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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7章 思文(1)


第397章 思文(1)

  汉代的园林设计已经有了长足进步, 比如司马相如就在《上林赋》中不惜笔墨地描述了这座皇家别苑的美丽风光。其中植物与建筑结合紧密, 而且很容易就能看出, 这都是人造的, 而并非天然, 至少不完全是天然。

  皇家建筑如此,王公贵族之家自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否则的话, 此时那些大型宅院要如何填满呢?只用建筑物的话是不可能的,可要是空出空间, 光秃秃的, 也不符合审美。这些空间必然是要填补的, 或许造景的手艺不如日后成熟, 可已经很有可观之处了。

  永华殿是陈嫣令人修建, 总体的设计思路是她做的,在花园造景方面可以说是领先这个时代。陈娇居住在此, 常常举行盛大宴会, 来过这里的人都对这些赞不绝口。事实上,这种风格正在缓慢地蔓延。

  陈嫣估计要不了多久,这就会形成一种风格,甚至对后世都会有所影响。

  如今就在永华殿的花园之中, 边上的亭台之中安坐着陈嫣陈娇姐妹、刘彻, 旁边还有几个站着的,除了宫人奴婢之流, 就是几个跟在刘彻身边的侍中了。原本侍中是不起眼的小官, 出钱就能做, 现如今因为刘彻的重视,早就不是原来的行情了。

  现在就是一些显赫的家族也想把最优秀的子弟送到这个位置来…只可惜侍中们被刘彻看在眼里,不是下面的人想办法、走门路就能摸到的了。

  亭台之中是这些人,花园空地中两位舞剑的青年就更起劲了。

  舞剑是此时很常见的一种表演,司马迁的《史记》中‘鸿门宴’一节就有描述。由此可见,这种表演形式只会更早流行。

  这两人其实是想走陈娇的门路,投效而来的门客。很多人把门客想的很高端,其实不是这样的,门客这个群体水分很足,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成语‘鸡鸣狗盗’就来自门客群体呢。

  很多人只要有一点儿寻常人没有的本事就可以尝试去投效,如果主公是个对门客来者不拒的,总能混一碗饭吃。

  总的来说,门客中有真正的能人,也有浑水摸鱼的。不提那些混日子,确实有不少人是抱着将来有机会出人头地的想法成为门客的。这个时候又没有科举制,一般人想要当官实在是太难了!想要靠自己的力量做到这一点简直看不到一点儿希望,于是有人寄希望于遇到一个伯乐,往上推荐自己。

  做门客就是在这样想法的驱动下做出的选择。

  陈娇的身份摆在那里,即使被废,依旧是经常能够接触到天子的人之一!如果能得到她的赏识,她只要说一句话,门客出仕是很简单的事!

  不过即使是这样,陈娇身边的门客大多也不是抱着这样想法来的,她身边的门客大多是她用来给自己解闷儿的。大多擅长音乐歌舞、讲故事、绘画之类的技艺…真正求上进的人,大多还是不会给自己找个女性主公。

  这是这个时候的人的想法,非常正常。

  但世事总有例外,正在舞剑的两人就是。

  两人是堂兄弟,燕地人士,剑术十分不俗。两人的打算是靠这一手剑术出头,于是来到长安之后就开始找主公投效…只是这事儿也不容易,一开始是拜入了一侯府,侯府主任在待客的时候请他们舞剑,这时候被陈娇看中。

  ‘陈皇后’的名头还是很大的,与其继续在侯府默默无闻,还不如换个boss,于是两人就改换门庭,投入了陈娇的门下。

  陈娇这个人性格高傲,万事不放在心上,但既然是了解了这两个人的志向才把两人收入门下的,就不会一点儿表示没有。于是刘彻、陈嫣都在的这个场合,左右也无事,百戏更是老套,就让这两兄弟上前舞剑了。

  剑术不俗是真的,更难得的是两兄弟舞剑的时候仪态很好看…很多人也舞剑,但大多数没什么观赏性。也对,人家修习的剑术本来就是为了杀伤敌人,讲究观赏性岂不是本末倒置?

  虽然很有观赏性,但也没有完全沦为花拳绣腿。这个时候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剑舞’,但很多人以舞剑做表演,也差不多了!正是因为此,陈娇才高看了两兄弟一眼,还特别注意给他们机会。

  在皇帝面前表演的机会,这可以说是相当难得了。

  “甚好。”刘彻评价了一句,因为陈娇顺嘴提了一句这两个门客,他也没有驳她面子的意思。当然,他也没有多说什么,他是皇帝,他的‘身价’可是很高的!怎么可能见了两个门客舞剑就如何。

  他这句评价就是一个信号,反正会有人把接下来的事办妥。

  得了这么一句评价,两兄弟自然是欣喜若狂的,只是尽力压制,不敢表现而已。

  注意到陈嫣多看了舞剑的两人几眼,刘彻端起酒杯的手顿了顿,过了一会儿才道:“阿嫣此前未见这两人舞剑?”

  “第一次见…”陈嫣抿了口美酒,想了想才道:“有些意思…”

  刘彻听这话就笑了:“确实有些意思,不过也就是在民间算不错而已,朕身边英才汇聚,想要找出剑术更加高绝的,并不难。”

  “陛下此话臣妹倒是信的。”说话间陈嫣的目光已经投注到刘彻身后的两个年轻人身上了:“这是陛下新封的侍中?过去竟从未见过。”

  如果是长安哪位大佬家的子弟,不说认识,至少应该有些眼熟的。

  又看了看两个年轻人中左边那一个道:“这位倒是眼熟,却想不起来。”

  听她这样说,刘彻眼带笑意,指了指右边的年轻人:“此人是边郡子弟,姓李,乃李广之孙。”

  ‘飞将军’李广死在疆场上不久…后世李广的名声很大,所谓‘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大概是他在封侯之路上过于坎坷的经历让不少郁郁不得志的文人有了共鸣,他成为了不少文人墨客都爱提到的一个古人。

  事实上,处在他所在的这个时代,大家是没有那种感觉的——他是个大人物不错,看他的履历就知道了,是个狠人!但话又说回来了,江山代有人才出,他是狠人,光芒更甚于他的卫青、霍去病这些人又怎么说?

  他的难封并非是刘彻不公,而是他自己的命数实在差了些!看他这些年的战功就知道了。不论名气多大,多受手下军士的推崇,这几年他没有拿得出手的战功却是事实!总不能因为他几次失了战功都不是他的能力问题,就补贴他一个侯爵吧?

  不过他这些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再加上确实是死在战场上了(虽然不是死在作战的时候),朝廷多少是有一些照顾的。比如他死后的余泽可以荫蔽子弟一番,子孙后代想要入朝为官总是有门路的。

  这也是汉代官场的常规操作。

  陈嫣不知道的是,这个李广之孙名叫李陵,而这也是一个很有名气的人物。只是他还不够有名,所以陈嫣并不记得…但陈嫣记得一件因他而起的事,那就是司马迁受宫刑。

  司马迁受宫刑就是为了帮他说话,当时他是降了匈奴。

  不过那都是后来的事了,而且在陈嫣的影响下,这件事会不会发生还不一定呢。

  刘彻再指了指左边陈嫣觉得眼熟的年轻人:“阿嫣觉得的眼熟也不奇怪,这是去病昆弟。去病少有求朕之时,前些时侯却特地举荐了这个弟弟。仔细看看,确实与去病生的有些像。”

  这就是霍光?陈嫣还觉得有点儿惊奇。这个霍光相比起霍去病的知名度就低的多了,但排除掉属于霍去病的厚厚滤镜,就事论事的说,他这个弟弟或许是对西汉历史影响更为深远重大的人!

  这个人会成长为真正的一代权臣!

  “方才还觉得很像,如今陛下一说又觉得不像。”陈嫣摇了摇头。霍去病和眼前的年轻人都是气质较同龄人沉稳的多的那种类型,但是霍去病在少言沉稳之余,整个人的气质是锋利的,站在那里就存在感十足。

  眼前的年轻人不同,攻击性要小了不少。

  发现天子和不夜翁主的注意力几乎全在霍光身上,李陵颇有不忿。如今还在侍中位置上的数人,他最看重霍光!因为两人的年纪差不多,来到天子身边做侍中的时间也是前后脚,彼此之间是很明显的竞争关系。

  相比起霍光,他不觉得自己差在哪里。他自己是文武全才,从小在家族中、在地方上都是很有名的。如果不是这样,来到天子身边做侍中这样的美差,也落不到他身上。虽说这是祖父的余泽,可祖父的儿孙可不止他一个!

  而这个霍光,在各方面还不如他呢!但因为是骠骑将军之弟,便处处被高看一眼。别人也就罢了,关键是天子也因此格外注意他!

  如果霍光真有本事让他心服口服便不说了,但事实是,霍光没有这个本事——其实这不奇怪,李陵是边郡子弟出身,看起来没什么资源。但事实是,李广已经发迹多年,李陵本身是享受到了很好的教育资源的!霍光则不同,他的父亲霍仲孺只是一个小吏,霍去病发迹也就是这两年的事,在此之前并不能改变霍家的情况。

  霍去病是因为母亲卫少儿是卫子夫卫青的妹妹,这才得到贵族的身份,获得顶尖的教育资源的。霍仲孺只是卫少儿当年的情人,恋奸情热之下生下了霍去病,但那之后就桥归桥、路归路了。

  卫家发达,并不能给霍仲孺带来什么好处。甚至后来卫少儿嫁入侯门,恐怕还会可以忽略曾经的这一段情。

  此时一个小吏之家能给孩子什么程度的教育资源?

  霍光本身很聪明,但这不能立刻弥补过去十多年的教育差距。

  李陵当然不会考虑那么多,他又年轻,还不能完全不留痕迹地隐藏自己的心思。当下便主动道:“禀陛下,臣亦能舞剑。”

  这是针对刘彻之前说过的,身边多的是英才,想要找到比刚刚兄弟二人更优秀的并不难。

  刘彻听到挺高兴的,道:“去罢,让不夜翁主瞧瞧!”

  陈嫣眼力很好,一看李陵走路的姿态就知道这个年轻人绝不是花拳绣腿,而是真正军中的法子训练出来的。一时也来了兴致,道:“我与小将军奏乐!”

  ‘小将军’这个称号当然是为了李广,人家都是飞将军了,人家的孙子当得起一句小将军。

  花园一角安置着乐伎,刚刚这些人还配合舞剑演奏过。陈嫣也不挑,让人摆了一架鼓,置于亭台斜前方。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节奏不紧不慢,鼓声浑厚,像是每一下都敲击在了骨子里。

  陈嫣最擅长、从小学到大的乐器是‘瑟’,但是富贵闲人的生活让她有机会也有意向学习更多的东西。很多乐器不说精通,但弄的响是没问题的。

  随着鼓声响起,李陵也是长剑出鞘——确实是一位精通剑术的少年剑客!就连见多识广的陈嫣也心中赞叹,这个年纪就有这种水平的剑术,确实不是一般人。得是自己很有天赋,同时又苦练不辍才有这样的成果!

  打鼓是很费体力的,舞剑完毕,陈嫣的额头也沁出汗珠来。放下鼓槌之后立刻有婢女奉上擦汗的布巾,陈嫣笑意盈盈地回到位置,赞叹道:“自古英雄出少年呢!”

  今天陈嫣穿的是男装,刘彻注意到她腰间长剑,便笑着道:“这倒是让朕想起了少年时学剑之事,当时阿嫣与朕是同一位老师门下。”

  陈嫣一听便笑着摆手:“哎呀!这是多久以前的事了?当时臣妹年幼,所谓学剑,就和玩耍差不多。难为老师在教导陛下之余还要教导我了!老师是天下闻名的人物,教导太子无不可,教导我却是屈才了!”

  刘彻却不同意,反驳道:“哪里屈才?若如今来看,阿嫣的剑术是男儿也不及的!”

  这话半真半假,陈嫣这些年剑术确实越来越好了,一般男子也不及她。但那都是生活逼出来的,早些年在海外做事的时候总有不安全的时候,除了仰仗身边人的保护,她总得有些办法保护自己,作为最后的底牌。

  可以说,她的剑术是为了求生存而成长起来的…虽说这也是剑术最本来的样子,但到底因此基础不够好,在行家眼里也就那样了。

  扶了扶刘彻送她的长剑,陈嫣只是笑笑,并不说话——和永安侯的封号一起到的还有一些别的赏赐,其中之一就是这把剑。和天子用来赏赐的‘天子剑’不同,这把确实是刘彻本人的佩剑,只不过是数年前的了。

  当时刘彻还是太子。

  陈嫣其实还有另一把天子剑,那是刘启的佩剑,正是当皇帝的时候所佩。只不过在什么山头唱什么歌,既然刘彻新近将这把剑送了她,有机会的时候她自然也会选择佩戴这把剑。

  陈嫣不愿意在‘剑术’的问题上讨论太多,于是转移话题道:“这把剑上的红宝似乎换过吧?”

  刘彻听她这样说,低头闷笑了起来。作为太子的佩剑,这把剑的装饰不可以说不华丽,玉石之类镶嵌在剑鞘上,一看就知道很贵重。这把剑剑鞘上的红宝确实换过,之前的那块红宝松脱了,正好刘彻嫌那块红宝还不够好,就让人找了一块更好的。

  他没想到陈嫣会看出来,这意味着她记得当年那把剑的样子。

  陈嫣摸了摸这块红宝石,神色带着回忆:“不知陛下还记不记得,当初臣妹用的那把短剑。”

  陈嫣当初学剑,年纪尚幼,成年人的剑肯定是用不了的,于是刘启令人特意打造了一把非常华贵的短剑…尽力造的轻一些,明明是金属的剑,陈嫣却觉得比一般的木剑还要趁手。

  “臣妹那把短剑上也用了一块红宝…大舅曾说,那是他少年时佩剑上一块红宝碎成两块后的一块。大的那一块用在了陛下的剑鞘上,剩下的小块一直留着,后来就用在了臣妹的剑上。”

  两块宝石本就是一块,所以质地完全一样!故而陈嫣见这剑鞘上的宝石,一下就能看出不同。

  刘彻怔了怔,真没想到还有这样一段往事。当年他做太子时的佩剑是父亲送来的,却不知道这把剑有这样的故事——刘彻身为太子,在刘启那里地位是很高的,但要说亲近,肯定远不如陈嫣。

  刘启什么都能对陈嫣说,有的时候就是雨雪天,将这个孩子抱在怀里,絮絮叨叨就说出了一段深宫往事…这样的事,对着刘彻这个儿子是不可能的。

  “竟不知是这样,早知如此,当初朕就不应该换了剑鞘上的红宝。”刘彻的语气也有些怅然。

  “韩让,那红宝现在在何处?”刘彻身为天子是不可能记得一些犄角旮旯里的小事的,这种生活中的琐碎事件自然有旁人为他打理。

  韩让身为他的‘大管家’,对于他的事可以说是事无巨细通通记得!当即道:“陛下令宫人收起了红宝。”

  如果是一般的宝石,那肯定是放到一起,随时准备主人取用。就比如说陈嫣,她就有很多珍珠玉石处于初加工的样子,用的时候随时都可以用。

  但这块宝石不一样,到底是天子佩剑上松脱下来的,所以它可以拥有姓名,单独拿盒子装起来之后记档存放了。

  刘彻想了想:“回头令少府制一匕首,嵌这红宝罢。”

  天子佩剑,却不太用得着匕首这种东西。事实上,刘彻制这匕首也不是为了自己用,匕首制成之后他就将这匕首送给了陈如意小朋友——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只能说当年那块宝石的故事也算是有始有终了吧。

  这些东西再名贵说到底就是一个死物,但承载着某个故事流传下去就会变得不一样。

  听着陈嫣将宝石的过往说给陈如意小朋友听,又拿出了自己少年时学剑时用的短剑,一样送给了女儿。

  “都拿着吧。”本来分开的,现在又在一起了。

  陈嫣佩剑、陈如意匕首、汉武帝太子时佩剑,日后这三件宝物同时出现在了一家博物馆中——这中间当然有很多曲折的故事,但最终确实是重新汇聚到了一起。到那个时候确实就像刘彻想的那样,这就是一个死物,但当它们承载了故事,一切不一样了,可以流传很多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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