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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节


第91章 正文完结

  谭明月要在省城开大饭店的事很快便传遍了整个村子。

  早就见识到了她的厉害的村里人得知这事是从她婆婆口中说出来的,大多都信以为真。

  怪不得以前不咋张扬的纪兰妮这么得意地跟人炫耀,要是他们家里有个这么厉害的媳妇,都恨不得很全村广播了。

  之前那些说她笑话她生不了儿子的女人一个个都闭上了嘴。

  开得了大饭店的人钱多得是,有的是人想要伺候她养老,非要有个儿子干啥。

  刘彩霞第二天得知这事后更加萎靡不振了,花钱打了两壶酒,继续醉生梦死。

  周老二媳妇留意到她听了那谭明月要开饭店的事后情绪低落,又看见她买酒回来,连忙跑回娘家。

  差不多十几分钟后她大哥跟着来了,手里头拿着麻绳和麻袋。

  兄妹俩轻轻松松就把烂醉如泥的刘彩霞绑起来,用一团烂棉布塞进嘴里,而后装进麻袋里。

  周老二媳妇还是有些不放心,“确定她不会再跑回来了吧!”

  她大哥十分自信地拍了拍胸脯,“那地方穷得很,村子里的人都习惯买媳妇,整个村子的人看着没有人跑出来过。”

  “那你快趁着这会喝醉了背走吧!别让人发现了。”

  “嗯。”

  看着大哥扛着装进麻袋里的臭。婊。子离开了,周老二媳妇松了口气。

  想到刘彩霞会被卖到穷得要命的地方,跟娶不起媳妇的穷光蛋在一起,自己还能拿到几十块钱,她心里畅快不已。

  周老二媳妇她大哥扛着人往后山走,年纪大了扛着走了几分钟就扛不动了,但又不敢随便歇脚,怕人多了看出端倪。

  路上有几个人问他里面装了什么,他含糊地说是啥都有杂七杂八的东西。

  那几人见他急着上山也没多问,只有村子里出了名的混混王二狗觉得不大对劲,偷偷跟了上去。

  周老二媳妇她大哥喘着粗气好不容易才扛到山脚下,想要休息一会。

  放下麻袋时没有注意好力度,麻袋里的刘彩霞被扔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哼。

  反正这里没什么人来,周老二媳妇她大哥也没当一回事。

  突然,后脑勺被狠狠地打了一棍。

  他眼前一黑,直接晕死过去。

  王二狗丢了木棍,笑着打开麻袋见到里面的女人后又把麻袋绑好扛了回去。

  刘彩霞醒来时感觉到身体有些不对劲,再看自己身边睡着个脸上有一大块褐色疤痕的男人时控制不住尖叫起来。

  她咋会在这里,咋会跟一个长得这么丑的男人睡在一起!!!

  王二狗睁开有些困顿的三角眼,不耐烦地扇了她一巴掌。

  “叫啥叫,要不是老子救了你还不知道被你周老二媳妇卖到哪个山沟里了,嫁过人有过孩子给老子当媳妇便宜你了。”

  刘彩霞的右脸一下就出现了三道明显的指痕,对这个凶神恶煞的男人怕得要命,再也不敢吱声。

  王二狗踢了她一脚,凶巴巴道:“去给老子做饭,要是敢跑打断你的腿!”

  刘彩霞害怕极了,连忙下床穿好衣服乖乖听话去做饭。

  她暂时不敢跑,王二狗有一帮混混兄弟眼线太多了,又是在一个村里,要是被发现了肯定会被打断腿的。

  之前断了脚踝有多痛苦,刘彩霞不想再尝试第二次。

  见她老老实实,王二狗也就放心了,倒是没有再动手打她,还指望着她给自己生个儿子。

  得知有人救了刘彩霞,快要到手的五十块钱没了,周老二媳妇气得直咬牙。

  可是再气也没办法,总不能把这事宣扬出去。

  周老二和周老三好几天没见到刘彩霞开始到处打听消息,没有半点音讯,只能偃旗息鼓。

  刘彩霞老老实实了两个月后发现自己月事没来,知道这是怀孕了。

  王二狗高兴得很,对她更加好了,只是依旧不让她出门。

  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到了九个多月的时候感觉到熟悉的阵痛,她连忙让王二狗去找接生婆。

  刘老婆才发现大周家声名狼藉的寡妇跟个混混搞到了一起,马上就要生娃了。

  这俩人倒是挺配的,都不是啥好东西,凑到一起别再祸害别人了。

  刘彩霞这一胎生得很顺利,如王二狗所愿生了个带把的儿子。

  周家人才知道这不要脸的臭。婊。子在外面找了男人生了娃,周老二和周老三气愤不已,却又不敢得罪王二狗,更不敢将他们的烂事宣扬出去,只能忍了这口气。

  兄弟俩的媳妇心情好了些许,小。娼。妇嫁给了疤脸混混臭味相投,再也别想勾搭人了。

  两人同床共枕将近一年多多少少有了点感情,王二狗决定等孩子满月的时候一并把酒席办了,也算是正正经经地在了一起。

  兜兜转转了这么多年,刘彩霞想要的东西永远得不到,不管是随军,成为首长夫人,还是周钰。

  她越来越清晰地意识到自己跟谭明月之前的距离越来越遥远,或许更应该说她从来没把自己放在眼里过,现下的日子普通但安稳,也没有力气再折腾了。

  不管谭明月是人是鬼,是妖是魔,如果他们一家不回村里,她们很难再有交集,就算偶然碰到跟陌生人没什么区别。

  她已经二十好几了,不想再继续荒唐下去了,就这么安定下来,好好度过下半辈子。

  “二狗,咱们以后好好过吧!多干活赚钱送儿子读书,要是能考上大学就不会像我们一样了。”

  自己是不可能像谭明月那样自学考大学,只能把希望寄托于儿子身上,等那个老虔婆死了把大儿子也接过来,他爸是周彦邦,虽然心术不正,但多少有些能力,好好教养说不定能成材。

  王二狗二十六了才得了这么个宝贝儿子也指望他能成龙,点点头,“听你的。”

  村里人发现这俩恶人凑到一块变得好了些许,起码都开始好好干活,不再偷奸耍滑了。

  周家人本来以为刘彩霞跟了王二狗日子会过得不好,没成想两人都在变好,心里失望不已。

  不过他们指望孩子长大以后考大学的梦是实现不了的,父母都不是什么好材料,家庭教育不行,很难培养出优秀的人才出来。

  当然了,这是后话。

  刘彩霞折腾了那么多年最后还是回归普通的柴米油盐酱醋茶,自己没有能力指望着嫁人靠男人带飞落空后,也只能老老实实过日子。

  而谭家的情况却是越来越糟糕。

  自从傅欣回来一趟刺激了谭一鸣后他整天喝酒,活都不干了,不干活没有粮食吃,谭明远不得不下地干活。

  以前他啥活也不干只要读书就行,可是连续两次高考都没通过,爹不干活娘瘫痪了,再不干活一家子要活活饿死。

  他现在内心憎恨无处发泄,听到谭明月在省城准备开大饭店心里嫉妒得要命,却又没有办法,自己考不上大学,更没有这么厉害的娘家人。

  这天傍晚,谭一鸣喝完酒脸色赤红冲到柴房里,闻着里面的恶臭味,厌恶极了,破口大骂:“滚!给我滚!都是你,要不是有你,如歆早就回来了,都瘫成这样了咋还不死!”

  瘦得脸颊凹陷几乎成了骷髅的李英红艰难地扯动嘴角露出一个阴森森的笑,几乎竭尽全身力气说:“窝就是,就是不死,你只能跟窝在一起,永远跟窝一起,宋如歆砍不上你,恨死你了……”

  谭一鸣非常用力地摇头,“不,不会的,如歆只是生气了,会回来的……”

  他边说边往外走,一直走,就像是要摆脱这个家,就像是要去寻找他所失去的娇妻幼女。

  他会对她们很好,比对身上充满恶臭的李英红好,比那个不争气的儿子谭明远好,他们一家就像从前一样。

  不,比从前更好,最开始的时候他不喜欢闺女,想要一个儿子,现在明白了闺女也挺好,只要是和如歆生的娃都好。

  他步履蹒跚地走到村子里那条河,恍然想起了闺女因为不想嫁给周彦邦跳进了水里,后来突然变得厉害了,厉害得有些可怕。

  她变得冷酷无情,找警察来跟他们断绝了关系,让她那个傻丈夫狠狠地撞自己,还有考上大学带着小周家人离开了,不管不顾他们一家,恨不得将他们踩进地狱里。

  那个谭明月是假的,真正的闺女温顺懦弱做不来这些事,现在在河里,只要把她捞出来带给宋如歆看,她一定会原谅自己的,到时候他们一家就能团聚了。

  他纵身一跃跳了下去。

  砰地一声巨响,水花四溅。

  冬天的河水冰冷刺骨,渗入棉袄里后衣服变得沉重不已。

  谭一鸣清醒过来惊惶不已连忙呼救,可河水不断往鼻孔嘴里灌入。

  这年正月,那个大冬天去河里捞鱼的傻子跟着媳妇进了城了,没有人来救谭一鸣,就算他在也不会救。

  谭一鸣挣扎了好一会,身体里的力气飞速地流失,呼吸渐渐停滞,不甘地沉入了河底。

  ……

  三年一晃而过,谭明月已经从华大毕业两年,没有参加工作。

  四月初七饭店竣工,比省里的国营饭店大两倍不止,而且还留有停车区域,两侧修剪了花坛,这个时候正是开花的好时节,姹紫嫣红的,让人眼前一亮。

  通风半个月左右,开业定在月底。

  即将拥有一家大饭店的谭明月红光满面,喜气洋洋。

  家里人大多没什么变化,如果非要说变化的话穿着打扮更加时髦了。

  变化最大的自然是小包子周梓汐小朋友,现在的她已经快五岁了,虽然依旧矮矬矬的,但个子已经有了一米一,身上还是胖嘟嘟奶乎乎的。

  小脸白皙圆润,眉毛弯弯,卡姿兰大眼睛越长越好看,又大又亮,鼻子挺翘,小嘴就像花瓣一样娇嫩红润,一看就是养得很健康的孩子。

  脑门不再是光秃秃的了,乌黑柔软的头发长到齐肩长扎成两个小马尾,一边戴一朵红花,身上穿着廖婷店里定制的红色背心连衣裙,里面是白色的贴身的针织毛衣和针织裤,搭配着小小的皮鞋,萌得要命。

  她的人气高得很,走到哪里都能吸引不少哥哥姐姐叔叔阿姨爷爷奶奶注意,谭明月带着她出去玩收到过好几次陌生人给的奶糖、水果或饼干时无奈得很。

  因为女儿挑食太厉害,稍微纵容就只吃零食不吃饭所以她对零食把控十分严格,一天只给吃一个奶糖一块饼干,还叮嘱了公公婆婆和李家人不许偷偷给她买,至于大傻子十分配合自己的要求,一点也不用操心。

  不能从家里搞到零食,李亦琛小朋友正在换牙,再好看的小正太缺了门牙都会显得有些滑稽。

  有一回被妹妹嘲笑之后他心里有阴影,羞于见人,换牙期间没有零食库存,帮不上她的忙。

  周梓汐小朋友只能仗着盛世萌颜每天早上晨练时出去外面诱惑广场上晨练的人,收获颇丰,可惜大多都被爸爸妈妈没收了。

  只有爷爷奶奶带她出去时才会偷偷让她吃掉,还帮她擦干净嘴巴,都掉身上的饼干屑,不让妈妈发现了。

  饭店正式开业这天,谭明月早早地起床画了个美美的妆,将头发盘起来戴上一个半圆形珍珠发夹和珍珠耳钉,然后搭配一条比较修身的黑色丝绒连衣裙,裙子长度到脚踝位置,简单利落而又不失精致,简直就跟电影里的都市丽人一样。

  作为老板她的着装没有像以前那么鲜艳明丽,不过给女儿打扮时却是一如既往的可爱的小公举风,大红色的蓬蓬裙,群面绣着精致的珠花,背后还有一个大大的蝴蝶结。

  周钰自然是没多大变化的白衬衫配黑西裤,不过他穿起来气宇轩昂、英俊不凡,由于在外面不怎么说话,也没什么人看出他傻,只觉得比较沉默寡言,越发招人注意了。

  之前百货大楼的采购主任的侄女看上了他,得知已经结了婚还不想放弃,想用和百货大楼固定搬运合作利诱他。

  周钰自然不吃这一套,自家媳妇全世界最好才不要跟别人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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