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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节


  “往日里,您总让我讨好王爷,教我各种勾引男人,伺候男人的手段。”

  “可我是好人家的姑娘,为何要学那些魅惑人的手段?”

  “若非当年被拍花子拐走,我不会流落青楼,更不会被灌下绝育药,沦为男人床榻之上的玩.物。”

  “我许寻雁,此生宁为贫家妻,不为富家妾。”

  锦瑟惨然一笑,回首望向红

  

  袖街的长街短巷,以及那惹人沉沦的金迷纸醉,毅然决然地一跃而下。

  众目睽睽之下,白衣黑发的女子宛若折翼蝴蝶,高高飞起,重重落下。

  鲜血染红素白衣裙,寒风卷起裙摆,卷走那挂在脚踝的罗袜,露出一双洁白而畸形的双足。

  “啊!”

  众男子如同见到什么面目骇人的精怪,惊叫着连连后退。

  退出十多步,忽见锦瑟另一边,呆立着一身着褐色短衫的男子。

  “是诚郡王!”

  人群中,有人高呼。

  -

  燕春楼乃顺天府第一青楼,锦瑟身为燕春楼花魁,她的死在城内掀起轩然大波。

  仅一夜,锦瑟跳楼而亡的消息便传遍顺天府。

  “锦瑟死了?我还打算过两日去听她弹曲儿呢,怎就突然没了?”

  “王兄有所不知,是诚郡王逼死了锦瑟。”

  “于贤弟此言何意?诚郡王乃本朝郡王,如何与一介青楼女子扯上关系?”

  “那燕春楼的老鸨为了攀附权贵,将锦瑟送到诚郡王的床上,昨日刑部侍郎张大人看上了锦瑟,诚郡王便将她送给了张大人。这俗话说得好,一女不事二夫,锦瑟自是不愿,便被逼得从燕春楼一跃而下,当场丧了命。”

  “王某以为锦瑟只是个略有几分才情的美人儿,一双小巧玲珑的三寸金莲引得无数恩客为之一掷千金,没想到竟是如此贞洁烈女。”

  “什么叫竟是个贞洁烈女?”路过的妇人听着不爽,忍不住瞪了王姓书生一眼,“那锦瑟本是好人家的姑娘,若非遭遇拍花子,她何至于流落红袖街那等腌臜地方?”

  王姓书生哑然,向妇人拱手:“是王某用词不当,还望您莫要见怪。”

  妇人脸色好看了些,撇嘴道:“说话文绉绉的,忒怪异。”

  紧接着,又话锋一转:“我说你们这些个读书人啊,可千万不要小瞧了女子。”

  “若不是你们的娘拼死拼活将你们生下来,说不定你们如今只是小猫小狗,哪有今日的风光体面。”

  “还有啊,你们可别再喜欢那什么三寸金莲了。”

  “都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手啊脚啊,还是生来什么样,便让它一直保持什么样。”

  妇人探出一双天足,吓得几人连忙挪开眼,直呼不成体统。

  “真是矫情。”妇人翻个白眼,“你们看我这脚,多利索,多有劲儿,走起路来都带风。”

  “真搞不懂你们这些人脑袋瓜里是怎么想的,自个儿喜欢三寸金莲,便缠自个儿的脚呗,偏要逼着女人家缠足。”

  王姓书生忍不住反驳:“男子若有三寸金莲,出门在外必然行动不便,如何养家糊口?如何与人交际?”

  “我呸!”妇人啐了一口,“你既知晓三寸金莲会导致行动不便,但凡换位思考,也该知晓缠了足女子有诸多不便。”

  “可你们是怎么做的?不仅不怜惜女子的不易,反而大肆宣扬三寸金莲之美,让无数女子不得不小小年纪便开始缠足。”

  妇人越想,便越是恼火,叉着腰怒斥王姓书生:“我若是你们的娘,听了这话定后悔死将你们生下来,或者生下来也该直接溺死,总好过你们这些个无情无义的白眼狼将自个儿的喜好建立在女子的痛苦之上。”

  王姓书生被妇人喷了一脸的唾沫星子,额头青筋鼓起,捏着拳头忍了又忍,半晌挤出一句:“我不同泼妇计较。”

  妇人双目圆瞪,撸起袖子直奔他走过来:“臭小子你说什么?有本事你再说一遍。”

  同行的妇人连忙将她拉住,连拖带拽地拉走了。

  她们的这个老姐妹素来彪悍,再让她继续说下去,恐怕就要爬到那几个小子的头上拉屎撒尿了。

  王姓书生心头恼火,拂袖怒道:“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话果真不假!”

  “更遑论,缠足乃是前朝沿袭下来的传统,又非于某一人喜爱三寸金莲,那妇人为何只对我一人点头评足?”

  还不是你口无遮拦,明知妇人不喜缠足,偏要说些不讨喜的话。

  于姓书生腹诽,思及妇人方才的言论,同左右推心置腹道:“据说锦瑟跳楼时,鞋袜意外遗失,在场许多人都看到了她的双足,或失声惊呼,或呕吐不止。”

  “于某出于好奇,便询问了一位友人,他昨日考完会试,与同年前去燕春楼消遣,恰好目睹全程。”

  在几位书生好奇的注视下,于姓书生举起右手,缓慢屈起:“根据锦瑟所言,应当是将脚趾与脚掌的骨头生生折断,然后像这样折叠起来,用长布条紧紧缠绕,使其变得尖小。”

  一番形容过后,无论书生还是过路人,皆面露骇然。

  “这叫什么缠足?这分明是酷刑才对!”

  “比起缠足,刖刑都算不得刑罚了。”

  “且缠足并非一朝一夕便可完成,也就意味着,女子的双足需要承受很长一段时间的痛处,即便成功了,双足早已畸形,行走起来如同踩在刀尖上......”

  众人不禁打了个寒颤。

  “我阿娘与家中姐妹皆缠足,可她们从未说过缠足会如此痛苦。”

  “女眷常居后院,许是刘兄不曾留意?”

  “敢问刘兄,令堂平日里是否时常走动?”

  刘姓书生回忆,面露羞愧之色:“家母确实甚少外出走动,为数不多的几次,也是由丫鬟全程搀扶着。”

  至此,便没什么好说的了。

  答案已经揭晓。

  漫长死寂后,王姓书生满面羞愧:“如此说来,方才那位婶子倒也没说错。”

  男子喜爱三寸金莲的小巧玲珑,女子为了迎合男子,为了得到他们的喜爱与偏宠,小小年纪便折断双足,将一双天足驯化为畸形的三寸金莲。

  王姓书生仿佛隔空被人扇了几巴掌,面红耳赤,忙以袖掩面,瓮声瓮气道:“往后王某再也不会去青楼楚馆之地了,更不会以女子的三寸金莲为美。”

  将自身欢愉加注在女子的痛苦之上,与禽兽又有何异?

  此言得到众人的一致认可。

  “于某亦然。”

  “刘某亦然。”

  “家妹年方有四,家母打算明年为家妹缠足,或许周某该劝说爹娘,让他们打消了这个念头。”

  “倘若他们以不缠足便寻不到好夫婿为由拒绝你,周兄又当如何?”

  “这还不简单?”周姓书生扬起眉头,平添几许恣意,“身为长兄,理应撑起门楣,待我努力考个功名回来,为她寻个不喜三寸金莲的好夫婿便是。”

  “大善!”

  几位书生抚掌称赞,过路行人则投以赞许眼光。

  ......

  顺天府,藏于崔氏后院的青云文社。

  往日充满欢声笑语的屋子里,此时静得落针可闻。

  众女子或坐或立,皆面露惆怅之色。

  “锦瑟是个好姑娘,可惜造化弄人,令她此生命途多舛。”

  “那诚郡王真不是个东西,怎能如此欺辱锦瑟?去年除夕他派人施粥,我吃了一大碗,现在恶心得直想吐。”

  “你可别在这儿吐出来,要吐就去诚郡王府门口吐,吐完再回来。”

  众女子噗嗤笑出声,心头愤怒淡去几分。

  “不过,缠足真有那么痛吗?我小妹今年五岁,阿娘打算再过几日给她缠足,将来才好嫁个好人家。”

  官家女子和富家女子齐齐噤声。

  良久,又齐齐点头。

  “将骨头生生折断,自然是疼的。”

  “犹记得当年我哭得很厉害,阿娘却让奶娘和香雪几个丫鬟摁住我,亲手折断了我的脚掌。那段日子不堪回首,每每想起都痛不欲生。”

  “如今更是走不得远路,说得好听点是大家小姐,说得难听点,便是半个残废。”

  “说再多,不如你们亲眼瞧一瞧。”

  容貌昳丽,打扮得珠光宝气的女子挑眉笑道,干脆利落地脱去鞋袜。

  贫家女子惊恐捂住嘴,倒吸凉气。

  “天呐,这真是......”

  

  “你们受苦了。”

  “缠足是陋习!是酷刑!它就不该存于世间!”

  “我觉得,得让全天下的女子意识到缠足的危害与可怕之处。”

  “许妹妹所言极是,我们因为缠足吃尽苦头,绝不能让比我们年幼、甚至是尚未出生的女儿家重蹈覆辙。”

  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

  数以百计的女子团结一心,绞尽脑汁出谋划策。

  “旁的不说,我们当先说服家人,不再给家中女子缠足,甚至是放足。”

  “可以将缠足的过程与危害编成歌谣,令人广为传唱。或许短时间内难见成效,但在长期耳濡目染之下,定有许多疼爱女儿的爹娘因此打消缠足的念头。”

  “......”

  众女子集思广益,林林总总列下数十个法子。

  “有了这些,相信假以时日,定能消灭缠足这一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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