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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


  丁猛这次的病来得又急又猛, 以至于等高烧彻底褪去后,丁一凡和叶红发现,大儿子原本魁梧的体格, 一下子瘦了一大圈。

  他本来身材高大, 又有一身踢球健身练出的结实肌肉,所以一直都是男人中健硕威猛的那种类型。

  这忽然瘦了有十多斤下去, 脸颊瘦削了,体态收敛了, 倒比从前多了几分斯文的感觉。

  只不过乍看上去是斯文了一点, 若离得近了, 才会发现他似乎心情不佳,总是不自禁地露出一副‘老子很烦、离我远点’的痞气表情。

  在床上躺着这几天,丁猛一边敬业地和公司保持着联系, 摇控指挥着下属,完全没有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

  另一边,只要忙完了公司的事儿,他便会抱着笔记本电脑, 开始又一项重要工作。

  那是一个被丁猛标记为‘私密’,并确实加了密的计划书。而能打开这份计划书的,只有丁大总裁自己。

  计划书的文档上已经列出了一排需要完成的事项。

  丁猛从那排事项的第一个开始检查, 从前往后,看得很仔细。

  他的目光重点在第一项和最后一项往返逡巡了几次,露出满意的神情。

  第一项:直捣黄龙(注:目标苏州老城,任务找人抓人。)

  最后一项:宠他一世(注:目标一夜七次, 任务干到他哭。)

  在第一项和最后一项之间,也都标注着计划中的目标和任务,当然,前面所有的步骤,为的都是实现最后一项的一夜七次,啊不,是宠他一世。

  而在白简奇门遁甲般消失数日后,大病初愈的丁大猛哥,终于洗净倦容,一身清爽,满怀斗志在踏上了计划中的第一步,老城之旅。

  和大猛哥一样瘦了一些的,不是白简,而是回到老家便开始狂拉肚子的,范小胖。

  接到白简的电话,听到这个天天在家装死的人,终于说要出去搞搞活动的时候,范平在电话里一阵欢呼。

  当听说不仅如此,还有大佬倾情相陪,主动买单,可以尽情享乐,范平立刻就把拉肚子的痛苦抛到了脑后,一边告诉白简自己会火速赶到,一边跑向化妆台,光速美美美!

  白简只是简单收拾了下自己,镜子里,是一张清俊如常,却略略失神的脸。

  爷爷正在诊疗室里为江子城诊疗,虽然整个庭院和所有的房间都静寂无声,也没有闲人,可是诊疗室的门,却还是在里面锁上了。

  这人,还挺注重隐私的。倒有点像那家伙第一次来按摩院时,对自己说的第一句话,“进来吧,把门反锁上!”

  靠,自己是不是病得不轻,干什么动不动就想到他的身上。

  白简摇了摇头,从理疗室来到一边的书房里。

  他最喜欢这间书房,因为从这里的窗子,可以看到整个院子里的景致。

  当然,更因为这里曾经是妈妈最喜欢的地方,有很多个夜里,她都会在这里谱曲填词,为自己的歌找灵感。

  白简看了看室内的摆设,一如当年,没有什么大的改变。窗外一棵芭蕉红香绿玉,身姿诱人。

  那翠绿的叶片大而柔软,似乎比自己离开时又肥厚了些许,倒让白简想起小时候,自己偷藏在这芭蕉叶下,对着窗子里的妈妈学猫叫的时光。

  一年又一年,妈妈在窗子里,故意陪自己学猫叫的时光已永不再返,而自己在心底许下的,为她圆摇滚女主唱的梦想,却又在最接近的那一刻,无功而返。

  他轻轻嗅了嗅芭蕉自来的清香,却在一丝失望与怨恨的情绪中,用力咬住了自己薄软的双唇。

  一双温热的手忽然捂住了白简的眼睛。

  他摇了摇头,甩开对方的手。

  “你这是打火箭来的吗?真是快到不可想像啊!”

  白简看了一眼正朝他甜笑的范平,有些意外地上下打量着他。

  “切,有好吃的好玩的,还有好老板给买单,我要是再拖拖拉拉的,岂不是傻!”

  范平今天穿着一身黑色的休闲装,也不知道是衣服显的,还是拉肚子拉的,整个人从脸到腰,都瘦了一圈下去,倒凸显出了他本就非常标致的五官。

  “你减肥啦?”

  白简有些好奇地问了一句。

  人和人天天在一起的时候,会有一种习惯性的无视感。

  无论对方胖了还是瘦了,有时候都不太能看得出来。可是两个人回来后各回各家,几天不见,才感觉范小胖似乎没那么胖了。

  “减什么肥啊,自打我回来,家里头恨不得天天给我弄上七盘八碗,吃得我昏天黑地,都快找不到北了。不过谁想到,我这副肠子不知道是不是适应了北方的东西,家里的饭菜好吃是好吃,就是和我的肚子不对付,天天这个拉啊,简直都快把我拉成厕所所长了!”

  白简被他逗得笑了起来。

  “你也是笨,自己就会推拿调理,干嘛不弄一弄。”

  范平嘴巴一撇“你又不是不知道,管肠胃调理的穴位自己按起来很别扭好吗!对了,你现在反正闲着,去那边理疗室帮我推一下呗!”

  白简摇了摇头,指着理疗室的方向轻声道。

  “我爷爷正给那位江老板在里面推拿呢,门反锁着,按摩床倒是有空的,可这会儿进不去。”

  范平奇道,“就是你说的那个要请我们白吃白玩白开心的江老板?”

  白简点头,“没错,江子城。”

  范平一愣,“江城子?那不是个什么词牌名吗?这么文绉绉的名字,这江老板,肯定是个斯文人吧?”

  白简咧嘴一笑,懒得纠正他,“嗯,老斯文了,一会你就知道了。”

  范平撅了撅嘴巴,“现在的老板可真有意思,一个两个的,做个推拿还都弄得神秘兮兮,又关门又上锁的,难不成也是一个见不得人的萎……”

  他说到最后两个字的时候,忽然反应过来,一下子捂住了自己的嘴。

  白简扭过头去看窗外的芭蕉,假装没听见那个萎哥的萎字。

  理疗室的门开了,白承宗和江子城一前一后走了出来。

  白简拉了一把范平,迎了过去。

  “子城大哥,这是我最好的朋友,范平。”

  “你好,我是江子城!”

  范平半张着嘴,看着高自己半头的男人,一时间有点手足无措。

  大概是在丁猛那里养成的后遗症在做怪,这个冷眼看去有点像丁二猛的青年汉子,一张嘴的东北腔,让范平下意识就感觉有点紧张。

  “咦,你不是叫江城子吗?”

  莫名的慌乱中,一向舌灿莲花的范小胖,既忘了和对方握手,又送给对方一个懵逼的开场白。

  江子城看了看他微圆却五官清秀的面孔,又看了看自己抻在半空中却被冷落的手,笑了笑,顺势抓了抓头皮。

  “江城子听着太老了吧,我叫江子城!”

  范平尴尬地吐了吐舌头,这刚一见面就闹了个乌龙,还真是越紧张越出错。

  不过这家伙虽然看着跟丁猛很像,人高马大,身形彪悍,但是开口说话,神态表情,却又并不相同。

  虽然跟斯文风雅毫不搭边,可也绝不像丁猛那样一身痞气。

  这样的汉子,嗯,倒没有什么好害怕的。

  “喔喔,江子城!记住了记住了,我这人自来熟,既然白简管你叫子城大哥,那我也就不客气跟着叫啦,子城大哥,你叫我小范或是范范都可以哒!”

  江子城打了个响指,“好,这下我又多了两个小老弟,一个小白,一个小范,哈哈,你们俩不愧是好朋友,这组合起来,正是一碗‘白饭’啊!”

  白承宗看他们三个一见如故,白简也不像前几天那样打不起精神,心下高兴,便朝江子城道。

  “这么快就称兄道弟,看来你们几个还挺投缘,那小江你就费点心,带他们去你那什么酒吧玩玩吧,我家小白的嗓子,确实还不错,你也算做这一行的,可以听一听,也给个意见。”

  爷爷话里话外想让自己在酒吧演唱的这点小心思,白简是一听就明。

  不过他现在整个人都是一种纠结矛盾的状态,是走是留,也完全难以选择。

  所以,还是顺其自然,先放松下心情再说吧。

  江子城忙向老爷子作了保证,一定让两个小兄弟玩得尽兴,也一定要欣赏一下白简的歌声。

  白承宗将他们送到大院门口,忽然想起一事,将江子城拉到身边。

  “小江啊,刚才有句话在理疗室我忘了说,今天推拿后,你用穿心莲、湘莲子,外加冰糖三分共煮,饮后可以降火平欲清心,嗯,房事一旦过了每日五次,就不是简单的消耗元气,而是开始伤肾劳精!这么频的时候,必须要理疗食疗同时兼顾了。”

  白承宗自认为自己是压低了声音在叮嘱江子城,却不知人老后往往耳背,自认为说话的声音很小,其实早被一边的白简和范平听得真真切切。

  两个人互相对视了一眼,都把脸转向远方,假装没听见白承宗的叮嘱。

  可是他们的脸上,却都是一副惊恐的表情。

  我的天!每日五次……

  大哥,你受得了吗?对方,受得了吗?床,受得了吗?

  出租车到了老城,直接开到了丁猛预先订下的酒店。

  说是酒店,其实是在老城软江边的一家客栈。

  因为有所谓城内第一江景房的名头,这家客栈在网上的名头甚是响亮。

  说实话丁猛倒没有那份观景的雅致,不过他在找酒店的时候,发现这家客栈的位置和老城的娱乐街很近,附近有不少演艺酒吧。

  虽然知道白简回家后肯定是要住在白家老宅,但不知是哪根神经动了一下,他鬼使神差的就定下了这家客栈。

  在丁猛的潜意识里,两个人最后在电话里的争执给他留下了太深的印记。

  那个质疑他为什么让自己退出乐队的声音,这些天来,一直在丁猛的脑海里回荡不止。

  虽然他直至现在也不能理解,为什么他一个男生要男扮女装参加摇滚乐队,但是至少他现在知道了,白简对于音乐,对于做一个歌手,有着非常深的执念。

  而自己,恰恰自以为是的、很大男人主义的,用自认为对他很好很适合的方式,伤害了他。

  所以一看到这家叫‘燕双飞’的客栈边上,还有不少大型的演艺酒吧,什么‘燕来’、‘曼陀铃’、‘一米阳光’等等,丁猛二话不说,就迅速地订下了这里的江景房。

  从自己这间网上知名的江景房看出去,老城的景象的确是温婉秀丽,如诗如画,极尽江南古城的旖旎柔媚。

  那条绕城而过的软江,青青碧水,水清如玉,弯着几带汉白玉的小桥,在秋阳之下,波光荡漾,就像是一个人黑白分明的漂亮眼睛。

  白简的眼睛。

  丁猛出了口长气,不管咋样,自己已经来到了他的‘老巢’。

  虽然这家伙从离开后就再也没有接通过手机,但是丁猛的第六感和判断力告诉他,他一定是回到了这里。

  因为这座江南老城,就像他偶尔说出的吴侬软语般,对游子自有一种家乡独有的吸引力。

  更何况这游子,又是一个争需找到归处去舔伤的人。

  而老城老家,自是首选。

  问题是,偌大一个城,自己该如何去寻找他的芳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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