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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节


  数日后,李景珑载着鸿俊一路朝西北边去, 一经过嘉峪关, 见西北大地沿途十分荒凉。官道被几场雪覆盖,从一个县城到另一个县城的路上,往往跑一天也见不到几个车队, 偶有出外闲逛的农民, 远远地看着两匹马绕过山头, 疾驰而去。

  然而到了县城后, 城中却又十分热闹,百姓都在过冬。

  天气越来越冷, 鸿俊完全不想自己骑马了, 无聊不说还累, 更麻烦的是,两腿夹着马鞍, 一跑就是一天, 大腿内侧皮肤磨擦得多了很痛啊啊啊——

  “你究竟还骑不骑马了?”李景珑简直对鸿俊没脾气了。

  鸿俊说:“自己一个人骑太无聊啦!”

  “不要再趁我睡觉,在我脸上画乌龟了。”李景珑又回头道, “听到没有?”

  鸿俊还在哈哈笑, 李景珑载着他,认认路, 赶赶路,终于到了驿站。

  “今夜过完,明天兴许得在野外露宿,再一天就抵达武威了。”李景珑说道。

  鸿俊说:“长史, 我的腿有点痛,破皮了。”

  鸿俊扶着墙,像个鸭子一样慢慢走了进来。李景珑一看就知道他是不常骑马的人,大腿被马鞍擦破了。

  当夜,驿站外寒风呼啸,小二过来把火生得十分旺盛,房内暖洋洋的,鲤鱼妖正在睡觉,鸿俊身穿白衣短裤,拿着布蘸了水想擦擦,抬头看李景珑,想脱裤子,又十分尴尬。

  李景珑却调了药膏,以一小块纱布蘸上药,示意鸿俊坐到榻畔,拉过他的腿。鸿俊忙道:“我……长史,我自己来。”

  李景珑说:“你外公家曾在瓜州?”

  “对哦!”鸿俊先前随口告诉了李景珑,自己却已把这件事给忘了。

  “先去拜访哥舒翰大将军……”李景珑一手按着鸿俊的膝盖,另一手挟着那纱布,从鸿俊那短裤的裤腿里伸了进去,鸿俊顿时满脸通红,奈何磨伤的地方靠后,自己上药还得低头,看也看不到,只得任凭李景珑施为。

  “……再去看你舅舅。”李景珑又说。

  “我外公好像是个什么过节的使者……”鸿俊答道。

  “河西节度副使,从前萧嵩麾下。”李景珑随口道,“你舅舅说不定正在哥舒翰的河西军。”

  鸿俊感觉到破皮处一阵冰凉,抽了口冷气,李景珑上了药,说:“痛?”

  “痒……”鸿俊忍不住抬起腿,李景珑让他把腿分开,说:“另一边,你都起水泡了。”

  鸿俊与李景珑对视,感觉李景珑修长手指摸到自己腿上时,极其有刺激意味,胯间不知不觉顶了起来。两人互相看着,李景珑为他右腿也上了药,说:“明天要么换马车坐?”

  上哪儿找马车去?鸿俊十分不好意思,跟着李景珑出来,净给他添麻烦。然而李景珑倒是满不在乎,上完药后,鸿俊说:“好了。”

  突然李景珑把剩下的药朝鸿俊那话儿上一抹,鸿俊顿时大叫一声,李景珑大笑,带着报复得逞的意味。

  “你故意的!”鸿俊满脸通红,忙找布来,拉开裤带擦掉李景珑恶作剧涂上的药。

  “这么憋着,别是想成亲了。”李景珑坐在一旁,架着脚笑道。

  鸿俊尴尬至极,说道:“没想成亲!”

  李景珑打量鸿俊,饶有趣味道:“来日也不知哪家的姑娘摊上你。”说着又无奈笑着摇头,又道:“你爹是什么妖?”

  若换作从前,李景珑定不会来问这话,但这么一路过来,鸿俊与李景珑已如兄弟般,李景珑问出口便觉冒昧,忙道:“随口一问,便当闲话,别往心里去。”

  鸿俊忙道不打紧,坐到榻上里头去,李景珑便顺势坐了过来,两人并肩靠墙坐着。

  鸿俊说:“我爹是孔雀。”

  “难怪。”李景珑漫不经心道,“长得这般漂亮。”说毕又一瞥鸿俊,说:“那你若想成亲,是重明世叔……替你觅个漂亮的妖?”

  鸿俊完全没想过这茬,答道:“他才不会替我说亲事呢。”

  “以后呢?”李景珑随口问道。

  鸿俊被李景珑这么一问,倏然就有点儿迷茫,他既不是人,又不是妖,自己的未来将会是怎么样的?

  “重明他……不会管这些。”鸿俊迟疑道。

  “我看不见得罢。”李景珑笑道。

  小时候,他对未来从没有任何想法,在曜金宫里过一天便算一天,虽说想吃遍人间好吃的,但这总不能算是什么远大志向。若说对未来有过什么样的设想,也许就是一直在曜金宫里住着,陪伴重明吧?

  “睡吧。”李景珑见鸿俊出神,恐怕他又想起伤心事,便让他躺下。

  外头大雪沙沙作响,鸿俊望向桌上的凤凰尾羽,被李景珑这么一提,许多思绪便毫无防备地涌来,在这么一个雪夜中层出不穷地淹没了他。十六年来,他尚且是第一次咀嚼到了名为“茫然”的情绪。

  我以后要做什么?许多年后,我会和谁在一起?

  “长史,那你呢?”

  李景珑呼吸均匀,似已入睡,鸿俊便面朝墙壁,陷入沉思中。

  “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总想着许多事。”李景珑沉声说道。

  鸿俊心中一动,翻过身,李景珑还没睡,睁开眼,稍侧过头,说道:“我不想像他们一样,年纪到了,便说门亲事。建功立业,娶妻荫子,平平常常,过完这一辈子。”

  鸿俊一腿曲着,怕碰到了伤口,曲久了不免脚酸,便抬腿搁在李景珑身上。李景珑知道他刚上了药怕蹭,便示意他把腿扳上来些,架在自己腰上。

  “对。”鸿俊答道,“我也是这么想的,我不知道以后我会变成什么样,或者说,我……”

  李景珑挪过来些许,看着天花板,说:“你这样很好,鸿俊……我……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

  他不自觉地侧头,注视鸿俊的眼睛,忽然又有点儿不好意思,避开他的目光,说:“你身上有太多东西,是我不曾拥有过的。”

  鸿俊:“?”

  李景珑轻轻叹了口气,自嘲般地笑了笑。

  鸿俊:“长史,你的脸怎么红了?”

  李景珑:“……”

  鸿俊打量李景珑,眼里带着笑意。李景珑侧头,认真地看着他,彼此呼吸交错,他不得不承认,鸿俊有着某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在他的面前,李景珑总是想起自己的少年时。

  在那个属于少年人独有的岁月里,他佩一把散尽家财换来的长剑,四处苦苦寻觅一个像鸿俊这样的好哥们儿,一个来自某个并不存在的理想世界的,一起喝酒一起玩闹,一起仗剑杀敌,叱咤风云生死与共的挚友。

  但在那个时候,鸿俊没有出现在他的身边,现在回想起来,那个时候,自己的心绪,兴许正是李白所言的“拔剑四顾心茫然”罢。

  “你来晚了。”李景珑忽然说,“要是咱俩在三年前认识该多好。”

  鸿俊说:“三年前我才十三岁呢。”

  李景珑笑道:“也是,不过你还是救了我。”

  “为什么?”鸿俊疑惑道。

  李景珑一本正经地说:“若早点认识,我说不定就……”

  鸿俊:“就什么?”

  李景珑朝后靠了靠,打量鸿俊,这一刻他终于明白失去了什么,那是在时光长河之中被俗世所蹉跎掉的意气与温柔。

  “鸿俊。”李景珑严肃地说,“我得问你一件事。”

  鸿俊:“???”

  鸿俊一头雾水,从躺下来开始,他就有点不懂李景珑了。总觉得他似乎话里有话,却又猜不透。

  “你喜欢我不?”李景珑问,“那天你说‘长史,我太喜欢你了’,是真心的吧?”

  鸿俊笑着答道:“当然。”

  鸿俊最喜欢跟李景珑在一起了,整个人生都变得灿烂明亮起来。

  “我也很喜欢你,将你当我弟弟一般喜欢……”李景珑脸上发红,说道,“妈的,这么说实在太肉麻了,明儿睡醒你就忘了吧。”

  李景珑难得地说了句脏话,鸿俊笑了起来,便拿脚踹他,说:“我懂。”

  “嗯。”李景珑说,“驱魔司里头,你我虽是上司下属,可我从来就把你当我弟弟一般看待……哪怕在龙武军里,我也不曾与人这么要好……”

  鸿俊听到这话时,确实觉得有点肉麻,从小到大,从未有人这么对他说过,内心倏然就开出了花儿来。

  “他们常开咱俩玩笑,我对你……可没有什么非分心思。你千万别想多了。”李景珑使劲摸摸鸿俊的头,又说,“我是不在乎人……议论的,有些话,你别放心上就好。”

  鸿俊又听不懂了,问:“什么话?”

  李景珑道:“有时候我真不明白,你究竟是装傻还是真傻?”

  鸿俊明白了,笑着说:“我懂啊!我也没……”

  “至于你有没有心思,我可管不了你。”

  李景珑又开始一本正经地逗鸿俊玩。

  鸿俊:“没有!没有!没有!”

  李景珑:“哦?是吗?”

  说话时牵起鸿俊的左手,摊开手掌,彼此手指交错,轻轻扣在一起。

  鸿俊:“!!!”

  一被李景珑手指扣住,鸿俊感觉到自己又硬了,当即满脸通红。上次骑马回长安,教李景珑用心灯时也是这样。

  李景珑似笑非笑,打量鸿俊,再往他身下看,意思是:怎么样?还说没心思?鸿俊忙抽回手,心脏怦怦狂跳,说:“你别整我!我也……我也把你当家人……嗯。我还说带你回我家来着,我不想和长史你分开。”

  李景珑笑着说:“不逗你了,睡吧,明天一早还得赶路。有些事,不必着急,慢慢想,渐渐就明白了。就像我,直到遇见你的那天。”

  李景珑闭上双眼,鸿俊仍有许多层出不穷的念头,但他也倦了,便把腿搁在李景珑腰上,渐渐睡去。

  这夜,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雪席卷了长城内外近千里地域。

  榆林县大澡堂中,时近深夜,客人们大多离开,澡堂内一片静谧,远处有歌女唱着“借问梅花何处落?风吹一夜满关山”。

  西厢独立浴室中,疯子披头散发,泡在木桶里,沉默不语。

  莫日根则坐在澡堂外,腿上搭着毛巾,提着一壶小酒,手里捏着鸿俊送的两枚穿在一起的和田玉珠,手指玩着玉珠。

  “洗完了没有?”莫日根回头说,“你不饿么?”

  疯子趴在澡盆上,朝外张望。莫日根起身,走进浴室内,检查那疯子。疯子在疯之前是个当兵的,身材瘦削,脸庞洗过污脏泥灰之后,竟是十分英气。

  疯子尚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看着比鸿俊大不了多少,警惕地打量莫日根,莫日根叹了口气,躬身在他染血的脏衣服里翻出一封信。

  信上血迹斑斑,乃是天水成纪县派出的求援书。内里字迹模糊不清,只能看清发信人是成纪城守黄安,派出斥候陆许,往乌台县请求援兵。

  “陆许?”莫日根说。

  疯子被陡然叫到名字,眼中现出一丝迷茫,莫日根递给他干净衣服,陆许只赤条条地站着,上下打量莫日根,莫日根看了他一会儿,便抖开棉袍,让他穿上。示意他跟着自己走,并将他带到案前,让他吃白水煮羊。

  陆许见案上有吃的,慢慢靠近,伸出手,同时观察莫日根,莫日根示意他吃。他便抓起羊肉,放到嘴里咀嚼。莫日根只吃了一点就不吃了,眉头深锁,观察陆许。

  他敞着棉布浴袍领子,现出白皙的胸膛与锁骨,锁骨上现出黑色的灼烧痕迹。

  莫日根:“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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