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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后悔是不是太意气用事,太冲动了。

  姚一言挑衅他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为什么这次就忍不了,把人家未婚夫给抢了?

  还有些莫名的担忧。

  从今以后,他要负担起这份陌生的“工作”吗?

  如果是十八岁以前,陆昭根本不会想到,有一天自己可能会给人当替身。

  思绪突然打住。

  摩挲着口袋里那张小小的卡片,陆昭又觉得不一样。

  当然不一样,十八岁以前他手里什么都有,包括父母独一无二的宠爱。

  而现在的他,根本没什么好失去的。

  一路忐忑了半晌,车子缓缓停下。

  陆昭做足心理准备打开车门,发现外面不是民政局,刚刚离开的剧组。

  程冕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绕了回来。

  这人一路一言不发,仿佛就是心血来潮,想带他兜个风。

  陆昭心想,这家伙肯定是忘了带户口本。

  第二天,程冕又过来了。

  这次上车时,陆昭转头看向自己这位陌生的“未婚夫”,提前问了句:“额……你证件带了吗?”

  程冕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他问的那么直白,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

  陆昭任他盯着,心里腹诽,看什么看,到底带没带啊?

  然后他看到程冕打开抽屉,给他看了一眼驾驶证。

  陆昭哽住。

  他不知道是程冕会错意了,还是他会错意了。

  但这一次陆昭没有走神,仔细盯着路段。

  的确是去民政局的路。

  在靠近民政局最近的红绿灯路口,程冕车子缓缓减速。

  陆昭不争气地也又紧张了起来。

  可是,程冕不知道为什么打了转向,变道,在路口左转掉头。

  民政局又缓缓远离。

  陆昭一颗心抛起来又落下去,有种被耍了的茫然。

  他看不懂这位程影帝是要干什么。

  驾照都拿到了,总不是要在这条路上练科三吧?

  第三天,再看到这辆宾利,陆昭很想抬脚踹过去。

  他熟门熟路打开车门做进去,但是没去前面的副驾,而是直接打开后座车门窝了进去。

  像前两次一样,车里有股淡淡的烟味。

  前座的男人似乎惊讶于他这大摇大摆把他当司机的行为,一时间没有发动汽车。

  陆昭昨天琢磨了一晚上,大抵搞了明白。

  这位程影帝估计也在犹豫要不要和他结婚。

  毕竟放下良知找替身,应该也是件不太容易的事。

  陆昭有些不耐烦,直接道:“程总,我每天在剧组帮忙很累的。先在您这睡一会儿,您什么时候想好了要结婚,咱们俩就去领证,不结就把我送回来。”

  车子的后座很舒适,陆昭睡了一路。

  这一次,车子停下来时,陆昭看到了民政局的大门。

  前座当了一路司机的人下车,绕到后面打开车门。

  看着睡得头发乱翘的陆昭,男人垂眸,低声道:“给过你两次机会。”

  车子拐过民政局前的红绿灯。

  坐在副驾的小许忍不住道:“陆哥,您对这段路挺熟啊。”

  陆昭笑了笑:“多来几次当然会熟。”

  不仅熟,他连红灯一共几秒都数过。

  把小许送回去,陆昭今天的事情也差不多办完了,直接开车回了家。

  客厅里还静悄悄的。

  陆昭往沙发上一坐,膝盖又碰到了茶几,疼得他“嘶”了一声。

  楼上卧室的房门应声而开,程冕走了出来。

  陆昭捂着膝盖抬头看过去:“你在家啊?”

  “嗯,刚到。”程冕下了楼。

  陆昭刚准备卷裤腿的手又停住,按住了膝盖。

  受伤的第三天,正是难熬的时候,手掌下的皮肤还肿胀着,一碰就疼。

  程冕已经走到了近前。

  他把手里的酒杯放下,看看陆昭的膝盖:“伤怎么样?”

  “没多大事。”陆昭说。

  程冕盯着他没动。

  陆昭最受不了的就是他这样看人。

  像是冷冷注视着猎物的捕食者。

  想了想又觉得没必要遮掩,反正晚上睡觉的时候,总要坦诚相见。

  陆昭再次想卷起裤腿,却发现今天穿的是条没弹性的牛仔裤,裤脚卷到小腿已经是极限了。

  犹豫了两秒,他解开腰带,想把受伤的那只腿抽出来。

  只抽出一条腿,还要顾忌着布料不要磨到伤口,实在是有点艰难。

  陆昭正想放弃,一边站着的程冕伸出一只手,抓住他的裤脚拽了拽。

  陆昭连忙伸出手拉了下,好歹保住了另一条腿上的裤子。

  虽然并没有什么必要……

  程冕没理会他的小动作,低头看了一眼便皱起了眉。

  前两天的磕伤不仅没消,现在变得愈加吓人。

  整个膝盖都不正常地肿胀着,颜色青紫,在白皙的皮肤上十分突兀。

  程冕转身去看茶几上的袋子。

  袋子拆开了,但药油和药膏都完好无损地躺在袋子里,没有拆封。

  “我用的那瓶。”陆昭指指旁边已经拆封的。

  他又解释了一句:“之前买的,不用多浪费。”

  程冕瞥了眼他的伤口,拿起拆封的药油看了一眼,抬眸道:“过期了。”

  “哦是吗?”陆昭抬眼去看墙壁上的时钟,“我没注意,怪不得不管用。”

  “咔哒”。

  程冕把药油放回茶几上,厚底玻璃瓶和大理石茶几相触的声音挺刺耳。

  陆昭捏了下牛仔裤上的金属扣。

  姚太太经常说他粗鲁,不懂礼仪。

  陆昭曾经是真不知道她嘴里说的贵族礼仪是个什么东西,但程冕应该属于很懂的那类人。

  这个男人可以做到任何动作都轻缓又不失优雅,吃饭时勺子不会碰到瓷碟,放杯子时也悄无声息。

  再加上他不爱说话。

  陆昭老怀疑,如果这家伙愿意,完全可以把生活演成默片。

  所以,即使程冕日常面无表情,但只要他不高兴了,总能从一些细枝末节里,强势地展现出来。

  就比如现在。

  看了看被放在一边的药油,陆昭思索着该怎么哄老板开心。

  他还没想出个所以然,就见程冕坐在沙发上,朝他招了下手,道:“拿来。”

  “什么?”陆昭茫然。

  “腿。”程冕直接伸手把他受伤的那条腿捞了过来。

  指腹和皮肤相触,陆昭还没条件反射的蜷腿,膝盖便已经搭在了程冕腿上。

  男人没看他,只伸手拿过那盒新的药油拆封,倒在手心,两手合上把药油暖热。

  陆昭静静地看着他做这些。

  这些步骤其实陆昭也会,只是懒得做。

  但是看别人做不一样。

  他小时候皮得要死,整天爬高上低,摔摔打打,往往不知道什么时候,身上就青一块紫一块。

  有时候摔疼了就一路嚎着跑进小卖部。

  小卖部柜台上始终放着一盒红色的药油,味道很刺鼻。

  他妈或他爸在看店,见到他嚎着进来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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