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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书香门第【靳惜何夕】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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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俏村姑

作者:月落轻烟



内容介绍:

  意外穿越,辣警花变身俏村姑,家有陋室,身有骂名,日子很不好过啊!

  为了养家糊口,她要做南楚第一女屠户,有何不可?

  养猪,宰猪,卖猪肉,寻找货源,把个平凡猪肉营生,做的风声水起,垄断猪肉市场,做古代的‘双汇’霸主!

  攒本钱,盘店铺,开饭馆,承包田地,美食种田两手抓。

  画图样,裁布料,独创胸衣,三角小裤,风靡南楚国,引得人人哄抢。

  好不容易脱了贫困,数着银子,奔上小康。

  特么的恶心老女人,居然要她嫁给病入膏肓,快死翘翘的世子爷?当她充喜小婉君呢!

  叔可忍,婶不可忍,惹怒她的后果,那是不堪设想滴!

  ***

  不是说那位得了时疫,长了满身的癞子,外加生活不能自理,三寸小丁,不能人事,谁沾谁死吗?

  可是为毛拜了天地,却发现他根本就是这个腹黑毒舌,外加霸道,超爱吃醋的傲娇男。

  那谁谁谁!说他不能人事的,她非提着刀,杀上门去不可!

  精彩亮点:

  某女纳闷:“龙世子,你身上的癞子呢?”

  某男一脸春笑:“癞子长的较隐秘,进房脱了给你看!”

  某女大窘,不理,再问:“不是说谁沾你谁死吗?为毛我还活着?”

  某男无比自恋:“为夫龙章凤姿,风华绝代,自然是谁沾谁死,激动而死,而你……脸皮较厚。”

  某女大怒:“那你的三寸丁呢?”

  某男淡定自若:“伸缩自如,闲时三寸,忙时六寸亦有!”

  某女突然挥起杀猪刀,一脸阴笑:“说三寸就三寸,多余的,为妻替你割了如何?”

  《本文一对一,身心干净,宠溺无下限,全文无尿点,女主坚强狡猾,男主腹黑毒舌!》


本书标签:种田 宅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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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上门挑衅


  晌午时分,沈月萝倚在自家堂屋门边,抄着手,曲起一只脚,晃啊晃的,看着从院门口进来的几个人,眸中的笑意不达眼底。

  “哟,这么脏的地方,是人住的吗?大姐真是好脾气,这要是换做是我,绝对住不下去,跟猪窝似的,太恶心了,”说话的这位,穿的像个贵妇,一脸嫌弃模样的女人。

  听说从前是她亲爹的姨娘,现在是她爹的正房,叫周秀兰,小三转正,有手段有心机,否则也不能怂恿她爹休了正室,还给安了个跟下人通奸的罪名。

  通奸哪!还是怒休,背负着这样的罪名,她跟亲娘被撵到了乡下,一亩薄田都没有,生活都成问题,分明是将他们母女往死路上逼。

  走在周秀兰身边的少女,娇弱的像朵凄美的小花,委屈的拉着贵妇的手,颤声道:“娘,您这样说,姨娘跟姐姐又该伤心了,虽然姨娘做了对不起爹的事,被赶了出来,但再怎么说,姐姐也是姓沈的,也是爹的女儿。”

  周秀兰讥讽的笑了,拍拍女儿的手,“就你心眼好,你爹早不认她了,败坏门风,家门不幸,回去之后你可千万不要提起,否则你爹又要生气了。”

  “娘,”沈婉眨着红红的眼睛,靠在周秀兰的怀里,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有多伤心呢!

  沈月萝伸手拉住身边站着的亲娘,这位她莫名其妙多出来的亲娘,虽然还有点陌生,但再怎么说,现在也是她名义上的亲娘。

  看着院里站着的一行人对她亲娘的羞辱,沈月萝慢慢的,冷冷的笑了,“既然嫌脏,你们还站在这里干嘛?忘了告诉你们,昨儿院里拉的鸡屎没扫,谢谢你们用裙摆帮着扫干净了。”

  “啊!娘,娘,有鸡屎,鸡屎!”

  沈月萝话音刚落,刚刚还一副林黛玉附身的沈婉,立马跟个猴子似的,拎着裙摆,在院里跳来跳去,只差没跳到天上去,形象神马的,荡然无存。

  周秀兰倒是镇定,厌恶的用手帕捂住鼻子,一旁跟着的婢女,赶紧蹲下身,给她提裙摆。没见到鞋底沾上什么肮脏的东西,这才松了口气。

  可她还是决定回去之后,将身上这一套全换下来,丢到火里去,烧个干干净净。

  沈月萝笑容更甜了,露出两排小白牙,“鸡屎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你吃鸡的时候,咋没想到它会拉屎呢?不光鸡会拉屎,你们难道光吃饭不拉屎吗?告诉你们一个秘密,你们吃的蔬菜,全都用茅坑里的粪便浇出来的,你们吃的越香,说明肥料越正宗!”

  沈婉已经捂着嘴,跑出了院子,远远的站着,半步都不敢靠近。

  曲文君诧异的看着自己的女儿,自从那天她掉进湖里,一身奇装怪服的爬上来时,她就觉着奇怪了。

  女儿咋跟变了一个人似的,从说话到性子,完完全全像换了个人。

  再瞧着她现在对周秀兰冷嘲热讽,看不出丝毫的畏惧。哪像从前似的,见着陌生人,连个头都不敢抬,见着周秀兰,更是恨不得躲进屋,把自个儿缩进洞里,不敢对上她。

  还有她对自己的态度,从前的嫌恶、埋怨、甚至是恨,统统不见了。

  曲文君已经不记得有多久没看到女儿对她笑了,大概从五年前,自己带着月萝被沈奎赶出来后,她就再没见过女儿的笑脸。

  周秀兰倒是没想到这个沈月萝敢对她出言不逊,她也听说这个沈月萝前几天掉进湖里,捞上来时,脑子似乎进水了,有些痴傻。

  她不跟傻子计较,想到自己来这儿的目地,周秀兰端起了架子,挑起了下巴,用怜悯的口吻,对她们母女俩,道:“曲文君,我今儿来,是要通知你,下个月十五,老爷要给你女儿定下亲事,至于成亲的日子,可能就在月底吧,越快越好,你呢,什么也不用准备,只管把人看好了,可别出了什么岔子!”

  曲文君握着月萝的手,猛的收紧,也顾不得许多,几步冲出了堂屋,逼到周秀兰面前,“你在说什么,什么亲事?你们想把月萝许给谁?”

  打死她也不相信周秀兰跟沈奎会为月萝着想,替她张罗婚事,所以定亲这事,对她们母女来说,绝对是噩耗。

  周秀兰得意的笑了,浓妆艳抹的脸,也遮不住眼角笑纹,“你紧张什么,老爷虽然不待见你,可再怎么说,月萝也是他骨肉,老爷还能害她不成,放心吧,这门亲事,对你们来说,绝对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周秀兰,你不可能那么好心,你快说,究竟要把月萝许给谁?”曲文君愤怒的双手都在颤抖。

  “曲姨娘,我爹给姐姐定的,可是永安王府的亲事,永安府的世子爷,这是多少姑娘家做梦都梦不到的好事,”沈婉站在大门外,乖巧的替她娘回了话。

  曲文君眼前一黑,身子摇摇欲坠。

  “娘,”沈月萝吓了一跳,步伐异常轻盈的跃了过去,及时扶住了曲文君,“娘,你别激动,有话慢慢说,咱犯不着跟这个泼妇一般见识。”

  永安府的世子,她不是太清楚。

  不只是这个事不清楚,所有的事,她都不清楚。

  说起来,也是她点儿背,原本她是去旅游的,结果误闯进深山,又误入一座破庙,误打误撞之下,手犯贱,推开一扇古怪的黑漆铁门,否则也不会莫名其妙的掉进一个湖里。

  等她再爬上来时,还没搞清身在何处呢,就被自称亲娘的女人抱了个满怀。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劝她不要寻死。

  搞屁啊!她啥时候要寻死了?

  小命多宝贵,死了就没了,她脑子犯抽了,才会去寻死。

  更何况,她爬上来时,还穿着短袖短裤,头发虽然挺长,可再怎么着也不像古人吧?

  她觉得自己不像,可她身边这妇人,却死活说自己是她女儿,完全无视她的辩解,硬是将她拖回了家,一边抹着眼泪,一边给她换了一身古装,又将她披散着的长发,挽了起来。

  原本的俏警花,成了如今的小村姑,这落差,不是一点点的大。

  喘了几口气,曲文君总算缓过劲来,她抓着月萝的手,带着恨意的看着周秀兰,“你之前对我做的事,我都可以不计较,甚至不跟你争,退了又退,不是我怕你周秀兰,是我心寒了,想过安安稳稳的日子,可是你们为什么要一再的逼我们母女,周秀兰,你到底是有多狠心!”

  最后的话,曲文君是用吼的,吼完了,她也哭了,抱着沈月萝,哭的肝肠寸断。

  看她这么激动,沈月萝就明白这门亲事,肯定是很变态,否则曲文君不会这样激动。

  可是哭有个屁用,瞧瞧周秀兰那一脸的得意样,沈月萝气不打一处来。

  曾经的她,也是个泼辣小女警,性子急,脾气火,没成想掉到这个异世空间,自己竟成了别人的牺牲品。

  奶奶的熊!

  婶可忍,叔不可忍!

  她拉开曲文君,上前几步,忽然逼近周秀兰,不等她惊叫,便一把抓住她的衣领,二话不说,拖着她就往外面走。

  “哎哎,你这个野丫头,太无礼了,这是干什么?还不快放开我!”周秀兰被她拖的脚步凌乱,胸前的衣服被揪的狠,里衣都露了出来。

  跟着她的两名婢女,伸手想阻止,哪想到这个沈月萝力气这样大,竟然连她们也一并推了出去。

  她这一推,力道太大,跟排山倒海似的。沈婉也没躲过去,四仰八叉的摔在地上,什么千金小姐的仪态,全都被摔没了。

  “我干什么?哼!”沈月萝冷笑,将人拖到外面,狠狠的一丢,拍手掐腰,“我嫌你们这几头猪太吵,不是要定亲吗?那你还不赶紧滚回去备嫁妆,在这儿嚷嚷什么!”

  “你你你!贱丫头,你敢推我!”周秀兰刚才还以为她只是脑子进水,变痴傻了,哪里想到这丫头突然转了性子,连她也敢打。

  从地上爬起来,她风似的冲上去,抬手就要朝着月萝的小脸扇过去。

  沈婉好不容易也爬了起来,来不及整理自己的衣裙,就见老娘蓄着尖锐指甲的手,照着沈月萝的脸挥过去。

  她兴奋的睁大了眼,巴不得亲娘一巴掌毁了沈月萝那张脸。

  五年前她就讨厌沈月萝,因为她长的太好看了。娥眉清秀,凤眸盈润,巴掌大的脸,小巧精致。

  风吹日晒了五年,还是那个模样,不仅没变丑,还因为模样长开了,又多了几分动人的妩媚。

  还好她娘精明,一早就将这两人赶出了家门,还扣了上弃妇荡母的罪名,否则还不晓得勾去多少男人的魂呢!

  沈月萝双手抱胸,站在门口的台阶上,居高临下的看着她们,“推你怎么了,没拿铁锹揍你丫的,就已经很好了,定亲的事,我得跟我娘商量商量,有什么话,回头再说!”

  她退后一步,当着这几人的面,用力关上大门,落下门栓。

  关门的巨响,震的周秀兰母女错愕不已。

  沈婉吸着鼻子,弱弱的靠向周秀兰,“娘,这个沈月萝怎么能这样粗鲁,瞧把您摔的,要是爹知道了,肯定没她的好果子吃!”

  周秀兰自然也是气的不轻,但是还没到昏头的地步,“这事回去别告诉你爹,见了你爹,就说沈月萝同意嫁给世子爷,十五的定亲宴照办,你也得准备准备,别误了跟二公子的婚事。”

  “娘……女儿知道,”沈婉含羞带臊的红了脸,一想到永安王府二公子龙昊,丰神俊朗,俊美无双的模样,沈婉的小心脏,就一个劲的狂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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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烟开坑了,轻烟的坑品绝对的好,所以亲们可以放心跳坑,终身无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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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绝对的好看,轻烟笔下的女主,只强不弱,另外本文男主也强,不信,你们往下看喏!


☆、第2章 长癞子的世子爷


  母女二人一同坐着崭新奢华的马车,朝着回城的方向而去。

  马车里,周秀兰不忘叮嘱沈婉。

  “娘本来还想多留你两年,现在看来,肯定是不成了,不过你也别担心,虽然你跟沈月萝都得嫁进永安王府,可是那位世子爷一看就是短命相,等他断气了,二公子自然就得继承世子位,到时你就是明正言顺的世子妃,”周秀兰最疼爱这个女儿,所以,为了女儿的幸福,有些该牺牲的人,自然是要牺牲的。

  “嗯,女儿一定精心伺候二公子,”沈婉努力压抑着快要蹦出胸膛的欣喜,乖巧的听着。

  在她们走后,沈月萝也拉着曲文君进了堂屋。

  五月的天气,晌午时分,太阳有了热度,院里刚孵化的十几只小鸡,正在母鸡的带领下,在院子圈出的一块空地上撒欢追逐。

  沈月萝急于知道这个劳什子定亲,她琢磨着,要是躲不过,她不介意,掀了沈家的屋顶。

  “娘,这个龙家到底是什么来头?”

  曲文君搓着冰凉的手,重重的叹了口气,“月萝啊,是娘没用,没能护着你,他们要真的敢逼你嫁给世子爷,娘就算拼上这条老命,也不能让他们称心如意。”

  “真有这么严重?”沈月萝猜想,难道那位世子爷,有什么问题?

  白痴?丑陋不堪?或者有什么见不得人的隐疾?

  曲文君想着月萝以前胆子小,不爱跟人交往,对外面的事不了解,也是情理之中的,“当然严重了,听说永安王府的世子爷龙璟,十岁那年得了时疫,高烧不腿,以至全身长满了癞子,谁靠近他,就会被染上时疫,死路一条,治了许多年,还是老样子,后来没法子,老王爷就将人单独关在别院里,差了几个人照顾他的生活,说是世子爷,实际上就跟废人差不多,到了二十岁也没哪家闺女肯嫁给他,这样的男人,你怎么能嫁!”

  时疫?沈月萝咬牙切齿,那对母女可真会算计,可是好像有哪里不对,“娘,既然那位世子爷都快死了,那他为啥还要娶亲,再说,他没兄弟吗?病成这样,世子的位置,咋还是他的呢?”

  穿过来的这几天,她只知道自己所在的地方叫永安城,是皇帝赐给永安王的世袭封地。

  自古世袭大都由长子继承,这个龙璟肯定是长子,但他病的快死了,封地的事务还能打理,不是应该传给弟弟才对吗?

  “嗳?你不说,娘还没觉得有哪里不对,虽说坊间都在传世子爷病重,命悬一线,永安王膝下还有一个儿子,是侧妃生的,听说就比世子爷晚出生半个时辰,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却从没听说要改立二公子为世子,王府内外,也没出过什么乱子。”

  这样的想法,也仅仅是猜测,做不得数。

  “或许是娘想多了,要是好好的人,又咋会把自己关起来十年不见人呢!”曲文君担心女儿会怕,不敢说的太多。

  记得两年前,永安城的人都见过那位世子爷。

  他坐在一顶华贵的马车里,不知怎的,马车突然翻倒,世子爷从马车上掉了下来。

  那一脸的癞子,坑坑洼洼,红的能滴下血来。

  当场吓哭了一群小娃,更别说那些个在曾经还仰慕世子爷的姑娘们,更是惊恶的几天吃不下饭。

  打那之后,几乎没一个女子肯嫁入永安王府,做那个人人羡慕的世子妃。

  听完了曲文君的话,沈月萝恍惚间,好像看见数百只草泥马从头顶奔腾而过,她这是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咋摊上这么个事。

  穿过来的头几天,她总觉得穿越这事,跟那个该死的湖有关系,于是夜里偷偷跑去,潜下水底,想找找看,能不能寻到那扇黑漆铁门。

  可是没有啊!湖底都快翻遍了,也没找见那扇门。

  找不到回去的路,这就意味着,她得继续在这儿待。

  尼妈!在这个没钱没权的时代,要想活下去,得是多不容易的事。

  现在又来了个逼婚,天哪!让她撞死得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穿越这事,透着一股诡异。

  曲文君真真切切有个女儿,也真真切切叫沈月萝,跟她本来的名字一个样。

  不仅名字一样,就连长相也是一模一样。

  现在,除了原本这个沈月萝的记忆她没有之外,好像冥冥之中,她就是沈月萝。曲文君跟那位尚未谋面的亲爹,生下的女儿。

  “娘,现在离十五定亲,不是还有二十几天吗?咱慢慢想办法,要实在不行,咱们逃走得了。”

  “唉,只能这样了,月萝,娘不会把你往火坑里推,就算陪上娘这条老命,也断不会让周秀兰那个女人得逞,”曲文君看着像是换了个人的女儿,心里还是有些疑惑的,“月萝,娘咱觉得你变化太大了,是不是掉进水里,撞坏脑子了?”

  她真担心那湖底的石头,把闺女的脑子撞坏了。

  沈月萝呵呵的傻笑,“是撞到了一点,倒不是很疼,娘,我变这样不好吗?变强了,才能保护您。”

  “傻孩子,娘不需要你保护,周秀兰欺压我们娘俩,娘都习惯了,如今你胆子大了,这样也好,定亲的事,娘再想想办法,早上不是说要跟郑林去集市买小猪吗?时辰不早了,赶紧去吧,娘还得做绣活,你别这儿磨叽了。”

  “哦,对啊,差点把这事给忘了,娘,那我去了,你在家里待着,哪也不要去,有事等我回来再说!”

  买小猪的事,是昨儿跟郑林说好的,郑林在家等着她,被周秀兰这一搅合,她差点给忘了。

  原本曲文君是不打算养猪的,她家没田没地,养猪哪来的粮食喂养。

  可是经不住月萝的劝说,只得同意了。

  穿越之前,沈月萝虽是小警花,但也是农村长大的,对于农事,她还是很有自己的一套。

  从厨房找出背篓,拿上家里仅有的银子,沈月萝便准备出门了,“娘,那我走了,你把门锁好。”

  “嗯,娘知道,你路上小心,跟着郑林别走散了,天黑之前一定要回来,把脸遮一遮,免得惹上麻烦,”曲文君扶着门框,将女儿送到门外,一个劲的叮嘱。

  要是搁以前,沈月萝打死也不上街,不进城,甚至不出自家院子。

  他们母女的生活,就靠着曲文君没日没夜的做绣活,换取些微薄的收入。至于沈奎那个混蛋,连米粮都不肯施舍给她们母女。

  针线活做的多了,她眼睛越来越不好,天一黑,基本什么都看不见。

  可是没法子,月萝不肯出门,她也不指望女儿抛头露面去挣钱,日子就这么慢慢的过着。

  但是她没想到,女儿掉水之后,竟然主动要担负起养家的担子。

  看着女儿远去的背影,曲文君心酸的不行,扶在门框的手渐渐收紧。

  不行!她要去找沈奎。

  他们早已不是夫妻,除了月萝还挂着沈姓之外,他们之间毫无关系。

  现在又凭什么干涉月萝的婚事,嫁给一个染了时疫的男人,这不是让女儿去送死吗?

  曲文君愤恨的锁上门,在沈月萝走后,离开了家。

  广阳村是个大村庄,也是沈家的根基所在。

  沈月萝背着竹篓,刚走上村子的大路,就被人指指点点,有老有少,说话一个比一个难听。

  “嗳嗳,那个是不是沈家弃妇的生女儿?”

  “没错,就是她,以前不敢露面,胆子小的跟老鼠似的,淹一回水,倒是把胆子淹大了,模样长的不错,日后肯定也是个守不住房的小狐狸精!”


☆、第3章 打的就是你


  议论声继续着……

  “哎哟,你们回家可得把家里的儿子看好了,可别像郑老头家的儿子似的,叫这狐狸精勾去魂,见天的跟在她屁股后头,巴结着,讨好着,也不嫌丢人!”

  “郑家小子护她护的不行,说不定这两人早好上了,被窝都滚了,能不护着吗?”

  这话引来一阵哄笑,几个农家妇人,聚在一起,有的纳鞋底,有的做绣活,有的抱了一根麻,搓着麻绳。

  村子虽然大,但她们的日子过的也清淡,沈月萝母女的丑闻,自然就成了她们茶余饭后笑话。

  就像她们说的,村里人除了郑伯跟他儿子郑林,再没有第三个人同情她们母女。

  沈奎从前就是个卖杂货的小商贩,穷的叮当响。

  靠着曲文君娘家的扶持,还有他自己精明的脑子,才有了今天富甲一方的产业。

  男人有了钱,自然就得讨小老婆,有了一个还想要两个。

  小老婆年轻漂亮,原配正房这个时候,却已经人老珠黄。

  都说糟糠之妻不可抛,沈奎却纵容小老婆周秀兰,诬陷正房通奸,还宣称抓了现行,休了妻,赶走女儿,扶正侧室。

  所有能干的龌龊事,他们干了个遍。

  这两天,沈月萝也渐渐想明白了。

  暂且不论她娘有没有通奸这回事,就算是有,那也是被沈奎给逼的,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人急了,为什么不能红杏出墙?

  郑林早已听惯了村里人的风言风语,懒得搭理。

  他站在村子的大路上,看着渐渐走近的沈月萝,阳光暖人的脸上,荡开一个笑容,两个可爱的酒窝显了出来。

  “月萝!”他总觉得,这几天的沈月萝变跟以前不一样了,模样还是那个模样,可是又像变了个人。从前的沈月萝,不肯跟他说话,哪怕见了面,也是恨不能把头埋进胸膛里,连个余光都不敢瞄。

  沈月萝刚巧走到那一堆冷嘲热讽的老娘们身边,听见郑林的声音,对他笑了笑,一转头,便对上那个若有所指的几个老娘们。

  她们才不怕沈月萝,那个胆小如鼠的丫头,哪怕有人骂她骂的狗血淋头,也绝对是连个屁都不敢放的主。

  只是这会,这丫头突然在她们身边停下,倒叫她们纳闷了。

  “嗳,我说沈月萝,你干啥用这种眼神看人,难道我们几个说错了吗?你娘偷汉子被休,她敢做,还不许我们说啊?”

  说话的这妇人,也是村里的刺儿头,性子泼辣,蛮不讲理,典型的母老虎,身板也壮实,以前跟她男人打架,将她男人打的抱头逃窜,打那之后,张菊花的彪悍就彻底定下了。

  村里也没几个婆娘敢跟她打架,因为打不过啊!

  她这会指着沈月萝的鼻子骂,旁边坐着好几个妇人,愣是没一个敢吱声。

  沈月萝表情怪异的看着她,因为张菊花是坐着,沈月萝是站着的,互相看着就有高度的差距。

  沈月萝慢慢的逼近她,俏脸上带着意味不明的笑。

  就在离刺儿头张菊花还有两步远的时候,沈月萝突然伸手,推在那刺儿头的肩膀上。

  “嗳嗳……”张菊花哪料到她会有这一手,一个不防,仰面摔了下去,两条腿还在半空中抖啊抖。

  她这么大块头倒下去,吓的旁边几个妇人急忙跳起来,以免殃及池鱼。

  沈月萝居高临下的看着张菊花,视线再慢慢的扫过其他几个妇人,一字一句警告她们,“从前你们怎么说,我不管,但是从今天起,谁要是再敢背后说我娘的风言风语,后果自负!反正我是光脚不怕穿鞋的,看谁横得过谁!”

  她跟曲文君也没有耕地,不怕她们使坏,既然这些人不待见自己跟娘,她也犯不着再给她们好脸子。

  郑林惊愕的瞅着沈月萝,震惊的说不出话来,他揉了揉眼睛,还以为自己看错了。

  张菊花摔的屁股疼,脸面丢尽了不说,还听见她威胁警告的话,她嫁到广阳村这么多年,哪受过这等气。

  当即从地上爬起来,一手揉着腰,冲着沈月萝吼了起来,“沈月萝,你这丫头疯了不成?在水里没把你淹死,到这里撒野来了,你娘干的那龌龊事,村里谁不知道,嘴长在老娘身上,老娘爱怎么说就怎么说,你个有娘生,没娘教的小野种,你再推老娘一个试试,老娘非撕烂你的嘴不可!”

  “不要打架,”郑林一见这婆娘撸袖子,一副要拼命的架势,他真怕沈月萝吃亏,所以想也不想便挡在月萝面前。

  郑林个子不矮,虽然也才十六,但个子绝对有一米七五,这样的身高,挡在仅有一米六三的沈月萝面前,把她遮的严严实实。

  沈月萝对天翻了个白眼,以前的沈月萝是有多没用,跟个婆娘打架,都得吃亏吗?

  “郑林,你让开,这老黄花菜嘴太臭,”沈月萝冷着脸,用力扯开郑林,今儿她又不立个威,这些个老娘们,还不得骑到她跟娘头上去。即便从前已经骑了,但以后绝对不能再骑,否则她堂堂一代俏警花的脸,往哪搁。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张菊花之所以那么讨厌沈月萝,其实也跟人家长的好看有关系。

  她年纪不小,生过两个娃,身材早没了,肚子上的肥肉,一堆一堆,那张脸,绝对是一条标准打蔫的黄瓜。

  所以,一见着沈月萝古怪的笑容,那张漂亮的过份的小脸,她就气不打一处来。

  伸着恶毒的爪子,朝月萝的脸便挠了过去。

  沈月萝也不是吃素的,这副身体就是她自己的,以前上警校学的拳脚功夫还在,而且她小的时候,家里穷,爷爷带着她打太极。

  这一练就是十几年,以前觉得用不上,今儿对付张菊花,她忽然发现,四两拨千斤这招忒好用了。

  看她站着不动,就能让张菊花摔的鼻青脸肿。

  几个围观的婆娘,见形势不对,想上去帮忙的,结果一个个就跟那陀螺似的,被沈月萝甩飞了。

  女人堆在一起打架,郑林真的不好再过去。

  而且,他看着沈月萝摩拳擦掌,不仅不害怕,反而还一脸兴奋的模样,他纳闷了,月萝真的变了好多。不过,他喜欢。

  郑林看的津津有味,可是这么多女人打架,又是吵又是嚷的,咋可能不引来村里其他人。

  曲文君从另一条路离开的村子,所以没能看见这一幕。

  几个小娃跑过来凑热闹,站在一边,又是鼓掌,又是欢呼。

  “哦!哦!打架喽,打屁股!摔跟头!滚撒泼!”

  好几个老爷们也跑了出来,大部分人也跟郑林一样,不好插手老娘们打架,只有张菊花的相公,大概是怕这会不帮忙,回家得吃家法。

  所以硬着头皮,冲了上去,“沈月萝,你这丫头莫不是疯了,按辈份算,你还叫 我一声叔,哪有下辈打长辈的,真是欠管教,你娘呢,曲文君她死哪去了,闺女闹着打群架,她还学会装聋作哑了!”

  沈月萝最听不得欠管教这种话,她倒觉得这群人欠管教,一个个嘴巴不干不净,跟吃了大便似的,张嘴吐不出一句好话。

  她也火了,不顾郑林的拉扯,扯下背篓,双手掐着腰,往前一站,“这事跟我娘没关系,是你们欺人太甚,我娘没招你们,没惹你们,安安份份的过日子,你们凭啥整天扯她的闲话,那周秀兰是什么人,我娘是什么人,别告诉我,你们都是睁眼瞎,我娘受了天大的冤屈,都没吭一声,我跟我娘只想踏踏实实的过日子,以前我不跟你们计较,不是怕你们,而是懒得掰扯,可是从今往后,谁再敢嘴贱,别怪本姑娘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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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么么哒!


☆、第4章 哥哥妹妹?


  人言可畏,她自己背负这样的骂名倒是无所谓,可她就是见不得曲文君受辱。

  那样一个本份老实的良家妇人,为男人生养孩子,为男人操持家务。

  哦,就因为她人老色衰,男人就可以一纸休书,连看都不愿意看一眼,自个儿守着万金家财,却一文钱都不肯给她们母女。

  这样的亲爹,她不要也罢,也半点不想沾他的光。所以,她那句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绝对不是气话。

  眼下又要逼婚,真逼急了,她带着曲文君逃走就是。

  虽然她武功不算顶尖,但带着娘亲离开,也不是不可以。

  沈月萝生气的时候,脸蛋在红扑扑的,像个红苹果。眼睛亮晶晶的,比天上最亮的星星还要璀璨夺目。

  红嫩的嘴巴微微的嘟着,像极了熟透的樱桃。

  郑林本来转头看她,是想劝说她的来着。

  可是看见这样的沈月萝,属于少年的萌动的心,在胸膛里狂跳着。

  一像温顺的小兔子,突然变身大刺猬,沈月萝这样的变化,令村里人瞠目结舌。

  张菊花愣了片刻,接着又跪在地上嚎啕大哭,一边哭着自个儿相公没用,一边骂沈月萝。

  郑林硬着头皮,拽住沈月萝的胳膊,弯腰拿起她的背篓,气呼呼的道:“咱们走,别跟泼妇一般见识,耽误了正事。”

  沈月萝一想也是,收拾这群老娘们,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好吧,今儿暂且饶了你们,回头等本姑娘忙好了,再找你们算账。”

  来日方长,在她没找到回去的路之前,还得继续留在广阳村。

  既然要留下,那她就得好好生活。

  上辈子活的顺畅,总不能在莫名穿越到古代之后,还把自己搞的惨兮兮,越活越回去了。

  不过,有些事,还得小心。

  毕竟是古代,尊卑概念忒强,她没权没势,也没屁个背景,一个弄不好,再把自己玩完了,那可就得不偿失。

  所以刚才她没下狠手,没把张菊花往死里揍,好歹是给自己留条后路。

  郑林拖着沈月萝,刚才心急之下,他抓住的是沈月萝的手腕。

  这样的接触,沈月萝没怎么在意,倒是把郑林害羞的不行。

  阳光少年的脸上,一片红云,煞是好看。

  “对……对不起,我刚才心急了,”他慌忙放开沈月萝的手,低垂着头,远离她足有两米,默默的走着路。

  这会进城的人还挺多的,有背着竹篓,也推着小车,偶尔还有马车从路上经过。

  沈月萝最见不得害羞的美少年,郑林长的忒萌。

  他个子很高,身形修长,腰带系的紧,露出腰腹间线条优美的弧度,浑身散发着阳光跟青草独有的清新气息,他是真正的花季少年。

  “没事啦,拉一下,我又不会少块肉,嗳,问你个事,”想了想,沈月萝又凑近他,“我以前的样子是不是特讨厌?”

  郑林猛的转头看她,却正巧撞上她水漾的眼睛,他闷闷的摇摇头,不知该如何回答她。

  对于从前的沈月萝,他说不上是讨厌,就是看她低头怯懦的样子,有些于心不忍,可能更多的是怜悯吧!

  但是自从几天前,有人说沈月萝掉水里,他急急忙忙的跑去湖边。

  正好看见她浑身湿漉漉的从湖里被捞上来,那一刻的情景,他记得可清楚了。

  沈月萝身上的衣服因为沾了水,全都紧紧的裹在身上,短到膝盖以上的裤子,上身的衣服也是又短又小,露出两截白嫩如莲藕般的胳膊,胸口跟锁骨也全暴露在外。

  那天,郑林站在岸上,只觉得鼻子一热,下意识的摸了一把,鲜红的血……

  他流鼻血了,怕被人瞧见,反正沈月萝已经上岸,于是他又捂着鼻子跑回了家,结果那一晚,他躺在炕上,脑子里挥之不去的,全是沈月萝上岸时的情景,鼻血一直流个不停,可把郑老头吓的不轻,差点要去寻郎中了。

  见他不说话,沈月萝挑着秀美的下巴,俏皮的哼了声,“讨厌就讨厌,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不过没关系,以后你可别讨厌我,咱俩做好兄弟。”她伸手,要去搭郑林的肩膀。

  如此鲁莽的动作,吓的郑林立马跳开了,红了脸,对她道:“你是女儿家,咱俩哪能做兄弟,你比我还小些呢,以后我当你是妹妹,也是一样的。”

  “妹妹?”沈月萝抖了抖肩膀,顿觉鸡皮疙瘩掉一地,什么哥哥妹妹的,忒肉魔了。

  “就是妹妹,我爹说了,曲婶带着你,很不容易,以后我会多照顾着你,买回了小猪,明儿我带你去打猪草,我知道哪里的猪草又多又嫩,”郑林笑容真诚。

  “嗯,那就多谢了,”沈月萝开心的笑了。她这个人比较简单,前世如此,现在也是如此。

  别人对她好,她以礼还之,别人若是欺她,十倍还之。不占便宜,也不肯吃亏。

  广阳村离永安城并不远,他俩一路边走边玩,也就半个时辰多一点,便进了城门。

  在入城之前,沈月萝仰头,看着高耸而立的城墙,心中激动澎湃。

  她想像着,当这城墙作为守卫一方百姓的坚实盾牌时,城外硝烟弥漫。

  呐喊声,厮杀声,撞击声,该是怎样的惨烈。

  不过,她眼前的城墙,似乎跟电视里面看到的不太一样。

  郑林走了一会,见她站在人群里不动,又回头来找她,“怎么了?你总盯着城墙看什么?”这城墙他从小看到大,每次进城,都能看见,没觉着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啊!

  沈月萝长长的舒了口气,感叹道:“你不懂,我这是瞻仰古建筑的雄伟呢,不过我怎么瞧这城墙修的有些不同。”

  他们此刻就站护城河的木桥上,古时大的城池大都临着大河道而建。

  而这木桥,就是通往永安城内的唯一的道路。当然了,像这样木桥,城内至少还有两三个,从不同的城门,通往城外。

  木桥每天城门关上时,桥就会被拉起,阻断了进城的道路,以护卫城中的安全。

  在城墙外修护城河,自然是一项战事防御,也是为了保证在封城的时候,不会影响城内居民用水。

  但是永安城的护城河,显然是很多年前修建的。

  河边宽广,两岸堤坝都用巨型石块磊的整整齐齐,完全不用担心坍塌,或是决堤。

  正值五月,河堤上,栽种的柳树,都已冒出嫩绿的新叶,长长的柳枝条垂在水面上,随风而动。

  远处,还有停靠的船坞,大大小小,不计其数。

  再远望,还能隐约看见一片白雾茫茫的乌江,其实看不见,但是这一片地势空旷,能看见些白雾,要是早上或是深夜,那雾会更浓。

  郑林见她盯着远处的乌江,以为她是好奇,便给她解释道:“永安城离乌江,至少也有好几十里的水路,你要是站在城墙头上,就能看见一个轮廓,听我爹说,乌江最宽的地方,有三十里,最窄的地方,在双绝崖那个地方,山势险要,有三里宽,我爹农闲时,就在河道上做纤夫,挣的不多,怪累人的,后来年纪大了,人家也不肯要了。”

  沈月萝听他这话,似乎有些不对劲,“郑林,你不会也想去河上拉纤绳吧?”

  “我……”郑林欲言又止,低着头不敢看她。

  去乌江上拉纤,他的确这么想过。因为他爹说,年纪到了,要给他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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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傲娇一瞥


  月萝也十四了,再过一年就十五了,若是不乘着机会,把亲事定下,说不定月萝就得许配给别人。

  郑林越想越心慌,家里的耕地不多,平常他总是跟着爹收猪,杀猪,再去城里卖猪肉。但是这样赚钱太慢,他等不了,所以才有了去乌江拉纤强的想法。

  “你还是不要去了,去乌江的路太远,而且你不是跟着郑叔卖猪肉吗?多多少少也能补贴家用,可别为了挣钱,再把身体搞跨了。”

  两人边走边说着话,经过又长又暗的城门,进了城,便看到商铺林立,有门开着门脸,也有整齐摆放的摊点。

  永安不愧是大都城,瞧瞧这繁华的景像。

  车马穿梭,喧哗昌盛,都快赶上唐太宗时期的长安城了。

  郑林有些奇怪她的反应,好像从来没见过永安城似的,虽说沈月萝不时出门,但以前也是永安城中,富甲一方沈家的大小姐,不至于这般惊讶吧?

  “月萝小心,”郑林正纳闷间,就听见一声吆喝,抬头一看,一辆马车,正从他们前方驶了过来,而月萝还站在原地,两眼放光的看着周围,。

  他猛的伸手,拽着沈月萝的胳膊,将人拉到一边,“你怎么了,为何发呆?以后不要站在路中间,太危险。”

  说着话的同时,他不经意的瞟向从他们身边经过的马车,他看不出马车的好坏,就是感觉这马车不是普通人坐的那种,透着低调奢华的气息。

  不过在永安城里,最不缺的就是有钱人,还有顶着官职的贵人,随便撞着一个,都有可能哪家有钱的公子,或者哪位官老爷的宝贝儿子。

  永安城属于西楚国的封地,赐予了上一代的永安王,到这一代的永安王继位,差不多有百年了。经过百年的发展,封地不仅土地肥沃,靠着乌江,还有几座矿山,永安可谓是富可敌国,兵强马壮。

  沈月萝歉意的笑笑,“知道了,以后我贴着墙根走,这总成了吧?”

  “贴墙根走?”郑林满眼怪异的瞪着她,根本没想到她会说这样的话,以前的沈月萝,好像不会开这种玩笑。

  沈月萝调皮的冲他眨眨眼睛,“你的意思我明白,你想说,这里到处都是达官跺贵人嘛,那我以后进城贴墙根走,这样就不用担心碰着谁,呵呵,比如这样……”

  也许是郑林呆萌的样子感染了她,也许是莫名其妙的穿越,搞的她心里压抑郁闷。

  沈月萝搞怪的把自个儿拍在城墙根下,还摆了个古怪的造型,垫起脚,蹭了蹭。

  郑林这下不再是呆萌的表情,而是彻底傻眼了,愣愣的站在那,好半响没动弹。

  而刚刚驶过去的马车,因为风的原因,被吹开了一角,而那飞起的角度,正露出一双清洌的,似淬了冰的眼睛。

  当那双眼睛,看见贴在墙根边的沈月萝时,淡漠凌厉的眼神微乎其微的晃了一下下,也仅仅是一下下而已,当马车驶过去时,车帘又重新垂了下去,平静的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

  沈月萝俏皮的从墙根下跳到郑林面前,伸出嫩白的小手,在他眼前挥了挥,“回神了,逗你玩的,瞧你那傻样,真不禁逗,好啦,咱们快些去买小猪,你要帮我挑最好的,回家给它栓个绳子,以后人家溜狗,我溜猪,好像也不错哦!”

  虽说古代的食物,都是纯天然无污染,但她还是琢磨着,养个功夫猪出来,猪肉好吃了,价钱才能高。

  郑林在她不着调的嚷嚷声,深吸了口气,淡定又担忧的看着她,“月萝,你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

  肯定的啊,都能说出溜猪这样的话,还……还摆那样的造型,他真怕别人将她当傻子看待。

  沈月萝明媚的眼睛,瞬间暗淡下来,“唉,受刺激是肯定的,有人要逼我成亲,你说我还能正常吗?”之所以提起这事,也是为了让郑林安心,受了刺激,变的不正常,是可以理解的哦!

  “啥?那个女人又来找你的麻烦了?”郑林阳光般俊美的脸上,满是怒火。

  能逼着月萝成亲的人,肯定是沈宅那边的人。一想到有人要给月萝提亲,郑林心里是又急又怕,垂下的拳头,攥了松,松了又攥紧。

  当然,周秀兰此人,他也知道的,因为当年他爹……

  “找就找吧,反正我是不会答应她的,让我嫁给永安王府的世子爷,亏她想的出来,”沈月萝边走边看着街道两边的店铺。

  “永安王府?”郑林不知想到了什么,声音有些不对,跟在沈月萝身后,默默的走着。

  正要说什么呢,一抬头,沈月萝竟然抬脚跑了。

  刚刚两人已经走到专门售卖家禽的菜市,这气味可不太好闻,还有嘈杂的鸡叫,鹅叫,远处的一个围栏,圈着十几头小猪仔,出生的时间不同,大小不同,价格也不一样。

  沈月萝一心要买小猪,自然是朝着圈猪仔的围栏跑去。

  看着猪圈着,互相挤来挤去,也不怕人,还一个劲往她跟前凑的小猪仔,她乐的不行,拽了根稻草,逗着小猪,戳它们的大鼻子,全然忘了刚才说了什么。

  郑林追上她,见她趴在围栏边,美如天仙似的小脸上,没有半点嫌恶,反倒一脸乐呵呵的神情。

  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忍不住,开口问她,“月萝,你别难过,也许龙二少爷对此事并不知情,你才是沈家大小姐,他们不该这样对你。”

  沈月萝逗小猪的手停顿了下,转头,用奇怪的眼神看他,“关龙二少什么事?我跟他很熟吗?”

  她问的很含糊,听上去有点赌气的成份,实则是为了探探郑林的口风。她不是真正的沈月萝,当然不记得那位龙二少是何等人物,跟她有关吗?

  不会有私情吧?

  卧槽!

  一想到有这个可能,她浑身都不得劲。

  尼妈,可千万不要蹦出来什么情定三生的男人。她又不打算一辈子留在这儿,万一哪天找到回去的路,她挥一挥衣袖,半片落叶也不会带走,更不要扯什么情,什么爱呀的,忒俗气。

  郑林似乎有些难以言说,纠结了片刻,才说道:“你真的不记得了?那天……那天我俩在路上救了龙家二少,你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

  “然后呢?即便是救了,也不代表我对他有意思吧?”

  第三章“这个……”郑林不知该如何开口,毕竟是女儿家的心思,他只记得月萝盯着龙昊的背影看了好久。

  沈月萝甩着手里的稻草,满不在乎的拍拍他的肩膀,“行啦,你都说不出来,那就当没这回事,喜欢也分很多种,比如我喜欢你,我喜欢娘,我还喜欢这小猪呢,都是喜欢,你觉得是一样的吗?”

  郑林在听到她那句‘我喜欢你’的时候,止不住的狂跳着,可是再往下听,又觉着不对味了,喜欢他跟喜欢猪是一样的?这算什么!

  卖猪的猪倌还想做生意呢,可是看他俩只顾着说话,还把摊位给挡了,他不高兴了,“嗳嗳,我说你们两个,要聊天到一边去,别碍着我做生意。”

  “谁碍着你做生意了,我们两个也是来买猪的,呃……这一头怎么卖的,就这个啃墙皮的,”沈月萝探进半个身子,用稻草戳着一头小猪的背。

  准确的说,那是一头小花猪,背上有黑白花纹,想必它是黑白混合体,刚才那群小猪凑在一起挤来挤去的时候,就属它最安静,躲在一个角落,又啃又拱的,倒有几分与众不同的感觉。


☆、第6章 买小花


  “这头吗?”猪倌一听他们真是买猪的,态度好了不少,弯身过去,出手极快的抓了那头啃墙皮,啃的正起劲的小花猪,“你这小姑娘眼光倒是特别,瞧见这小猪身上的花纹没,它爹是野猪,它也算半个野猪,性子又野又烈,我劝你还是换一头性子温顺的,不然累死你。”

  猪当然也有个性,就跟猫啊狗啊的一样。

  有特别好斗的,有特别贪吃的,也有特别懒的,除了睡,就是吃。

  最后一种,喂养起来更省心,而且还长膘,会养猪的人,大都会选这种,不出大半年,就能收获一头大肥猪,卖了钱,给家里还账,或是添些米粮。

  郑林知道她从来没养过猪,知道猪倌说的是实话,正要劝她放弃呢,就听见沈月萝一拍围栏,“不用换,我就要这头。”

  说着,她还伸手想摸摸小花猪的鼻子,刚碰到,那小猪便凶巴巴的哼了起来,好像对她很不满似的。

  沈月萝乐坏了,“真没看出来,你这头猪也有自尊,也好,本姑娘最爱玩驯服,看看是你横,还是我横,老板,这头猪多少钱,你都说它难养了,一定要给我便宜些才成。”

  那猪倌也是个实诚的生意人,否则也不会在这里做这么久的生意,见她诚心想要,便伸了三个手指头,“三百文,其他猪都得,姑娘,这个价格不能再少了。”

  他也是收猪仔的,也不是专门开养猪厂的,把这些小猪仔弄来,卖不出去的时候,还得供它们吃喝,也是要不少本钱的。

  “大叔,这只小猪想必你也养了几天,一直没卖掉,可它也没长多少肉,您要是再卖不掉,还得继续亏本,不如再便宜些吧,”郑林有些为难的肯求道,他知道月萝家里的情况,能还一点是一点。

  沈月萝不会为了顾及面子,不去砍价。

  开玩笑,这种时候清高,吃亏的是自己。

  她皱着小脸,可怜巴巴的瞅着猪倌,“大叔,您就再便宜一些,我跟我娘相依为命,又没田没地的,收入少的可怜,我想买只小猪养着,也是为了给家里减轻些负担,这样好不好,您再让我五十文,二百五十文,这样成不成?”

  听她砍掉的价格,那猪倌乐了,“小丫头,你这是舍脸不会财啊,二百五也无所谓?”

  “那有什么关系,脸皮又不能当饭吃,您要是肯便宜五十文,我做二百五也没什么不可以,”沈月萝说的理直气壮。

  穿越以前的她,小时候吃过的苦,可多着呢!后来好不容易考上警校,虽说出人头地了,可她勤俭节约的习惯,一直都没丢掉,论起精打细算,她绝对是当之无愧的无冕之王。

  “哈哈,你这小丫头倒是有趣,好吧,看在你这么诚心的份上,二百五十文卖给你了,”猪倌爽快的应了她。

  “呵!”

  这一声突兀的笑,是从沈月萝身后传来的,似乎暗暗压着,本来是想爆笑的,可还是忍住了。

  沈月萝诧异的回头,就看见一个华服男人站在她身后三步之外的地方,俊眉星目,乌发如墨,鼻梁又直又挺,但这些都不重要。这个男人最好看的地方,其实是嘴巴。

  听说有一种唇形,最适合接吻,便是如他这般,微微翘起,大小适中,唇形饱满,简直就是诱人犯罪啊!

  再瞧他的身形,比郑林高出一个头,体形也属于偏瘦一类,穿着一身淡蓝云纹的的锦袍,衣袖不大不小,随着他挥动扇子的动作,在胸前划出一抹暗色弧线。

  见她看过来,视线大大方方的迎上,没有半分女儿家的娇羞与脸红,很坦荡的打量,一样,却又有哪里不一样。

  沈月萝毕竟是个开过眼的妞,没染指过美男,但好歹还是见过猪跑的,淡淡的瞪了他一眼,便收回视线,转回身,继续跟猪倌商量买猪的事。

  那猪倌倒是没注意站在远处的人,在她刚刚回头的功夫,又给郑林挑了两头小猪。

  刚才郑林就是亲自进到圈栏里,挑猪去了。

  等他走回来,一眼就看见有个气度不凡,还很俊俏的男人站在沈月萝身后,但这个人他也不认识,而且看他们站着的距离,应该只是过路的。

  郑林没有在意那个男人,只道:“月萝,你把竹篓拿过来,我先帮你把小猪装上。”

  他们背来的竹篓,都是用来装小猪的,但貌似不够用。

  “不用了,我去找根绳子,我要赶着它走,你把我的竹篓拿去,再去弄个扁担,正好挑着走,”沈月萝不等郑林反对,更不在意后面那位嘴巴适合接吻的美男是否还在,就要去找绳子。

  “小丫头,我这里有,可是你真能赶着猪走路?就怕你拉不住它,”猪倌递给她一条麻绳,不无担心的劝道。

  野猪的脾气,他可是清楚的很,野性大,疯起来,能把牛顶死,就这小丫头细胳膊细腿的,能拉得住才怪。

  郑林算是知道她如今渐变的性子,瞧她偶尔皱着鼻子,蹙着眉头,撅着嘴巴,整张俏脸都像是有了生气一般,可爱的要命。

  所以,他主动帮着给小花猪系上了绳子,自然是系在脖子上,还从猪倌那里,拿了根竹竿,笑眯眯的递到她面前,“你一定得抓紧了,不然这二百五十文钱,可就白搭了。”

  沈月萝冷哼了声,扔掉稻草,将那根竹竿拿在手里,用竿头捣了下小猪的屁股,“小花,只要你乖乖的听话,或许我不会杀了你吃肉,走了,咱们回家!”

  小花?身后又有闷闷的笑声,就连郑林也忍不住直抽嘴角,亏她想的出来,她难道不觉着别扭吗?

  人类的话,一头猪哪能听的懂,又不是猪元帅,所以,小花除了一个劲的哼哼,再没有别的表示。

  郑林挑着担子,先一步走在前面。

  沈月萝正要抬步走呢,可是不经意的还是扭头看了眼性感美男。

  好家伙,她心里开始冒粉红小泡泡了。

  因为人家正盯着她瞧呢,火热执着的眼神,要是一般女子,肯定得晕菜,再一个身软体弱的扑上去,抱着人家撒娇,再哄着攀着,兴许还能混个小妾当当。

  可她不是啊,美男看看就行了,真要爱上,那可完蛋了,等着日后跟一堆女人争宠吧!

  她忽然想起来,小花好像是母的,于是,她扯了下,套着小花的绳子,语重心长的对它道:“小花,你要牢牢记着,漂亮的公猪要不得,你已经是花的了,再不能生一堆五颜六色的小猪,野的更是不得,你会受不住的!”

  啪嗒!

  齐文煜手中名贵的扇子,掉在地上,一张惹人犯罪的俊脸,此时古怪异常。

  等他惊醒过来,哪里还有沈月萝的身影。

  “少爷,少爷,”远处奔过来一小厮,累的满头大汗,“少爷,您怎么跑这儿来了,这里多脏啊,哎呀,扇子怎么掉了,这……这怎么办,还能要吗?”

  “我走错路,没事,回去换身衣服就是,”齐文煜收敛心神,不在意的抓过扇子,抬脚要走,想到什么,又止了步子,“你去查查,这永安城中,有多少个叫名字里有月萝的女子。”

  “啊?少爷要查这个做什么?”

  “你管本少爷做什么,叫你查你就查,哪那么多废话,不过那些官家的小姐就不必查了,只需查贫家女子,”齐文煜不耐烦的说完,再不做停留,离开了乱糟糟的市场,往城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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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小花往哪逃!


  小厮听的一头雾水,但主子的吩咐,他还是得照办,只不过耗时肯定不短。

  沈月萝赶着小花猪,跟在郑林后面,走的倒是很悠闲,而她赶着小猪走路的模样,自然引来不少讥笑与嘲弄。

  这些无聊的世俗眼光,她才懒得理会,天色不早,她得赶快回家。

  可就在他们要出城的时候,在护城河的木桥上,竟好死不死的,正面遇上坐着软轿,不知从哪里回来的沈婉。

  当然不是沈月萝认出来的,鬼才知道沈婉坐的轿子长什么样。

  是她家婢女,认出来的,估计是之前就见过,反正之前周秀兰带着沈婉去家里闹事那会,根本没见过。

  护城河上的木桥,宽不过四米,没有护栏,好在这一片水域,做成了浅滩,就算掉下去,也不会有生命危险。而且城门离的近,一旦有什么事,守城士兵很快就能闻风而动。

  说是狭路相逢,其实也不然,这么宽的桥面,不管谁往边上靠一靠,就能过去了。

  “停轿,”沈婉清脆悦耳的声音,从软轿里传来,媚声入骨,是个男人听了,只怕都得站不稳,瘫软成一堆烂泥。

  “小姐怎么了?”她的贴身婢女银杏,挑开了轿帘子问道。

  “扶我下去,”沈婉一手握着团扇,伸出一只玉手搭在婢女的手上。

  沈月萝赶着小花猪,看着沈婉柔柔弱弱的走下软轿,心知这死女人要找她麻烦,便懒得理会她,绕开轿子,便要离开。

  “姐姐,你等一下,”沈婉在她经过轿子时,叫了她。

  沈月萝理也没理她,沈婉急了,顾不得仪态,伸手拉住她的胳膊,用温柔的能滴下水的声音,对她道:“姐姐这是生气了吗?莫不是因为上午的事,让姐姐烦心了,成亲是大事,姐姐心中不情愿,妹妹能理解,可是爹也是为了你好,希望你有个好归宿,世子府的大门可不是谁都能进的,为了你的婚事,爹拖媒人说了好几回,人家才答应的,姐姐莫要辜负爹爹的一番苦心才是。”

  在她絮絮叨叨停下来的时候,沈月萝表情一直是淡淡的,不喜不怒,“你说完了吗?”

  “我……”沈婉抬起手,半遮着脸,眼眸染了一层水雾,一副委屈十足的模样,好像谁欺负了她似的。

  之前在广阳村时,就觉得沈月萝跟从前不一样了,起初还以为是错觉,可是现在看来,她根本像是换了一个人。刚才的话,要是换作从前的沈月萝,一定会顺着她的话往下说,只有同意的份,压根不会质疑,或是用不耐烦的态度跟她说话。

  沈月萝忽然睁大眼,带着笑意的看着她,“说完了,就请把道让出来,你不知道挡着路是件很不道德的事吗?我家小花都知道靠边走,你真的蠢到连猪都不如!”

  旁边有过路的人,正好听到这里,忍不住捂着嘴笑,并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沈婉。

  “你这个粗使丫头,怎敢侮辱我家小姐,还不快点跪下道歉,要不然我回去禀报老爷,让你吃家法!”这叫嚣的,是沈婉身边的婢女银杏。

  她自小便跟着沈婉,对沈月萝以及沈婉之间的关系,知道的一清二楚。

  说实话,银杏挺看不起沈月萝的,瞧她把自个儿弄成什么样了,连沈府的下等人都不如,哪配姓沈。

  郑林走在前头,见到月萝一直没跟上来,不得不走回来,“月萝,怎么不走了?”看见拦在月萝面前的是沈婉,郑林的表情也变了,“你跟这些人有什么可说的,也不怕给自己添堵,快点回家了。”

  沈月萝递给他一个安抚的眼神,接着笑眯眯的看着银杏,“你又算个什么东西,有你什么事?还有你,沈婉,我现在没空应付你,等哪天姐姐忙完了手边的事,再来找你算账,你别急,慢慢等着吧!”

  她转身就要走,银杏听见竟敢如此诋毁自家主子,顿时眼中闪过一丝狡诈,就在沈月萝经过她们身边时,她突然伸手,朝沈月萝推了过去。

  雕虫小技!

  沈月萝再怎么说,也是身手灵敏的俏警花,这点小伎俩,也忒看不起她的智商了。

  银杏根本没搞清怎么回事,本来是想推人的,结果人没推到,自己的身子却不受控制,朝前扑去。

  沈婉眼中闪过恶毒的光芒,不过很快便消失了,等她再抬起眼睛时,满是对沈月萝的指责与愤怒,“姐姐,你就算再恨我,也不该拿我的婢女出气,你平时欺负我也就罢了,大庭广众的场合,还请你顾及一下沈家的脸面,别让爹难做人。”

  一番精彩绝伦的控诉,无不是在告诉别人,她,沈月萝就是个暴虐成性,又爱欺负妹妹的狠毒女子。

  瞧瞧这两个,一个哭的委屈,一个盛气凌人,不知情的人,肯定都得这么想。

  “你们说够了没有,月萝根本不是你们说的那样,想诬赖别人,劳烦下次找个可信的理由,别以为旁人都没看见,刚才是你那婢女想推月萝,自己不小心才掉了下去,难不成你要月萝站着不动,给她推吗?真是不可理喻,”郑林气不过,他就不明白了,世上怎么会有这种喜欢装可怜,装到叫人恶心的女子。

  沈婉抽了抽鼻子,那弱不禁风的小模样,好像随时都会被风吹倒了似的,“这位小哥,你不能睁着眼说瞎话,我知道你跟姐姐关系好,可是我请你以后离姐姐远一些,她就要跟世子订亲了,风言风语的传了出去,对她不好。”

  沈月萝看着眼泪汪汪的沈婉,胃里翻滚,简直快要吐了。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白莲花,貌似还是一朵超级大白莲。不用脑子想也知道,从前的沈月萝,肯定被她害的很惨,不对!是惨绝人寰。

  郑林毕竟阅历浅,而且又是提到定亲,一时语塞,不晓得如何反驳她了。

  沈月萝真的听不下去了,看着已经堵住的木桥,以及渐渐靠过来的几个轿夫,看那样子,是要护着沈婉,怕她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似的。

  她微微眯起眼睛,黑眸中闪过危险的光芒,随意的抬手指了指护城河中,还没爬上来的银杏,“沈婉啊沈婉,本姑娘现在没空收拾你,不过呢,你非要找不痛快,又非得给我冠上一个恶名,我要是不做点恶事,是不是太对不起你了。”

  她突然放了小花的绳子,双手揪起沈婉的衣领,脚步一转。

  噗通!有重物落水的声音。

  “小姐!”那四名轿夫只来得及看见沈婉被抓住,还没等他们要救,人就已经被扔了下去。

  沈婉可是沈奎的掌上明珠,而这个沈月萝,不过是沈家赶出家门的贱丫头,她怎能对沈婉动手,还将人丢进河里。

  这四人伸手便朝沈月萝抓了过去,想抓住她,再带回府,让老爷夫人处置。沈月萝又岂是吃素的,脚步轻盈的转了几圈,一脚一个,将那四人一同踢进了水里。

  这下可好看了,浅浅的河水中,就跟下饺子似的,冒出一个个又圆又黑的脑袋。

  光婉那一身华贵的绫罗绸缎,沾了水,只剩薄薄的一层裹在身上,曲线毕露。

  那一头及腰的长发,朱钗也掉了,头发盖在脸上,从水里冒出头,跟午夜女鬼似的,哪还有半点美态。

  那四个掉下去的轿夫,反应很快,第一时间就想把沈婉救上来,场面十分混乱搞笑。

  桥上的人群中,不知谁笑了一声,紧接着就有了第二声。片刻之后,不管是老人还是小孩,一个个都站在桥边,笑的停不下来。

  混乱中,沈月萝拉着郑林冲出人群,急的都快冒汗了。

  因为她的小花不见了。

  就是刚才一松手的功夫,围上来的人又多,尼妈,这家伙绝对是想逃跑。

  郑林也急的不行,“要不咱们分头找吧,万一给人牵去,或是钻到附近的灌木树林,可就难找了。”

  沈月萝也着急的直跺脚,她以为松个手的功夫,小花不会乱跑才是,哪知它还真是一头蠢猪,呃……不对,兴许这猪是聪明的,还懂得跑路。

  傍晚的时候,回城的人特别多,城门口也很热闹。

  沈月萝跟郑林分开后,再没管掉下河的那几个人。

  永安城外是一片空旷的土地,这个永安王倒是个体恤民情的,在太平日子时,将这片开阔土地开垦成了良田。

  这个时节,正是油菜花盛开的时候。

  放眼望去,一眼望不到头,便黄灿灿的油菜田。

  虽说景致很美,但沈姑娘可没心思欣赏这一片美景,她的小猪,可是花了二百五十文钱,才买来的,要是丢了,她干脆去撞墙算了。

  不行,要是真丢了,她定要找沈婉赔偿不可。

  顺着油菜花盛开的大路,沈月萝一路跑着找了下去。

  她本来想喊小花来着,可是想想还是算了吧!喊了它也不会应你,浪费口水。

  好在,路边有被拱坏的油菜梗,追了没多远,她好像听见小猪发出的哼哼声。

  沈月萝大喜,“小花,你给我站住!”

  终于看见小花的身影,这小东西,四条小短腿跑起来倒是挺快,不愧有野猪的基因,她居然没追上。

  ------题外话------

  更新稳定,亲们可以放心看!


☆、第8章 误闯禁地


  沈姑娘火了,迈开腿,那动作堪比百米冲刺。

  这样的动作,搁在现代,其实也没啥。

  瞧这沈姑娘因奔跑飞扬的秀发及裙摆,弧度很优美,再瞧她粉嫩的小脸,灼灼发光的眼眸,分明就是一幅生动的美人画。

  可要是搁在古代,她此番的举动,可以用惊世骇俗来形容。

  哪家姑娘能撒开蹄子,跟匹野马似的,一点形象都没有。

  **

  送君亭

  原本就是个位于永安城外,用于歇脚的小亭子。

  可是后来,这一片被人圈起,种上了桃树,在桃花盛开的时候,满山遍野,开满了粉色的桃花,加上桃林外,有成片的油菜田。

  离送君亭约五里远的地方,是永安城香火最旺的普济寺。

  要去普济寺,便要经过送君亭。

  每年到了春季,或者庙会,送君亭总是格外的热闹。

  不乏那些爱咬文嚼字的书生,到此寄景抒情一番。

  再后来,有人将送君亭扩建,将一个小亭子,扩建成了由几座八角亭,并用长长的回廊连接起来的观景点。

  并在回廊的一侧修了湖泊,从护城河引来水,每年到了夏季,岸边浅水区,荷花盛开,泛舟湖上,如入仙境。

  既然美景得已修缮,那就不是普通人可以随意进入的。

  除了可以远远的看一眼,那亭,那湖,那廊,便再不许旁人再靠近。

  沈月萝哪里知道有这么个地方,她一路追着小花跑过来,跑的上气不接下气,好不容易追到一处荷花池边,不远处,一座八角亭高高的立着,从她的角度,需得仰望,才能依稀看见亭里似乎有几个人,半个亭子轮廓,也就似乎而已。

  她没有多想,也没有探究,眼下抓住小花才最重要。

  大概是河边长着的野菜,吸引了小花的注意,它终于停下了,欢快的在那啃着。

  沈月萝抹了把额上的汗,再看看小花悠闲吃野菜的模样,气的不轻。

  “真是不听话,你说你跑这儿来干嘛,是不是非得让我把你做成烤乳猪,才满意 ?”她蹲下身,捡起地上的绳头,气不过,还用手揪着小花的大耳朵,看它身上脏兮兮的样,想着待会干脆把它扔进湖里洗个澡。

  小花自然不会回她的话,猪头一转又要跑走,沈月萝揪紧了绳子,“哟呵,脾气还不小,说你两句,还敢给我甩脸子,走了,跟我回家!”

  齐文煜起初以为自己有了幻听,怎么有个熟悉的声音在附近呢?

  可是紧接着,他忽然站起身,奔到亭子边,朝底下望去。

  先前还命随从去打听她的来历,没想到居然在送君亭又遇上她了。

  呵!过多的巧合,或许就不是巧合。

  毕竟,无论他走到哪里,总有这样那样的女子,前仆后继的想引起他的注意。层出不穷的接近方法,他早都看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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