人才开始享用他们迟来的午餐。

  午餐是扒鸡翅盖浇饭——明显是因为今天进货的时候多买了一些鸡翅膀。

  所谓的扒就是把鸡翅处理干净之后腌制一下之后炸成金黄色,葱姜爆锅,鸡翅翻炒,再放入蚝油、料酒、糖和胡椒粉,添高汤把鸡翅焖到酥烂。一整个鸡翅扒出来之后,翅根是肉多味香,翅中是口感细滑,而翅尖则是味道浓郁口感酥软。

  除了被鸡翅的汤汁浇上的米饭,旁边还搭配了西兰花和用香醋辣椒油拌好的焯水木耳。

  亚瑟姿态凶残地吃掉了七只整翅和两盘米饭,最后擦着嘴心情极好地表示这个长着胡子的东方大厨做的饭真是太好吃了,哎呀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饭呢!

  沈何夕:“呵呵……”

  改天让你知道贵妃鸡翅,可乐鸡翅,三杯鸡翅,椒盐烤鸡翅,柠香烤翅,盐焗鸡翅,炖鸡翅,焖鸡翅,烧鸡翅都是什么味道,不让你吃到爽我跟你姓!

  前任大厨的战意之火熊熊燃烧。

  借着夸奖食物跟苏仟献殷勤的亚瑟顿觉周身一凉。

  吃完了饭,俞正味带着黑豆回厨房开始准备晚上要用的食材,餐厅里只剩了沈何夕、苏仟和亚瑟三个人在玩游戏机——准确地说应该是苏仟在玩着亚瑟的游戏机,亚瑟在瞻仰自己的女神,沈何夕在围观两个逗比。

  玩的正开心,三个壮汉毫不客气地打开门走了进来。

  “这是餐厅?我们要吃饭!”

  “我们要吃法国大餐!”

  “我要披萨!”

  注视着三个人手里的铁棍,苏仟慢慢站直了身子,这根本不是来吃饭的,这是来恐吓加打劫的。

  “我们这里是中餐厅,没有法国大餐,也没有披萨,给你们一百磅,你换一家餐厅吧。”

  三个男人看着容貌娇美的苏仟,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劫匪1号:“没有吃的,我们就要吃你了。”

  劫匪2号:“不对,是她吃我们。”

  劫匪3号:“吃我们三个。”

  三个人自娱自乐说得唾沫横流,还用令人作呕的眼神在苏仟的胸上腿上腰上蹭来蹭去。

  苏仟被他们的表情恶心地抖了一下,悄悄退后了一步,默默挡在了亚瑟的前面。

  “去后面叫人,快。”她低声对自己身后的小孩儿和“弱女子”说道。

  回答她的是亚瑟摁游戏机的声音。

  “……”难道这个小帅哥是个隐形智障?听不懂人话么?

  苏仟正在心里问候着亚瑟的大脑回路,在她的另一边,沈何夕敲了敲她的脑袋:“这事儿你是打算报警呢?还是不打算报警呢?”

  “嗯?”苏仟瞪大了眼睛。

  为什么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是她们两个都被吓傻了,还是我自己才是真的隐形智障?

  “没事儿,慢慢想。”沈何夕一手揉了揉她的脑袋,另一只手从衣服后面抽出了一根钢钎,缓步地朝着三个人走了过去。

  这时其中的一个劫匪还略有犹豫地说着:“我怎么觉得这个小妞儿有点眼熟?”

  苏仟已经被那根刚刚出现的钢钎震撼了。

  !!这又是从哪里弄出来的?姑娘你是变魔术么?为什么来了三个打劫的我现在完全不认识这个世界了?

 



☆、第24章 枣泥山药糕


  咳……由于部分镜头过于血腥残酷,并且执行者多次攻击对方三人不能用语言描述的身体部位,所以长达20分钟的单方面碾压的画面大家可以自行脑补了。

  总之,等到俞正味和黑豆听到前面的异响一人举着菜刀一人拿着锅盖全副武装冲出来的时候,沈何夕已经像个女王坐在桌子上,脚下踩着三个叠成了一摞的“抢劫犯”。

  在一旁坐着的,他们一向不可一世的老板此时笑的格外的灿烂,灿烂地让人牙酸。

  “我已经叫人来处理了,他们马上就到。”苏大老板看着这三个猥琐男的表情像是看着一坨狗屎。

  黑豆被沈何夕霸气侧漏的样子吓到了,他环顾四周,发现只有小亚瑟的气场还算正常,于是磨磨蹭蹭地晃到了亚瑟的身边。

  “Hi~你的姐姐,是学什么的?”

  “法律呀,我姐姐在Y大读法律系。”有这么一个文武双全的姐姐,亚瑟感到十分之骄傲。

  “Y大?你确定不是超人学校?或者蝙蝠侠学校?”

  回答他的是亚瑟看傻子的白眼。

  五分钟后,几个穿着黑色西装的人冲进来,他们冲着苏仟齐齐鞠了个躬,然后就态度凶悍地两人一组把三个劫匪带了出去。

  俞正味老神在在地没什么反应,沈何夕早就猜到苏仟不是什么普通人,只有黑豆和亚瑟站在一起用几乎一模一样的呆滞表情看着他们面前发生的一切。

  #每个人都在用实际行动刷新我们的世界观#

  11月第四个周日的上午,沈何夕正在房间里锻炼身体。

  棕色的运动毯上,她两腿劈叉成一字马,把上身尽量往一只脚的方向压了过去,略有些宽松的运动衣遮不住女孩儿曼妙的曲线,她的手臂伸展开来,像是一只正在小憩的天鹅。

  依旧一身嬉皮士风格的迈尔斯敲响了沈何夕家的大门。

  开门的时候,沈何夕的额头上还有未擦干的汗水,刚刚运动完的她双颊红润,眼眸明亮,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让迈尔斯情不自禁地吹了声口哨。

  “Cici,上帝创造你的时候一定是太偏爱你了,你的美貌简直令人惊叹!……好吧,你的美貌只是比你的厨艺稍微逊色那么一点点。”

  “如果我想听赞美大可以去看莎士比亚,没必要站在门口和你面对面。”

  迈尔斯这个家伙贪花好色又有些人来疯,上个周沈何夕炖给亚瑟炖鸡汤的时候他在楼上又唱又跳,弄得整个街区的人都打开窗子围观。

  实在不能怪沈何夕对这个家伙不假辞色,给点阳光就灿烂成得了狂躁症的向日葵,这种家伙……让沈何夕无比手痒。

  “今天是感恩节,这是非常好吃的南瓜馅饼!”迈尔斯看到东方小天使脸色不太好看,立刻把自己手里的纸盒抬起来献宝。

  “感恩节?”沈何夕愣了一下。

  腐国人是不过感恩节的,大西洋彼岸的那个国家才有这个具有历史意义和讽刺意义的节日。

  迈尔斯挺胸抬头两眼放电地看着她:“我身上这么强烈的自由浪漫的气息……”

  自由浪漫的迈尔斯突然表情僵住说不出话了。

  自由浪漫的迈尔斯双肩上出现了一双手。

  自由浪漫的迈尔斯突然双脚离地了。

  自由浪漫的迈尔斯被人提了起来。

  比他高半个头的金发碧眼肌肉男分分钟把他拎到了一边。

  “早安Cici。”正直严肃的哈维先生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地和沈何夕打招呼。

  “早安”沈何夕笑着跟哈维打招呼。

  相比较迈尔斯火星人的思维,沈何夕深觉还是和地球人打交道更令人愉快。

  哈维从迈尔斯手里把纸盒拽了出来:“这是迈尔斯的母亲——我的姑妈做的南瓜馅饼,感恩节快乐。”

  沈何夕接过纸盒,看到迈尔斯被哈维挡在身后还上蹿下跳刷存在感,又看到哈维一脸正直但是眼睛的余光频频瞟向自己的厨房,差点忍不住笑了出来。

  “我这儿有一点中式点心,还有中国绿茶,一起来尝尝吧。”

  哈维不出意料地用一脸正直的表情答应了下来。

  点心是苏仟发给员工的周末福利,山药糕和白米糕。

  山药糕是用蒸熟的山药打成泥,掺入糯米粉粳米粉白糖猪油反复蒸制成油滑细腻,再在其中夹入手工调制的枣泥,压入模具里定型之后蒸几分钟,就成了枣泥山药糕。

  白米糕的做法就要简单一点,发酵的糖水米浆加入泡打粉二次发酵之后上锅蒸熟就可以了。

  小巧可爱的粽子型山药糕,红白相间。白米糕放在纸杯蛋糕的模具里蒸出来,看起来像是烤制之后被去掉了颜色的蛋糕。

  白米糕和山药糕都属于味道清甜的点心,相比较西式点心,味道有点温吞寡淡,俞正味做这个出来也是因为知道自己做了之后很可能在店里卖不出去,干脆就分给员工们吃好了。

  沈何夕本人的口味偏向清淡,对甜食兴趣不大,这两种看起来可爱又可口的点心她勉强吃了一样吃了一块块就放在了一边,现在有这两个家伙送胃上门,她就勉为其难让他们帮忙解决掉。

  白色的点心,一块有四分之一个手掌大小,一碟是红白相间,一碟则好像白色的纸杯蛋糕。

  一杯绿中点黄,茶叶漂展的中国茶。

  让哈维和迈尔斯来形容吃到这种点心的感觉,那就是甜美……由甘甜引出的美味,美在形美在内,随着甜香一起触动味蕾的是心里同样的甜美舒畅。

  初初入口是香,山药香还有米香,带着食物最原始的气息,香的温和又别致。

  然后是甜,蜂蜜白糖的甜美浸透了整块点心,与前面的香融和在一起,香甜二字,就是为了此时此景。

  最后是酸,微酸,大枣自春到秋的孕育,是那种略酸浓甜的味道,米浆反复发酵的贮藏,是那种似有似无的酸意。

  香甜之中乍然出现的酸味,那么恰到好处,就好像画龙之后神笔点睛,就好像山势回转奇峰陡现,

  两种点心,由香到酸不过须臾,却好像让人看到了绮丽跌宕的风景,

  香意有时,甜意有尽,酸意滋生于此间,可是这种酸并不应长久存在。

  所以一杯绿茶喝下,口中种种自此归于平淡。

  哈维恍惚觉得这个点心就像是面前的女孩儿,看起来只是精致纤细,但是从里到外无一处不散发着特有的魅力,并且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种种的美好,总是像这杯淡黄的茶水一样,把别人的感慨和赞美归于一种不动声色的平淡,但是同时也把最美好的印象留在了别人的心里。

  也就是在这同一天,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也有人的生活开始走向不再平淡的另一条路。

  华夏鲁地省城

  时节已近初冬,刚过了饭点,省城的小巷子里杳无人烟,只有几个小饭馆门口的遮雨棚子在冷风里打着颤,几个破塑料袋不知道从哪个陈年的旮旯里被风揪了出来,晃晃悠悠地在地上打了个转儿,接着又被风卷走了。

  巷子口走来两个穿着厚外套的人,高个儿的手上拎了一个摇摇晃晃的盒子,被风一吹,他紧了紧身上厚厚的棉夹克。略矮的那位走在前面,最显眼的是一双和身上的暗色大衣完全不搭调的蓝色运动鞋。

  “羊肉汤,要汤白,肉香,油水相溶,鲜而不膻……我领你去的这家,绝对是省城里羊汤最好的一家,别说太平区,整个鲁地能比他好的一只手也能数过来。”走在前面的是一位老人,他似乎有些难以抑制自己的激动,自打进了巷子就就开始侃侃而谈。

  这也就算了,在巷子里走了几步,他低下头摘下帽子,当着冷风里顺了顺自己斑白的头发,再走了几步,又整了整自己的呢子大衣,顺便目光似有似无地扫过自己脚上纤尘不染的运动鞋。

  高个子的年轻人一只手拎着盒子另一只手拎着一个小篮子跟在他后面,亦步亦趋地跟着,勤勤恳恳地提着,一直沉默着。

  “徐家老羊汤,就是这儿了!”老头儿指了指红地儿白字儿的招牌,说话的声音又大了二分。

  正是秋尾冬头,北方人都讲究吃点羊肉暖身进补,现在不过一点多,小小的馆子里只有七八个客人正一边看着店里的电视一边喝着羊汤。

  看到这个情景,老人愣了一下。

  年轻人在他身后看他小退了一步,大概明白他是想看看自己有没有走错地方。

  老徐家的羊汤,应该是宾客满门客似云来才对啊,这、这哪里像是汤味极佳的地方?



☆、第25章 大白羊汤


  此时灶上已经停了火,一个歪戴着厨师帽的中年男人混在食客堆里正在看篮球比赛。

  闻了一下在空气中兜转消散的鲜香气,老人扣了扣自己手边的餐桌。

  “老板!来两碗羊杂汤两张面饼。”

  挑了一张干净的桌子正襟危坐,老人看了一眼水杯上的陈垢,眉头拧的更紧了。

  “哎哎,来了。”身后两个食客拍了下中年男人的肩膀,这位厨子才反应过来,目光恋恋不舍地黏在电视屏幕上,跌跌撞撞地进了后厨。

  刚进去没几秒,男人又跑了出来:“投篮了么投篮了么?”说着又挤在几个食客的后面目不转睛地看了起来。

  “老板!我们在等着汤了!”等了五六分钟分钟,后厨水开声音前面都听见了,中年人依然无动于衷,穿着大衣的老头子心下的不满愈发强烈。

  这时,坐在他对面的年轻人伸出手拍了拍他的手臂,这才让他没有愤而跳起。

  “急什么?赶着投胎呢?”厨子无所谓地挥了挥手,依然在看着自己的球赛。

  “啪!”

  老人忍无可忍拍案而起。

  “大朝,咱们走!”

  一老一少两人这就要抬步离开小馆子。

  正巧,此时一个中年妇人拎着几个塑料袋子一步一步地挪了进来。

  “老徐你快点接一下……哎呀,两位吃好啦?两位下次再来啊!”妇人摆着一位颇为职业化的笑脸习惯性地招呼着,转眼看到了两人中间空荡荡的餐桌,还有电视机前面看得津津有味的厨子。

  “徐大宝我【哔……】你祖宗!”亲妈脸瞬间变后妈脸,妇人把手里的塑料袋往地上一丢就气冲冲地扑向中年厨子。

  “我让你看球!”抡起厚实的巴掌,她一把甩在男人的后脑勺上,原本歪歪的厨师帽被甩到了桌子上。

  几个食客见势不妙,或是留下几张票子,或是趁乱抹抹嘴就偷偷离开了。

  男人倒没有还手,嘴里哎呀哎呀叫了两声抱着头就往后厨蹿了过去。

  被这一幕惊呆的一老一少看着闹哄哄的场面,心里不禁都焦急了起来。

  后厨汤冒了!兹拉兹拉浇在路子上的声音,这两位怎么就不管呢?那是一锅老羊汤啊,要是被大火烧散了味儿可就几天都没有好汤底了。

  店主们在一边厮打,食客们在一边心焦,正闹哄着,一个苍老浑厚的声音猛然响起。

  “闹什么!汤都快烧干了!”话音未落,一位满头白发的老人一瘸一拐地从厨房后面的院子门走了进来。

  “一个不务正业!一个心思不正!我好好徐家的招牌都被你们败坏了!还不快去盛汤给客人!”

  老人中气十足地拍了下中年男人的肩膀,大有一巴掌把人扇进厨房的架势。

  此时,站在餐厅里的老人看着慢慢挪着步子的老人,激动了起来。

  “徐小勺!”

  “……沈小刀!”

  这一对被怠慢的客人,正是沈抱石和沈何朝祖孙两个。

  而那位老人,正是徐家老羊汤的真正主事人,徐汉生。

  大白羊汤成名于百多年前,以其色白似奶、水脂交融、鲜而不膻、香而不腻而驰名于中外,在自旧朝到前代的几本饮食传记和华夏名菜谱中,大白羊汤都是唯一以汤入谱的名菜,称之为天下第一汤,并非夸耀。

  徐汉生就是大白羊汤正经的嫡系传人,只是世事流转,当年他跟随父亲北上京城又恰逢外倭扣边内乱频仍,父子二人被困于军阀统治之下的京城,被乱军裹挟南下又被战火驱赶回了京城,

  战乱终结后,他又经历了灰色清算,几次三番,待到徐汉生在国家平定之后回到故乡已经年近不惑。也是到了此时他才发现自己叔叔的一支已经彻底取代了他的父亲成为了正宗的大白羊汤的传人,而他自己只能再次背井离乡,躲在了省城小巷子里,一个小小的店面一开就是二十多年。

  沈抱石正是他在京城学厨时候认识的好友。

  几十年不见,两个人面对面,桌子上搁着一壶烫好的曲酒,旁边还有两个小菜。

  你一句,我一句,从当年的繁华到如今的衰败,从当年的乱世到如今的太平,两人刚认识的时候都不过是垂髫小童,现在都成了古稀老者,他们能相互倾诉的故事太多,说来说去,太阳就沉到山后去了。

  两个人也终于说到了各自的子孙后代。

  “唉,我这个儿子我教了二十多年,一点都学不进去,娶了个媳妇也不是个能撑门立户的,孙子也……”老人长叹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后继无人,就是把心操碎了也没有用。

  “我家爱民去了,幸好还给我留下了孙子,喏,这是我大孙子大朝。”沈抱石向自己的老友介绍自己的孙子,虽然脸上是那种随随便便介绍下的表情,但是心里已经有了几分显摆的意思。

  白发徐老头打量了一直坐在旁边的沈何朝一眼,只见他目光清正,神色平和,心里已经是又嫉又羡。再拉过沈何朝的手一看,虎口厚茧,指间有力,腕部筋肉结实,好一双标准好厨子的手,胸腔里的酸水就开始咕嘟咕嘟冒个不停。

  好苗子啊,还是个肯下苦功的好苗子。

  看着对面老伙计得意的表情,徐老头生生把涌到舌尖的酸水咽了回去,不能说酸话,说了这老小子更得意了。

  “我怎么记得你有两个孙子?怎么就带出一个来?小的呢?”

  嘿嘿,说起小孙女,沈抱石又添了两分得色,他破天荒地翘起了二郎腿,好让别人都看得见他脚上这双崭新的蓝色运动鞋。

  “小的念书有天分,现在搁腐国念大学,念完大学还要念硕士,学费都不用掏。”脚晃啊晃。

  徐汉生只当自己看不见那双怎么看怎么别扭的鞋子。当他不知道?一准是他孙女孝敬的,这老小子这么些年一直这样,有话不往明了说,有屁净找没人的地儿放!

  “那你们家那把折燕刀,你大孙子能用了?”想起老沈家祖传的宝贝,徐汉生忍不住问了出来。

  “他随了我和爱民,用金柄刀不错,用折燕,缺了那份巧劲儿。”沈何朝用不了折燕刀,沈抱石的心里不无遗憾,但是想想至少沈家的手艺能在自己的手里传下去,也就不觉得有多少不如意了,几代人都用不得,也不差大朝这一代了。

  “自从你们沈家的勾鱼刀在洋人来的时候弄没了,你们这百多年一直没人用折燕刀啊,真可惜了一把好刀。”

  徐汉生啧啧叹了两声,总算把肚子里的那点小羡慕给压了下去。

  你后人有本事又咋样?老祖宗传下的东西你们还是用不了!

  “说到折燕……”沈抱石脚也不摇了,脸上也不挂笑了,摆摆手,把沈何朝打发了出去——小腻歪该吃东西了。

  抬眼看看屋子里就自己和这个老发小,沈老头终于有地儿吐自己的苦水了,“不是没人能用……我那个小孙女,天生味感过人、手臂有力,腰肩臂膀无一不是天生的厨子料,说起来比大朝胜了何止三分……唉!”

  ”吹!这么好的孙女你忍心让她不学厨艺?“徐老头满脸写着不信。

  “谁让我欠她们母女俩的……这些年她妈妈也就来了两封信,一封是让小夕好好上学,一封是要给小夕出国做担保,一句也没提现在过的怎么样。我想着小夕妈妈在国外日子可能也不咋样,等过两年让小夕改了姓,我也就算是没断了老何家的香火。”

  那天那通电话思来想去可能就是何勉韵打来的,八成是为了找大朝,小夕让给老何家是沈抱石早就决定的事情了,大朝,哼哼,她想也别想。

  签了断绝书,就甭想再回头!

  “唉,你们家里……也都是冤孽呀。”徐老头举了举手上的小酒盅,一口酒闷进了嘴里。

  再好的孙子孙女又怎么样?一个是哑巴,一个学不得厨艺,又能比自己省心到哪里去呢?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想要传下去怎么就这么难?

  两个老人同时发出了一声叹息,喝酒,继续喝酒。

  天上只有一轮如钩的残月,沈何朝蹲在院子里给小腻歪喂着羊骨头碎。

  大白羊汤熬煮的时候全靠火力,不添盐味,这些熬剩的骨头正好适合不能吃重盐的小腻歪。

  不知道妹妹现在在干什么,刚刚腐国刚过了中午吧?中午妹妹吃了什么呢?

  今天这家虽然羊肉切得不好,胡椒粉的质量也不好,但是熬汤的功力很到位啊,如果光用这个汤,把羊腿肉切成薄片,撒一层白胡椒粉,放点香菜和葱花,妹妹一定喜欢。

  或者是把羊腩肉切成大块,把刀削面煮熟了,铺上肉块,放一勺辣椒,用滚烫冲上去,再撒点香菜沫子,这么冷的天妹妹也能吃上一大碗的。

  前几天妹妹说腐国人都吃土豆,土豆能怎么吃?煮熟了沾盐吃么?把土豆切成片干锅烘出来再淋一点糖醋汁,妹妹会喜欢吧?

  小腻歪把几块骨头上的味道都舔吮干净了,意犹未尽地舔了舔沈何朝的手指头。

  沈何朝轻笑了一下,抬手弹了一下小腻歪的脑门。

  自从溺水之后,沈何朝的工作少了不少,人也捂白了一些,二十二岁的年轻人穿衣显瘦脱衣有肌肉,一层黝黑渐渐褪去,他的眉目之间和他妹妹添了几分相似,加上脸上常带着几分腼腆的笑容,无论谁见了都要赞上一声俊秀帅气。

  他和身在远方的妹妹都在成长着,曾经的他们像是角落里挣扎的杂草。

  现在的他们像是两棵茁沉默的树,各自成长,相互支撑。

  月上中天,沈何朝架着喝多了的沈抱石回到客房。

  “大朝!我对不起你!也对不起小夕啊!”醉眼朦胧中,老爷子终于说出了自己憋在心口十几年的一句话。


☆、第26章 熘肝尖


  徐老头私藏的酒喝足了,两个人的叙旧话也说够了,第二天,沈老头终于开口对徐汉生说明了来意。

  “我想让我家的大朝跟你学做羊汤。”

  “什么?!”

  坐在一旁的中年男人和他的媳妇儿同时惊叫了一声。

  沈抱石连个眼神都没有施舍给这两个人,只是笑呵呵地看着自己的老兄弟:“我也不让你吃亏,一道白汤方子你可以从我们沈家十技里面随意挑两个来换。”从两百年前就进驻宫廷御厨房的沈家,秘方诀窍多得让人嫉妒。

  徐汉生端起茶缸喝了口茶水,没有作声,沈家十技啊,随便一个做法都足够一个厨子在一个大酒楼里面立足了,当然徐家汤方也不差,可是……

  旁边他的儿媳妇已经坐不住了:“这位大爷,不是我说你,我们徐家老招牌几十年了,你随便拿一个东西就想换走我们压箱底的方子?你有本事要方子有本事你给钱啊。”

  她话还没说完,徐汉生已经把茶缸狠狠地砸在了桌子上:“我还没死呢!想要卖方子先砸了我的棺材再说!”

  妇人被吼得躲在一边不敢作声。

  “爸,爸您别生气。”中年男人一直坐着不动,直到他亲爹气的快要爆血管,才一脸着急地劝了起来。

  徐汉生看看自己不成器的儿子眼界小的媳妇,再看看沈抱石身后一直站着的沈何朝,心里的火气蹿的更旺了:“滚出去!你们两个都滚出去!”

  “爸,这还有外人在呢,汤方子这事儿也不能您一个人说了算是吧?”中年男人抬头看了一眼看了看沈抱石和沈何朝,明显是一副看贼的表情。

  可怜徐老头一辈子人品贵重,到头来只能看着自己的儿子在贪婪和凉薄的支配下要撕烂亲情的最后一点遮羞布。

  “我说了让你们滚出去!滚!”徐汉生心里清楚,在自己的老伙计面前,他也撑不住自己最后的体面了。

  中年男人舔着脸还是不肯走:“爸,您看您身体又不好,我……”

  坐在客座的沈抱石冷哼了一声:“大朝,把这俩人给我扔出去。”

  沈何朝一直沉默地站在沈抱石的身后,安静地像是一棵树,但是当他站在人前,没有人能忽视他的存在。

  一手抓住中年男人的肩膀,一手扣住中年妇女的胳膊,像是拖着两个装满鱼的水箱一样,他一步一步慢慢地把他们往门外拖去,并不瘦弱的两个人被他抓住就像是被人用钢索捆住一样挣扎不脱。

  看见徐汉生眼眶微红精神颓唐的样子,沈何朝手上又加了一分力气。

  在两个人的叫嚷声里,沈抱石叹了一口气。

  这样的后人……

  “让你看笑话了……”徐汉生呆坐了半天,好像突然就老了下来,连眼神都迟钝了几分,“我那些年天天就只想着熬汤,每天呆在厨房里,三十多岁才有了这个儿子……都是冤孽啊!”

  沈抱石低头喝了一口茶水,摇了摇头:“这样吧,汤方我们不换了,看你这样,我就算真拿了沈家的技法给你,你后人愿不愿意学还不好说,改天给我买喽我找谁哭去?”

  “哎,你这个沈小刀,你怎么说话呢?”徐汉生这次真的快被他气死了,腰板一挺,声腔一抬,气势就回来了。

  “我一向有啥说啥,你呀,如果真有个三长两短,别说这个店了,说不定你们家的汤方都能被你儿子儿媳妇拿去卖钱。你别忘了,这里可不是徐家的大本营鲁西,这里是济菜的范围,他们可不会看在徐家的面子上不打你们汤方的主意。”

  徐老头被他说愣了。

  是呀,自己年纪也大了,身体也不好,儿子凉薄儿媳贪婪,都不是继承手艺的料子,等自己走了以后他们真的为了一点钱把老祖宗的东西卖给外人……虽然不回徐家了,但是他也不能当了徐家的罪人呀。

  沈老爷子翘着二郎腿又喝了一口茶,这个金骏眉真不错,看来徐小勺这么些年也没少攒下好东西。

  徐汉生看了他一眼,又看了他一眼,终于忍不住了:“行了!沈抱石,咱们当年光屁股的时候就混一块,我能不知道你?快说,你有什么主意?”

  “法子嘛,有两个。”沈老爷翘起来的那只脚悠然自得地画了两个圈,“第一,你带着他们两个人归宗,离开省城,这样你去了之后,就让徐家把他们两个困在鲁西,你就不用担心他们卖了方子绝了技艺对不起祖宗了。”

  这个主意简直是损的冒泡了!

  就他的儿子儿媳他能不知道?真把他们弄回鲁西,说不定他们连死的心都有了。省城比鲁西繁华多少,他们怎么可能甘心窝在穷山僻壤里一辈子?徐家也不是省油的灯,他叔叔当年能趁着他爹不在夺了他爹的位置,现在他的后人还不一定能干出什么事儿来。

  徐汉生摇了摇头,他就算对自己的儿子再失望也不可能做这种事,虽然儿子才学到了自己四五分手艺,但是如果自己再压着他练两年,将来自己去了他至不济也能在省城找个二流馆子当个汤师傅,现在社会发展的这么快,他也不忍心真绝了自己儿子的前途。

  “滚滚滚滚滚!你这是什么馊主意?”

  “那就选第二个主意呗,你找个外姓徒弟,把技艺传给他,将来继承了你徐汉生的名号,还能帮扶了你的儿子孙子。这个徒弟很重要啊,得天分高啊,也得资质好啊,最重要的是人品也得好……是吧?”

  徐汉生真想把自己的茶缸子糊在沈抱石脸上,真的!这个时候还看不出来这个老东西在想什么,那他就是个傻的!

  “你说的那个天分高,资质好,人品好的,不会正好姓沈吧?”

  沈名厨笑的满脸菊花开:“对呀,而且他还有个跟你很熟的爷爷。”

  ********

  沈何朝终于让屋外的两个人安静了下来,回到堂屋里,差点被吓到退出去。

  两个老人同时看向他,脸上挂着一模一样的笑容。

  那个表情,沈何朝解读为:“好货!”

  妹妹!我好像被爷爷卖了!

  “来来来,先让我看看你的功夫咋样。”

  徐大厨瘸着一条腿也迈出了健步如飞的架势,拽着沈何朝就往厨房走,路过他的儿子儿媳妇连眼风都不扫一个。

  厨房里刚买的菜还堆在地上,徐汉生翻找了一下,看见了两块泡在水里的生猪肝。

  “先来一个熘肝尖吧。”老爷子点了一个相当考验功力的家常菜。

  沈何朝点了点头,看了一眼猪肝,换了一盆水,撒了点盐,然后……他转身走了出去,小腻歪该喂了。

  “这,这是怎么了?他是不想做?”徐大厨有点茫然。

  沈抱石凑过去看了一眼猪肝,瞥了他的老伙计一眼:“这块肝还没泡到一小时呢,做给你你吃么?傻!”

  “呿!”

  “哼!”

  两个年过古稀的老头儿互瞪了一眼,一前一后走出了厨房。

  溜肝尖儿,取用的猪肝的最外围的部位,没有苦涩的筋膜,味道鲜滑清爽,是北方相当家常的一道菜。

  可是想做好并不容易。

  肝脏是动物的排毒器官,也是分泌胆汁的地方,烹饪的时候,一要去其腥,二要去其苦,三要留其嫩。也就要求厨子,眼力、刀工还有对火候的把控缺一不可。

  猪肝提前用淡盐水浸泡一两个小时,还要勤换水,这样才能够去掉里面的毒素和胆汁味道。

  切肝尖儿的时候,每一片肝尖不仅要厚度统一,大小一致,还要保证每一片肝尖儿都有至少三个外边,就是说每一片肝尖儿都要保留能够有益于保存水分和组织形状的那层外膜,不仅是为了外形,更是为了口感。

  沈何朝用的是沈家的金柄菜刀,厚重的大刀在他手里轻松地像是一片纸。

  他没向普通人那样把猪肝放在案板上一片一片地切下来,用左手举着猪肝,他右手持刀自上往下一片一片地把肝尖儿削了下来,一边削,一边转动着猪肝。年轻的男人神情专注,他下手极快,下刀极稳,手臂的每一下挥动都像是精确计算过一样,旁人只见刀光闪耀,一片片的肝片就轻飘飘地落在了盘子里,每一片几乎都是等大的,厚度更是惊人的一致。

  只有真正的内行人才能看出更深入的东西,比如稳重,比如用心,比如对厨艺视之如生命的虔诚。

  徐汉生看着这一幕,表情复杂难辨,是嫉妒,是怀念,还是悲伤,他自己额说不清楚。轻声地,他问自己跟前的沈抱石:“这是你们家传的片云刀?”

  片云刀,卷云刀,梳云刀,流纹刀,冰炸法,冰爆法,清浆法,清炸法,清烩法,冷油法八九就是百年沈家曾经纵横京城的沈家十技,十种手段全是用来烹饪鲍参翅肚这等极品海鲜。

  没想到,今天在这个小厨房里居然能看到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用片云刀来处理这个猪肝。

  何其有幸的猪肝。

  何其有幸的自己。

  徐汉生语气急迫:“这个徒弟我收了!”

  “嘿嘿,等我吃完了肝尖儿再说。”沈名厨必须要吊吊他的胃口。

  “哎哟你个老东西……”

  说话间,沈何朝已经完成了挂浆焯菜滑炒肝尖儿的步骤。

  料酒,生抽,糖,醋,盐调成味汁,锅内点油起火,葱姜爆锅,先下焯过水的胡萝卜片,青椒片和香菇片,再下已经变色成金黄的肝尖。

  浇汤出味,薄芡收汁,瞬息之间,就是一盘鲜脆嫩滑恰到好处的熘肝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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