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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节


  ——阁下,我哪里都不去,我就在这里守着你。

  【番外完】

第224章 蒙巴顿番外·傀戏

  他从来不和任何人说起自己幼年时候的事情, 因为那不是什么好的回忆。成年了以后, 有时他会梦见早年零碎的经历,如果真是如此,那梦毫无疑问就是个噩梦了。

  如今,他是公爵的养子, 安塞尔学院的教授, 可是谁能想到, 在最开始的时候,他只是利贝尔城里最低贱不过的一个小乞儿。

  记忆里犹如阴沟一样发着酸臭腐烂气息的住所里, 那里总有老鼠四下逃窜。夜里你能清晰地听到它们在啃东西,时断时续的声音要把人折磨到发疯。这样的夜晚总伴随着无止尽的饥饿。他们这些乞讨的孩子永远都是吃不饱的, 如果出门一整日都讨不到钱的话, 回家不仅吃不上食物, 甚至还会挨上一顿毒打。这就是他们的生活。

  那时候他还年幼,除了觉得很饿,倒是没有太多其他的想法,只记得同屋一个比他稍大点儿的孩子说, 他们过得还不如这鬼地方的老鼠。

  不管多少年过去,他始终对这句话记忆犹新。

  大概是因为当天晚上发生的惨剧。

  他们在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发现他们一行人里最小的小孩儿死了。

  被老鼠咬死的。

  半个身子都被啃烂了。

  ——饿疯了的老鼠会吃人。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大概也只会把这样的事情当做怪谈。

  他知道, 相比于这些和他一起乞讨的小孩儿,他还是幸运不少的。他没有在夜里被冻死或者被贪婪的老鼠们分食,他后来甚至还因为发色的缘故, 被公爵收养了。

  那个时候他还因为饥饿而腹部绞痛到夜里睡不着,次日起来浑浑噩噩地没有精神。他的父亲——他们所有孩子都称呼那个人为“父亲”,但事实上,他一直有种直觉,直觉告诉他,他那两位名义上的“父亲”和“母亲”,其实并不是他们这些小乞丐的亲身父母。

  “母亲”是一个臃肿肥胖的妇人,偏偏“父亲”瘦得像一根竹竿,这两个人站在一起真是滑稽可笑极了。那天早上父亲冲进家门,满脸掩盖不住的兴奋冲母亲道:“嘿,你知道吗,苏,我们要赚笔大的了。”伸手比出一个数,男人面色通红,因为情绪激动而显得气息尤其不稳,“一个有钱老爷家里要买个小男孩,要求不超过十岁,头发需要是铂金色的。该死的铂金色!我一开始都不知道铂金色是什么东西!所以我问了人,他们说就是那种白里偏一点点灰的颜色。苏,我记得我们刚好有一个小子符合上述全部要求,不是吗?”

  听完这段话他甚至都没有反应过来谈话里提及的“小子”就是他,直至被揪出来然后又像是洗猪肉那样被洗了个澡。惊慌中他抽搐起来,甚至还尖叫了。突然响起的刺耳尖叫将给他洗澡的男人吓了一跳,“父亲”扬手扇了他一个耳光:“臭小子安静一点。”

  “母亲”翻出了衣服给他换上。

  他人生第一次穿上新衣服。

  “母亲”用严苛的目光审视他,然后转头冲“父亲”叫道:“你刚才干什么打他?你看他脸都肿了!一会儿怎么卖?”

  “父亲”无所谓地耸耸肩:“打都打完了,那怎么办?”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老东西。”小声嘟囔的“母亲”一脸的不耐烦,她四下搜寻,最后翻出了菜刀,“过来。”女人拎着菜刀对他这么说着,她看起来简直就是一个痴肥的屠夫,他根本不敢过去。女人耐着性子又再说了一遍,可他还是不过去,她终于耐心告罄,“老东西,你在旁边就只会看看吗?快把这个小鬼给我拎过来。”

  他被人拎着像是拎着一只小鸡仔似的提到了女人跟前。“母亲”弯下腰,他看到她浑浊的眼,眼白泛黄,他第一次这么清晰地打量一个人。然后她举起菜刀。他总有种错觉自己要被砍死了。老鼠饿疯了会吃人,人饿疯了也会吃人吗?有些人害怕会闭上眼,但他偏偏一眨不眨。结果女人只是将刀背贴在了他红肿的脸上,然后他的肚子“咕噜噜”地叫了起来。

  女人神色了然地说道:“你先坐着吧。”

  难得的干净整洁招致了其他小孩子的嫉妒。他们又羡又妒,窃窃私语。这群孩子马上就要出门乞讨去了,而他居然可以坐在家里,并且“母亲”还给了他两个馅饼。众人中间年纪最长的那个小孩儿趁人不注意,悄悄凑到他身边:“你以为你好日子要来了吗?”嫉妒到冒出怨毒之意的语气,“我听说那些有钱的老爷,都是些看起来的绅士的变态。他们中间有一部人,就喜欢对小男孩儿做一些令人难以启齿的事情。我告诉你,你完了!”

  “父亲”带他出门的时候,脸上神情依旧是雀跃的。男人跟他说:“你一会儿要好好表现,最好祈祷自己被选上。不然我一定会回家把你打到吐出那两个馅饼为止,明白了吗?”

  他很庆幸自己被选上了,没有白白浪费两个馅饼。

  选拔的过程仿佛是在挑选牲畜,他的发色令前来挑选的人很满意:“虽然营养不良,不过总是能调养的。”然后他被带到一个房间里进行了更进一步的检查,他们要看他是否身体有所残缺。他们还捏开了他的嘴巴审视他的口牙,就像马夫检查马匹那样。

  他最终也不知道,父亲将他买了之后,到底赚了多少钱。

  然后他开始学习礼仪,学习各种东西,受教三年后,他见到了公爵。

  公爵很喜欢他,显而易见的很喜欢,对方挑起一缕他的头发放在嘴唇边吻了一吻,目光将他紧紧锁定,如同一只捕食的野兽。他本能的不适,而没多久之后,对方将他认为养子,这多少让他松了一口气,尽管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松一口气。再之后的几年,他可以说是过得很轻松,没有任何负担的。成年的那一天,公爵为了举办了晚宴。他喝多了,意识迷糊,但不至于醉到不省人事。所以全程他都是有印象的,包括对方怎么将他拉上床,调笑地对他说:“等你长大可真不容易。”衣衫的纽扣被解开,“你真是越来越有几分像他了。”贴近耳朵的轻笑声,“他们把你教得很好。”

  这一段不清不楚的关系维持了不短的时间,直到他的头发随着年龄增长,也不知道究竟因为什么缘故,竟然开始慢慢地往全白的方向发展,没有了曾经的铂金色。此后公爵对他的兴趣明显降低,甚至后来又认养了一个铂金色的头发的小男孩,之后就不再来找他了。

  很显然他是被“抛弃”了。

  这个认知像一只饥饿的老鼠,在啃食他的内心。

  既然一开始喜欢了,为什么就不能一直喜欢下去?恶念是慢慢滋生出来。他当然喜欢公爵,像他们这样出身低微的人,天生就对那种高高在上姿态的人有一种近乎于本能的渴求。真是飞蛾扑火一样的致命吸引力。他喜欢他,但是对方已经不喜欢他了,所以他要毁了他。

  模糊的想要报复的念头将他缠裹住,他开始戴上谦逊的面具,做一个得力听话又可靠的下属。谦逊并非他的本性,这个假扮的过程令他痛苦,他开始学起了画画,画画的过程多少令他的痛苦减轻不少。他果然很快获得信任,并逐步获得了很大的权利,甚至知道了,公爵他——是个吸血鬼。吸血鬼,他还以为这只是个传说。他不动声色的,继续装扮出忠诚的模样,而接手“亲王计划”的时候,他终于见到了那个铂金色头发的“死人”——反正在他看来和死人没多少区别。

  公爵立志于将这个“死人”复活。很难想象眼前这具形态完整的尸体,是被人从一束头发开始提炼合成出来的。据说这个人当时经由“地狱之火”焚烧,连点灰都没剩下,只有曾经公爵偷偷私藏下来的一缕头发幸免于难。

  “亲王计划”进行得显然很不顺利,因为“死人”面目全非,始终无法恢复原貌。

  也就是这样,他后来才见到的诺亚。

  第一眼就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仿佛嗅到了一点相同的气息,他觉得对方像一只野兽,很驯良的那种。可在驯良也只是伪装,一旦撕破了驯良的表象,真实的面目肯定会有意思。

  这多少勾起了他的兴趣,反正也没有其他的事情要忙,于是他在学校里故意把对方的哥哥调到了自己的名下——要了解一个人,有时候从旁侧角度了解到的信息,会比直接的接触要更加具体形象。

  接触之后,他越发奇怪诺亚兄弟的来历。

  更麻烦的是,这对兄弟里做哥哥的这个,竟然误打误撞发现了圣殿里的“亲王计划”。

  当看到亲王的“尸体”居然站起来走动的时候,他当然没有任何犹豫地出手了。那是被斩成两截的死尸,还有奄奄一息的年轻人。他看着地上的尸体,尽管他负责“亲王计划”,但他从来没有好好观察过这具尸体到底长什么样。一开始是因为这尸体五官都不齐全,后来则是因为他根本不想看。作为一个“替代品”,讨厌“原主”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

  他走过去,心里想着太麻烦了,干脆把这些学生都杀掉好了,然后在再掩盖成意外事故的样子,多方便。他这样想着,走到宋的旁边,弯下身子半蹲下来,他第一次看清楚对方的长相。

  平日里一直缠绕的绷带碎裂了,露出了底下的一张脸。那是完全苍白无色的,简直不像个活人。对方很吃力地睁开眼睛看他,目光无力,眼角若有似无地泛着潮意。他听见对方开口了:“老师……”

  然后剧烈咳嗽,在他的手掌底下昏迷了过去。

  他必须要承认,自己被这样病态的美感给蛊惑了。一瞬间甚至觉得眼睛刺痛,就如同久置暗室突遇光明。

  人为什么总是要看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那折磨了他整个幼年时期的饥饿感又涌上来了。

  回去之后,他梦到了宋的死。是自己动的手。梦里的自己没有放过对方,在神殿里,他杀了这个少年人。他掐住对方的脖子,轻轻收紧,直至对方没有呼吸。然后梦里的他又觉得不该如此的,不应该在神殿里,应该在其他随便什么地方,但是应该要有阳光,这个人应该死在不知时地的阳光底下。

  他活得一点都不快活,像一只傀儡一样在公爵手底下过尽了自己到如今的大半人生。他想可能是重重约束让他野性大发,又或是别的什么原因。但这都不重要。反正他活得不快活,他也不想让别人活得太开心。他看着宋和诺亚,嫉妒在啃食他的理智。他看到宋的同桌女孩儿给宋写情书了,但宋一点反应也没有,完全置之不理。你看,那两个这么要好,为什么他就没有遇见这么一个人?

  真想……毁了他们。

  看看他们悲惨的样子。

  让他们不能开心,不能幸福。

  他最后带走宋,他看着这个人,他想自己最后还是有一点被蛊惑的。这是世界上第二个让他有想要作画欲望的人,而另一个是以前的威灵顿公爵。如果对方愿意以后陪着他,哄他高兴,那他也不是不可以饶这个人一命。但这个人一点都不服软,不惜砍断手也要从他身边逃离,这让他很生气。

  为什么要逃?你要逃到哪里去?你哪儿也逃不走的你知道吗?

  他在那个人身前蹲下来。昏暗的光线里,他可以清楚看到对方眼中的光。那是冰冷的,绝望的,痛苦的,以及不甘,还有些微的迷惘。

  那种想要吞食一切的欲望又涌上来了。

  他缓慢伸出手,掐住对方的脖子。

  ——看上不属于的自己的东西,那叫觊觎。

  ——而让人生出觊觎之心的东西,本身就是错误的存在。

  错误的存在就应该被抹杀。不论是威灵顿公爵也好,还是眼前的这个人。

  而他是没有错的。

  手指一点点收紧,对方的衣料贴在他的手心上,烫手的触感,有一点细微的香气,那可能是洗涤剂的味道,但更多涌入鼻腔里的,是血液的腥气。他感到手底下的人正在一点点失去温度,太冷了,冻得他的心也一片冰凉。忽然心里浮上一点不忍。其实这个年轻人根本没做错什么。对比威灵顿公爵,这个人甚至根本没来“招惹”他。尽管这样想着,可他还是继续收紧了手指。他忍不住叹出一口气:“你这样的人啊……本就不该出生在世上的。”

  【番外完】

第225章 第十四弹 感染者

  “物理考试”这个词汇对宋观来说实在有点久远,乍一听闻,他有点愣。但仔细一想,不就是考物理么,最悲剧也就考试不及格,根本没任何可惧之处,完全不需要为此产生多余恐慌。

  正这样想着,宋观就瞧见身旁的小圆脸仰面一脸犹疑的,是向他再次确认考试事项:“我是不是记错了?难道等一下要考的不是物理?”

  话说到此处,圆脸的表情变得非常不自信,甚至笑容收敛起来之后,那模样看起来莫名还带着点怕被殴打的退缩怯意。

  圆脸万分犹豫地说道:“这个,我应该不会记错……吧?”

  对于此事宋观一点概念都没有,属于完全一无所知的那种,那既然如此,他当然也就不好乱说。将自己停留在圆脸身上的视线挪回前到路上,宋观将手往裤子口袋里一插,意态懒散里,他不置可否地说了一句:“走吧。”

  圆脸看着宋观,有那么一瞬怔了怔。他嘴唇微微动了动,似乎要说什么,然而最后只是轻轻“哦”了一声,随即如同一个小跟班似的,在宋观身后半步的地方站好了。

  宋观:“……”

  宋观不由侧目多看了圆脸一眼,

  这个圆脸的表现太像一个“狗腿子”了,难道本周目他又是一个校园一霸的人设吗?

  想到这里,一股名为厌烦的情绪“噌”的就涌上来了。宋观深吸一口气,努力克制住不让自己的情绪外泄,他一脸淡定道:“站我后面做什么?你走前面去。”

  圆脸闻言尽管一脸茫然,不过人倒是很听话地走到前头去了。

  宋观眼见圆脸“狗腿”,第一反应便怀疑自己是不是又成了“校园一霸”,然而,这一回他还真是猜错了。本周目里的炮灰“宋观”并非酷帅狂霸拽的人物角色,相反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学生而已。其存在感非常薄弱,完全就是每个人的学生生涯里会遇到的那种“没什么印象,不了解,但我们班的确有那么一号人”的类型。

  那么为什么这个样子的原主身边还会跟着一个小狗腿?

  这就要提到原主爸爸了。

  是这样的,原主老爸是个非常牛逼的科学家,而小圆脸则是原主老爸的一个铁杆脑残粉,有所谓爱屋及乌,反正小圆脸是这种情况没错。小圆脸本名嘉明,姓陆,他对偶像充满了快要满溢出来的崇拜之意,然而偶像地位太高,至少目前为止他是没可能跟偶像一起工作或者给偶像打下手的,所以他立志和偶像的小孩儿考上同一个科组做研究项目——现在见不了偶像,那他能先蹭蹭偶像的孩子也是好的。

  本来小圆脸的成绩虽然好,但其实是考不上他想要考的这个科组的。不过“爱能创造无限可能”,嘉明同学通过自虐式的学习——总归他也还是有那么一点天分在那儿摆着——所以最后到底还是让他凭着努力,硬是挤进了自己想要考的科组选拔大考的“终试”里。

  是的,科组的考试有“一试”,“二试”,以及“中试”,而小圆脸在“二试”之后,总算见到了自己偶像的小孩儿。

  虽然感觉偶像的孩子和自己想象中完全不一样,但圆脸同学依旧激动不已地倒贴了上去,非得给人当小狗腿。至于原主的感觉,原主就是觉得这位同学脑子是不是有问题,可偏偏这人赶又赶不走,摆脸色对方也当做没看见,说恶语吧,他向来口才不好,所以也说不出什么特别难听的话来,反正说了,对方也最多是瑟缩一下,然后继续腆着脸地往他身边凑。

  原主一开始很抓狂,时间久了也是被磨得没脾气了,由着小圆脸跟在自己身边,于是就出现了眼前这种情况。

  宋观不明原主和小圆脸之间细节,反正对他来说,有没有狗腿都不是重点。他由着小圆脸走在前面带路,自己在后头慢悠悠地跟着一边脑中翻起了《剧情大纲》。

  呃……

  这回的周目故事呢,和“丧尸”挂钩。

  没错,是个末世背景的故事。

  此处说的“丧尸”概念呢,就是那种死了之后会爬起来的咬人吃人肉的人。大纲表示,丧尸病毒的爆发是一场人为灾害,前情提要就不细说了,因为本周目的故事发生在“丧尸之潮”爆发的五十年之后,时间隔得太远,和本周目剧情没有太多联系,所以也就不细表。

  反正就是有一天丧尸病毒爆发了,该病毒通过体液血液传播,甚至有一定几率通过空气传播。一开始,病毒在人体内的蛰伏期十分久,要半个月才会爆发,飞机等便捷交通的发明,使得病毒快算传播,许多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都成为了病毒携带者。后来病毒自身演变进化,最终的感染爆发花费时间骤然减短,差不多是十秒钟内感染者就会彻底沦为咬人的丧尸,并且行动敏捷,力大无穷,就算是训练有素的军人都不一定能制服对方。

  疫情爆发陷入无法控制的境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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