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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第45章

  嫉妒, 似附骨之疽。

  若是上月,在他们尚未叫阿禾发现,她在梦中呢喃的是陆珩的名字, 他定会咬着她不放,在她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 让她在迷离中唤他“陆瑾”。

  可眼下......

  陆瑾只是想碰碰她, 见见她。

  这莫名的互换, 让他成了黑夜的人。

  且自己只能像个窃贼一样, 不能与她说话, 隔着距离, 贪婪地描摹她的睡颜。

  陆瑾眸色深沉, 俯下身, 又在她唇上不轻不重地咬了几口,发泄又像汲取一点点可怜的慰藉。

  他喃喃道:“小没良心的阿禾......”

  他小心给她掖了掖被角。

  回到书房, 陆瑾铺开宣纸,提笔蘸墨——

  哄哄阿禾,交给你了。

  她爱吃西市福兴斋的杏仁酪, 庾家的粽子......若有空, 便带她去尝尝。

  告诉她, 我们并非故意骗她, 而是怕她害怕。我与你本是一体, 从未想过要伤害她分毫, 更不会将她当货物。

  那个同乡你多留意,别让他把主意打到阿禾身上。

  ......

  陆瑾写了很多,如何讨她欢心,事无巨细。

  本又是一个枯坐到天明的夜晚,但他出了陆府, 往西市而去。

  临近寅时,陆珩清醒时便看到了桌案上那些洋洋洒洒的字。

  他随意地拿起,扫了几眼。

  “我也懂,要你教我那么多。”

  嘴上虽不屑,陆珩却还是认真地将信中的每一个字都记在了心里。他随手将信纸揉成一团,扔进炭盆,看着它在火焰中化为灰烬。

  他随意洗漱了一番,又去了沈风禾的房间。

  守在门口的香菱正打着哈欠,见他来了,连忙站直身子。

  她的活爹,爷怎么又来了!

  “我只是想看看她,不吵醒她。”

  “是,爷。”

  香菱恭敬地应着。

  这话不是昨夜才说过吗?!

  她偷偷抬眼,看着自家爷那张俊得人神共愤却眉头都要成一团的脸。

  爷与其在这儿对着少夫人的睡颜进行深情告白,还不如直接把人抱进怀里好好哄。

  叫她来,她定会这样做。

  毕竟少夫人一直是嘴硬心软的大美人,可好哄了。

  沈风禾抱着一方枕头,还在睡。

  陆珩走到床边,站了一会儿,眼神复杂。

  他俯下身,小心翼翼地抓起她的手,放在唇边,轻轻落下一个吻。

  “夫人,对不起,陆珩错了。”

  他不该骗她,更不该在圆房时失控,让她受了惊吓。

  他怕再多待一刻就会忍不住将她唤醒,站起身转身离去,上朝去了。

  帝后此番要回洛阳,他不必再每日去宫中点卯。若夫人能原谅他们,便可以日日陪着她,送她上值,接她下值。

  日子忽然有盼头起来。

  可千万要原谅他们啊。

  陆珩才带上门,沈风禾便倏然睁开了眼。

  她的视线落在自己的手背上。

  心莫名开始,扑通扑通。

  梳洗过后,沈风禾牵着小黄狗往大理寺照常上值。

  春日路上天初晓,狗儿迈着小短腿蹦蹦跳跳,周遭倒也没有那么安静了。

  但沈风禾刚走到街角,一个踉跄的身影突然从暗处冲了出来,劈头就喊:“风禾!”

  沈风禾下意识往回撤了几步,小黄狗立刻弓起身子,对着来人“汪汪”狂吠。

  看清那张形容枯槁的脸时,她皱紧了眉:“关阳?”

  关阳像是没听见她的话,也不顾小黄狗的威胁,偏执道:“风禾,你跟陆瑾和离好不好?我娶你!我娶你啊!”

  沈风禾侧身避开他的手,冷言回:“你在胡说什么?”

  “我没胡说!”

  他眼下哪里还有半点读书人的模样。

  关阳冲着她吼道:“他可是陆瑾啊!是我大唐未来要入阁拜相的栋梁之才!你当初是乐籍,你跟着他,只会是他一辈子的污点!”

  他喘了口气,继续道:“可你跟了我就不一样了。你如今嫁过陆瑾,断然已经脱了籍,我会对你好的。陆瑾如何待你,我便如何待你,绝不亏待你。你忘了吗,我们在嘉木村的时候,不就是这样亲近的?”

  “亲近?”

  沈风禾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生气道:“关阳,我早说过,我从来都不喜欢你。当初在嘉木村,我们什么时候亲近过?”

  她和关阳虽是一个村的,但并不太相熟。

  他是寡母带儿,疼惜得很。他的母亲从来就瞧不上一个舞女,一个厨子。

  偶尔春忙时,沈风禾与穗穗、邻家阿兄干活,他会捧书坐在树下看他们。

  看累了,他便与他们说上几句。

  若是说他厉害,那便算上是嘉木村几个会念书,且念得长久的吧。

  他在胡说八道什么。

  “你说谎!”

  关阳被她再次拒绝,一时间状若疯魔,“你明明是喜欢我的,你只是因为陆瑾有权有势,才故意拒绝我。风禾,你醒醒,你配不上他的,只有我才适合你......你不是乐籍,我母亲会同意的。”

  她是嘉木村里最好看的小娘子,几个读书的同窗总会将他们放在一起相比较,说什么佳人配才子。

  她也会和他说话,冲他笑。

  他想,日后考上了,他定是会给她脱籍的。

  为什么是陆瑾呢。

  为什么偏偏是陆瑾。

  小黄狗被他的吼声激怒,吠得更凶,前爪扒着地面就要扑上去。

  沈风禾拉紧狗绳,后退一步拉开距离,“我与陆瑾已经是夫妻,你再胡搅蛮缠,我报官了!”

  小黄狗的狂吠声越来越大,在清晨安静的巷子里格外刺耳。

  这动静很快就惊动了不远处正在巡逻的金吾卫。

  几名金吾卫闻声而来,领头的依旧是右金吾卫中郎将崔执。

  “何事喧哗?”

  他一眼便看到了被一个疯疯癫癫的男人纠缠的沈风禾,眉头蹙起。

  “沈娘子?”

  崔执走过去,不动声色地将沈风禾护在身后,“他是?”

  沈风禾解释道:“一个普通同乡。”

  “普通同乡?”

  关阳听了这话更加气愤,“沈风禾你放过陆瑾吧!”

  “放肆。”

  崔执厉声喝断了他。

  他走上前,“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对大理寺少卿的夫人如此叫嚣?你好大的胆子!”

  大理寺少卿的夫人......

  关阳本还带着最后一丝侥幸,本以为是陆瑾哄她的。

  原来她真的是正妻。

  陆瑾定是疯魔了。

  崔执根本懒得再看他一眼,转头对沈风禾道:“沈娘子,你还要去大理寺上值吧。快去吧,这里交给我处理。”

  沈风禾点点头,对他行了一礼:“多谢崔中郎将。”

  她拉着还在低吼的小黄狗,头也不回地快步离开。

  直到沈风禾的背影消失在巷口,崔执才缓缓转过身。

  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呆若木鸡的关阳,慢悠悠地开口:“你方才说......她曾是乐籍?”

  关阳木讷地点了点头。

  “噢,这样啊。”

  崔执思索了一会,很快讥诮:“那与你何干?”

  关阳抬头,对上崔执冰冷的视线。

  “昨日你鬼鬼祟祟地跟着她,我便该将你拿下。今日又敢当街骚扰,看来是没把金吾卫放在眼里。”

  崔执厉声道:“再让我发现你靠近沈娘子半步,就不是教训两句这么简单了,直接送你去金吾卫的大牢里好好坐坐......滚。”

  最后一个“滚”字,吓得关阳一个哆嗦。

  为什么?

  关阳的脑子里一片混乱。

  陆瑾,是他仰望的,是读书人的楷模。

  可眼下,连堂堂右金吾卫中郎将崔执,竟然也在维护沈风禾。

  陆氏,崔氏......

  莫不是都疯魔了。

  她用了什么邪门歪道,才把陆瑾和崔执这样的人物都迷住了。

  母亲说的话,并非空穴来风。

  祸水。

  ......

  今日轮到沈风禾去西市采买。

  长安城的春日来得悄无声息,似乎在一夜之间铺陈开来,桃花盛放。

  西市的集市上,满眼都是新鲜的绿意。

  沈风禾兴致勃勃地穿梭其间,早上那点被关阳打搅的莫名其妙的不悦,很快被满目春景驱散。

  刚挖的春笋鲜嫩,头茬的菠菜翠色欲滴,香蕈也有各式各样......

  街口还有一位老人守着一篮野果,茫然地望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篮子里是些红得发紫的野莓,只是少有人问津。

  沈风禾走上前,轻声问道:“老丈,这果子怎么卖?”

  老人连忙回道:“娘子,这是山里的野莓,甜着呢。是我那小孙女心疼我辛苦,陪我一块采的。您要是全要了,给二十钱就好。”

  野莓酸,也不是什么正经果子,尝起来不香甜,不解渴,鲜少人满。

  但最近大理寺的人都“口淡”,想要新点心了。

  沈风禾看了看满满一篮,便从钱袋里摸出二十钱递过去。

  小孙女抱住老人的胳膊,兴奋道:“阿翁,我给你赚钱了,我们去客来客栈吃饭吧,我知晓阿翁喜欢吃里面的兰花豆。”

  老人摸了摸她的头,“那家客栈眼下很多当官的......我们去不方便。”

  他总不能对着孙女说,那里恰好出了人命。

  “当官的不是很好吗?”

  小孙女反驳道:“他们穿着官服,可威风了,是保护我们的。我知晓他们这两日一直在客栈里,连休息都不休息呢。”

  沈风禾的心微微一动。

  客来客栈,是陆珩查案的客栈。

  回到大理寺饭堂,她将送来的菜安置好,将野莓洗净,挑出最饱满的一些,腌渍起来。

  天色已近午时,吴鱼将他们一起垒的炉子正烧得旺,昨夜卤的羊肉也已经热上了。

  “这样香的羊肉,不用来夹胡饼也太可惜了。”

  庄兴揭开锅盖,浓郁的羊肉香扑面而来,“要不我们自个儿做些,叫大人们尝尝是我们做的好吃,还是辅兴坊的好吃?”

  “你一说我也好馋。”

  吴鱼跟着回,“好久不吃辅兴坊那家了,寻常胡饼,夹的羊肉可没他家的多。”

  两人说着说着,便愈发来了兴致。

  “妹子?”

  两人异口同声,纷纷朝沈风禾看来。

  “做!”

  沈风禾摊了摊手,“发狠了忘情了,使劲做胡饼!”

  揉面自然交给了这哥俩,沈风禾想着做个酥脆的胡饼,便叮嘱着他们如何揉个水油皮。

  待两份面团都醒发妥当,她便取一剂水油皮,擀成薄饼,将一块油酥包在其中,像包包子一样收口,再擀成长舌状卷起。

  如此重复多次,每一次折叠擀卷,都让油与面的层次愈发分明。

  最后她将这层层叠叠的面剂擀成薄薄的圆饼,饼中央用刀划了几道口子,以防烤的时候鼓起。

  炉火正旺,他们一块将擀好的饼胚贴在炉壁上。

  “滋啦滋啦”一声轻响,面饼膨胀起来,原本雪白的面皮渐渐变成诱人的焦色。

  庄兴将肥瘦相间的羊肉捞出,用刀细细地剁起来。

  刀锋落下,油脂渗出,香气四溢。

  林娃在炉旁添火,瞧见庄兴剁羊肉便问:“庄哥哥,你,你这刀工咋这么好。”

  “你要是连续切两年菜,你也会的。”

  庄兴叹了一口气,但很快又重整旗鼓,“罢了罢了,都过去了,让庄哥哥给你表演一个皮肉分离!”

  待胡饼烤得两面金黄,微微鼓起,沈风禾便用火钳夹出,稍稍放凉,再从侧面用刀划开一个口子,将满满一勺刚剁好的羊肉馅塞进去。

  滚烫的饼皮将羊肉的香气再次激发,肉汁浸润了酥脆的饼壳,香得淌汁水。

  “辅兴坊的羊肉夹胡饼搬到我们大理寺了?”

  第一个冲进饭堂的依旧是年轻的孙评事,他的鼻子似是犬鼻,总能第一时刻捕捉到吃食的气息。

  “来得真及时,尝尝我新做的胡饼夹羊肉。”

  沈风禾笑着将一个热气腾腾的胡饼递给他。

  孙评事接过便咬了一大口。

  “咔嚓——”

  酥皮在齿间裂开,听得一旁的史主簿都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哇噢!不愧是沈娘子!”

  孙评事嘴里塞满了胡饼,含糊不清地赞叹,“沈娘子可以去开个胡饼铺子了,不一样的口感!”

  他一边说一边飞快地咀嚼,又作诗似的夸奖起沈风禾来。

  庞录事、史主簿等人也陆续走了进来。

  每个人都领到了一个属于自己的胡饼夹羊肉。

  “咔嚓——”

  “咔嚓咔嚓——”

  整个大理寺的饭堂里,都回响着这种令人无比愉悦的咀嚼声。

  不同于普通胡麻饼饼皮的暄软,这更像是一个夹满羊肉,金黄酥脆的小宝塔。

  酥皮一咬,满是油香和面香,簌簌地往下掉酥渣。

  内里的羊肉被剁得细碎,肥肉相间,肥得油润香滑,瘦得嚼劲十足。

  羊肉的油脂和肉汁被酥皮馍贪婪地吸收了。它也不是干巴巴的脆,而是变得润而不腻,满口生香。

  庞录事一边吃从衣袖上捡酥渣子吃,“这胡饼的做法很独特,真的好酥。”

  史主簿也赞不绝口,“羊肉卤得恰到好处,肥而不腻,瘦而不柴,我又要发胖了。”

  很快,吵吵嚷嚷中,陆珩和狄寺丞一前一后地走了进来。

  “少卿大人,狄寺丞。”

  饭堂里的人起身行礼。

  陆珩摆了摆手,走向角落里的一张空桌。

  狄寺丞紧随其后,看着他疲惫不堪的模样,忍不住低声问道:“陆少卿,你脸色差成这样,案子先给下官吧,你用完饭去补眠。”

  陆珩闭了闭眼,“我是想睡的。”

  他顿了顿,“可你也知晓,案子没头绪,还有......他......我控制不住。”

  陆瑾他两夜都没睡觉,昨夜还亲自去了客来客栈。

  并未发现飞头。

  陆珩眼下既要查案,又要费力地维持着自己白日的主导。

  狄寺丞还想说些什么,却见陆珩摆手示意他不必多言。

  他靠托着下巴,呼吸渐渐变得深长平稳,竟是在这片刻的安静中,再也抵挡不住汹涌而来的睡意,沉沉地睡了过去。

  沈风禾这时端着一个托盘走了过来,上面放着两张烤得最香脆的胡饼,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汤。

  她走近才发现,陆珩已经睡着了。

  饭堂里交谈的声音变轻了,大家心照不宣地放慢了所有动作,连咀嚼声都变得小心翼翼。

  不多时,许多人默默地将没吃完的饭食打包,端着食盘,悄无声息地退了出去,回到前面的官署去吃,想让少卿大人能睡个安稳觉。

  偌大的饭堂,很快变得空旷而安静。

  沈风禾静静地站在桌旁,看着他熟睡的侧脸。

  她拿着一件自己的披风,轻轻地盖在他的身上。

  手即将收回的瞬间,他拉住了她的手腕。

  陆珩不知何时已经醒了,正抬起头看着她。

  眼下乌青,双目微红。

  “夫人。”

  他开口,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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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阿禾:心不要跳

  陆瑾:我好酸,但是眼下是和平时期

  陆珩:在白天快累死夫人快原谅我把。

  (想吃一口营养液馅的胡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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