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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节


  这么晚了,居然还有人送急报。

  凌三叔呵欠连天地站在门外。

  大晚上的,他都睡下了又被喊醒,意外地收到一封千里加急信。

  居然又是从巴蜀郡快马送来的家书。

  “你二叔父不是每个月送两封家书?上一封才送来几天?怎么又送来了?”

  马都快跑断气了,送信人说十万火急。

  凌三叔不敢耽搁,当即来书房,当着大侄儿的面拆信查看。

  看到一半,凌三叔脸上诧异的表情更浓,招呼凌凤池也来看。

  “来信说珺娘不必回了!继续留在京城议婚。叫做张玉的年轻人不可为婿!”

  凌凤池也有些意外,二叔父看人的眼光还是有的。怎会朝令夕改?

  “为何缘故?”

  凌三叔边看信边猛拍大腿。

  “那张玉有妇了!他原来拐了自己的青梅竹马,从东海郡老家一路私奔去巴蜀郡……私奔还拖个小舅子,你说他这是害人不浅呢,还是有情有义?”

  凌凤池皱了下眉。

  私奔还拖个小舅子……又是一对姐弟?

  之前的种种古怪巧合,倏然闪过脑海,快得连他自己都抓不住。

  仿佛撕碎的图纸,纷纷扬扬洒了一地,又一片片地拼接,最后的关键碎片,落在“姐弟”两个字上。

  他当即起身,走去书案后,提笔快速写下:

  章——张。

  名字都带一个玉字。

  都是二十三岁。

  风仪过人,谈吐清雅,有潘安卫玠之貌——有口才有美貌。

  身边都带了一对姐弟……

  以天下之大,也难有如此多巧合!

  凌凤池洋洋洒洒写满整张纸,站在长案后,俯视墨迹淋漓的文字。

  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思路一旦打开,所有“巧合”都可以解释了。

  他的面前仿佛出现一张路线图。

  带着阮氏姐弟从京城出走,一路往巴蜀,示好于凌二叔,藏身郡守府中,借郡守势力躲避追寻……

  凌凤池忽地问起凌三叔:“书信里有否提到,张玉身边可有带一只狗?”

  凌三叔翻来覆去也没在家书里看到“狗”字。

  “嗐,家书值千金,你二叔父怎么可能花笔墨写一条狗……”

  “巴蜀郡送信的信使人在何处?”凌凤池当即开门喊来凌长泰,吩咐下去。

  “详细地问,张玉形貌如何,他身边私奔的夫人形貌如何,何时抵达巴蜀郡。他们身边可有带一只棕黄色的半大奶狗。”

  凌长泰听到“棕黄色的半大奶狗”,嘴角就一阵抽搐……

  强忍着什么也没问,抱拳领命,匆匆而去。

  ——

  巴蜀郡快马赶来京城的两名信使风尘仆仆,正在凌家厨房里吃宵夜。

  这两名信使都是凌二叔心腹,当年从京城本家带走的凌氏家生子。

  好不容易回京一趟,和凌家相熟的管事边吃边闲聊,聊着聊着,两名信使瞳孔巨震。

  他们临行之前,张玉张先生悄悄透露的几句流言……居然都是真的!

  新嫁进门的章氏主母,果然已不在凌家多日了!

  外头瞒得严实,他们一路上京,连风声都未听说!

  “嘘……”自幼相熟的凌家管事还在悄声比划:“阿郎吩咐压住消息。对外不可说啊。”

  两名信使心里嘀咕着,家丑不可外扬,对外当然不可说……自家人也瞒着?

  要不是张先生消息灵通,隐约听到了流言,额外叮嘱他们一句,他们多问一句,巴蜀郡没人知道!

  回去赶紧回禀郡守!

  凌长泰追来厨房问话时,两名信使都还心不在焉的。

  “狗?对对,张先生身边养着一只看家护院的狗,棕黄双色,长毛,张先生时常坐院子里给狗儿梳毛。不过那狗可不小,叫声也大,吃得巨多。”

  “家中私奔的娘子?对对,张先生新来巴蜀不久,原本还想瞒着,兄妹相称过一阵,后来瞒不住了才承认。张先生清贵文气,娘子美貌,一对璧人啊。”

  凌长泰眼皮子狂跳,没忍住问,“那娘子是不是肤白貌美,有点胡人血统?”

  两名信使恍然大悟,“啊对对对,确实像有胡人血统。难怪张先生家里不答应,闹得要私奔……”

  雨声时大时小,在窗外下了整夜。

  凌凤池一觉睡醒起身,吩咐整顿行装,准备远行。

  ——————

  巴蜀郡,郡守府。

  从京城快马回返的信使带来惊天消息,凌郡守心神巨震。

  张玉耳边隐约听到的流言,竟然不是虚假消息。

  大侄儿虽然未和新妇合离……但迎娶不久的新妇竟已私逃离家!

  他坐立难安,即刻招来麾下几名信得过的心腹文掾,叹息道:

  “我那大侄儿,他如何想的?这可是新妇私逃的大事!他竟也压下,都不跟家里长辈商量的?我那三弟来信也不提,老夫险些蒙在鼓里。”

  “各位,凤池的婚事非同寻常,乃是天子赐婚。处置不当得话,恐会影响凌氏前程。还请各抒己见。”

  章晗玉捧着清茶,一言不发地听在座的各位文掾,亦可以称作谋士,有时也叫狗头军师……七嘴八舌地出主意。

  众人议论完毕,达成一致意见:

  “属下等愚见,堵不如疏。新妇私逃大事,迟早压不住。与其被朝堂对手揭破,不利于凌氏,不如凌氏抢先上表章,奏请于天子面前:

  请求放妻,合离两散。”

  凌郡守抚掌称赞道:“深得我意!”

  章晗玉唇角噙着笑,等在座诸人散去后,从袖中慢悠悠取出一封早已写好的、以渤海凌氏口吻请求合离的上奏表章,献给凌郡守。

  满身轻松归家去。

  静候京城好消息,夫君变前夫。

第79章

  步入八月,巴蜀郡入了秋。

  秋后天气明显转凉。

  中午还不觉得,早晚山里风吹得冷。

  “汪汪——”张家院门才打开,油麦狂摇尾巴大叫起来。惜罗追出门喊:“早晚凉,带件外衣!”

  惊春才不理会阿姐的唠叨,嘴里叼个鸡腿,往后挥挥手,牵着马就走。

  他在家里闲不住,刚来巴蜀郡的那个月几乎闷疯了他。

  还好主家找了事给他做。

  章晗玉刚起身,坐在窗边梳头,目送少年郎骑马消失在山下。

  惊春如今是张玉小舅子的身份,走出去很能唬人了。

  这次南下巴蜀,带来大批古玩字画,都是京城入仕那几年攒下的家底。

  初来乍到,起先不敢露富。

  但巴蜀郡治下富裕的很。民富则财安,不敢说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罢,确实少见大盗悍匪。

  章晗玉老实了一个月,等张玉的名头渐渐传开,州府有头有脸的人物都认识了郡守府这号新人物,出入有人客气见礼,开始称呼一声:“张先生”……她就不再藏富了。

  先斥巨资,在城郊山腰买下一座大别院,山院正对着瀑布,有山有水,景致极为壮美。

  然后在府城里买食肆,买商号,买当铺。

  闹腾的动静不小,前日凌郡守看到她时,眼神微妙地道了句:“张玉,带出来的家当不少啊。”

  张家半个家底都搬来巴蜀了罢?现在年轻儿郎私奔都这么大胆?难怪不敢回东海郡,回去怕不会被家里人打死……

  章晗玉只当没听懂,无辜微笑。

  出京走得急,这才搬了多少……嘴里客套道:

  “巴蜀富裕,地产丰饶,价廉物美,价廉物美。”

  买下的食肆交给惜罗打理,商铺扔给惊春。

  倒不是指望赚钱。

  他们身在异乡,人生地不熟,又随时可能被追捕。耳边的消息当然越灵通越好。

  万一有个风吹草动,州郡大城里消息传递最快的地方:一个是食肆酒楼;一个是当铺。

  章晗玉把两类铺子都买了。

  买个心里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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